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海明威(世界十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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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海明威传(1)

一、天才的童年

1899年7月21日,橡园镇北大街439号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这是一个男孩,身体健壮,哭声洪亮,两颊上却长了一对男孩少见的酒窝。他是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男孩,年轻的父母非常欣喜。多年以后,这男孩的母亲幸福地回忆:“当时知更鸟正在欢乐地歌唱,迎接着这个小生命降临美丽的人间。”

他出生以后不久恰逢他父母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他的双亲特地选定这个喜庆的日子,抱着他去教堂举行了洗礼命名仪式,用来自母系的“欧内斯特”和来自父系的“海明威”给他取名为欧内斯特·海明威。

这个在19世纪最后一年的夏天来到人间的孩子,将成为名震20世纪欧美文坛的海明威!

橡园镇后来以出过海明威这样的骄子为荣,但能“降临”在橡园镇也实在是海明威的一份幸运。

海明威18岁以前的大部分时光都在这里度过,这是人生中“可塑性”最强的时光。

尽管他以后回忆起橡园镇的生活时,并无幸福之情溢于言表,但那主要是由于严格的家教和橡园镇浓厚的清教气氛使海明威感到了太多约束。

实际上,海明威同橡园镇的大多数孩子一样,有称得上美满富裕的家庭,有望子成龙而且教子有方的家长,更为难得的是:这里名师云集,拥有与“中产阶级之都”相称的全州第一流学校。

这当然不是名人伟人在“人之初”阶段上必备的成才环境,但对于海明威这样一个具有“斗牛性格”的天才来说,也许是幸运女神出于“矫狂”的良好意思而特地给他的一份恩赐。

有一个关于童年海明威的故事。

他还在幼儿园时,有一天回家后跑到他外祖父跟前,煞有其事地说,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匹脱缰狂奔的马,路上的人都纷纷躲避,可他冲上去大喝一声,那马就站住不动了。然后他牵着马送给了主人。

这也许是他听说的或者看到的事情,也许纯粹是出于想象,总之是蒙不了大人的。但他那阅尽人事的外祖父似乎从中看到了这孩子身上有点非凡的东西,很高兴地对孩子年轻的母亲说:

“女儿,你听我说,这孩子总有一天会有名声的。如果他走正道,遇事冷静,将来准能出人头地。但若纵容自己,走邪路,那以后坐牢也少不了他的份。”

编造故事的时候,海明威5岁,正与父母一道住在鳏居的外祖父家,也即他出生的橡园镇北街439号。

他外祖父其时正卧病在床,老人郑重其事地说了这番话之后,没有几个月,就撒手西去了。

但海明威的父母没有松懈过引导儿子走“正道”的努力。这种努力从海明威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也尽可能地绵延到了力所能及的时候,尽管其效应的大小与时日的迁移几乎成反比。

作为“中产阶级之都”的居民,海明威的双亲不仅具备引导儿子走“正道”的“主观愿望”,而且具备“客观条件”。这不是天下所有的孩童,尤其是20世纪初的美国孩童都能有的幸运。

“自古寒门多壮士,从来纨绔少伟男”,这句话对海明威不适用,他既非寒门子弟,又非纨绔世家。

海明威的祖父安森·海明威和外祖父欧内斯特·霍尔,都参加过使童年的海明威为之神往的南北战争,后来都在芝加哥经商。安森经营房地产,霍尔从事五金批发。生意上的兴隆使他们在橡园镇置下了房产,并能够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海明威的父亲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毕业于芝加哥鲁斯医学院,获硕士学位。在橡园镇开业行医数年后,又曾到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进行高级研修。有了这一段资历,他后来便以“博士”自称。他给亲友,包括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写的信,落款常常不是与对方相应的称谓,而是颇为自豪的“海明威博士”。他的职业与为人使他在橡园镇有很好的口碑。海明威的母亲格莱丝·霍尔很有艺术方面的天赋,少女时代的梦想是当歌剧演员,但一场大病弄坏了她的眼睛,虽于形象无损,却受不了强光的刺激,无法登台演出,只得放弃当歌剧演员的梦想,中学毕业以后便辍学在家陪伴多病的母亲。但她毕生都葆有对音乐、美术与上流社会文明的追求与热爱。她的大部分时光都是怀抱职业女性的追求而在家庭主妇的位置上度过的。

埃德蒙与格莱丝是在橡园镇中学读书时认识的,1896年10月结婚。其时埃德蒙颇有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身高六英尺,膀阔腰圆,臂力过人,性格开朗,一脸络腮胡子又粗又密。虽以医生为业,且以“医学博士”为荣,却又酷爱钓鱼打猎,能射落空中的飞鸟,是有名的“神枪手”。格莱丝则有理想的歌剧演员的条件,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妇女白皙的皮肤,亭亭玉立,气派非凡,而且虔诚地信奉基督。

这是橡园镇一对引人注目的年轻伉俪。他们婚后第二年生了女儿玛丝琳,两年之后又生了儿子海明威,接着又生了厄休拉、玛德莱恩、卡露3个女儿;最后一个是儿子莱塞斯特·克莱伦斯,比海明威小了16岁,这是海明威3岁时就盼望,一直到完全绝望了的时候才降生的小弟弟。

海明威的童年时代正是他们家兴旺发达的年代。他有两个“家”,一个在密执安湖南岸的橡园镇;另一个在密执安湖北部的贝尔湖畔,那是他们度假的“家”。

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在贝尔湖畔——后改名为瓦伦湖——建了一幢夏季别墅。决策家政的格莱丝按她祖籍英格兰著名湖泊的名称,把这幢还散发着油漆和新鲜木料气味的房子称为“温德米尔别墅”。

别墅坐北朝南,用白松木建成,通体呈白色。海明威全家称它为“白房子”。屋外平缓的山坡上是葱茏茂密的树林,山坡下湖水明洁如镜,清风徐来的时候,泛起层层白浪,湖岸边开阔的沙滩上,细沙白净如银。

这里景色幽美宁静。而不远处的贝根农场和森林里的印第安人村落,又使别墅的主人不致感到寂寞和清冷。海明威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第一个生日,直到18岁中学毕业,他几乎每年夏季都要来这里尽情地领略大自然的恩赐。

海明威5岁的时候,家里又在与别墅一水之隔的湖岸上买了40亩耕地,取名为朗费尔德农场,并为农场添置了一条新木船和一只汽艇。农场边上有一条专运木材的小火车道,连接着蓝色的霍托海湾。海明威又多了一片嬉戏的天地,格外兴奋。

这一年,他们在橡园镇的家也换了新居。他母亲格莱丝卖掉了原来的房子,在镇上另购了一栋三层的大楼房。迁居的一部分原因是格莱丝想有一个宽敞明亮的音乐室,以便继续自己近年来因连生4个孩子而中断了的教习音乐的生涯。

这一次乔迁,是海明威家里的大事,埃德蒙医生特地按古俗从旧居挖来泥土,用来黏合新居的炉灶,以保福运绵延;格莱丝则请来牧师,带领全家大小祷告:“愿主保佑,万事如意,阖第平安。”

搬来搬去还是在橡园镇,只不过换了一幢大房子,小海明威对此并无多少兴趣。使他兴奋的只是迁居的焚烧杂物的情景,他多年以后记忆犹新。

“外祖父去世不久,我们就搬家了……有许多东西集中放在后院天井里焚烧。我还记得一些从阁楼搬下来的盛着酒精的瓶子,扔进火堆里,瓶子一发热,砰的一声炸开来,酒精一遇大火迅速燃烧,冒出蓝色的火苗。”

他的兴奋与父母的喜悦毫无关系,他毕竟还是孩子。

于是,在海明威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天地里,就拥有了对比鲜明的两个世界:“中产阶级之都”的橡园镇,和风光绮丽的贝尔湖。这两个世界正代表了两种文明,共同哺育着未来的文坛巨子。

在橡园镇他是“小绅士”,在贝尔湖他是“野孩子”。

他16岁以前,由于父亲经常在外行医,他实际上长期生活在母亲、姐姐和三个妹妹构成的女性王国里。当他两三岁就渴望有个弟弟时,显然已经产生了男孩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向“中心意识”转化。

于是,在这段称得上“漫长”的时光里,在亲近的人当中,海明威只有从父亲那里寻求“男子汉”的认同。

而埃德蒙医生也乐于言传身教,按他的性格和爱好,按他对健全人格和完美心灵的理解,去培养和管教儿子。

海明威3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根精制的钓竿,海明威扛着它兴致致地跟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钓鱼,几乎是无师自通,父亲只略加指点,他就能把准鱼吃饵的时机,自己把鱼拖上岸。

再大一点,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们在湖边、草窄和树林里打打浣熊、打鹧鸪、打野鸭。有一次,他们和一个印第安人一起外出,路上碰到大群鹧鸪,受惊后扑扑飞向天空。埃德蒙医生用一枝老式步枪,很快就射落五六只。那印第安人非常佩服埃德蒙医生的枪法,小小的海明威也佩服父亲,多年后他说:“我父亲枪法很好,我从来没见到谁打得像他那样好。”

到海明威10岁那年,他父亲送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枝一人高的猎枪。它得到小主人的百般珍爱,成为陪伴少年海明威遨游山林水泽之间的亲密伴侣。

埃德蒙医生有三大业余爱好:钓鱼、打猎和旅游。前两项他只要能从工作中抽身,便身体力行。后一项在结婚以后被迫放弃,但保持了毕生的心仪神往。这三大爱好,海明威不仅全盘继承了,而且轰轰烈烈地发扬光大,成为他生活与创作的重要内容。

5岁的海明威,参加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他在俱乐部里年龄最小,却最活跃,最自豪。这个俱乐部在埃德蒙医生的指点下,经常到树林里去采集标本,识别动植物。海明威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一直持续到他的中学时代。

在户外活动中,埃德蒙医生注意培养海明威的勇气、耐心、坚韧精神和对大自然的热爱,教给他各种知识和技能:如何在野外生火烹煮食物,如何使用斧子砍树,如何在林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观察动物的踪迹,如何区别有益动物和有害动物,如何上鱼饵,如何自制猎枪子弹……而且要求他无论学什么干什么,都要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们父子俩终生奉行的信条。

海明威从父亲那里最初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14岁那年夏天,他同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在朗费尔德农场上搭了一个帐篷,整个夏天他们就睡在帐篷里。一天清晨,他们发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刺猬,一枪将它打死了。他们得意洋洋提回家,满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埃德蒙医生却批评他们:不应该伤害无害而可爱的动物。可接着又说:“不过既然已经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们在树林边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锅把那只刺猬炖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吃起来又硬又韧,像炖牛皮鞋一样,索然无味。

这事给海明威留下深刻印象,悟得了人既要从自然中追寻乐趣和享受,又不可破坏它,更不能浪费它的道理。

父子俩一有机会,就到朗费尔德农场上去劳动。跟雇来的印第安工人一起,什么都干:锄地、上肥、种菜、栽树、劈柴、挑水……海明威后来回忆: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常常干得汗流浃背,他认为出力流汗可以强壮身体,还有助于清醒头脑。

他上中学时,几乎每年夏天都在朗费尔德农场劳动。有一年他和哈罗德一放暑假就徒步长途旅行到农场,欢快忙碌地割干草,挤牛奶,挖马铃薯,还开着快艇在湖面上穿梭,把新鲜的青豆,萝卜卖给沿湖的客店和居民。他们这个夏天干的活差不多顶得上两个农场工人的劳动。父亲的“出力流汗可以强身醒脑”的信条,海明威奉行了一生,运动与创作在他成年以后的生活中平分秋色。

埃德蒙医生也注意引导海明威勇于自律,勇于面对惩罚,勇于正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失败。

海明威16岁时遇到一场风波。后来他说那是他遭受的第一次大挫折。

这年暑假里的一天,他驾着小汽艇到瓦伦湖的芦苇丛中玩,一只蓝色的大苍鹭受惊飞起。苍鹭是受保护的,海明威清楚。但他见周围没有人,一时冲动,举枪把它打了下来。他用旧报纸把苍鹭包好丢在汽艇里,然后就上岸去玩。转来时,不见了苍鹭,原来是巡边员的儿子拎走告状去了。海明威情知不妙,赶忙跑到湖对岸的农场去避风。不久巡边员果然找到他家的“白房子”里来了,被他那极爱面子的母亲盛气凌人地顶走。海明威感到事情不会就此了结,又跑到他伯父乔治·海明威的避暑地,想把事情躲过去。

他很快收到他父亲从橡园镇写来的一封信,要他到法庭接受审判,承认自己的过失,承认触犯了法律,这,也是男子汉的一种勇敢。

海明威听从父亲的意见,在波恩市的法庭上述说了事情经过,缴了15元罚金。

海明威的伙伴认为这件事很开心,但16岁的海明威把它看得很严重,认为自己吃了官司,很不光彩。他50多岁时与别人谈起这件事,还说,谢天谢地,幸亏当时没被送进劳动教养学校。

埃德蒙医生希望儿子富于勇敢精神,又不要真正完全像他一岁多时说的那样:“我什么都不怕。”

海明威成年以后既能将自己的个性与自由发挥到近乎极致的境地,而又绝少或者说从来不“犯规”,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风度,这正是得益于他父亲最初的引导。

但是那个暑假还没有过完,海明威又偷猎了一只“又肥又大,一身肉”的野鸡,而且趁着暮色的掩护成功地带回了温德米尔别墅。

这次不同,“法律”不保护野鸡,巡边员不会过问,不过,那只野鸡是在私人猎场的范围里,或者是在说不清的边界部位。

海明威“什么都不怕”的天性看来也是难以遏止的。

埃德蒙医生希望子承父业。当格莱丝日夜盼望出席儿子的音乐会的时候,埃德蒙医生却为儿子的另一些表现欣喜不已。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早该就寝的时候还在烛光下神情专注地阅读达尔文的书,他深信儿子将“一如其父”,可以走上行医的道路。

埃德蒙医生满怀热情“因势利导”。

在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作高级研修时,他也念念不忘儿子的志向和前途问题。他给即将升入中学的海明威寄回一张具有直观效应和启发式意义的医学宣传画,并附有一封语短情长的信:亲爱的欧内斯特:

现寄给你一张关于世界第一流水平外科医院的画片。你爸爸正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几年以后,相信你能和爸爸一起参观这里的医药卫生中心。祝家里人好,永远爱你的父亲。C·E·海明威博士1910年10月12日

另一封祝贺儿子15岁生日的信中说:“看到你已长大成人,具有男子汉气概,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相信你会按我寄托于你的希望去开拓自己的前途。”

十四岁的海明威比同龄人都显得高大。他已是一个肩宽背阔、脖子短粗的少年。

这一年,欧内斯特进了橡树园高级中学。一天,教室里的几个同学争相传阅一张报纸。好奇心驱使他也去抢过来看了一眼。哈,是拳击训练班招生广告!这正合他的意。

回到家里,他偷偷把父亲叫到一边。

“爸爸,我想去学拳击。”他对父亲说。

他知道母亲是不会让他去的,所以他只好求助于父亲。

父亲说:“好吧,我和你妈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