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识人三经: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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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附录(4)

名法二家均言循名责实,其关系尤密,此可于刘邵、卢毓二人见之。刘作《人物志》,卢作《九州人士论》,同主依名选士,考课核实。毓与邵同定律,于刑律均有着述。毓所举之名人有阮武。武亦为法家,亦能知人,比为郭林宗。其所作《政论》言弩有法准,故易为善,明主张法于天下以制强梁之人。其告杜恕依才性能用为言,则亦兼名法家言也。又建立纲常,尊卑有序,设官分职,位人以材,本儒教正名制礼之义。然《韩非子》曰:“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此人主之所执。”则名分卑尊择人任官,在儒家为教化,而在法家则为主术。教化所以导善,主术乃以防奸。魏晋相继,篡逆叠起,权臣执柄,君臣危之,则不得不申尊卑之防。篡杀既成,窃国者自危,尤不得不再申正名之义。曹魏父子严刑峻法,司马父子奖挹忠孝,其迹虽殊,用意则一。故不但儒名二家相通,而其实则常实为法术之运用也。又考课之法原载儒书,然其意固在综核名实,则又法家之言。故论者多讥其专在止奸,而失于立本。故卢毓刘邵立考课之法而傅嘏上疏有曰:“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考实,纠励成规,所以治末也。”杜恕奏有曰,“世有乱人无乱法,若使法可任,则唐虞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又曰,“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据此则考绩托言源出圣王之治,而实阴取申韩之术也。按傅嘏论才性出于名家,杜恕作《体论》乃儒家言(《隋志》),均少法家趣味。刘邵重考课,修刑律,其学虽合儒名,而法家之精神亦甚显着也。

魏文帝重法术,明帝奖经术,形名家言通于二家亦甚流行于世。然其时道家之学亦渐盛,终成正始玄风。故正始以前名士中颇兼老氏学而可称为过渡之人物。夏侯玄少知名,士大夫中声望极重。荀粲好道家言,赞泰初为一时之杰。何晏喜玄理,谓其深而能通天下之志。玄亦复崇奉自然,在魏代玄学家泰初之地位颇高,而时亦较早。然玄亦以知人见称于世,为中护军拔用武官无非俊杰(以此为司马氏所忌)。书议时事,评九品中正,陈建官之意,最中时弊。其论古无肉刑,与李胜往复,则知亦留心于法意。故夏侯泰初者上接太和中名法之绪,下开正始玄理之风也。钟会少尝受《易》与《老子》,反复诵习,曾论《易》无互体,与王弼之意相同,史亦称其与辅嗣并知名,则会固擅长玄学。会又长于识鉴,善论才性,集傅暇等之说而为《四本论》,此论在魏晋甚流行,故史又称会精练名理也。《魏志》本传曰:“及会死后,于会家得书二十篇,名为《道论》,而实刑(应作形)名家也。其文似会。”夫论以道名而内容为形名,其故何在,颇堪探索。

今本《尹文子》序曰:“其学本于黄老,大较刑(形)名家也。”高似《孙子略》论,亦言其杂取道法。《四库提要》云:“其书本名家者流,大旨指陈治道欲自处于虚静,而万事万物则一一综核算实。故其言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魏代名家本采纳黄老之说,《尹文子》所陈与钟会之《道论》想大体不殊。《尹文子》似是汉末名家伪托之书,兹以无确证,姑不详疏。然魏世任嘏作《道论》,其书固亦为名家,其佚文多言政治人事,而《御览》引一条曰:

木气人勇,金气人刚,火气人强而躁,土气人智而宽,水气人急而贼。

此论人物之理与刘邵九征之说虽不全同,但任子《道论》,固亦形名家言也。

何晏、王弼已为正始之玄学家,与魏初名士不同(晏之《道论》自与任子《道论》有殊),然犹受时代之影响。平叔具有法家精神,选人各得其才(傅咸语),则亦善名家之术。至若辅嗣着书,外崇孔教,内实道家,为一纯粹之玄学家。然其论君道,辨形名,则并为名家之说。《老子注》自未受《人物志》之影响,然其所采名家理论,颇见于刘邵之书也。

《人物志》中道家之说有二:一为立身之道,一为人君之德。其言有曰:

老子以无为德,以虚为道。

君子知屈之可以为伸,故含辱而不辞。知卑让之可以胜敌,故下之而不疑。

君子之求胜也,以推让为利锐,以自修为棚橹,静则闲嘿泯之玄门,动则由恭顺之通路。是以战胜而争不形,敌服而怨不构。

《老子》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故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是以越俗乘高,独行于三等之上。何谓三等?大无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

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

卑弱自持为刘邵教人立身之要道。《人物志》本为鉴人序材之书,此义似若与题无干,而书末竟加有释争一篇,则其于《老子》之说深为契赏,可以知也。

刘邵以为平治天下必须圣人,圣人明智之极,故知人善任。知人善任则垂拱而治,故能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序文)。此人君无为而治之一解也。晋裴酰上疏有曰:

故尧舜劳于求贤,逸于使能,分业既辨,居任得人,无为而治,岂不宜哉!

裴本以善名理见称,并作《崇有论》以尊名教,与喜玄虚者不同,尚为魏初学术之余响。与其说有相似者为郭象,《庄子注》有曰:

夫在上者患于不能无为而代人臣之所司,使咎繇不得行其明断,后稷不得施其播殖,则群才失其任,而主上困于役矣。

郭象之说其所据虽别有妙义,而此处解无为之治与上文无异也。此解亦见于王弼《老子注》,其文曰:

夫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者,能者与之,资者取之,能大则大,资贵则贵,物有其宗,事有其主。如此则冕旒充目而不惧于欺,纩塞耳而无戚于慢,又何为劳一身之聪明以察百姓之情哉?

魏明帝至尚书门欲案行文书,尚书令陈矫跪阻曰:

“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帝惭而反。此具见当时此类学说当世上下共知,今世推克特它(Dictator)大权独握,百事躬亲,在下者亦不敢进以此言,即言之,在上者亦必所未喻也。

知人善任,治平之基。知人必待圣王,圣人之所以能知人善任,则因其有中庸至德。中庸本出于孔家之说,而刘邵乃以老氏学解释之。《人物志》曰:

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

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咸而不碱,淡而不,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怀,能辩能纳,变化无方,以达为节。

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用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主德者聪明平淡,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也。

圣德中庸,平淡无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故能与万物相应,明照一切,不与一材同用好,故众材不失任(无名)。平淡而总达众材,故不以事自任(无为)。和治谓魏武帝曰:“立教观俗,贵处中庸,为可继也。”亦是同意。

知人善任,名家所注意。中庸应变乃采道家之说。此不独在政治上有此综合,而其所据乃有形而上之学说也。此则见于《尹文子》,《尹文子》固形名家而参以道家。其书首曰:“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夫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依宇宙说,道无名无形,而器则有名有形。就政治说,君德配天,上应天道。故君亦无名,不偏,而能知用众材,百官则有名而材各有偏至。器以道为本,臣亦君为主。此合虚无名分为一理,铸道德形名于一炉也。

刘邵仍是名家,此义仅用之于政治,王弼乃玄学家,故既用此义于解君德,而且阐明其形上学之根据。《论语》皇疏四引王弼云:

中和质备,五材无名。

此称美圣德,文意与《人物志》全同。《老子》曰:“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王注曰:

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

夫道常无名,朴散则为器(有名),圣王亦无名,但因天下百行殊类而设官分职,器源于道,臣统于君也。故三十二章注又曰:

道无形,不系,常,不可名,……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

道无形无名,圣君法天,故莫若守朴。圣德守朴则中庸平淡,可役使众材(如智勇等)而为之君(即不为人所役使)。故注又曰:

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百官分职)。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谓君也)。

故三十八章注有曰:

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无名无形)。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竟。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

君德法道,中和无名,因万物之自然(故二十七章注曰:“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后汉纪》卷三袁论首段可参看),任名分而恰如分际(故三十二章注曰:“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则可以成天功而跻于至治也(《列子》注引夏侯玄语,疑亦可如上解,兹不赘)。

总上所言,刘邵、王弼所陈君德虽同,而其发挥则殊异,《人物志》言君德中庸,仅用为知人任官之本,《老子注》言君德无名,乃证解其形上学说,故邵以名家见知,而弼则以玄学之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