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珉,一个显赫的名字,他的头衔、荣誉列出来,着实吓人:山东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等多项社会职务;荣获山东省优秀厂长经理称号,全国劳动模范、山东省劳动模范、十佳优秀企业家称号;中国时代十大新闻人物等16项荣誉;国家653工程客座教授、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还有许多荣誉、头衔,就不一一列举。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企业家,一夜之间,因连年造假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头上的皇冠不再闪亮,众多荣誉被嗤之以鼻。真可谓头顶皇冠,脚走邪路,上愧对国家和社会所给的荣誉,下无颜面对众多股东,最终获得十年禁入者的“荣誉”,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我们看看科达股份(600986)董事长刘双珉犯了什么法。
科达股份(600986)是一家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公司,2004年4月26日上市,主营业务是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
收购土地按规定是要进行及时信息披露。2006年,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科达股份125,571平方米土地,而科达股份对上述土地收购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之的规定。
而在其年度报告中少计因转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营业外收入46712400元,多计已不存在的土地开发费用5864210.51元,多计管理费用106130.09元,多计已不存在的无形资产8917410.95元,少计利润31357936.54元;此外,少计应收账款46712400元。
2007年对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经查实,2007年科达股份向科达集团累计划拨资金52220000元。
2008年科达股份对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经查实,在2008年期间,科达股份向科达集团累计划拨资金883316031.73元,科达集团向科达股份累计划拨资金796621943.61元,这么大的资金往来也未及时披露。
更有甚者,科达股份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土地收购事项进行了虚假记载。科达股份将2006年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其125571平方米土地事项作为2008年事项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科达股份2008年年度报告多计其他业务收入46712400元,多计其他业务支出15918007.12元,多计营业外收入30794392.88元。
2009年科达股份向科达集团累计划拨资金785650000元,科达集团向科达股份累计划拨资金996726525.66元,科达股份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09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的相关关联交易主要是,上半年科达股份向科达集团累计划拨资金670650000元,科达集团向科达股份累计划拨资金632726525.66元。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从2006年到2009年,科达股份每年都有未披露的信息,且有虚假信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不能及时披露信息,且连年屡犯,是不懂法还是故意犯法,我们看看主要高管的态度是什么。
时任科达股份董事长刘双珉在陈述中提出,其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主要负责战略决策,不过问公司财务事项,并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辞去了在科达股份的职务,请求减轻处罚。
经查,按照《证券法》、《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负有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各项职责,并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事实不能证明刘双珉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总经理韩晓明在陈述中提出,其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分管财务工作,由于职责和专业背景限制,不能发现科达股份的违法行为;科达股份的违法行为极具隐蔽性,其在正常履职中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已经辞去了在科达股份和科达集团的职务,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总经理负有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等各项职责,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但事实是韩晓明没有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时任独立董事姬光荣、赵军、杨庆英、袁东风、李树印在申辩中提出,客观方面没有具体组织、策划、参与实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所列违规行为,对于告知书所列违规内容不知情。主观方面对告知书所列违规行为没有主观过错,即没有故意参与或疏忽大意。告知书所列违规行为极为隐蔽,虽然其已经勤勉尽责,但仍未能发现。经查,现有证据证明杨庆英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现有证据证明姬光荣、赵军、袁东风、李树印履行了一定的董事职责,但是其提出开会研究后,并没有采取其他措施了解科达股份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也没有及时督促科达股份及时进行整改,其陈述申辩中提到的督促整改发生在我会对科达股份立案调查之后。因此,不能认定姬光荣、赵军、袁东风、李树印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考虑到姬光荣、赵军、袁东风、李树印履行了一定的董事职责,没有参与实施科达股份的违法行为,其不知情是由于部分人员故意隐瞒造成的,在证监会对科达股份立案调查之后积极督促科达股份进行整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不再对其罚款。
2011年9月08日,中国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下列人员作出决定:
一、对科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刘双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韩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的潘相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董事的吕江、卢文纲、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的韩晓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六、对姬光荣、赵军、袁东风、李树印、王树云、延新贵、孙明强给予警告。
科达股份股价走势上,从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后,一路下跌,从2010年11月12日最高12.61元下跌至2012年1月6日的3.78元,已下跌了71%,可谓惨烈。2011年,该股年报显示,每股收益0.080元,2012年4月26日,该股公布第一季报,每股收益高于去年全年收入,达到0.13元,其后,股价大幅上扬,在5月2日,最高摸至6.83元,股份从最低点上涨了80%。
科达股份连续三年造假,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欺上瞒下,全部高管人员参与其中。这样的上市公司可谓是上市公司违法的典范,他们置《证券法》于不顾,置广大股东利益于不顾,顶风犯法,时间之长、数额之大,令人发指,中国证监会对科达股份高管全部给予处罚,并对董事长刘双珉处于10年市场禁入者。可谓惩一警百,处罚得当,赏罚严明。对上市公司造假,高管带头违法就应严惩,任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查,决不手软,我们希望上市公司守纪守法,千万不要忘记上市公司的顶头上司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四个大字赫赫醒目,它就是一把尚方宝剑,对违法者决不剑下留情。
上市三天自杀祸起股权纠纷
2005年5月23日,万昌科技(002581)董事长高庆昌突然坠楼身亡,这一突发事件,在上市刚刚三天的万昌科技内部无疑激起千层大浪。
按常理说,一个刚刚上市的新股,突发重大利空,其股票出现剧烈波动,董事长意外死亡,属大利空,股价出现大幅下挫在情理之中,甚至出现跌停也在所难免。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日,万昌科技股票却出现逆市涨停。5月20日上市首日,以22.35元开盘,最高22.66元,最低20.60元,收报21.40元。第二个交易日,即5月23日,以20.82元高开,随后一路走高,在下午1:50分封上涨停,直到收盘,随后经过多日调整后,于7月15日最高上涨到25.38元。
也正是这一天,沪指重挫83.89点,失守年线,跌破2800点整数大关,跌幅达2.93%,创下自2011年1月17日以来单日最大跌幅。
使人不解的是,万昌科技股票以涨停来对其董事长高庆昌身亡的回应,还是另有缘由,是亲者痛、还是仇者恨,这里究竟暗藏着多少谜,广大万昌科技股票的持有者急切需要答案。
按理说,十年寒窗、一朝上榜。本该是“人生得意马蹄轻”的巅峰时刻,可就在庆功宴后数小时的第二天凌晨,68岁的高庆昌却选择了从23楼的家里跳了下来。有人不无感叹,即使放在世界商业史上,“公司上市仅三天董事长自杀”,也是绝无仅有的旷世奇案。许多人疑惑,高庆昌这一跳,留给世人太多谜团。
作为整个事件的重要知情人,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艾群策向记者详述了案情背后的历史过节。
从淄博市区往东,经过两个小时车程,便可达高庆昌的老家,临淄区皇城镇。30多年前,他从这里开启了他的征途。从1976年起,高庆昌先后在临淄制酸厂任副厂长、临淄刺绣厂任厂长,后又到临淄区皇城镇经委任挂职副主任。
1990年代中期,高庆昌代表国有股,出任万昌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万昌股份的前身是淄博临淄石化机械厂,原为一家村办企业,1992年经过股份制改造,皇城镇政府持股52.55%,个人持股47.45%。1996年,公司更名为万昌股份,高庆昌本人持有1.8万多股。
1997年5月,万昌股份职工股在淄博自动报价系统挂牌交易,高庆昌作为实业家的才干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发挥,万昌股份一度也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每股股价最高时接近8元,堪称当地的明星股。
1998年6月,为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国家决定关闭场外股票交易市场,由于万昌股份效益比较好,上市的名额有限,当地政府决定让万昌股份和莱芜的山东华冠集团捆绑上市。
1990年年末,山东华冠曾是国内最大的塑料机械制造商,国内市场占有率在20%以上,其股票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根据当时的重组方案,上市以山东华冠为主,合并吸收万昌股份,上市一年后即分拆。
华冠的董事长叫王士范,其作风硬朗、性格强势。但高庆昌的性格比他还要强势。有人说,高庆昌就是“叫鸡公”,喜争好斗。由于是华冠吸收万昌,两家企业合并后,王士范任董事长,高庆昌任副董事长。此后华冠的上市之路,走得曲折离奇。其“两次通过证监会审核,又两次因为被人举报而搁浅”的情节,成了中国股票市场上绝无仅有的案例。
第一次是在1999年。几乎在通过了证监会审核的同时,有人举报华冠财务造假。虽然最终调查结果是“山东华冠财务指标属实,没有发现所举报问题”,但其上市路却戛然而止。
第二次是在2002年。重启上市之路的华冠在这年6月通过证监会的审核,股票号码、发行价格都已经公布,离最终上市,仅差最后一步。为了到上交所敲钟,王士范和很多高管还特别买了高级西装。
谁也想不到,就在上市前夜,两个关键人物举报华冠财务造假。证监会立即火线叫停华冠上市。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两个关键的举报人不是别人,正是高庆昌和一个万昌股份的副总,举报内容是“万昌为了提高与华冠的换股比例虚增利润”。有趣的是,自己举报自己造假,这等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华冠与万昌组成的联合战车,两次冲上上市之路,最终都在最后一道门前沉沙折戟。两个企业的命运仿佛被某种强大而神秘的力量支配。
2006年,华冠董事长王士范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艾群策等自然人股东,华冠上市之梦破灭无疑让他们丧失了希望。但接下来高庆昌欲将华冠破产的决定,则是把他们逼到了血本无归的绝境。
2004年,高庆昌将华冠推进破产程序时,华冠总资产约有6亿元,负债约3亿元,年销售额有两三个亿。从企业财务的基本面上看,华冠远不至于一破了之。
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高庆昌为何决绝地要让华冠破产。艾群策称,这是为了掩盖他转移华冠里面万昌股份资产的行为,“他背后还有一个利益体”。
越往细说,可能越说不清楚,几经曲折后,万昌科技于2011年5月20日顺利上市。上市后的第三天,高庆昌意外身亡。高庆昌自杀前曾说,他所持有股份,并非完全属于他所有,这就是说,这些股票另被不愿透露身份的人持有,他个人只是傀儡或代持者,他这一跳,从遗产角度来讲,就能将股权转移给家人。
回过头来,人们就想,这么盘根错节的公司,股权纠纷这么复杂,竟能顺利过会。但愿持有万昌科技的投资者能顺利脱手,至于万昌科技还有多少未解之谜,那是讲故事和听故事人之间的事了。
黑嘴汪建中
2008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三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由于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被没收非法所得1.25亿元,并罚款1.25亿元,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至此,黑嘴汪建中终于浮出水面。
汪建中,生于1968年,大学学历,1989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998年至2001年,服务于北京中投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01年8月,汪建中注册成立了北京首放,初始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其中汪建中投资80万元,持股比例为80%;赵玉玲投资20万元,持股20%。2002年10月,北京首放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汪建中和赵玉玲分别出资800万元和200万元,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汪建中,曾为中央电视台二套《中国证券》栏目特约嘉宾,撰写《炒股看大势》,曾被安徽电视台选为“资本市场的安徽七大名人”之一。在长期的证券市场研究中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实战分析理论和投资理论,对证券市场运行有敏锐洞察力和较为精准的把握。开创性的在国内首开板块实战研究先河,在板块、个股实战机会研究方面处于国内咨询机构领先水平,预测出了众多的市场热点和多次大的行情。
在2007年1月份捐200万元给安徽省高河中学发展教育,并在2008年2月份捐资360万成立安徽建中教育发展基金会,来捐助贫困失学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