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合同法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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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习题与模拟考试题参考答案(2)

效力:(1)在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①提存物的保管--由提存机关负责;②提存物的取回--我国以禁止取回为原则。

(2)在提存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①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②标的物的风险转移;③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3)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

3.答: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该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

(2)须双方债务的种类、品质要相同。

(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4)须债务之性质可以抵销。效力:(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

(2)抵销自当事人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3)抵销使双方的债权溯及到得为抵销时消灭。

(第8章)

一、单项选择题

1.D2.A3.D4.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2.ACE3.BCD4.ACD

三、名词解释

1.预期违约:指合同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到来之前毁弃合同的行为,而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制度。

2.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

3.严格责任原则:指违约责任的成立无需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只要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就应对其违约行为负责。

4.瑕疵给付:指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使债权人减少或丧失合同履行的价值或效用,即侵害的是债权人的履行利益。

5.加害给付:不是一般的不完全履行,加害给付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且还因其履行有瑕疵而造成了债权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不仅侵害债权人的履行利益还侵害债权人的既有利益。

四、简答题

1.答:(1)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5)违约责任是一种纯财产责任。

2.答:①合理预见规则;②减轻损失规则;③损益同销规则;④责任相抵规则;⑤双倍赔偿规则。

3.答:责任竞合是指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导致多种责任的产生和相互冲突的现象。对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我国采取允许竞合原则,即允许当事人选择请求权,选择对方承担对保护自己的利益最有利的责任方式。

五、辨析题

1.答:①两者均属于违约行为中的不完全履行行为;②两者造成的后果不同:瑕疵履行指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使债权人减少或丧失合同履行的价值或效用,即侵害的是债权人的履行利益。加害给付不是一般的不完全履行,加害给付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且还因其履行有瑕疵而造成了债权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不仅侵害债权人的履行利益还侵害债权人的既有利益;③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瑕疵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加害约付会造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2.答:(1)两者的性质不同;

(2)两者的前提条件不同;

(3)两者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4)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6)两者行使的时间不同。

(第9章)

一、名词解释

1.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出卖的标的物。

2.指示交付: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3.简易交付:标的物在买卖合同定立之前已由买受人实际占有的,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的时间。

4.占有改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实际占有。

5.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风险的负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简答题

1.答:(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时起转移;

(3)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2.答:(1)标的物风险随标的物交付而转移;

(2)违约与风险转移;

(3)路货的风险转移;

(4)承运人运货时的风险转移。

(第10章)

一、名词解释

1.赠与的撤销:除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即为任意撤销。所谓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后,在发生法定事由,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有权撤销赠与时,因撤销权的行使而撤销赠与。

2.赠与的拒绝履行: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简答题

1.答:赠与人的撤销权(1年)。

(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严重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继承人享有的撤销权--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6个月)。

赠与人的监护人的撤销权--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行为能力的(6个月)。

2.答:(1)须赠与人于赠与约定后,尚未履行前经济状况发生显着恶化;(2)须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赠与人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第11章)

简答题

答:借款合同属于借贷合同中的消费借贷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于他方,他方则应于一定期限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并支付或不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征有:

(1)转移货币的所有权;

(2)诺成合同;

(3)要式合同;

(4)双务合同;

(5)有偿或无偿。

(第12章)

简答题

1.答:租赁权的物权化说:

(1)在同一财产上、同一时间内只能设立一个租赁权;

(2)买卖不破除租赁;(229条)

(3)对第三人的排除妨害、损害赔偿请求权;

(4)承租人的先买权。(230条)

2.答:(1)对租赁物的要求不同;(2)融资租赁合同不具有继续性;

(3)承担义务不同;

(4)形式不同;

(5)后果不同;

(6)瑕疵担保责任不同;

(7)期限不同。

3.答: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特征为:

(1)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2)转移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

(3)标的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4)存续期限较长;

(5)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

(6)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7)一般不允许解除合同;

(8)承租人对租赁物有选择权;

(9)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

(第13章)

简答题

答: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完成工作成果,定做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为:

(1)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

(2)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特定化的将来要完成的工作成果;

(3)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独立完成工作的合同;

(4)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5)采用留置担保;

(6)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第14章)

简答题

1.答:建设工程合同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完成某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作而签定的合同。其特征为:

(1)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建设工程项目--指各类房屋建筑和非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且承包方要受到严格的主体条件限制。

(3)合同内容广泛。

(4)国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5)要式合同--书面形式。

2.答:(1)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被承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工作);

(3)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只能分包一次。

(第15章)

简答题

1.答: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它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行李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其特征为:

(1)运输合同的标的为承运人的运送行为;

(2)双务有偿合同;

(3)多为格式合同;

(4)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核查之后才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为实践合同)。

2.答: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其特征为:

(1)一人--多式联运经营人;(318条)

(2)一票--多式联运单据;(一份合同)

(3)一个费率;

(4)两种方式--运输方式。

(第16章)

简答题

答: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又称为寄存合同、寄托合同。其特征为:

(1)实践合同;(368条)

(2)有偿或者无偿;(367条)

(3)不要式合同;(369条)

(4)双务合同(与有偿、无偿无关,主要看是否承担其他义务,如支付必要的保管费)。

仓储合同又称为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并保管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其特征为:

(1)仓储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施并专事仓储保管业的人;

(2)合同的对象为动产;

(3)诺成合同;

(4)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第17章)

一、名词解释

1.委托合同:又称为委任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