书城文学读《金瓶梅》品明朝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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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金瓶梅》第三十回中也透露出了这方面的信息:春梅一面打发西门庆穿衣裳,金莲便问:"张安来说什么话?"西门庆道:"张安前日来说,咱家坟隔壁赵寡妇家庄子儿连地要卖,价银三百两。我只还他二百五十两银子,教张安和他讲去。里面一眼井,四个井圈打水。若买成这庄子,展开合为一处,里面盖三间卷棚,三间厅房,叠山子花园、井亭、射箭厅、打毬场,耍子去处,破使几两银子收拾也罢。"西门庆是个新型的商人,尽管如此,他也仍然摆脱不了对土地的占有,土地对于封建小农经济社会的人来说,就是最富有的资产。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得到更多的土地。西门庆要买的庄子,就是赵寡妇的。至于赵寡妇为什么要卖地,书中没有明确交代,不过通过整部书的内涵,我们能够推出,大概是日子过不下去了,或是被西门庆一类人强买强卖的。

明朝下层人们的土地消失逐渐加快,跟明朝统治者有莫大关系。明朝权势对土地的掠夺,首推皇室。众所周知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对整个国家来说,是统治者对被统治的人来说的。真正的实际情况是,在这个统治集团内部还有很多小的利益个体,他们需要共同分享这个利益。

皇室之中土地兼并的形式有皇庄、宫庄、王府庄田,等等,花样繁多。《明史·食货志一》上说:"明时,草场颇多,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官中庄田为甚。"皇庄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一说是从明成祖朱棣兴起的,在朱棣做燕王的时候,曾在北平宛平县建立王庄,即位后,改称皇庄;一说是从天顺八年开始,天顺八年,"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官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明史·食货志一)。不论具体时间开始于哪一年,总之,皇庄作为一个最高统治者掠夺土地的形式开始了。

元末农民大起义,贵族官僚和地主受到沉重打击,或死或逃,"往年大姓家,存者无八九。"他们占有的土地,回到农民手中。

明朝建立后曾把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官田包括: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民草场,城墙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其余的为民田。

明太祖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成"洪武之治",如:承认被农民耕垦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并奖励开荒;在全国大兴屯田;兴修水利等。同时,对豪强兼并也明令禁止。"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杀了一批富豪和没收他们的财产。

这种情况在天顺八年(1484年)武宗时急剧变化,武宗即位后一月之间,就增皇庄七处,后又增至三十多处。皇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直隶的顺天等八府,尤以顺天、保定、河间等府为最多。

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及皇太子庄田,皇帝的庄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的"自行管业"的土地。收入的皇庄籽粒或皇庄籽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皇太后的庄田又名宫庄,在明代史籍中大多称为仁寿、清宁、未央三宫庄田,所占土地数量亦相当多,每年所收籽粒银称三宫籽粒银。

皇太子庄田即东宫庄田。天顺三年,英宗将昌平县汤山庄、三河县白塔庄、朝阳门外四号厂官庄赐给东宫(即后来的宪宗)。宪宗时也赐太子东宫庄田。

皇庄土地来源较多。其中主要有原属国家官田的牧马草场地,夺还勋戚的庄田,侵占的民田,"奸民"向管庄太监投献的部分官民田地,未就藩的王府辞还地等。皇庄所占土地的数目无完整记载。弘治二年(1489年)户部尚书李敏言,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正德九年(1514年)所设皇庄,占地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皇庄内部的管理人员大多由宫廷直接委派管庄太监管理,另有官校﹑庄头、家人等数十人。管庄太监倚仗权势,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引起京畿地区农民的不断反抗。正德五年,由于保定诸府有人妄指民田献为皇庄,致农民冤声撼野,甚至殴打州县吏不得行。

嘉靖以后,明世宗派夏言查勘皇庄后,将一部分皇庄改称官地,同时还撤回自行管理的皇庄管庄人员,由户部派州县官取代,即"有司代管"。但实际上由太监征收皇庄籽粒或皇庄籽粒银的办法,一直维持至明末,未见改变。

兼并土地最严重的恰是皇帝对皇亲贵族和官僚功臣的赐田。刚开始,这种赐田还有节制,如明太祖分别于洪武三、四年只赐给魏国公徐达、韩国公李善长等田658顷;洪武六年(1373年)只赐给亲王土田各百顷,并对赐田亲定祖训以戒之。

可是,到了明仁宗洪熙年间,这种情况开始有了变化。洪熙年间,明仁宗又设立仁寿宫庄、清宁宫庄和未央宫庄。天顺八年(1464年),宪宗即位,又没收太监曹吉祥在顺义县的土地为宫中庄田。从此以后,皇庄遍及京城四周。当时朝廷给事中齐庄曾经上书说:"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可是,当时的皇上已经不能听进去了。

皇庄是皇帝的私产,收租供皇室享用,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在北京附近的皇庄只有五座,占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到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一月之间增加七座,不久又增加二十四座,占地共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管理皇庄的宦官打着皇家的招牌,恣意盘剥榨取,使佃户受到沉重剥削,庄外的农民也同受其害。

明朝的亲王未封前在北京附近设置王庄,被封后又在封地广占庄田。宪宗成化时,赐德王寿张地达四千余顷。孝宗弘治时,赐周王南睢州地五千余顷,又先后赐给徽、兴、岐、衡四王田至七千余顷。而诸王占田数额远过于此。神宗时期,宠爱福王,"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大地主官绅的豪横和对土地的兼并,以南方的江浙、江西、福建最为突出,湖广、广东、河南亦如之。在江浙,豪绅地主的土地"阡陌连亘",或"一家而兼十家之产",农民佃富人田,每亩所得不过二三石,而地租却至一石二三斗。在江西,占田者与日俱增。南安、赣州二府富豪大户,不守本分,吞并小民田地,四散置为庄所。雇工和佃户少拂其意,即横加棰楚,或逼卖子女。嘉靖时,严嵩父子在家乡占田,囊括袁州一府四县土地数额的十分之七,还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徐父子在松江占田二十四万亩,奴役佃户不下万人。

明朝初年,政府控制的征收田赋的土地总额为八百五十余万顷,英宗天顺七年(1463年),只余四百二十九万余顷,弘治十五年(1502年)实额仅四百二十二万余顷,余皆落入具有免赋免役特权和隐匿土地的官绅地主手中。

官僚地主也是土地兼并的重要角色。他们在朝廷中是一品大员,告老还乡后,则成为当地一大豪绅。明朝大学士,如正统时期的杨士奇,正德时期的梁储、焦芳,嘉靖时期的张孚敬、严嵩、徐玠。他们在朝廷时候,都是烜赫一时的人物,退下来之后,就成为乡绅,跟他们的子女在家乡都是广占良田,横霸一方。

成化年间,江西临江府新滏县的豪民,看到附近有一个好的庄田,起了谋取的贪心。于是,设计了一个圈套,让这家借的债务转嫁到他的名下,"将这年钱债辗转违利取息"。这户人家还不起债务,"窘迫至极",只好把庄田并房屋写个卖契,"甚至受苦不过",又不忍心写这卖契,全家竟然逃走了,于是,豪民把这份庄田收归自己管理。

土地的兼并随着明王朝的日益衰落而加剧,一直到李自成等发动了农民起义,这种现象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也是为什么李自成提出"均田免粮"口号后,受到广大农民拥护的原因。

6.皇帝也是守财奴

薛嫂道:"这位娘子,说起来你老人家也知道,就是南门外贩布杨家的正头娘子。手里有一分好钱。南京拔步床也有两张。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只箱子。金镯银钏不消说,手里现银子也有上千两,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金瓶梅》第七回妇人便往房中开箱子,搬出六十锭大元宝,共计三千两,教西门庆收去寻人情,上下使用。西门庆道:"只一半足矣,何消用得许多!"妇人道:"多的大官人收了去。奴床后还有四箱柜蟒衣玉带,帽顶绦环,都是值钱珍宝之物,亦发大官人替我收去,放在大官人那里,奴用时来取。"--《金瓶梅》第十四回

西门庆能够迅速发家,不单单是他有经商头脑,而是发了几笔横财。先有孟玉楼的价值不菲的妆奁,后有李瓶儿"奉送"的嫁妆。一时之间,西门庆的腰包钵满盆盈。西门庆之所以要娶她俩,也是因为看中了两个人的钱财。这种敛财之气,充斥明朝政府后半期,尤其是万历年间。

皇帝是天下臣民的主人,他们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队伍中,却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爱美女,有的爱书法,有的爱游山玩水,有的爱钱财。明朝时期的神宗皇帝朱翊钧,就是万历皇帝,他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爱财的皇帝。按理说,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他怎么这么见不得"大世面"。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万历皇帝就是想把钱财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为了敛财,他可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巧立名目。

比如,他找出各种借口命令政府部门向他进贡钱财。他的一个妃子生了一个女儿,户部和光禄寺就必须向他献上白银十万两以示祝贺;公主出嫁,则要讨取数十万两做嫁妆。要是赶上皇子娶妻索要就更多。同时,他还要官员们向他"进奉",并且还以进奉的多少作为官员对自己忠心的标准。如果,官员触犯了他,那他就更高兴了,因为这样他可以任意"敲竹杠",经常运用的一招就是"罚俸"。当然,那部分钱自然归了万历皇帝。要是罪刑再大一些,那就更好办了,直接"抄家"。

本来,历朝历代对于"抄家"已是屡见不鲜。不过,每个朝代对于"抄家"时所得的财物,奉行的是一切都要"充公"。恰恰是万历皇帝不想这样做,他把"抄家"所得的财物,全部都收在自己腰包里。比如,他用这种方法首先抄了张居正的家,这个跟他忠心耿耿的首辅,死了之后还受到如此"待遇",如果他地下有知,岂不痛心?抄了张居正的家后,紧接着把内监总管冯保的家也"一勺烩了"。万历皇帝从中得到了不少甜头。甚至,事后他对左右人说,用这种方法捞钱,简直比直接从国库往外拿钱还要容易。

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

可是工商业的发展,却更加刺激了封建统治者的贪欲。贪财成癖的明神宗,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滥肆搜刮,造成了"采榷之祸"。万历皇帝敛财成癖,自以为是,为了节省开支,政府部门不再新加官吏,有的官员老了、病了、死了,他的那个位置就一直空缺,曾经有段时间,朝中六部作为国家最高决策机构,竟然只有三个尚书主事。更为荒唐的是,他弃官员不用,而用太监充当"矿监"和"税使"。而这些人到了地方后,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成为他敛财的工具。"矿监"就以国家的名义去勘测、采矿。但是,他们每到一处却不去勘测,而是不管有矿无矿,只顾搜刮金银。有时见良田美宅,随便用手一指,就愣说地下有矿,如果主人不"花钱消灾",这些矿监借此强行霸占,弄的人家破人亡。

税使更是厉害,他们沿交通要道遍设税卡,连小民手中"只鸡束菜"也得上税;而且税额苛重,商人往往被迫把货物抵作税款。依靠敲骨吸髓的掠夺,仅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一年,由宦官运至北京献给神宗的就有白银九十余万两、黄金一千五百七十五两,还有大量的珠宝,至于落入矿监、税使腰包有多少就没法算了--太多了。

矿监、税使是皇帝的亲信,权力极大,他们每到一地,就撇开地方官府,另建衙署,专折奏事,直通皇帝。他们对不屈从于他们的地方官,上奏告密诬陷,神宗偏听偏信,立即下令逮捕治罪,有的地方官甚至被活活打死。矿监、税使及其爪牙,无恶不作。如湖北税监陈奉,"其党至直入民家,奸淫妇女,或掠入税监署中"。矿监陈增在山东益都,日征千人凿山开矿,为督促多采,打死了许多工人。陈增的爪牙程守训等人到了江浙地区,扬言奉密旨搜金宝,诬大商巨室私藏违禁物,"所破灭什百家,杀人莫敢问。"据说,万历三十年,万历皇帝一病不起,以为自己会死,良心发现,想给后世留个好名声。于是,下诏,停止矿税。没想到,几个时辰后,他又缓过来了,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派人去内阁收回遗诏,前前后后一共去了二十多拨人传达这个命令。结果,这个"采榷之祸"又延续下去了。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明神宗死去,朝廷才宣布撤掉一切矿监、税使,过去因反对矿监、税使而被处分的官员也酌量起用。事情并没有过去,等到万历以后的几个皇上,看到神宗的敛财之术,也都纷纷效仿。

万历年间全国大概只有700~800万两的全国税收,到崇祯末年升到3000万两,也就是说民众的负担从万历到崇祯实际上是增加了三倍。当然,皇帝是这样,下面的官僚也绝对不敢落后。据崇祯五年的一个揭发案,淮扬地区的一个巡抚,他半年里面的赃款就是17万两。他走了,后面一个继任者有过之而无不及,贪污盐款21万两。明朝派官员去视察西北东北的边防,冰天雪地,士兵列队检阅。这个长官看着那些士兵悚悚发抖,忽然"扑"倒下了。

明朝官员的敛财,都是空忙了一场。等到明末农民起义进了北京抄家的时候全都没收了。当初崇祯皇帝召集大臣,说形势紧张,有个大臣问他:国库里还有多少钱?崇祯皇帝脸色很难看,说国库这个事情我不能告诉大家。实际上他不肯动。

到三月初的时候义军进来了,因此急了,可是,自己又舍不得出钱。他就要大臣、亲戚、宦官捐钱。只有两家人家各捐一万两,大多数都是几千两。太监的头目叫王之心,据说是最富了,传说他有30万两,死活只捐了1万两。一个大学士叫陈演,他说我平时很清廉,一个钱没有,所以一毛不拔。等到李自成抄家的时候,就是这一毛不拔的人,先是把4万两银子送到大将军刘宗敏家里,想蒙混过关。结果,他家里的佣人揭发,说他家里还有。军队一抄,抄下来银子四万八千两,加上黄金160两。

皇后是苏州人,姓周,她的家里抄出来白银是51万两。起义军在北京抄家,仅一个刘宗敏上交给李自成就是1000万两。可见朝中官员私吞了多少。李自成把国库里的那些银子全部搬到西安,有用驴、用马车搬,其中竟然有万历八年国库里的底银始终没有动过,算下来是三千七百万两,还有黄金150万两。万历皇帝的敛财癖好,终于得到了历史的惩罚。

7.最高与最低结合

这人复姓西门,单讳一个庆字。他父亲西门达,原走川广贩药材,就在这清河县前开着一个大大的生药铺。现住着门面五间到底七进的房子。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虽算不得十分富贵,却也是清河县中一个殷实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