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苏]哈尔拉莫夫苏联学校教育教学原理与《教育学教程》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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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教育的理论原理和方法原理(11)

然后应该关心的是,要让学生能够很快地拿到自己的衣服,而不需要站着排队等待。十分重要的是,在班会或少先队集会上要采取某种形式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而且要专门进行几次讲解性的谈话。

还必须依靠积极分子来帮助克服这个缺点。然而这还不够。还要专门训练学生应当怎样走向存衣室,并对放学以后学生遵守秩序的情况进行适当的检查。只有把提出要求、进行讲解和培养习惯这样结合起来,最终才能对加强学生的纪律产生影响。自然,这样一套工作方法是需要使用很长的一段时间的。

如果需要让学生注意保持学校的整洁,改进他们在课间休息时的行为,使他们更加注意爱护学校的财产和教具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也都应该采取上述的教育方法。

在使用整套的教育工作方法来培养学生的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的时候,必须经常注意这项工作的内在逻辑。这项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激发学生对改进自己行为的要求,使他们理解和掌握纪律准则,培养他们必须遵守这些准则的信念,最后就是使他们养成遵守纪律的技巧和习惯。然而这项工作既要通过课业来进行,也要在一整套课外活动的过程中进行。因此,必须研究怎样通过课业和课外工作来培养学生的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

(五)通过课业来培养学生的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

一般地说,课业是教育的主要手段,它对培养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课业对学生的纪律和行为的具体影响表现在以下两点上:首先,课业是有组织的,这个方面有教育作用;其次,所学教材的内容是教育的重要手段。课业对培养学生遵守纪律有影响,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教师,是教师的教育能力和工作质量。

要有效地利用组织教学的本身来培养学生的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就要求教师具有相当高的能力和机智。首先,一堂课开始时组织得很好,这有很大的意义。如果班上还没有形成应有的秩序,学生的注意力还没有集中到学习上来,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开始上课。如果学生在课间休息之后由于某种原因定不下心来,或者安静不下来,就必须采用专门的教育方法使学生注意学习(这在课堂教学那个题目里已经讲过)。

极其重要的是,教师临到上课的时候要注意看看教室里是否整洁,黑板旁边是否放着粉笔,需用的教具是否都有,必要时可以让学生把教科书和笔记本合上,或者拿出笔和本子来准备书写。拿纪律来说,最糟糕不过的是教师自己手忙脚乱,没有计划。比如说,教师已经开始提问学过的教材,后来突然发现有些学生没有把书合上,于是只好打断学生的回答来让那些学生纠正这个缺点。又比如,教师宣布了进行数学测验,然后走到黑板跟前写测验题,事先不向学生作任何说明。于是问题都来了:“今天几号啦?”“测验标题怎么写?”

“我忘记带本子了,能不能用单页纸写?”等等。这样造成的秩序混乱就是教师的过错。

必须把学生训练得使他们在课堂上养成这样的习惯:课间休息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要出声;坐的姿势要端正;要保持肃静;想回答问题或者有问题想问教师的时候要举手;站在黑板旁边的时候要站好,姿势要端正;上课时不要分散注意力,等等。如果有时出现小声说话的情况,最好还是采用训练的办法,让学生“安静一下”。还要训练学生下课后走出教室时不要出声,课间休息时也要注意举止安静,等等。必须强调指出,训练(培养习惯)的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培养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的十分有效的手段。但在练习的同时必须进行一些简短的讲解和谈话,说明这样做是合理的和重要的。在低年级和中年级更应当广泛采用这种方法。

保持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认识活动性,激发他们对学习的兴趣等等,使用教学上的这些方式方法都可以培养课堂纪律。学生被学习吸引住了,就会全神贯注地掌握知识,逐渐习惯于遵守秩序,他们自己就会开始同各种干扰学习的现象作积极的斗争。

最后,教学之所以能够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是因为它能够扩大学生的智力视野,提高他们的道德觉悟,从而促使他们掌握行为准则。所学教材的内容在这里起着一定的作用。科学原理的某些方面阐述了共产主义道德的原则,阐明了遵守纪律的行为对于顺利地进行任何工作和巩固个人的尊严都有巨大的意义,因此,为了培养纪律和文明行为,极其重要的是强调和深入理解科学原理的这些方面。使学生很好地领会列宁就巩固社会主义社会纪律的问题所作的指示,并认真学习共产党关于必须严格遵守苏联法制和在我们的生活和劳动的一切领域里都必须保持高度纪律的那些决议,也都有重要的意义。在文学课上,学生对于苏联人的道德面貌、思想政治信仰、对祖国的忠诚、对劳动的热爱以及作为公民的崇高责任感都可以有所认识。

如是每个教师都善于实际运用上述这些原则,就会有效地通过教学来培养学生的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

(六)课外工作是培养学生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的因素

不管教学对培养学生纪律和文明行为的作用有多大,它毕竟不能概括学校在这方面应该解决的全部问题。大部分工作要由教师和班主任在课外完成。那么,课外工作的内容和主要形式是什么呢?

对《学生守则》的讲解措施在课外时间占有重要的地位。学生理解了纪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就能在行为上产生相应的心理定势,就能把自己的一举一动同道德准则进行对比。为了这个目的,学校可以就《学生守则》进行座谈,可以举行少先队集会和共青团会议。讲解措施的选题计划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从总的方面向学生讲解《学生守则》的内容,这特别是在新学年开始的时候可以这样做。例如,学校可以常常就这样一些题目举行座谈:“《守则》向我们提出了什么要求?”“学生应当具有什么样的行为?”“怎样才算遵守纪律?”

“谈谈《学生守则》和文明行为”,“谈谈学生的义务”等等。少先队集会、学生集会和共青团会议也都可以从大的方面讨论这些问题。

他们讨论的题目还可以有这样一些:“谈谈少先队员和学生在执行《学生守则》方面的任务”,“谈谈共青团员在执行《学生守则》方面的义务和职责”,“谈谈巩固学生遵守纪律和文明行为问题”,等等。

从这样大的方面来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可以使学生对《学生守则》

向他们的整个行为提出的要求有一个总的认识。

然而,为了使《学生守则》对学生的纪律和文明行为真正起到调节的作用,学生就必须对《学生守则》理解和领会到概念的水平和达到道德信念的程度。当然,无论是教育工作的题目还是它的内容都应该把有关学生行为的具体问题讲深讲透,促使他们形成概念。我们只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在四至八年级的《学生守则》中有这样一条:“要顽强地掌握知识,努力学习和工作,在课堂上要注意听讲和积极主动。”为了使学生深入了解这些要求,必须帮助他们领会和理解学习中的顽强性、注意力和积极性都是什么意思。因此,针对《学生守则》的这一条,应当就一系列的问题进行座谈,比如“什么叫学习中的顽强性,它表现在哪里?”“怎样才算在课堂上注意听讲?”“谈谈学生的认识积极性”,“怎样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谈谈学生掌握知识的义务”,等等。对《守则》中有关行为的其它要求也都要这样来进行讲解工作。采取这种办法来进行关于《守则》的教育工作,不仅能使学生对行为的最重要的一些要求形成概念,而且还可以就同样一些要求向学生多次进行讲解,不断扩大和加深学生对这些要求的理解。

必须使学生对《守则》的认识变成他们的信念。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是使他们习惯于执行《守则》和显示《守则》的合理性。

使学生习惯于遵守纪律的行为,同《守则》的各条要求都有关系。比如,为了使学生努力学习和认真完成家庭作业,最好给他们安排一些实际练习,使他们习惯于在完成课业的过程中遵守脑力劳动的规则。

通过这样的实际练习,学生可以更深刻地掌握所学的教材,更好地在课堂上回答问题,因而他们可以亲身体验到,如果遵守脑力劳动的规则,学习就是十分有效的。

有些学校在安排学生执行《守则》的练习时采用学生值日的办法。每天早晨上课前都有学生在校门口、存衣室、走廊和教室值勤,监视同学遵守秩序的情况。如果哪个学生进入学校时没有清除掉鞋上的雪,值日生就会让他出去拿扫帚把雪扫掉。谁要是忘记脱帽,值日生就提醒他要脱帽。有值日生在场,学生就不破坏存衣室的秩序,不往地上扔纸片,不过分调皮,而是逐渐养成爱好清洁、遵守秩序和办事认真的习惯,磨炼着自己的文明行为。学生遵守纪律的行为的训练方法,不外是让他们参加组织得很好的劳动和社会政治活动,舒尔阔娃:《怎样训练遵守纪律时行为》,《国民教育》,1965年第9期。

完成少先队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社会任务以及参加维护交通规则的活动等等。

做好积极分子的工作,在培养学生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的整套课外活动的措施当中起着很大的作用。积极分子是学生集体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他们在各种会议上和少先队集会上分析学生的行为时能够表现出高度的原则性,严格要求自己的同学,并帮助集体提高对遵守内部规章的责任感。因此,需要就执行《学生守则》的问题专门召开积极分子会议,并同他们进行谈话,对他们改进自己的行为要提出更高的要求,还要委托他们向自己的同学进行讲解工作。在课外活动的过程中,为了加强学生的纪律和改进他们的文明行为,必须使用施加社会影响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在少先队中队会、班会和共青团委员会上听取违反纪律的学生的说明,然后采取公开批评的办法,在个别情况下还可以给予处分。不过,采取这些办法应当慎重考虑是否合适,只有在某个学生故意破坏秩序,而又不听劝告的情况下可以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影响所起的作用,应当是对违反纪律行为的集体谴责,同时要给学生提出改正自己行为的办法。

最后,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工作,就既能纠正,更能预防他们无纪律的行为,因而这在整套课外活动的措施当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教师和班主任必须仔细了解学生,特别是了解他们的行为,及时发现偏离纪律标准的细微迹象,还要搞清产生这些偏差的原因。这是因为任何破坏秩序的倾向都不会突然发生,而是逐渐形成的,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受同学的不良影响,对学习丧失兴趣,同个别教师的关系不好,在集体里的处境不利,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需要对学生进行个别工作和个别帮助。这里,教师或班主任同学生促膝谈心,进行劝导,提出同志式的劝告,共同研究改进行为的办法等等,都可能起良好的作用。

教师、少先队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无论是在教学过程中还是在全部课外工作中都要对学生综合地采取多种多样的施加教育影响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培养学生自觉纪律和文明行为的工作取得成绩。

参考文献:

列宁:《伟大的创举》,《列宁选集》,第4卷。

克鲁普斯卡雅:《论自觉纪律》,《教育文集》,第5卷。

马卡连柯:《纪律、制度和奖惩》,全集,第5卷。

维杰诺夫:《培养儿童在家的意志》,1959年,莫斯科版。

格穆尔曼:《学校纪律》,1958年,莫斯科版。

克鲁铁茨基、卢金:《培养少年遵守纪律的行为》,1960年,莫斯科版。

舒尔阔娃:《怎样训练遵守纪律的行为》,《国民教育》,196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