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去岁下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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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到了北京,下了火车,拥挤的人群、拥挤的车、拥挤的高楼大厦令我应接不暇。我走了好远的路,都快看到了哈德门饭店,我顿生惊奇和亲切,青岛有种香烟就叫哈德门。我找到一报刊亭,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那年,各大报纸的主角都是彭定康,胖头大脸的。我爸妈吃惊不小,要我回家,又问我住在哪里,身上有多少钱,工作怎么办……那个电话打了好长时间,我花十多块钱,若是写信能写三十封,那年外埠邮资才五毛钱,刚涨的价。

我身上没带多少钱,每月工资都交我妈的,只有这个月的没有交,加上以前攒的点零花钱,再刨去车票钱,五百块钱都不到了。我妈哭哭啼啼地要给我汇钱,汇到哪里呢?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打完电话又买了份报纸,卖报纸的那样看着我,好像她是这个城市的主人,而我却是个毒瘤。我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已经中午了,我还没有吃饭。一直站到天津才找到个座,又累又饿,明媚的阳光照得我晕头转向,报纸上的字一行看成两行,不争气的心脏也隐隐作痛,水土不服的它最先发言。那一刻,我想起孟欣。每当抬起痛苦的眼,最想看到的总是她。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突然死在马路上怎么办。我应该写张纸条放在口袋里,人们会找到她。可这样好吗?送一具尸体给心上人,自己的?

活时喜欢,死了也不讨厌,

临睡时还许下一个心愿:

情人的怀抱是他最愿意躺下所在,

是希冀了一生的关怀,

如水手从海上归回家乡,

猎人从山上来到小溪旁。

我真的写了下来,就像一个行吟诗人在路旁,吟诵着古人的诗行,感慨着自己的忧伤。好运气的心脏也再度提醒着它的存在,趁着没死,留下点什么吧,为这该死的时代。我再度想起那个书店里的令我敬佩的家伙,不过,我认为他不行,这事儿,还得我来!

报摊不远处有个摊煎饼的,要我两块钱,很好吃,可一个没吃饱。我没再要,两块钱啊!要紧的是我要找个地方住下,总不能睡大街上。我又回到报摊,我说我要份租房的报纸,她却给了我份《精品购物》,又是美女又是车,还有六千块一平米的大房子,而我想看的才只有两页纸。我没工夫跟她生气,我飞快地寻宝般地搜索着我今晚的住处,有个地方最便宜,一月一百五十块,可却要什么押一付三,我兜里的钱都给他也不够啊!我真想找个人问问,哪里有十块钱一宿的旅馆,好歹住下,总不能睡大街上。想到此,我站起身来,背上书包,没问一个人,我就不信我只要往前走我就找不到个睡觉的地方。

我又买了份地图,一会儿看看报纸,一会儿看看地图,我没有发现哪儿需要一个图书管理员,他们需要的是服务员和销售员,服务员只有四五百块钱的工资,也还可以了,比一个四级钳工的工资还要多呢,还包食宿,这是我看重的。只是看到了这些,就好像我已经找到了工作,脚步顿感轻快了起来。就这样,我走过新侨饭店,在王小波的小说出现过。我看到东交民巷的路牌,曾经是洋人的天堂和义和团的战场。我看见了正阳门,和烟盒上的一模一样,青砖碧瓦白护栏。毛主席纪念堂像是雅典的神庙,左右挥舞着手臂的雕像是什么意思?文臣武将?人民英雄纪念牌远不如想象中的高大,却气势磅礴,还是偌大的广场烘托得好,和人民是英雄的烘托是一个道理。人民大会堂和革命历史博物馆跟毛主席纪念堂一个意思,那时我还搞不清那个是大会堂,那个是博物馆,有个唱摇滚的说他有个不大不小的愿望,那就是有事没事地去人民大会堂开开小会。不记得他名字了,只记得那是中国火的一张合辑。天安门红得鲜艳,不看到不理解,为什么北京叫紫禁城,我爱这红,革命的颜色。还有迎风招展的一面旗,想起查先生。

四方的风暴,由你最先感受,

是大家的方向,因你而胜利固定,

我们爱慕你,如今属于人民。

走过老舍茶馆,走过全聚德,走过庄胜百货,却连个冉·阿让的狗窝也不曾看见,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北京人是怎么生活之时,我突然发现,路边高楼的楼门前挂着一面白色的牌子,上面写着“椿树宾馆”,这让我想起我的“大同小学”,它也是这样挂在墙上的。就在一栋居民楼的地下室,就是两张床,一间小屋。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谢了顶的男人却跟我要二十块,我说住不起,他又说十五,我说十二,他说大街上不要钱。好主意,我早就观察过路边有靠背的连椅子,宽窄还行,就是短了点儿,伸不直腿,不过也行,总比火车上站一宿强多了。我真想去大街上,可他又叫住了我,他说十二就十二,但不许我跟别人说。我问我同屋那位,他说十五,不像是骗我,他问我多少,我也说十五。我感觉打了场胜仗,而辉煌的战绩却又不能声张,所谓辉煌,正是尼采嘲笑的痛苦。

第二天,我去了报纸上的那家酒店,颇受打击,要知道,那年我已经二十一岁了,而那儿的服务员,怎么看怎么像十五六的孩子。不过,我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当天晚上就搬进了宿舍,比罗凯的宿舍更像个猪窝。我连套被褥都没有,领班送了我一套,别提我有多感激了,她比我大不了几岁,虽说壮实了些,可大大方方的模样挺禁端详。被褥、枕头、床单,一应俱全,还带着脂粉的香味。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她的,是另一个领班走时留下的。

我给孟欣打了个电话,我跟她说我来北京了,她以为我是来出差,她还不知道我跟郑海生的事,她也不知道刘长年是谁。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跟她讲了,她知道我不是个爱撒谎的人,可要她一时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又谈何容易,就连我自己都在恍惚,不知是梦幻还是现实。我说不要跟任何人讲,因为我猜想郑海生不久就会死,到那时,郑海燕会毫不犹豫地不许我活,很可能,她会找到我。可这话一出口我又突然不知所措了起来,她父母问起来,她怎么讲?她的姐姐们问起来呢?还有她最好的朋友石艾,和我同学九年的!我有没有替她想过?她问我打算怎么办,我哪里知道?我说:“看看再说吧!也许郑海生不会死呢!”

“郑海生家不会起诉你吧?”

“法律上,我没有杀人。而郑海燕又是个目无法纪的人。”

“你不会是要在北京住上一辈子吧?”

“谁知道呢,也许我的一辈子很短暂。”

她沉默了半晌,说:“嘉树,我想去看看你。”

我说:“好,过些日子吧!现在我还只能住宿舍,脏得像猪圈。”

她又和我说了许多,一如往常的说不完,最后,她又说:“勿忘我!”就像她写给我的信,每次的署名都是“勿忘我”。

我感激她没问我为什么走之前没有去找她,她知道若是她问了,我将不知如何作答。

我和她是初中的同学,她是二班,我是一班,初一的第二学期,一班和二班合成一个班,那时我们才认识。她一直都是高高的个子,坐得很靠后。我初三之前还没她高呢,跟她隔了好几排,开始时不太熟悉。她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是在一堂英语课上,她流鼻血,拿粉笔头堵着。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她顶着象牙般的粉笔站了起来,全班人都在看她,还有人在窃笑。她略带羞涩地回答了问题,老师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可是,过了能有十分钟?老师好像忘了她的鼻子,又把她叫了起来,她站起来,鼻子上还插着粉笔,这回可就不是窃笑了,笑的意义也不同了,老师也笑了,更加不好意思了。老师让她坐下,不必回答问题了,可她还是红着脸拔下了粉笔,血已经不流了,大大方方地回答完了问题才坐下,回答得没有错,而且脸上还挂着笑容。

她家离学校不远,比我家近多了。上学时我常能遇见她,更多时候是远远地看着她的背影,有时她若看见我,她会站住等我,而我却很少从后面叫住她。她总是留着短发,穿着朴素且干净。她不是那么非常漂亮,不像吴小笛那样,可她挺好看,白白的,一笑鼻梁上总有细小的皱纹,我在别人的脸上可从没见过。

初二时我们才渐渐熟悉起来。我们的座位更近了,只隔了一排。她学习也不赖,可她就是喜欢问我。她每次看着我,总带着笑意,而我看她,总是看不够,就算是个背影,也看得欢喜。可是,我一直在猜想,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想,也许她更喜欢另一个男生。那个家伙叫冯哲,学习也不错,相貌也算英俊。他俩不是同桌,但在一排上。有一段时间,我们班教室只留了两条过道,中间一排拼了三张桌子。有时,她和他的同桌就互换了位置,这样,她就可以挨着冯哲坐了。我看,她和冯哲在一起时挺高兴的,而且,好长时间是那样的。

不过,我也一直在想,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初二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我和我们班另一半的同学去了初三一班的教室,孟欣留在了我们班。那三天,我的同桌是个女生,个子不高,白净且文静。她答卷时,我看了眼她的名字:高岩。她学习很好,考试时从不东张西望,卷子写得满满的,好像没有不会的。考生理卫生时,她问我“刺激”的“激”怎么写,那是她打的唯一的一次小抄。我很想和她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就给我身后的曹斌讲了个笑话。我说,王刚的儿子学习很差,考数学,三乘七等于多少?答:十五。王刚很生气,问为什么写十五。王刚儿子说:“三乘七?不知道,太难了,三乘七?我管它三七二十一呢,我写一十五。”曹斌笑了。她也笑了,笑着转身看我,漂亮极了。

她家比我家还要远,上学放学常能看到她,跟孟欣一样,我们是同路人。虽然见她,却从未和她说过话。有时我们走得很近,有时是放学,有时是上学,她看见了我,我也看见了她,她看我眼神像是有话要讲。细思量,你的心情是和我的一样。

我不是一个会没话找话的人,即便是和她打了招呼,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更不知道该怎样发展,谈朋友吗?没想过。我时常想,也许,我们俩太一样了,不仅仅是一样地害羞。她学习确实好,比我好,后来她考入实验高中。技校时我常去实验中学踢球,碰巧又看见了她,她骑着车,还是那么漂亮,我穿着球衣球鞋,一脸汗水。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还是没有说话。从那之后,我们再没见过。

我也不知道我更喜欢哪一个,就像不知道孟欣更喜欢冯哲和我哪一个一样。可上了初三,因为不见了高岩,就再没中意过其他人,除了孟欣。我们一起的时间更多了,好像,她离冯哲也远了许多,或是人家疏远了她,有志于学嘛!不过,无所谓,我也好像早已忘了冯哲这个人。我只知道那年她搬了家,住进了楼房,上学放学的路线和我是相反的方向,我突然觉得我的路上空荡荡的,一天里,最没意思的就是上学放学的那段时光。我不知道她的新家在哪里,她骑上了车,我也不知道她这一路上都遇着些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风景。越是分离就越想靠得近,这不见时欠的债就要见时一股脑还了。每当到了校门口,若是看见她骑车过来,我总会驻足等她。有次,她为了躲一个没头没脑的家伙,她突然从大梁上迈腿下了车,像个男人般敏捷,又带着女人的仓促,我恨不得如箭般冲过去接住她。每当她远远地看见我,总有笑容迎风绽放,我的心中馥郁芬芳。她下了车,我们一起肩并肩走进学校,看着她停好车,再一起肩并肩走进教室,开始我们幸福如溪水般悄悄流淌的日子。

她和石艾同桌,她俩常与曹斌和唐娜换座位,这样她就可以坐到我身后了,她一伸手就能够着我,我一转身她就在我眼前。她常有数学问题请教我,而那时我的数学已渐渐地差了,就连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问题都是一知半解,给她讲着讲着就讲不下去了,就算这样,她还夸我聪明,我很爱听。她还老爱逗我,我帮她算题时,我说我这派头是不是有点像领导,她就赶紧叫我领导,从那之后就一口一个领导,好像我没有名字似的。她还喜欢管着我,有回老师上课时出去了,我就站着身来看老师去了哪儿,她从身后揪我衣服要我坐下,不要我调皮,那纤细柔软的手指有着无限的温柔,揪住的哪里是我的衣服,分明是一颗懵懂的少年的心。她爱逗我,我也喜欢逗她,上英语课时,我拿着书本转过身去指着kiss问她是什么意思,初三时好多人不认得这个单词的,她却很严肃地对我说:“你问她去!”她指的是我们英语老师。我哪敢啊!我只好转回身来,一言不发。当然,我也有占到便宜的时候。那时《滚滚红尘》刚刚上映,她和她姐姐、姐夫去看了。她有三姐姐和两个姐夫。她很喜欢那部电影,她问我看过没有,我只看过剧情简介,郭小军看过,跟我臭显过,所以我说我看过。她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对答如流,她高高兴兴地相信了。主要是问题太简单,像什么汉奸与女作家的爱情啊,革命人与苟活者的对照啊,爱情的无力与漫长啊,只要看一眼《大众电影》,谁不知道啊?后来还是被她发现了,那时我已上技校,我们在她家附近的街心花园,她给我剥了颗糖,要我张嘴,别提我有多紧张了,她的笑容中还有一丝怪异。当我正在浮想联翩、心跳加快之时,糖已送到了我的口中,很甜,甜到了我想去拥抱她,而之前我还曾未抱过她呢,可她突然说:“心让狗吃了!”我不知就里,还一心沉浸在蜜水里,一脸傻乎乎的笑。她又说:“哈,你根本就没看过!”说就说吧,还拍着我的肩,像是兴奋地抓住了一个贼。我羞愧难当,她却宽厚地微笑着看我。

我是打算考高中的,可到了初三下学期,我突然发现学习对我来说不再已像六年级的下学期那般是我生命的全部了。我时常想,我们还会不会是同学,是否还能再见,还能像现在这样?我对数理化渐渐失去了兴趣,没有了历史和地理,我突然觉得学习是那么没意思,能考全班第一的只剩语文了,而我们的语文老师又不得不我令讨厌。初一时就教过我半年,动不动就罚我站,还让我站教室外头,连本书就不让拿。初三又教我们,讲《出师表》时说什么诸葛亮领兵打曹操!曹丕都死了,还打你妈曹操!生理卫生老师动不动就罚我站,还打过我一拳。自习课上和同学开个玩笑,班主任就要我叫家长,我把我妈叫了去,她又不在。这就是我的令人钦佩的老师。我没有把我学习不好的原因推给老师的意思,只是我不再那么喜欢学那些课程了,不管是教的还是编的,实在是糟。孟欣说她看过《乱世佳人》,我问:“是武侠小说?”她没有笑我,耐心地给我讲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说它如何的受人追捧,拍成过几次电影,得过哪些奖项,还说,与斯佳丽、费雯丽相比,她更喜欢玛格丽特,她说玛格丽特是一个平凡的家庭妇女又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别提当时有多佩服她了,在我眼中,她就是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就是她,如果玛格丽特不够漂亮的话,那么她,足够漂亮。我初二的暑假看过《围城》、《茶花女》,之后又看过《红与白》,与这些作品和作家相比,我所学的那点功课只能算泡屎!喜欢上读书却厌学,从初中开始。她说她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她说她喜欢三毛的聪明、率性、真诚,当时我并不熟悉三毛,后来读过她一些作品才发现:一只风筝,本想追云的,却断了线,飞到了云的前面,飞到了天那边。我是那只风筝,三毛是那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