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记忆如风之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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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遗失风中(3)

这时,有一位小男孩走了进来,他的衣着并不光鲜,可是却能吸引别人的视线,小丝簪看着他,象是从来没有看到更帅气的男孩了,莫非是因为他的英气逼人的双眸?亦或是因为与生俱来的风度?又或者是因为他行动如风的举止?小丝簪不懂,只是觉得他深深地吸引着她那颗幼小的心灵。

“周叔”,小男孩走到绸缎庄主管周叔面前,说,“我来取前两天订的布匹,货到了吗?”

“到了,到了,“周叔一副生意人的好脾气,“你怎么一个人来啊,你父亲呢?”

“他在忙,哦,这些就是了,我走了,再见。”小男孩急急地走了。

小丝簪望着他的背影,愣愣地出神。

小丝簪幼小的心灵里,爱情是还没有萌芽的,可是,她很想再见到这个男孩,也许,在她心灵的深处,已把爱的种子深深地埋下了。等她再大一点,那种子就会发芽,而现在,她只是单纯地想再见到他而已。所以,她把她所有空闲时间,全花在绸缎庄里了。

她以为那个小男孩很快又会再来的,小孩子的心里总是认为,想要的东西,总是很容易就会得到的,因为他们没有碰过壁,还不懂生活的艰辛。

一天过去了,小男孩没有来,第二天,还是没来,第三天,第四天,小丝簪渐渐不耐烦了,她开始缠着周叔问小男孩为什么会不来了,周叔只是无奈地摇头,可怜的老人,他又有什么办法让那个小男孩再次出现呢?

小丝簪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渐渐不再难过了,可是丝簪与生俱来的那种挚着,在很小的时候已经在个性中体现出来了,她每次休假,就去绸缎庄,从赖着周叔嬉闹,到把自己学到的知识拿出来和周叔切磋,到仪态万方地倚立于柜台前,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小丝簪终于在等待中长成了一位娇艳欲滴的淑女。

都说时间会冲淡一切,就算你曾经经历过一段痛苦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痛苦会慢慢减淡,而那个曾深爱的人,也会在记忆里渐渐模糊,直到被另一个人取代。

但那是你长大后的爱情,长大后的爱情或许会被遗忘,但小时候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是很难忘却的。而就在丝簪快要忘却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又出现了,不同的是,他已长成了一位帅气的男生。

丝簪快要认不出他了,要不是他的气质,要不是他的风度,要不是他那迷人的举止,丝簪真不相信自己又遇见了他。她快要窒息。这次,她不能错过他。

“周叔,订两匹绸缎。”男孩轻快地说。

“好咧。”周叔还是一样的好脾气。

丝簪走上去,“请问您要什么花色,什么颜色的?”丝簪眨着漆黑的双眸,充满热情地问他。

“就这个样式的吧。”男孩指着一个图案。

“好的,您明天就可以来拿。”丝簪记了笔记,又抬头问:“你贵姓?”

“我姓王,叫王浩林。”男孩似乎很愉快。

男孩转身要走,丝簪叫住他,深情地望着他,说:“你以后有空常来坐坐,我们交个朋友好吗?”

男孩笑笑,说:“好的,有时间我一定来。”

第二天,男孩来了,拿了布匹就要走,丝簪叫住他,说:“别忘了有空常来哦。”

男孩说:“好。”

第一天,男孩没有来,第二天,没来,第三天,第四天,一星期,一个月,男孩都没有来。第一天,丝簪想:他一定没时间来吧。一星期后,丝簪想:可能最近比较忙。一个月后,丝簪不再是小时候的失望和难过,而是痛苦了。

“难道他把我忘了?难道他不喜欢我?可他明明答应了要来的,他为什么不来呢?”这些念头缠绕着她,她开始尝到了痛苦的滋味。接下来,难道又是漫长的等待?或许丝簪应该恨他,可她却想他,好想见他,所以,丝簪又开始了她的等待,漫长而痛苦的等待。

二十五岁的女孩,在那个年代来说,已经是老姑娘了,不但会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自己在人面前也没面子,丝簪的妈妈是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的,可是却偏偏发生在了丝簪身上。要不是丝簪的坚持,要不是丝簪的眼泪,丝簪的妈妈早把她嫁出去了。

丝簪还是开心地活着,小时候的教育,让她可以有更多的方式打发时间。时常能听到美妙的音乐从她的闺房中传出来,有时,她也会在林荫下看书,那一片浓郁的林荫,让她想到小时候,想到那只属于她的小世界。有时,她会做女红,在柔软的丝绸上绣上美丽的牡丹。可是,她决不会忘记花几小时时间到绸缎庄,帮周叔打理一些事务。她总会在有意无意间,问周叔那位叫王浩林的男孩有没有再来。可是,那位男孩没有再来。

时光飞逝,丝簪的年纪一天天大起来了,她的妈妈心里虽急,却拿她没办法,她也不愿逼自己的女儿做她不愿做的事,只能在心里发愁。

丝簪三十岁了,“我还要不要等他?”丝簪问自己。”我只想再见他一面,等再见一面后,我就不等了。”丝簪的挚着从她的骨子里散发着能量。

时间的流逝,在等待中总是过得特别慢,但丝簪的修养总是能让她的等待变得不是那么痛苦,她有很多事可以打发时间。所以时间在痛苦与安详之中过去了。

十年了,丝簪又等了十年了,十年后的一天,丝簪还是在绸缎庄帮忙打点事务。

一位戴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的男人走进来要订绸缎,他看到了静静坐在一边的丝簪,被她的韵致迷住了。从那天起,他开始追求丝簪。

那天,丝簪说:“志欣,我已经四十岁了,你要考虑清楚。”

志欣诚挚地说:“我爱你,不是爱你的青春,我只是想对你好,想让你幸福,仅此而已。”

这段时间来,志欣对她的点点滴滴,百般呵护,着实让丝簪感动。丝簪问自己:“我还要再等他吗?他还会再来吗?是不是已到了我该放手的时候了,放了他,也放了自己。”

丝簪结婚了,婚后的她,偶尔还是会到绸缎庄去,偶尔也会想起那个让她等了大半生的男人:他应该也有白发了吧,他的脸应该有皱纹了吧,他过得好吗?他为什么没再来呢?在他的记忆里,从来都没有我存在过吧。

门前的黄花开了又落,明年的几时,黄花再落?又有几人会真的关心在意?

飞蛾的爱情

阿侍是睡在我上铺的姐妹。我不知道是哪儿出错了,她们班宿舍的床位不够了,当她深夜从老家赶到学校时,居然无处可睡,学生处的负责人把她安排到我们宿舍,当时我和燕的上铺都空着,可能因为我的床位靠近窗户的原因,她选择了我的上铺,深夜听她在上铺吱吱哑哑的铺床收拾东西,好不心烦。

早上起来时,她还没醒,等我从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时,看见一个长发的女孩站在我的床边梳头,看见我,笑了笑,于是我知道了她姓侍,一个奇怪的姓氏,至少我认为。于是,我们都喊她叫阿侍。

慢慢的,我们在一次次熄灯后的卧谈会里知道了彼此,阿侍,盐城人,母亲早逝,兄姐已婚,她在高中毕业后没能考取大学,在社会上打过工,做过代课老师,三年后重返课堂苦读,终于跨进大学校门。说实话,我很佩服她,我想要是我可能就没那么大的毅力了。然而,因为家境比较贫寒,她是贷款来上学的。

因为比我们大得多,经历比我们多,很多时候,我和燕都把她当做大姐,她会很多东西,比如织毛衣,做饭,当然,做饭我们看不到,但是她织毛衣的水平真的很高的。那时我的女红只限于在衣服上订粒扣子,织毛衣只能用两根针织出一条长长的被她们笑称“裤腰带”的水平上。很多日子她都喜欢抱着大团的毛线坐在床边教我怎样勾花边,怎样勾领口,可惜,我实在是愚笨,常常不得要领。于是我就坐在一边陪她说话。说实话,我很服她的口才,只要她面前有我这对耳朵,她可以一口气不停地说下去:说她小时候的快乐,说她的兄嫂对她的不好,说她的老父是怎样的操劳,说的最多的就是她的情感。有时我笑她说:阿侍啊,你的嘴巴就象水龙头,只要一打开,就“哗哗哗哗”地流个不停。于是她就笑,然而仍然是不住嘴巴地讲。

有一天吧,学校成立个诗社,海报上说某天在某教室喜欢诗歌的同学可以一聚。她看后回来告诉我,于是我报了名,好像还要求每个参加的同学都要交一首诗,以供评展。阿侍写了一首长诗,我绞尽脑汁写了个兔子尾巴长短的小诗。开会那天是一个深秋的晚上,通常这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看小说,于是就告诉阿侍我不去了,让她把我的大作带了交去就行了,坐谈就免了,回来后卧谈会上汇报下就行了。

一本小说看完了,阿侍喜滋滋地回来了,连说我没去可惜了,会长是个帅哥,很帅很的帅哥,听的我直流口水,大喊下次开会时本人一定到场。可能是心里还有别的小秘密吧,可爱的阿侍两眼放光,两腮粉红,卧谈会上居然没有多说什么,一人就悄悄的先睡了。

后来诗社再开会时,我又偷懒了,不知道又是什么原因没能出席,当然也就没见到那个帅哥,这样一直到学期结束时,也没有参加过一次,当然我那首可怜的小诗也下落不明。然而阿侍却是每会必去,每次回来时必是两眼放光。终天有一天,她忍不住告诉我:她恋爱了。

我问她是谁,她说是会长,就是那个帅哥。我大吃一惊,怪不得这些日子看她总是春风满面的样子,每日里总是在外面的时间多,回宿舍的时间少。她向我说了有关帅哥的一切:计算机专业,大三,家是长江中心岛的。因为是专科,所以说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听完后我有点担心,像这种老生和新生谈恋爱的很多,结果多是以毕业而分手的。她说不会的,她很爱他,而他也很爱她。

有一天都熄灯了,她还没回来。那时标志性的双子星学生公寓还没有建成,我们女生都住在Y楼,熄灯时楼下的大门就要被管理员给锁上,谁也进不来的。我整整为她担心了一个晚上,清晨我揉着发涩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时,她推门而进,我大呼万岁。看她已是神情疲惫,浑身无力。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在操场上坐了一夜,两个人说了一夜的话。我大跌眼镜,想细问可是看她困倦的样子又忍住了。

下午没课,她和我说起了她和他之间的一些事,她爱他,很心疼的那种爱,也许是太渴望被人爱了,所以她投入了所有的情感。我很委婉的劝她,爱就爱吧,不过有些事情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因为毕竟他面临着毕业。她第一次对我有意见了,她说:静,我没有你那么气定神闲,我需要爱情!我笑了笑,没再多话。

五一长假,阿侍告诉我,他要带她回老家去一趟,让她看看他的家乡,见见他的家人。我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她路上注意安全,一路平安。从他的家乡回来后,阿侍好像就变了个人似的,好久都不再和我絮絮叨叨的说话,总是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床上发呆。有一天,只有我们两人在,她哭了,说到了可能要分手,当时我吓坏了,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说:他要毕业了,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到上海发展,一个是回老家。这两个选择都意味着分手。因为她还有两年才能毕业,而她的父亲需要她回家乡照顾,她不可能跟他到别处去,而他亦不可能跟着她走。我安慰她,毕业了不一定非要分手,也许两年后两人再到一起,彼此都有能力可以把家人接到一起也不一定。她摇了摇头。说不可能。

此后很久,阿侍的情绪都处天低谷中。直到后来,那个男孩毕业,又到了秋天,她的心情才有所好转,我常常和她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她的嘴巴重又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哗哗”的流个不停。

也许,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都要经历情感上的磨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我们奋不顾身,飞蛾扑火般地扑向心中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