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波论:一种对世界真相和人生意义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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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事物的演变之道(1)

宇宙演化出物质,物质孕育出生命,生命的进化使人类最终出现。我们的意识活动产生了极其重要的思维功能,构成了自身认知的基础。要更好地理解和参透这些变化,就要明白一切事物的演变实质。我们将世间所有的存在,尤其是我们能认识到的各种物质和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影响与结果都称为事物。事物在运动和变化过程中表现出的状态即是现象,现象也是事物的一个组成部分。

宇宙间除了能量以外所有的存在都是物质,事物及其现象也不例外。我们能够认识的事物主要就是物质运动和演化形成的结果。事物在演变的过程中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现象,从人类自身的角度在我们这个世界里所有的现象都可分为客观存在的现象和人为产生的现象两种,因而相对于我们的主观认识而言,一切事物可以说也要么是客观的存在,要么是人为的存在。

事物变化的性质

我们将事物分为个体和系统两种类型,物质本身是个体,通过彼此间的相互作用,涉及一定范围内的群体构成系统,系统就是具备相应特点、形成相应秩序、满足相应功能的特定范围内个体集合的总称。个体聚集成系统,系统组成更大的系统,不同系统构成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宇宙就是一个最大的系统,而个体本身实际也是由更小的系统组成,各种事物可以说就是各种不同的系统,产生的现象就是系统的不同表现和不同状态。宇宙间物质的运动和能量的变化形成了各种系统,系统构成了世界上的一切存在,对事物和现象的认识也就是对系统的认识,我们研究事物、分析现象也主要从对系统的了解入手。

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主要源于物质的运动,而物质都是由更低层次的物质聚合而成,其本身的性质和聚合方式主要取决于内部形成的自旋方式。构成物质的更低层次物质可能只有一种,也可能是多种,而且数量也不尽相同,相应的自旋形式也可能会有一种或几种。

在聚合时这些不同的自旋形式相互影响、彼此作用,产生各种变化,聚合后新的自旋方式虽然就来源于原有的这些形式,但既有可能与原有的类似,也可能已产生一种全新的形式,由此形成一整套自旋方式新的排列组合,把在聚合变化上的各种可能性都包含在内,使聚合形成的新物质,其性质既有可能与原有构成物质相同,也有可能增添了崭新的内容,发生了全新的变化。

虽然每一次、每一种的聚合都只能产生其中某一可能的类型,但随着聚合的不断深入和数量的不断增加,这些组合中各种不同的可能性或许就都有机会得以实现,表现为物质所有可能的变化都能发生,呈现出其更低层次的构成物质不可能拥有的一些性质和状态。

物质始终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各种运动,使自身在存在过程中的每时每刻也都在不停地变化。当然这些变化始终都在物质性质许可的范围之内,但物质的这些持续变化最终却会产生极大的作用,形成无法估计的后果,这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第一,虽然有时候变化很小,但由此形成的不断突破,经过持续的积累和叠加,会使物质的性质也逐渐发生改变,出现“量变产生质变”的结果,碰撞的出现则使这种变化最为彻底和迅速。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物质在自身的演化过程中都有可能经微小的变化,而产生巨大的改变。中国有句成语“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就表现了这种不经意、不起眼的变化在不断累积后的巨大作用。

第二,由于物质的存在和运动都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变化会不断扩大和持续进行,导致更多物质发生更大的改变。电磁感应既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主要方式,也是形成能量场变化,以及生命及意识活动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电磁感应的特点是触发性、持续性和扩散性。物质自身在运动中最初的变化,会通过电性的相互作用使对方内部也产生电磁场新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传递又反过来对自身、对有联系的其他物质产生叠加作用,形成更多的变化,如同震荡引发的一系列连续、连锁反应。这就是类似于在水中投掷石子而泛起的波浪涟漪,使各种物质通过不断的变化和作用产生出巨大的扩散效应。感应之所以成为物质和生命运动的主要力量与方式,主要就源于它的这种类似波一样的性质和作用。

在以上两种情形的共同作用下,物质的变化就如同经过一串连续排列的放大器,每一次变化都有所放大,并经过不断的累积,最终产生出完全不一样的效果,形成一种全新的面貌。

在感应使物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多数都有一种渐进的特征,脱胎于原来,却有新的不一致,使演化过程形成一种变化的连续性,但在这些变化之内也可能会形成一种突然的飞跃,相比原有似乎有了明显的改变,表现出完全不同的状态,在原有的变化轨迹中很难想象会出现这种局面。这就是物质在变化中除了渐变之外,还会形成的另一种重要性质:突变。

事物的变化不会总是线性、有规律的进行,受内外不同因素的影响,各种突变会层出不穷,有的突变非常显著,有的作用相对较小,才形成自身特有的演变轨迹。生命从普通物质中产生,以及进化中的变异和物种爆发都是这样的一种表现。突变是物质变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使物质之间不同的种类和构成层级得以出现,让各种变化最终形成了脱胎换骨的全新面目。

从宏观角度而言,运动和变化的增加会使物质形成当初不可想象的新性质、新特点,例如我们人类最初的一个受精卵,经过不断的繁殖和分裂,会形成一个复杂的人体,两者虽然都是一种生命的形式,后者也脱胎于前者,但经过不断的增加和变化,最终的表现却有了天壤之别;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则是另一番的景象,虽然各种微小的变化我们无法察觉,但始终都在不断地进行之中,只是由于我们还无法在更小的尺度上加以衡量,就似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而且往往只有在积累足够的改变后我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变化,这时与原来相比已产生了显著的差异,人体高度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子,我们的身高在成长时会不断增加,衰老后又会逐渐变矮,我们如果只在一天的时间里粗略观察,却几乎看不到变化,而实际上身体的改变却时时刻刻都在持续地进行,树木的生长同样如此。

物质的各种变化连接起来就形成了演变的过程,而且由于突变作用的影响,变化会从最初的偶然和缓慢,甚至是漫长的周期逐渐提速,总是在已有基础上往前更进一步,越往后变化的速度越快,作用也越大,使变化的发展具有一种加速的特征。生命进化的过程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都体现出这样的特征。

物质只要运动都会发生以上的变化,数量的增加会形成全新的性质和功能,自身的变化则产生性质和功能的改变。这两种效应的叠加更是增强了变化的作用和效果,加上变化的突变作用和提速效应,即使最初只有一种或几种简单的物质以及较为单一的形态,通过不断的聚合变化,也会产生比原来多得多的物质形态。

这种使存在和变化产生新的可能性,并使之得到极大增强的聚合作用,能够迅速地丰富、极大地扩展原有的数量、性质和状态,成为物质演化中最基本的现象和特征,所有的物质在运动和变化中都会体现出这种特征。随着聚合的深入,变化将逐渐加大,使数量增加的速度更快,差异和不同就越明显,最终使物质的种类和作用,以及出现的状态和变化都形成爆炸性的增长与改变,这才从最初几乎微不足道的能量子,逐渐造就出了我们这个广阔、丰富的物质世界。

事物的构成和变化也与物质的聚合作用一样,只要是存在着的事物,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不管是数量的增加,还是形式的变化,都有可能极大地拓展原有的内容,增加全新的内涵,通过聚集和增加会使事物的变化产生1+1>2的效果。相反如果事物的变化是一种减少,则会形成2-1<1的后果。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一切事物和现象莫不如此。人数从1人增加到100人,产生的力量和作用比单个人力量的100倍要大得多。

同样如果把一座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分散到城里彼此不再联系的孤立地点,不要说发挥城市功能,连个人的生存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地球上只有一百多种元素,却形成了难以计数的各种物体;温度变化在几十度和上亿度的情况下,物质和能量的性质有相当大的差别。当事物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其演变都会产生类似这样的增长变化,表现出与最初完全不同的更新、更多的现象和性质。

因此事物的存在和变化都有其特定的性质,随着演变的深入和数量的增加,加上突变和加速的作用,会极大地扩展与改变原有的存在状态,呈现出可能完全不一样的特征。这些变化尽管都来源于原有的最初,但最终却既可能与原有相似,也可能已有根本的不同。我们如果只研究原有的形式,无法想象和估量这种变化的巨大效应。单纯通过线性推理和计算,试图从现有已知的存在来推论过去或推测将来,只可能在局部的范围内有作用,但想要广泛地推而广之则只能是错误的一厢情愿,甚至只会导致迷茫和误区的产生。

一切事物在增加和变化的过程中都会使本身发生一种翻天覆地的改变,产生全新的秩序和作用,出现更加复杂的功能和现象,这是事物变化的一种必然,也应该是我们自身认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成为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事物的出发点。

事物变化的内在特征

宇宙永恒,但能量变化和物质运动都是有序进行。物质和能量构成系统,并以系统的形式存在,系统以一定秩序发展和演变,形成相应的运行周期和运行特点,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现象。系统的形成与运行有各式各样的条件和原因,但影响和决定系统变化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物质的本性和规律性,另一个是运动的随机和自序性。事物就在它们的共同作用下变化和发展,感应就是这些因素发挥作用的一种主要途径和表现。

一、本性和规律性

本性和规律性是系统的内在因素,对系统的运动和变化起主导作用。本性即事物的内在属性,是事物最根本的性质,也是我们认识和区分事物存在及变化的标志。本性是物质自旋运动形成的特殊结果,以及表现出的特定形式。相同的自旋运动使内部的构成物质都具有同样的感应作用,从而会表现出一定的相同状态,形成特有的共同性质。本性决定了事物及其运动和变化的规律,也是一切现象产生的根源和基础。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内在属性,而本性的不同决定了事物之间的差异。物质的多样性导致事物的本性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状态。

规律性是影响事物运动和变化的主要因素,其形成的基础主要是物质之间相同的自旋和旋转运动。正是由于所有的运动和变化都来源于物质这种共同的运动形式,才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而且产生有序的物质运动规律。由事物聚集和增加产生的各种秩序与作用也是形成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规律是我们对系统运行的认识和总结,它既是系统运动和变化的原因,也是系统发展和演化的结果。如果事物在给定的条件下可以预知下一步运动和变化的结果,规律就是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和作用。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中规律性有各种表现形式,但主要都是由事物本性、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演变的秩序共同决定。一切系统在规律性作用下都会形成和趋向平衡、有序的特点。

我们对系统的认识主要取决于对本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我们认识和解决问题时,首要出发点与最重要方面就是研究本性和规律性。对本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形成我们知识及经验中的理论,理论是我们对事物认知的总结和创新的指导。

宇宙间物质及其变化的原因和结果,决定了事物的本性以及变化的规律。物质的相互作用形成了物质之间的联系性,物质运动的阶段和过程呈现出周期性,物质运动遵循相同的方式表现出相似性,一切事物的本性与规律性都存在联系性、周期性和相似性的特点。由于事物都在不停地变化,没有绝对的事物,也没有绝对的规律。规律只是我们对运行和变化秩序产生的一种认识、形成的一种反映。它们既要服从宇宙间运行法则的规定和要求,而且要在我们能够认识的范围之内,同时也能保持相对的稳定,并发挥指导的作用。这样的规律才有我们认识的意义和价值。

只有我们认识不到、认识不了的事物和现象,了解不到、了解不了的本性和规律性,而没有不按照本性和规律性要求、不符合本性和规律性法则进行变化的事物及其现象。

二、随机和自序性

随机和自序性是系统运动和变化的外在因素,主要表现为未知性和不可重复性。一切物质在运动中都表现出两种运动形式:规律性运动和无规律性运动,无规律的运动就是随机运动。

事物的变化有的是有规律的,有的是随机的,在相同的预设或前提条件下,能够了解和预测下一步结果和状态的是有规律运动,不能够了解和预测的是随机性运动。有规律运动是系统中主要因素发挥作用和影响的结果,由运动的规律性决定,而随机运动是影响系统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不可知性。

自序性是系统形成和运行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事物变化的一个重要性质,是由于量变而非质变表现出的一个主要特点。自序性影响的主要是系统的外在形态,而非内在属性。一切事物运动和变化达到一定程度会呈现出一定的状态,这种状态就如同自我排序而形成,这就是自序性。自序性使系统产生一种特定的状态和现象,它们既不是由系统运动的本性和规律性决定,也不是其他外在力量影响的结果,而是自身在变化积累到一定阶段后自主形成,只有在出现之后,我们才能认识和了解。如果重复进行这一过程,则将出现另外不一样的现象和状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恰好如此”。由于运动和变化过程的单向性和不可逆,系统表现出的这种状态和现象也是唯一的,并且无法重复、不可改变。

提高对自序性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各种事物的变化及特点具有重要意义。事物在演变和增加时会形成各种新的可能性,导致无法估量的后果,特别是出现突变和加速,使事物的变化往往不一定只是线性和渐进的过程,这种因素以及由此形成的无法估计的后果就是形成自序性作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