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有了社会交往,就有了谈判。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竞争的激烈化和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步入了谈判领域。在任何谈判中,参与谈判各方各自的需要的难以捉摸性和对需要的满足方式的多样性,致使谈判的客体——即谈判的主题内容也戴上了一层迷人的光环。
既然人的需要在谈判领域常常表现出难以捉摸性,其行为要受到个性及当时情感与环境的支配。谈判学无疑有其严密的理论体系,在其理论的严密性与实践的多变性之间起连结作用的正是谈判的艺术性。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竞争环境和社会条件下的应用可能与相应的“伦理道德”准则是相应的,但是谈判是一个“合作的利己主义”过程。因此,在对待以前的谈判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态度应是一种积极的扬弃,认清楚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谈判是一种与人打交道的活动,这种活动的特点要求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巧。而以前包括尼尔伦伯格、马什、雷法、杜邦、子贡等谈判大师(或专家)都各有所长,他们都站在一定的理论角度论述谈判的基本理论,揭示谈判活动最基本的特征。
柏杨先生在其作品中屡屡提到“厚黑”二字。“厚黑”从何而来?只要你稍微留心就会知道它从生活中的成功与失败的事例中来,先是在官场上十分突出,以致人们憎恶;后来在各行各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现了“厚黑”之存在,于是李宗吾先生发现并提出了《厚黑学》。
李宗吾先生1879年生于成都,一度任国民政府官员,大学教授,后为自由撰稿人,1944年去世。他遍检诸子百家,读破二十四史,期望求得历史的真膏,终于发现:如果不是彻底的厚颜与黑心,就不可能成为大奸大雄。他把这一认识整理为理论,于1917年写成了轰动一时的奇书——《厚黑学》。
《厚黑学》其实质上是一种认识论,一种看待问题的方法,它要求人们“胸怀大志”,而又深藏不露,步步小心,一鸣惊人。即方法论与认论的统一,是为了获取利益的谋略。
《厚黑学》也是研究处理人类各种利益关系的谋略学,它与谈判活动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因为它首先体现了谈判的根本原则——谋求双方各自利益的基本精神,并非真正谋求共同利益;其次,它直接体现了谈判的主要战略原则——以迂为宜、以柔克刚的思想实质,再次,它体现了谈判的主要战术原则——“以正合,以奇胜,正奇相生,不可胜穷”的特点。在谈判的实践活动中,变化多端,灵活多端,随机而生,所以我们本着谈判的价值原则及战略战术原则,对李先生的厚黑学扩充引入到谈判中,研究一下厚黑技巧在谈判活动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