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一个极有趣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人民对统治者在潜意识中带有敌视的感情成分,只是它已超出我们讨论的范围了。不过,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一种小孩的父亲情结(fatherComplex)与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关系。只耍我们再稍加探讨即可以了解早期王位进化的过程了。弗雷泽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暗示性的理由,虽然他本身并没有确切的证明:早期的国王大多是由异族担任,而且在经过一个短暂的统治后,即被当成祭神中神圣礼仪上的牺牲品了。同时极可能的,这种王位的演变方式对后来的基督教神话产生了很人的影响。
3.对死人的禁忌
我们都知道死人是一种奇异的统治者,可是,我们又不禁对人们如同处置敌人般地去对待它而感到惊讶万分。
如果我们仍用传染作比喻的话,那么加于死人的禁忌,在最原始的民族中具有强烈的传染力。这可以清楚地从他们对待死人和守丧者的方式中看出来。
在毛利族人中,任何人接触或在葬礼中触摸到棺木都被视为极端不洁。人们将开始阻止他与他人交往,不但不允许他进入所有的房间,也不准接触任何人或东西,因为那将带来传染。甚至禁止他以手拿取食物,因为人们惧怕由于他的不洁会使食物失去了食用价值。“食物被放置在地上,然后,他坐下或者蹲着将手反放在背上以口尽可能地咬嚼食物。在有些例子中,是由别人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喂食,整个过程保持在严格的不接触状态。可是,喂食者本身也将遭受到许多严厉的禁忌。几乎在所有人口稠密的乡村里,总住有一些人群中的卑微者,他们以服侍丧葬者所得到的微小报酬而生活。”他被允许“与在葬礼中接触到死者而被隔离的亲属住在一起。当隔离结束以后,哀悼者重返社会,而他在隔离时用过的所有杯盘都必须打碎,同时所有穿过的衣服也要小心地焚毁。”
对与死人接触的禁忌限制,整个波里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和非洲的一部分都相同。它们有一个最普遍的共同点,即禁止接触者自己取食食物,他们的所有饮食必须由他人代劳。在波里尼西亚(也许报告里所称的可能仅指夏威夷),一个有趣的事实是,僧王们在行使神圣的仪式时竟然也受到了同样的禁忌。在汤加,对死人禁忌的严重性则与他的身份和地位成正比。依照规定,任何接触到死亡领袖的遗体的人,将被认定在10个月内都是不洁的。但是,如果接触者本身也是首领,那么他只有3~5个月的不洁期,这主要是依照死者权力的大小而定。不过,要是死者是“神圣的领袖”,那么,即使是最伟大的首领也将遭到10个月的禁忌。这些野蛮民族认为,任何对禁忌的触犯都将使人生病和死亡。事实上,他们对这种想法的坚信不疑,就如同一位观察者所说的:“没有任何一位土著人想过用其他手段来证明它的错误。”
在本质上,死者的亲属和未亡人这些以隐喻方式和接触死人的人们也会遭受到同样的禁忌。到目前为止,我们所了解的禁忌仅限于它的毒性和传染力量。下面,我们将开始讨论禁忌的原因——外在和深藏于内部的实质。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舒什瓦普人居住的地方,寡妇与鳏夫在服丧期间被禁止触摸自己的头和身体;也禁止别人使用他们用过的茶杯和炊具……狩猎者得避免走近他们,因为他们被认为是不祥的象征。如果他们的背影落在某一个人身上,那么他将很快地病倒。他们以树枝为枕头……并且将它们围绕于床沿这种做法被认为可以将死者的鬼魂隔开。在北美的部落里,我们可以更淸楚地看到为这个目的而创立的许多禁忌:在丈夫死后,“寡妇必须穿着由成簇杂草做成而围于下体的装束数人,以防止丈夫的鬼魂与她性交”。由这种隐喻接触的观念中,我们将发现,他们认为死人的灵魂在丧葬期间仍然不断地活动在亲属周围而未曾离去。
“在菲律宾西南部巴拉望岛的阿古塔亚诺人中,一位寡妇在丈夫死后的7~8天中被禁止离开居住的茅屋。在这期间,她只能选择没有人的时间外出,因为所有看到她的人将突然死亡。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她必须在前进的途中以木棍敲击树木来警告人们躲避,而那些树木在被击后即将枯死。”禁制寡妇鳏夫的事实还有下面几个例子。“在英属新几内亚一个叫墨克奥的地方,鳏夫将失去所有的权利而成为社会的流放者和人们惧怕、躲避的对象。他不准栽植花木,或者出现在公共场所,或者在道路上行走。他必须像野兽一样隐藏在杂草和树丛中,如果他听到了人们走近的脚步声,尤其是妇女,他必须躲进树后或丛林中。”由最后面所提到的例子,我们很容易地即可看出鳏夫和寡妇所具有的危险特质——受诱惑的危险。一位死了妻子的丈夫必须抵御另寻新欢的欲望;同样的,一位寡妇也须抗拒想找寻另一位男人的欲望。类似这种取代的期望与丧葬期间的悲哀气氛相抵触将不可避免地引起鬼魂的愤怒①。
[①在前面与禁忌的比较中,我讨论到那位病人的“无法令人容忍”时,她曾告诉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她在街上看到穿着丧服的人们,她都对那些人感到愤怒,她想,他们都应该被禁止外出。]。
在丧期,人们被禁止呼叫死者的姓名,这是一种最令人困惑和让人深思的问题。这种风俗几乎是普遍性的,它们各以不同的形式表示出来,不仅在澳大利亚和波里尼西亚(他们是禁忌仪式最完好的保持者),同时,还可见于“彼此相距遥远的民族,如西伯利亚的撒摩耶族,和南印度的托达族,鞑靼地方的蒙古族和撒哈拉地区的图阿雷格族,日本的暇夷族和中非的阿坎巴族及南迪族,菲律宾的廷古安族和尼古巴岛、婆罗洲、1迖加斯加和塔斯马尼亚等地区的居民”。在某些地方,禁忌则仅限于丧葬期,可是有些地方却是永久的。不过,它们的严格程度也将随若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弱。
不能提及死者的名字是一种很严厉的禁忌。在南美的某些部落里,当着亲属面前提起死者的名字被认为是对未亡人的最大不敬,对此的处罚方式就像对待谋杀犯一样。也许我们一时很难想像,为什么仅提及死者的名字竟然被认为那么严重,可是,我们可以由他们为了躲避这种禁忌所应用的方法,慢慢地看出一些有趣的事实。在东非马赛族人中,当一个人死后即被换上了新取的名字,这样,人们可以随便地呼叫他,因为所有的禁忌仍然附留在原来的名字上。这种做法似乎是假定鬼魂不知道且无法知晓他的新名字。在南澳洲的阿德莱德和恩康德巴依族人中,当族里某一个人死后,每一个人都很谨慎,所有和他名字相同或相似的人都将另取新的名字。在维多利亚和西北美洲的某些部落,这种现象更进一步为人所实行。当一个人死后,所有的亲属不论名字相似与否全部改用新的名字。事实上,在巴拉圭的圭库兽族人中,当有人死亡时,统治者就将部落里所有人的名称都改了,然后“从那时候开始,每一个人记住了他的新名字就像他刚出生时的命名一样”。
甚至有些部落,还会将那些刚好与死者名字相同的某些动物或物品改变名字,以避免引起对死者的回忆。这种语言上的转换,对传教士来讲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尤其当这些改变是长期性的时候。当传教士杜布里佐夫停留在巴拉圭的阿维波内的7年中,“加格娃(一种美洲虎)的名称就改换了3次,鳄鱼、荆棘和屠牛场等同改换得则较少”。对于称呼死者名字的禁忌,事实上,一直推广到避免提及与死者有关的事物上。在这种压抑的过程中,由于缺少传统或历史演变的详细记载,所以在追寻它们早期历史的研究中,使我们面对了很大的困难。有些原始民族渐渐习惯于对死者做一种补偿性的措施,即在很长一段守哀期之后,将死者的名称重新命名在小孩身上,以视如死者灵魂的重生。
如果我们认为野蛮民族将名字认为是人格不可少的一部分和个人重要的所有物,那么对于加在名字上的禁忌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他们对名字的态度就像对待东西一样。正如我在其他方面曾经讨论过,我们的小孩子也保有同样的观念。他们无法接受一种两个相似的字句竟然会没有关联的想法:他们坚信这两种东西既然具有发音相似的名称,那么,无疑隐藏在它们的背后必然有某些共同的特性存在。甚至在文明化的成年人中,我们仍然摆脱不了那种将名字视为人格一部分的想法。因此,我们可以由精神分析学来证明名称在潜意识心灵活动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正如我们所推论的,强迫性神经症病人的行为就像野蛮民族对待他们的名字一样。他们对于提及某些特殊的字眼或名字具有强烈的“错综性敏感”①。而且,他们给自己的名字如上了许多严厉的禁忌。我所认识的一位女病人,她曾经立下了一个奇怪的规则,她拒绝书写fi己的姓名,因为她害怕那张写上名字的纸张落到别人手中后,她人格的一部分将被他人所占据。她必须不断地与这种幻想争斗来维护她人格的完整。这种争斗,首先由她的名字开始,接着涉及到书写,最后她终于干脆什么都不写了。
[①错综性敏感(Komplcxempflnrilichteit),荣格(Jang)在他的字句联想实验中所用的名词。]
只要我们弄清楚野蛮民族仍旧将死人的名字认为是属于死者的一部分人格时,那么对于那些加在上面的禁忌,我们就会理解了。因为提及死者的名字,很明显,这是一种与他接触的暗示。接着,我们来继续讨论一个更大的难题:为什么那种接触被加上了严厉的禁忌。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他们看到人死后所产生的突然改变而引起了恐惧。另一个理由则是对死者的哀悼,他们怕触到与他有关事物的联想而引起感伤。可是,对于哀悼时不准在亲属面前提及死者的名字就很难理解了。从理论上讲,哀悼应该是对死者的一种追思,也就是尽可能地保留对他的记忆。所以,我想除了哀悼以外一定还有某些其他的因素构成这些禁总。但是仅从加在名字上的禁忌,我们实在无法了解这些未知的因素,也许我们只好直接从野蛮民族在哀悼中所讲的话来寻找线索了。
野蛮民族举行一连串的仪式来防止死者灵魂的接近,是因为他们对死者灵魂返家的恐惧①。
[①弗雷泽曾提及居住在撒哈拉地区的图阿雷格土著人自己对此所作的解释。]他们认为只要提及死者的名字,就等于在召唤他,他将很快地跟随着出现②。
[②这可能和死者遗体的某部分尚存在的情形有关。]所以,他们尽一切可能地避免类似的叫唤。他们开始伪装自己以使鬼魂不认识。改变死者或自己的名称,他们对于陌生人提及死者的名字而引起自己对亲属注意的这种做法感到极端愤怒③。
[③这也是上面曾提过的,在某些部落里,这个陌生人将被处以谋杀罪。因为这种引发只能对鬼魂所认识的亲属产生祸害,而陌生人则不受殃及。]
由上面所说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就如冯特所说的,他们害怕成为已变为恶魔的死者灵魂的牺牲品。在这里,我们又对冯特的观点做了进一步的证实,禁忌的核心,正如我们前面所叙述的那样是对魔鬼的恐惧。
不过,这个理论仍然提示了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假设:一位亲密的亲属在死亡后灵魂转变为魔鬼的刹那,他的未亡人对他所能做的竟然只是强烈地敌视,而且想尽一切办法来躲避他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即使如此,大多数的专家们对野蛮民族仍旧持有和我们相似的观点。就我的观点来说,虽然韦斯特马克对禁忌的研究太少,可是,在他的《道德观念的起源和发展》一书中几乎从未论及禁忌。但事实上在“对死者的看法”的一章中,他写道:“从我所搜集的资料来看,大致说来,死者被视为敌人的远多于朋友,可是,杰文斯(Jevons)教授和艾伦(Grantalien)先生竟然断言死者的恶意仅是针对陌生人而发,对于亲属中的生存者、子孙和同氏族的人,他将保佑并赐福于他们。我想这是一个明显错误的观点。”①。
[①韦斯特马克曾经提供一个充分的证据。例如:“在毛利族人中,当最亲近和喜爱的亲属死亡以后,他的鬼魂被认为变成恶魔,甚至对他从前喜爱的人也怀抱恶意……澳大利亚的土著人相信一个人死后,他的恶意将保持很久,而与他愈亲近的人将感到愈大的恐惧。……在爱斯基摩人中所流行的一种观念认为,死者的灵魂怀抱着恶意围绕于村庄的四周,经由接触来使人致病或死亡。但是,经过一段时期后,人们就认为他们开始休息而不再恐惧了。”]
鲁道夫·克兰保罗(RudolfKleinpaul,1898)在一本有趣的书中,就曾经根据文明人对灵魂运动观念所保留下来的传说,对生存者与死者之间做了一个睿智的比较。很令人惊异的是,他竟然也得到了一个相似的结论:死人,充满了谋杀的念头。他们常常试图拖走坐在车上的活人。死人们不断地在四处围绕,那些我们今天所常见的骨骼标本都曾经被视为是谋杀者。活人们觉得无法防止死人们的侵害,除非彼此之间隔着水。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喜欢将死人埋葬在岛上或者在河流的对岸的原因。稍后,死人的恶意慢慢减弱,只有那些具有特別愤怒理由的死者仍然保持着恶意,例如,被谋杀了的死者和心愿未了的新娘等。可是,在本质上,克兰保罗指出,所有的死人都是吸血鬼,他们嫉妒活人,所以一直在寻找伤害活人性命的机会。这也是从死人尸体中首先产生恶魔概念的原因。
虽然我们做了很多的研究,可是,关于最亲密的人在死后会变成恶魔的理由却又使我们更加迷惑不解了。什么因素促使野蛮民族做了这种情感上的转变?为什么他们要将死者视为魔鬼?韦斯特马克对这些疑问做了明确的回答:“死亡,通常被认为是不幸中的最不幸,尤其是死者对他的这种命运更感觉不满。按照原始的观念,一个人只有在‘被杀’的情况下(暴力或神秘力量)才会死亡。因此,这种非志愿的死亡促使死者产生暴躁和充满报复的行为。除了对活人的妒忌外,再加上对老朋友的怀念。于是,他开始降祸(疾病)使他们死亡。……可是,那种将脱离了肉体的灵魂视为魔鬼的想法,无疑是和对死人的本能恐惧有关,这也是害怕死亡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我们对韦斯特马克的这种推论经由神经症的研究之后,就有了更进一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