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欧洲]中世纪教育思潮与教育论著选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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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致国会的意见书》--为出版自由不受检查而辩护(2)

当皇帝成为基督教徒之后,我并未发现关于书籍流通方面有比较已经实施的旧律令更为严格的新条文。凡与基督教义不合的邪说异端一类的着作都要受到检查和批驳,以至由法律顾问判定为有罪。

但如果达不到这种程度,书籍并不因为皇帝的权威而遭禁止或被焚毁。关于异教徒作家,如果他们的作品不是赤裸裸地攻击和侮辱基督教义,像浦尔菲里阿斯和浦诺纳斯一样,还没有史料可以证明他们是被惩治了。直到公元四百年迦太基议会决定,在他们那里主教们不准阅读反犹太教的着作,但是与正教教义不同的着作还是可以读的。可是,在他们之前,许多其他人已读了不少的反正教的着作,而反犹太教的着作倒是读得不多。古老的咨询机构和主教们只习惯于宣布什么书不能读,此外,他们并没有管得太多,只任由人们凭他们的良心判断什么书要读,什么书该甩到一边。直到公元八世纪之后,教士帕罗--特伦特会议的一位大胆直言者,仍然遵守这个规定。

此后,罗马教皇就垄断了他们垂涎已久的政治权力,在人们的眼前施展他们的统治权力,他们禁止和焚毁某些书籍,只是根据他们久已成竹在胸的一种幻想来作出判断。只有极少数他们常常看到的书没有受到指责。到了马丁五世,专横独断,不但禁止,而且第一个下令销特伦特会议:为罗马正教举行的全体代表会议,1545至1563年曾先后三次在特伦特举行,目的是为了应付路德宗教改革后罗马正教所面临的危机。

会议讨论了教义、礼节、仪式等,对其作了新的解释和规定,可以说是罗马正教内部的一次改革。第三次会议(1562-63)决定了禁书目录。

毁一切与基督教义相左的书籍。正在那个时候。韦克里夫和胡斯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已对教皇形成了威胁,他们的行为迫使教皇朝廷采取了更为严厉的禁制政策。这种办法被利奥十世及其继承者保持下来,直到特伦特会议和西班牙宗教法庭共同协作,在以往的基础上增补了书目,形成一个“完善的”禁书目录,这个目录包括了许多经过他们逐一的严密检查后认为是应当禁止的已往历史时代的优秀作家的作品,此种卑劣行径使死者的灵魂也为之不安。然而他们禁止的范围又何止异教邪说,凡不合他们口味者,不是宣判禁止,便是列入新的清洗书目。如此侵犯人民权利的措施,他们还嫌不足,惟恐有所疏漏,于是最后干脆来一个发明创造,颁布命令:所有书籍、册子、作品等,都必须经过两个或三个贪婪的基督教修士的检查认可,才能出版。例如:

主教法律顾问悉尼阁下:请便中一阅此着,是否含有与出版规定相许之内容。

佛罗伦萨教区牧师·文森特·拉巴塔。

此着作我已阅过,并未发现有偏离正教信仰及礼仪之处:特此予以证明。

佛罗伦萨主教区法律顾问·尼古拉·悉尼。

依先例,此达万札特之着作允予出版。

文森特·拉巴塔。

准予出版,七月十五日。

佛罗伦萨宗教法庭首席法官。

修士·西蒙·莫培·阿米列。

他们有自信,这是肯定的,处于无底深渊的这个人,如果从来就没有冲出地狱,那么这个分为四部分的驱魔咒语也不会帮助他冲出来。我恐怕他们下次将计划把他们所说的克劳狄斯意欲禁止而未曾禁止的书籍都列入进去,请看另一种带有罗马天主教印鉴的形式。

可以出版,如果它对可敬的圣殿的主上有一点好处的话。

副摄政,柏莱克斯陶。

可以出版。

圣殿主管,修土·尼古拉·罗道尔菲。

有时候,五份准予出版的批准书同时出现在一本书的扉页上,用修饰雕琢的言词互相吹捧,互相回避,不知这位迷惑不解地站在他们书信脚下的作者,是要看到书的出版呢,还是要像海绵似地缩回去。

如此言词美丽的互相唱和,如此文雅高贵的互相酬答,直使今日仍令我们的牧师教士们为之倾倒,作出了美妙的回应:也使我们为之陶醉,因而高高兴兴地仿效起那气派十足的“准予出版”来,一个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官邱,另一个是圣保罗的西端,如此猴子学人似地使自己罗马化,乃至签署命令仍然用拉丁文,好象有学问修养的人们笔下就非写拉丁文不可。也许他们认为任何鄙言俚语都不足以表达他们那高傲的“准予出版”;但我宁愿事实如此:在我们英语里,在我们这一种着名的人类语言里,在我们这个最先取得自由的国家的语言里,简直就很难找出奴气十足的字母来拼写“独裁者”那专横跋扈的英语单词。于是你们就从书籍出版检在的发明者那里,把他们审批的原文剪裁下来,照搬照用,俨然是他们的嫡系血统的继承者。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从来没有,也没有听说过任何政府教堂或法律(不管是年代久远的过去还是新近的法律)有过这样的规定。国外任何经历过改革的城市或教堂也没有这种东西。这种东西是从反对基督教最激烈的特伦特会议里,从人们知道的那个最残暴的宗教法庭里跑出来的。在那之前,书籍被允许自由地来到世界上,正如生物繁衍一样;人脑的思想可以发表,也正如子宫分娩一样地不受限制。只是并没嫉妒的朱诺交叉着双腿坐在旁边来看这人类智慧之果的诞生。

但如果竟然产生了一个怪物,那谁也不能否认,或付上一炬,或沉诸大海,都是公允判定,理所当然。一本书的处境竟然比一名罪犯还坏,在它出生到这个世界上来之前就要忍受一次审判,在未曾经过那个渡口重见人世光明之前,要接受冥府国王及其僚属们的审判,这是我们从前闻所未闻的,直到罗马教堂才首倡不义。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使他们惶恐忧虑,于是他们找到了一个新的地狱和地狱外缘,如此,他们可以给书籍定罪判禁,连我们的书籍也包括进去了。这只是非官方的零星检查,却被我们想当宗教法庭法官的主教和他们的随从的少数方济各会的修士们以及教士们恶毒地仿效起来。你们并不喜欢制定出版检查法令的人,因为当你们以强硬的态度要求通过这些法令的时候,你们认为这个命令的险恶意图还远远未曾达到你们思想所要求的。所有对你们的全部行径心中有底的人们,知道你们如何虚伪地尊崇真理,对你们的一切把戏都洞若观火。

但是否有人会说,虽然禁令的制定者不是好人,但禁令本身都是为了社会利益?事实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虽然禁令的目的是隐讳的,不明显,不可能让人们明确地认识,但是历来长治久安的国家或英明睿智的君主,即在非常时期也尽量不用这种办法;而人民的骗子,人民的压迫者却总是最先检起这个东西,以之服务于他们唯一的目的--阻碍或阻止对改革的最初探索。许多人相信,要从这个禁令的制作中提炼出一点儿有用的东西来,即使运用路里阿斯的炼丹术也无法达到,我相信这种论点。我从上述理由所能要求达到的结论是:这个禁令必然要结出一个危险的、令人惴惴不安的果子,这种树的价值也就是结出这种果子,我要把它的性质、属性一一分析明白。在此之前,我首先要谈清楚我们前边所提到的读书问题,人们怎样理解读书,书的种类,以及人们从读书得到的好处和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