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惊天迷案
4553800000054

第54章 明建文帝下落3

《大明律》,是中国明朝法令条例,由开国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

共分30卷,有“名例律”一卷,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这种以六部分作六律总目的编排方式,是承《元典章》而来的,与《唐律》不尽相同,在内容上也较《唐律》有许多变更。又增加了“奸党”一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不准“奸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他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廷杖就是朱元璋开始实行的,其他《大明律》未规定的酷法漤刑也层出不穷。至于锦衣卫的“诏狱”杀人最惨,为害最甚。其后又有东厂、西厂、内厂相继设立,酷刑峻法,愈演愈烈,直到明亡。

从一些吟诗作对中,也可体现两人的性格,以及朱元璋对两人的评价。

一次朱元璋和皇子皇孙们饮宴赏月,有意命朱允炆以月为题,作咏月诗。朱允炆的诗是作出来了,但结尾两句却是“虽然隐落江湖里,也有清光照九州。”诗中缺乏储君应有的气魄不说,以“隐落”来形容,使得以大肆“文字狱”著称的朱元璋甚是不满。

又有一次,太祖朱元璋驾临马苑,四子朱棣和皇孙朱允炆同行。忽见一阵风起,马儿扬尾嘶鸣。朱元璋来了灵感,出上句曰:“风吹马尾千条线。”让皇孙对句,朱允炆答曰:“雨打羊毛一片膻。”这下句听起来不仅软弱无力,而且甚是庸俗。四子朱棣闻之,马上对曰:“日照龙鳞万点金”。句中的“日”、“龙”、“金”展现了皇家的气势,大气而豪壮。尤其在对比之中,更是体现了它的华丽。太祖不禁拍案叫绝:“对得好!”

明太祖朱元璋虽满意四子燕王朱棣,但要舍孙立子,似乎不合乎自己制定的礼仪。他就欲立朱棣的意向询问诸臣,学士刘三吾当场反对,他道:“皇孙年富,且系嫡出,孙承嫡统,是古今的通礼。若立燕王,那么秦王、晋王该怎么办?”为了王朝的利益,以及避免以后皇位问题的纷争,朱元璋还是把朱允炆立为了皇嗣。

一代雄杰,在权力的更迭问题上如此精心的安排,最终却还是帮了倒忙。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死,依据遗嘱,朱允炆即帝位,时年21岁。对于这位年轻又书生气十足的侄儿,几位皇叔本就看不起,如今父皇已逝,对他更是不放在眼里。朱允炆在几位谋臣的建议下,打算削夺世袭封国的政策,使得本就暗藏于内的矛盾终于公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