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实秋读书与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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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读书篇(7)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姐姐,不是妹妹。

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词,可姐可妹,我就随便地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玛丽·兰姆

《莎士比亚的戏剧故事》是一本世界著名的书,许多人没读过莎士比亚的戏剧而读过这本故事。著者是玛丽·兰姆与查尔斯·兰姆。玛丽是姐姐,比查尔斯年长十一岁,一七六四年生,比他晚死十三年,一八四七年卒。姐弟二人合着这一本书,也是偶然的,他们的朋友高德文主编一部青年丛书(JuvenileLibrary),约他们参加一本著作,所以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为年轻人而作”。里面包括莎士比亚的二十部戏,其中六部悲剧的故事是查尔斯所作,十四部喜剧故事是玛丽的手笔,英国历史剧和罗马剧以及另外两部喜剧则付阙如。在前几版中玛丽的名字未列在标题页上,虽然她出力较多,而且查尔斯说她写得比他好。这本书刊于一八○七年,文笔雅洁,保存了不少原剧的字句,而且还时而以不触目的笔调指点出一些道德的教训,所以出版后广受欢迎。我国最早有关莎士比亚的书就是这部书的中译本,好像是林琴南译的,书名是“吟边燕语”。

玛丽有遗传的疯病,查尔斯也有一点点。玛丽的情形比较严重,时发时愈,一七九六年她三十二岁,九月二十五日,病发不可收拾,竟至杀死了她天天陪伴同床睡觉的四肢瘫痪的老母亲。这段悲惨的经过,最好是看查尔斯写给柯勒律治的一封信——我最亲爱的朋友——怀特或是我的朋友或是报纸在此际可能已经让你知道了我家发生的惨祸。我只要简单说一下:我的可怜的、可爱的、最可爱的姐姐,一阵病发,杀死了她自己的母亲。我就在近旁,只来得及从她手中夺过刀来。她目前在疯人院。上帝保全了我的神志:我吃、喝、睡,我相信我的判断还很健全。我的可怜的父亲略受微伤,我现在要照料他和我的姑母。基督医院公学的诺利斯先生对我们甚为关拂,我们没有别的朋友;但是,感谢上帝,我很镇定,能办善后之事。请尽量写富于宗教性的信,但别提已过的事。对我而言,“以前的事已属过去”,我要做的事多于我所要感受的。

愿上帝掌管我们一切!

【附注】不要提起诗。我已毁弃那种一切的表面虚荣。你随你的便,如果你要发表,可以发表(我给你全权)我的,但毋用我的名字或简名,也别送书给我,我求你。你自己的判断力会教你暂勿将此事告知尊夫人。你照顾你的家;我尚有足够的理性与力量照顾我的。我求你,不要起前来看我的念头。写信。你若是来,我不见你。愿上帝眷爱你以及我们所有的人!

这封信凄惨极了,关于玛丽发疯的情形写得不够详尽,是年九月二十六日伦敦的《晨报》(TheMorningChronicle)有较多的报道,其文如下——星期五午后,验尸官及陪审员们检验霍尔邦区内一位妇人的躯体,她是于前一天被她的女儿杀伤致死的。

前此数日,家人已看出她疯狂的一些迹象,到了星期三晚上日益加剧,第二天早晨她的弟弟一清早就去请皮卡因医生——如果他遇到了那位医生,这场灾难就可能避免。

这位年轻的女士早年曾经一度发疯,由于工作过度疲乏所致。——她对母亲的态度一向极为孝顺,据说就是因为父母健康不佳需要日夜照料,所以才造成这位不幸的年轻女士这次的疯狂。

有些早报说她有一个疯了的弟弟也在疯人院里——这是不实的。

陪审团当然做了判决,疯狂。

根据所举证据,情形是这样的,家人正在准备晚餐之际,这位年轻小姐抓起桌上放着的一把原来带鞘的餐刀,以威吓的态势追逐一个小女孩满屋跑,小女孩是她的学徒(玛丽在家收学徒为人缝制衣服贴补家用),她的瘫痪不能行动的母亲急叫她不要这样,她放弃原来追逐的目标,尖叫一声扑向她的母亲。

那孩子的叫嚷声惊动了这家的男主人,但是晚了一步——母亲在座椅上已经没有命了,她的女儿手持致命的刀茫然地站在旁边,那个老迈的人,她的父亲,额上也淌着血,是因她满屋乱抛叉子而受到重重一击之所致。

疯狂者犯罪不处刑,玛丽在疯人院住了一阵也就没事了。

但是,她清醒的时候,她不能没有记忆,她比查尔斯多活了十三年,直到一八四七年才逝世,这漫长的岁月她是怎样过的!

哈兹利绝口称赞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最聪明最理智的女性。

惨剧发生的时候,查尔斯只有二十三岁,他哥哥约翰主张把玛丽长久地送进疯人院,一了百了,但是查尔斯不肯,他坚决在家里服侍姐姐,自己一生未娶,这份牺牲奉献的精神伟大极了。

看查尔斯的小品文,温柔细腻,想见其为人。人生苦痛,谁也不免,而凄惨酷烈乃一至于斯!

陶渊明“室无莱妇”

萧统《陶渊明传》:“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

李延寿《南史·隐逸传》:“其妻翟氏,志趣亦同,能安苦节,夫耕于前,妻锄于后云。”皆谓翟氏安贫,与其夫志同道合。

读陶作《与子俨等疏》:“余尝感孺仲贤妻之言,败絮自拥,何惭儿子?此既一事矣。但恨邻靡二仲,室无莱妇,抱兹苦心,良独内愧。”所谓“室无莱妇”,言自己没有像老莱子之妇那样的贤妻。刘向《列女传》:“楚老莱子逃世,耕于蒙山之阳……楚王欲使吾守国之政……妻曰:‘妾闻之,可食以酒肉者,可随以鞭捶;可授以官禄者,可随以鈇钺。今先生食人酒肉,受人官禄,为人所制也。能免于患乎?……’遂行不顾,至江南而止。”是翟氏之贤不及莱妇,而陶公黾勉辞世,乃是自作主张,以至于使子等幼而饥寒,“抱兹苦心,良独内愧”也。

妻而能安勤苦,自非易事,翟氏之“夫耕于前,妻锄于后”

可能亦是事实。若谓其志在固穷,与其夫同志趣,恐未必然。

传陶公者见陶氏夫妇躬耕乡里,遂信笔及于翟氏,不吝称其苦节耳。萧统《陶渊明传》:“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秔,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是翟氏较渊明为达事处。先生但求有酒,主妇不能不顾一家之食。似不应因此遂兴“室无莱妇”之叹。

《咏贫士》七首,显然是先生自况,其七云:“年饥感仁妻,泣涕向我流。丈夫虽有志,固为儿女忧。”言妻子饥寒,应涕直流,但未能挠其志,而丈夫志在固穷,但亦不能不为儿女忧。

妻不挠夫之志,可敬之至,但不能禁其泣涕直流;夫不为妻所累而改其志,但衷心亦不能不为儿女忧。夫耕于前,妻锄于后,是一幅美丽图画,不知二人心中亦正各有所感,不足为外人道也。先生诗乃直言“丈夫虽有志,固为儿女忧”,道出先生心事,是先生率真可爱处。一说“丈夫虽有志……”二语乃妻子语,恐非。丈夫犹言君子,非妻对夫之称。

读杜记疑

卖药与药栏杜甫进三大礼赋表有云:“顷者,卖药都市,寄食友朋……”

卖药恐怕不是真的卖药,是引用韩康“卖药长安市中,口不二价”

的典故,自述旅食京华之意。有人写《杜甫传》,把杜甫真个说成一个卖药郎中,疑误。

杜诗《有客》云:“不嫌野外无供给,乘兴还来看药栏。”

按药草之属亦是娱目欢心之物。石崇《金谷诗序》:“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药草之属……其为娱目欢心之物备矣。”可见杜公植药,未必是为卖药之资。何况所谓药栏亦未必就是种植草药之栏,因草药亦不需栏。《开元天宝花木记》云:“禁中呼木芍药为牡丹。”木芍药即今之牡丹。药恐即是木芍药之简称。《独异志》上云:“唐裴晋公度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过游南园,令家仆童舁至药栏,语曰:‘我不见此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药栏即种植木芍药之栏,此一明证。又按范摅《云溪友议》:“致仕尚书白舍人,初到钱塘,令访牡丹花,独开元寺僧惠澄,近于京师得此花栽,始植于庭,栏圈甚密,他处未之有也。”栏圈字样,值得注意。白乐天携酒赏牡丹,张祜题诗云:“浓艳初开小药栏,人人惆怅出长安。风流却是钱塘寺,不踏红尘见牡丹。”是药栏明指牡丹。不过杜甫多病,亏药结不解缘,也是事实,在诗中班班可考。如谓凡药皆视为配病之药,则有时不免失误。杨伦《杜诗镜铨》注:“药栏,花药之栏也。”

语意模棱矣。

况余白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文有句:“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人多认为费解。《苕溪渔隐丛话》引秦观语:“杜子美诗冠古今,而无韵者殆不可读。”仇注引申涵光曰:“诗序太剥落,‘玉貌锦衣’下如何接‘况余白首’?”指为文字剥落,殆为贤者讳耶?近人傅东华先生注杜诗,“言公孙玉貌锦衣尚归寂寞,何况己年之易老乎?”(见商务人人文库本杜甫诗页二三七)似嫌牵强,且与下文,气亦不顺。疑“况”字当作“甚”解,言公孙当年风采当已不复存在,其衰朽之态恐有甚于余之白首者。杜甫初观公孙舞,在开元三载(一作五载),尚在童稚,此诗作于大历二年,从开元五载算起,相距五十一年矣。公孙焉得不比杜公更老?下云“今兹弟子,亦匪盛颜”,正与上文语气连贯。

乌鬼《戏作俳谐体遣闷二首》:“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

乌鬼究竟是何物,众说纷纭。或谓养乌鬼,乃赛神也,养可能是赛之误,鬼者乌蛮鬼也。元微之《江陵》诗“病赛乌称鬼,巫占瓦代龟”。可为此说之有力的佐证。但养乌鬼与食黄鱼若为一事,则乌鬼殆为鸬鹚。黄山谷外集《次韵裴仲谋同年》有句“烟沙篁竹江南岸,输与鸬鹚取次眠”,所谓鸬鹚,即《本草》所谓之水老鸦,一名乌鬼,能捕鱼。因家家养乌鬼,故而顿顿食黄鱼,似亦顺理成章。魏子华《寒夜话黑鹭》一文,有云:

黑鹭浑身黑羽毛,是一种善捕鱼的鹭鸶,它的体形比普通鹭鸶肥壮,看起来很像大型的乌鸦,所以,家乡成都一带又叫它鱼老鸦,每年一入隆冬,天寒水浅,放鱼老鸦的人们,这就赶鸦下河,大发利市去了。

放鱼老鸦的人,他们出发之前,总是把小船或竹筏顶在头上,鱼老鸦就栖息在船或竹筏上打瞌睡。可是,当它们一见到水,可就立刻精神百倍,一头钻得不见踪影了。当它们再度浮出水面,十之八九都会嘴里衔着一条鱼,渔人只消把篙竿伸过去,它们就会乖乖地飞到竿上来,然后收回船上。

取下它们的猎获物。

这“鱼老鸦”如果就是《本草》上说的“水老鸦”,当然也就是杜诗中的“乌鬼”了。

宋马永卿《懒真子录》卷四:“乌鬼,猪也。峡中人家多事鬼,家养一猪,非祭鬼不用,故于猪群中特呼乌鬼以别之。”

此说亦可通,川中确是家家养猪,而杀猪祭鬼亦是习见之事,至今犹然。

数说皆有可取处,均非定论。姑且存疑,不必强作解人也。

他日《秋兴》八首“丛菊两开他日泪”句,“他日”应作“往日”解,非谓将来。《孟子·梁惠王下》,两次用“他日”:“他日见于王曰”,他日是过后有一天,“他日君出”,他日则是往日。

“他日”本有二义,视其上下文义而定。丛菊两开,是两年已过,他日是指已过的这两年,两年之内陨泪多少,感慨系之!

《滕王阁序》:“他日趋庭,叨陪鲤对;今兹捧袂,喜托龙门。”此“他日”亦昔日之意也。

不觉前贤畏后生

《戏为六绝句》有云:“今人嗤点流传赋,不觉前贤畏后生。”语意含糊。清人汪师韩《诗学纂闻》谓:“乃诘问之言,今人诋毁庾信之赋,岂前贤如庾者,反畏尔曹后生耶?”按《论语》“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原意是说后生可能有可畏之处也。杜意今人并无超越前人之处,奈何妄议古人,故曰“不觉前贤畏后生”。贤者虚怀若谷,皆应深觉后生可畏。

唯今人诋毁庾信,吾则不觉前贤应畏后生。不觉是杜甫不觉也,汪师韩释为诘问之语,反似多事。

鸡狗亦得将

《新婚别》有句:“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仇注云:

“嫁时将鸡狗以往,欲为室家久长计也。”疑不洽,恐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意。女人出嫁,焉有携鸡狗以俱往者?

杨伦《杜诗镜铨》注:“用谚语。”所见是也。将,从顺之意,不是“之子于归,百两将之”之将。陶诗《读史述九章》咏夷齐:

“二子让国,相将海隅。”亦相从之意。

宋庄绰《鸡肋编》:“杜少陵《新婚别》云:‘鸡狗亦得将’世谓谚云:‘嫁得鸡,逐鸡飞;嫁得狗,逐狗走’之语也。”

葛立方《韵语阳秋》:“谢师厚生女,梅圣俞与之诗曰:‘……男大守诗书,女大逐鸡狗。’”亦同一意义。是宋人早有此解,仇沧柱殆未之见?

漫与

杜诗《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有句:“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漫与,何谓也?与,或作舆,然乎否耶?

仇注:“浑,皆也。漫,徒也。”又云,“黄鹤本,及赵次公注,皆作漫与。韵府群玉引此诗,亦作漫与。王介甫诗,‘粉墨空多真漫与’;苏子瞻诗,‘袖手焚笔砚,清篇真漫舆’。

皆可相证。诸家因前题《漫兴九首》,遂并此亦作漫兴。按上联有‘句’字,次联又用‘兴’字,不宜叠见去声。”

俞樾《茶香室丛钞》引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云:“在杜子美集有漫与五绝九首,又七言云‘老去诗篇浑漫舆,春来花鸟莫深愁’。浑漫与者,言即景口占,率意而作也。自元以前,无有读作漫兴者,迨杨廉夫作漫兴七首,而世之人遂尽去杜集之旧,易舆为兴矣。”此说是也。

丧家狗

杜诗:“昔如纵壑鱼,今如丧家狗。”丧家狗,典出《史记·孔子世家》,“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似丧家之狗,然乎哉!然乎哉!’”此丧字应作平声读,抑应作去声读耶?

《群书札记》:“《瓮牖闲评》:家语,累累然若丧家之狗,丧字当作去声,言如失家之狗耳。故苏东坡诗云‘惘惘可怜真丧狗’,是矣。而元微之诗乃云‘饥摇困尾丧家狗’,又却作平声用,何也?按:王肃注‘丧家狗,主人哀慌,不见饮食,故累然不得意’。孔子生于乱世,道不得行,故累然,是不得意之貌也。韩诗外传,‘丧家之狗,既敛而椁,布器而祭,顾望无人,意欲施之。’丧字作平声读。唯孔颖达《春秋正义序》,‘虚叹衔书之凤,乃似丧家之狗’,丧字作去声读,不得执此而议彼也。”

按,丧字本可有两种读法,意义迥然有别。世家丧家之狗,依王肃注读平声,近是。杜诗以丧家狗对纵壑鱼,就意义而论,似宜作去声。

不是烦形胜,深惭畏损神

《上白帝城二首》的第一首,前四句写景,后八句感怀,最后两句“不是烦形胜,深惭畏损神”作何解?

傅东华注《杜甫诗》二○三页云:“言若徒深惭而不借形胜以自解,则恐损神耳。旧注以烦为烦厌之烦,则与前‘一上一回新’句不合矣。”此说恐非。第一,因“一上一回新”,故“不是烦形胜”,意义连贯,并无不合。第二,烦字不作厌解,当作何解?傅说对此点无交代。

杜诗《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有云:“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其句法可供参照。“不是……”是否定,“只恐……”是肯定。“不是烦形胜”,《杜诗镜铨》注“言形胜非不可喜”,仇注云“我非厌烦此间形胜”,似均不误。

平心而论,此两句不佳,不但意义嫌晦,构想亦殊平庸。《杜诗集评》引李因笃批语云,“畏损神三字李本抹云‘凑而混’”。

凑而混者其实不只此三字。

天子呼来不上船

《饮中八仙歌》写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船即是舟船之船,一般均如此解释。

元人熊忠撰《古今韵会举要》,据云“衣领曰船”。明人张自烈撰《正字通》,据云“蜀人呼衣系带为穿,俗因改穿作船”

似此船字乃另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