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海明威(世界十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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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海明威传(2)

果然,父亲把儿子的请求对母亲一说,母亲就坚决反对。

“不,不行!我们的儿子虽然门门功课都得了优秀,但是他花在课外活动的时间太多了,而花在音乐和学业上的时间却相对过少。另外,搞拳击又危险又难看又激烈,不适合他。”

要是欧内斯特要求去学小提琴或其他乐器或者唱歌,他母亲决不会阻拦他。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同意他去的。

她就想让他当个音乐家呢!

可是欧内斯特偏不喜欢搞音乐。他喜欢的就是拳击的这种刺激和危险。

这才叫够味儿!

他仍然不死心。

他又去央求爸爸,爸爸又去找妈妈。经过无数次争执、求情、磋商,当母亲的终于拗不过儿子。欧内斯特终于获准去上拳击课了。

第一堂拳击课上,教练给他安排了一个中量级拳击手,名叫杨·奥赫恩。

教练把海明威带到奥赫恩面前,对后者说:

“他第一次来,手下留情些。”

奥赫恩是中量级拳击手中的佼佼者,当然不把初出茅庐的海明威放在眼里。他鄙视地瞧了瞧面前这个块头虽大,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家伙,答应对他手下留情。

欧内斯特一上场却就较上了劲,对准拳击手就是一阵猛冲猛打,打得拳击手火起,把当初的诺言全抛到脑后。

奥赫恩对准欧内斯特一连串左右开弓,欧内斯特的头被打得像个练拳用的橡胶吊球,左摇右晃。海明威竭力挺直身子,挥动双拳乱扑乱打。他看不见对方,但是他知道对方一定在他的对面跳跃腾挪。

突然间,他看清了,忙照着对方下巴一拳打去。拳击手像赶苍蝇似地挡开了他的拳头。

他又向前进了两步,挥拳出击,不料又扑了个空。

奥赫恩身子一转,人不知去向。

待到他重又出现时,欧内斯特只觉得颌骨上重重挨了一下,腿一软,跌了下去。与此同时,对方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他头上狠狠一拳。

不过片刻工夫,便见欧内斯特被打得鼻青脸肿,威风扫地,躺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这第一堂拳击课差点就成了他的最后一课。

但他是个不服输的角色,无论如何他还要比试比试。

“当时你害怕吗?”他的同学问他。

“当然害怕啦。那家伙打起来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跟他打?”

“嗨,我还没吓成那个样子。”

第二天,欧内斯特的鼻子贴了纱布,眼睛底下又红又肿,但他又去了拳击场。

许多和他一起报名学拳击的同学纷纷自动退了学。他们吃不了那份苦。

欧内斯特却一直坚持下去。他是轻易不会打退堂鼓的。

一个月过去了。

两个月过去了。

……

三十个月过去了。海明威的姓氏开始叫响。

海明威仍然在拳击场上苦练。他的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有划破的血口,也有肿起的伤痕。

随着儿子一次次受伤,做母亲的焦虑也逐渐加深。这也难怪,谁不心痛自己的儿子呢?更何况他母亲平素温文尔雅,文质彬彬,平生引以自豪的就是她在唱诗班的位置,她那帮有教养的朋友和支持她们这个圈子活动的慈善家。可她的这个儿子就一点也不懂当母亲的心,活像个小胡同里钻出来的野孩子,又是急诊医院的常客,还常常去参加危险的比赛,腿踢断,头撞破,眼打伤,这种事有完没完?能让当母亲的不担心吗?

有一次,他的头部挨了狠狠一拳,一只眼睛给打坏了,连医生都担心这会危及另一只眼睛。

那次,他又遇上了一个厉害的对手。

一上场,他就盯着对方,一边心里想着:“今天我一定要打败他,一定!”一边一上一下地挥动着拳头。

他瞅准时机,一拳打在对方的太阳穴上。对方抽拳护住脑袋,躲闪着又前进了两步,头一低,照直打出右拳。

他往左边一闪,进前对准对方的脸接二连三打去,一拳狠似一拳。

练习场上的伙伴发出阵阵呐喊:

“海明威,加油!”

“海明威,加油!”

他心头一热,又鼓足劲扑向对方。

呐喊变成了嚎叫。

他用尽全力又一拳打中对方的太阳穴,接着又是几下,只见对方眼睛翻了两翻,倒在了他的脚下。然而,就像地上装有弹簧似的,对手腾地翻身跳起,死死抱住他,站稳了脚跟。

海明威用头猛撞了一下对方的脑门。

对手急剧松开两臂,狠狠一拳打来。

这一拳打得真厉害。海明威眼前一片金星,双腿一软,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他母亲为此大发雷霆,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生怕打坏了她的宝贝儿子。

可是海明威却满不在乎,他并没有因此放弃。恰恰相反,每次打翻在地,他总会尽快跃起身来,准备再次冲锋。

他觉得学拳击受益非浅。“拳击教会我绝不能躺倒不动,要随时准备再次出击……要像斗牛场上的公牛那样又快又狠地冲。”

海明威是橡园中学引人注目的体育健将,他在学业方面也有非得出类拔萃不可的追求。

3岁时就开始钓鱼和5岁起参加阿卡西俱乐部的收益,使他刚进橡园中学,就取得一次课堂上的小胜利。

这是在生物课上。他写了一篇关于蚱蜢的论文,一下就写了6页。对于蚱蜢,他再熟悉不过。他不知抓过多少蚱蜢作鱼饵,他父亲带他作过解剖。但他在文章里不提这些,仿佛完全是课堂的收获。

老师看了很高兴,给他90分,并批了“很好”两字的评语,还要同学向他学习。

他的文科学得好。这正是橡园中学注重的。但他不喜欢已无实用价值的拉丁文,他母亲懂拉丁文,在家给他补课,费了很大力气才提起他的兴趣。但他喜欢的几门课程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古代史考试经常得满分,这大概也是他母亲对高雅文化的崇拜在他的学业上结出的硕果。他本人没有“好古”的天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是看重“现在”,看重“今天”。

但他要求自己干好,干好才有荣耀。他最擅长的是写作,演说也得过奖。一位老师多年以后评论说:“欧内斯特是‘优等生’,在文字表达方面很有天赋。进校头一年,他对于描写生活中的惊险场面就怀有无穷的兴趣。”另一位老师说:“我记得,他在课内写的东西就完全与众不同,在我看来简直不像布置的作业。”

这两位老师是英语教师兼校园文学杂志的顾问。

海明威对这两位老师也记忆久远:“在中学,我有两位英语教师,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逊小姐。她们两位是学校的那份文学杂志《写作园地》的顾问。她们两位人都很好,对我特别好,因为我既是运动员,学英语又很用功。”

这两位老师热心指导海明威习作。她们的性格一个接近海明威的母亲,一个接近他父亲。比格斯小姐喜欢写想象的、浪漫的文章;迪克逊小姐则诚恳,讲求实际。她们对海明威的中学习作都有影响。他各种体裁都写,各种题材都有。他写诗歌,写类似小说的短篇故事,写游记,写校园通讯报道,写小品文。有文笔随和的,有一本正经的,有幽默风趣的,也有追求诗情画意的。

他的构思丰富,写得洋洋洒洒,同时也在锻炼他最喜欢的写作技巧,寻求他最拿手的表现题材。他写得最多的是惊险故事和幽默小品。

他的第一个重要“作品”是《赛比·金根》。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他努力把情景和氛围写得很真实。故事借一个印第安人的口讲述,以对话形式结构。情节是行凶、复仇、流血事件:一个恶棍杀了人,被害者的叔叔带着一条狗四处找恶棍复仇,恶棍也扬言要杀掉复仇者。两年以后的某天——7月4日——这一对仇人在一条偏僻的铁路边相遇,恶棍先下手,一棍打倒复仇者。那条狗则扑上去咬死了恶棍。那狗的名字就是赛比·金根。

这样一个故事却有一个简洁优美,情境逼真的开头。如果想到海明威当时才17岁,就会觉得这个片断值得一读:初升的满月从东边的山后露出了一个边缘。我们的右边是一道杂草丛生的河岸。“咱们坐下吧”,比尔说,“我给你讲过赛比·金根的故事么?”“很想听一听。”我回答道。“你记得老乌鸦保罗吗?”“就是上次7月4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后来睡在皮尔马奎特铁路上的那个家伙?”“对了,他是印第安人里的一条恶棍……”

简明的结构,富于跳跃感的对话和洗炼的画面,都显示了他日后风格的苗头。

他有一段时间喜欢模仿当时美国很受欢迎的作家拉德纳的笔调写幽默小品。他为校报写关于校园生活的通讯报道也常用幽默的笔调。1916年5月,他的一个同学兼拳友,名叫里曼·华盛顿,在橡园镇自来水厂附近的水塘旁边看见有人投水自杀,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英勇行为。报道了上述情形后,海明威以此结束这篇短文:如果说此事也有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就是这位勇士救人时,衣袋里掉失了一份为校刊撰写的笑话底稿。

这种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学时期的习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后来海明威的风格。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重复别人的时候,他就告别了这种从马克·吐温起就盛行于美国文坛的幽默。它与海明威式的富于力度和强度的美不相称。

幽默小品对于海明威的意义,只是为他在同学们中博取了“文名”,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园中学的校园文学园地,署名“小拉德纳”出现在芝加哥《论坛报》上。

他高中毕业前夕的半年里,也即1916年11月到1917年5月之间,是他中学阶段的“创作高峰”时期。他担任了橡园中学校刊《秋千报》的主编,他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写故事,在这段时间里,他连续写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周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学时代的习作完全是出于一种写作欲的驱使。在这方面他似乎不是为了“出风头”,至少不像他在体育运动上表现得那样直露和强烈。他的卧房在他家三楼,很安静,里面有一台旧打字机。他的文章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敲出来的。

二、《明星报》见习记者

十七岁的年龄是个躁动的年龄。十七岁的年龄是个危险的年龄。

十七岁的欧内斯特·海明威热血沸腾,寝食不安。

他再也无法安坐在教室里了。

不只是他,整个班级也沸腾起来,整个校园也沸腾起来,甚至连橡树园、芝加哥、整个美国也都沸腾起来了。

这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进入了决定性阶段,美国决定要“拯救世界和平”,参加“圣战”,在全国范围内从上到下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沙文主义的狂热,提出了“神圣”、“光荣”、“牺牲”的口号。报刊上充斥着煽动武装起来的文字;学校课堂里发出动员起来的号召;著名的演员、歌星被拉来为欢送赴欧参战的炮灰们举行盛大的演出……在这种军国主义的宣传煽动下,无知的热血青年们纷纷报名参战。

大街小巷都设有募兵局的报名点。去报名点报名的人络绎不绝。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稀少。大家凑在一起谈论的话题就是报名参军。

“迈克尔,昨天杰克他们出发你去送行了吗?”

“怎么没去?你看他那神气样儿,好像就他知道爱国似的。”

“是呀。谁不知道,欧洲沦入敌寇的铁蹄之下,我们有责任拯救世界和平于危险之中。走,我们也报名去。”

眼看着同学们一批批离开校园,奔赴欧洲战场,海明威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不顾母亲反对,也去报了名。他也想去“拯救世界和平”。

但是军医们只朝这个小伙子看了一眼,就把他推到了一边。军队可不要眼睛有毛病的青年,苦苦哀求也无济于事。

海明威怀着惆怅的心情领取了毕业证书,学校还向他颁发了优秀成绩奖,致了祝词,仪式十分隆重,但这丝毫没有能够改变他那阴霾的心情。

他又和几个同学赶到募兵局,但是又一次被拒绝了,原因还是那只该死的眼睛。

海明威的心情坏到了极点,暗暗打定主意,他决不呆在家里,也不去上大学。他要出去工作,干什么都行,只要能离开家,而且,他仍然没有死心,仍然希望能到法国去参战,体现一个热血青年的人生价值。

他爸爸看见儿子整日坐卧不安,心里十分着急,亲自去找到了他在堪萨斯的弟弟。他弟弟是个发了迹的商人,听到侄儿的情况后,给他在《堪萨斯明星报》找到了一份见习记者的工作,兼做杂役和小伙计。

当记者去?这倒不赖。当记者的要到处采访,写出新闻报道,这倒也够刺激的。海明威内心的不快一扫而光,他兴冲冲地告别父母,去了堪萨斯城。他相信他能胜任这份差事。他有热情,有干劲,而且,他在橡树园高级中学读书时就因为文章写得好而小有名气,还因此而被选成校报主编呢。

报馆的主编皮特·威灵顿一见到这个充满活力的小伙子就喜欢上他了,可是老头子的感情从不外露。这是个很厉害的老头子,不但自己有一手,而且对他手下的人要求很严。

初来乍到的海明威第一天就尝到了这老头子的厉害。

“你就是欧内斯特·海明威?”

“是的,先生。”

“干记者很苦,你知道吗?”

“知道,可是我不怕。”

“既然如此,你就试一段吧。不过我可有言在先,在我们这儿干,就得遵守我们的规定。全在这上面了,你好好看看吧。”

海明威接过一份小册子式的东西,翻看起来。

第一条:要用短句。

第二条:要有明快的风格。

第三条:要切实可靠。

要用动作词汇写。删去不必要的形容词。删去尚有怀疑的段落。删减一些不必要的句子。删……删。能用一个字表达的决不用两个字。不许写“黑色的乌鸦”。不许写“大的悲剧”。乌鸦都是黑的。悲剧都是大的。事故都是重大的。

乖乖,这规定还真不少,足足有一百一十条!

海明威懵了,怵了。他没想到搞新闻报道还有那么多框框套套。好吧,试试就试试吧。他就不信这个邪。

于是,他一头扎进工作中去。哪里出了凶杀案,他就主动乘火车或救护车赶到现场去实地观察;法院开庭审判,他总是坐在前排的位子上。什么车祸也好,火灾也好,自杀也好,凡是与行动、暴力和灾祸有关的事情,他总要先赶到现场去取得第一手资料,然后才坐在打字机前写稿。

要用短句……

能用一个字表达的决不用两个字表达……

删去不必要的形容词……

他尽量遵循报社的规定去办。但是,删去不必要的形容词并不等于不能用形容词。他认为必要的形容词还是得用上,否则那文章不就太干巴了么?而且报道完事件,写点评论也是很自然的事。

可是威灵顿这老头又找上他了。老头把他叫进办公室,关上门狠狠熊了他一顿。

“这是新闻报道,不是花边文章。要写事实,不要评论。写行动。用动词写。不要用形容词。什么‘宏伟的’,‘灿烂辉煌的’、‘五彩缤纷的’、‘美丽的’、‘惨不忍睹的’,统统给我去掉。文绉绉的形容词在新闻报道中没有地位。何苦要把读者弄得气急败坏?”

海明威的脸刷地一下红到耳根。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却没法为自己辩解。他服这个老头,后来越来越佩服他了。他成了海明威心目中最出色的高手。在海明威眼里称得上高手的人不多,可他心里一直都很感激这个严厉的威灵顿。是他的这种严格要求,为海明威最终锻炼出自己独特的文体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海明威在《堪萨斯明星报》干得挺不错的。在那里,他得到了最初的文字锤炼。但是,年轻人的心总没有满足的时候,他仍希冀着有一天能上战场。他一次又一次地报名去参加各种兵役,但是全都遭到了拒绝。

他留起了小胡子,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些。他焦急不安地等待机会。这一等就是七个月。

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他终于上了战场。

设法让海明威上战场的是特德·布伦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