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民”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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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新民说(节录)(7)

英儒边沁之论政治也,谓当以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正鹄,此论近世之言政学者多宗之。夫立法即政治之本原也,故国民之能得幸福与否,得之者为多数人与否,皆不可不于立法决定之。夫利己者人之性也,故操有立法权者,必务立其有利于己之法,此理势所不能免者也。然则使一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一人;使众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众人。吏之与民亦然,少数之与多数亦然。此事固非可以公私论善恶也,一人之自利固私,众人之自利亦何尝非私,然而善恶判焉者,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则众人之利重于一人,民之利重于吏,多数之利重于少数,昭昭明甚也。夫诽谤偶语者弃市,谋逆者夷三族,此不问而知为专制君主所立之法也;妇人可有七出,一夫可有数妻,此不问而知为男子所立之法也;奴隶不入公民,农佣随田而鬻,俄国旧制如此此不问而知为贵族所立之法也;信教不许自由,祭司别有权利,此不问而知为教会所立之法也。以今日文明之眼视之,其为恶法,固无待言。虽然,亦不过立法者之自顾其利益而巳。若今世所称文明立法,如人民参政权,服官权,言论、结集、出版、迁移、信教各种之自由权等,亦何尝非由立法人自顾其利益而来。而一文一野,判若天渊者,以前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反,而后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合耳。故今日各文明国,皆民立法权属于多数之国民。然则虽以一二人操立法权,亦岂必无贤君哲相,忘私利而求国民之公益者?曰斯固然也。然论事者语其常不语其变,恃此千载一遇之贤君哲相,其不如民之自恃也明矣。

且记不云乎,代大匠斩者必伤其手,即使有贤君哲相以代民为谋,其必不能如民之自谋之尤周密而详善,有断然也。且立法权属于民,非徒为国民个人之利益而已,而实为国家本体之利益。何则?国也者积民而成,国民之幸福,即国家之幸福也。国多贫民,必为贫国,国多富民,必为富国,推之百事,莫不皆然。美儒斯达因曰:“国家发达之程度,依于一个人之发达而定者也。”故多数人共谋其私,而大公出焉矣;合多数人私利之法,而公益之法存焉矣。

立法者国家之意志也。昔以国家为君主所私有,则君主之意志,即为国家之意志,其立法权专属于君主固宜。今则政学大明,知国家为一国人之公产矣;且内外时势浸逼浸剧,自今以往,彼一人私有之国家,终不可以立于优胜劣败之世界。然则今日而求国家意志之所在,舍国民奚属哉况以立法权界国民,其实于君主之尊严,非有所损也。英国、日本,是其明证也。君主依国家之尊严而得尊严,国家依国民之幸福而得幸福。故今日之君主,不特为公益计,当畀国民以立法权,即为私利计,亦当尔尔也。苟不畀之,而民终必有知此极为彼所应有之一日,及其自知之而自求之,则法王路易第十六之复辙,可为寒心矣。此欧洲日本之哲后,所以汲汲焉此之为务也。

(新民丛报策二期,二月二十二日出版)

保教非所以尊孔论

中国之新民(梁启超)

此篇与着者数年前之论,正相反对,所谓我操我矛以伐我者也。今是昨非,不敢自默。其为思想之进步乎,抑退步乎,吾欲以读者思想之进退决之。

着者识绪论近十年来,忧世之士,往往揭三色旗帜以疾走号乎于国中,曰保国,曰保种,曰保教。其陈义不可谓不高,其用心不可谓不苦。若不佞者,亦此旗下之一小卒徒也。虽然,以今日之脑力眼力,观察大局,窃以为我辈自今以往,所当努力者,惟保国而巳,若种与教,非所亟亟也。何则?彼所云保种者,保黄种乎,保华种乎,其界限颇不分明。若云保黄种也,彼日本亦黄种,今且然兴矣,岂其待我保之;若云保华种也,吾华四万万人,居全球人数三分之一,即为奴隶为牛马,亦未见其能灭绝也。

国能保则种自莫强,国不存则虽保此奴隶牛马,使孳生十倍于今日,亦奚益也。故保种之事,即纳入于保国之范围中,不能别立名号者也。至倡保教之议者,其所蔽有数端一曰不知孔子之真相,二曰不知宗教之界说,三曰不知今后宗教势力之迁移,四曰不知列国政治与宗教之关系。今试——条论之。

第一论教非人力所能保

教与国不同。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更无国,故国必恃人力以保之。教则不然,教也者,保人而非保于人者也。

以优胜劣败之公例推之,使其教而良也,其必能战胜外道,愈磨而愈莹,愈压而愈伸,愈束而愈远;盖其中自有所谓一种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者,以嘘吸人之脑识,使之不得不从我,岂其俟人保之。使其否也,则如波斯之火教,印度之婆罗门教,阿刺伯之回回教,虽一时借人力以达于极盛,其终不能存于此文明世界,无可疑也。此不必保之说也。

抑保之云者,必其保之者之智慧能力,远过于其所保者,若慈父母之保赤子,专制英主之保民是也。保国不在此数,国者无意识者也,保国实人人之自保耳。彼教主者,不世出之圣贤豪杰而人类之导师也,吾辈自问其智慧能力,视教主如何,而漫曰保之保之,何其狂妄耶!毋乃自信力太大,而亵教主耶!此不当保之说也。然则所谓保教者,其名号先不合于论理,其不能成立也固宜。

第二论孔教之性质与群教不同

今之持保教论者,闻西人之言曰支那无宗教,辄怫然怒形于色,以为是诬我也,是侮我也。此由不知宗教之为何物也。西人所谓宗教者,专指迷信宗仰而言,其权力范围乃在躯壳界之外,以魂灵为根据,从礼拜为仪式,以脱离尘世为目的,以涅猪天国为究竟,以来世祸福为法门,诸教虽有精粗大小之不同,而其概则一也。故奉其教者莫要于起信,耶教受洗时,必诵所谓十信经者,即信耶稣种种奇迹是也。佛教有起信论。莫急于伏魔。起信者,禁人之怀疑,窒人思想自由也;伏魔者,持门户以排外也。故宗教者非使人进步之具也,于人群进化之第一期,虽有大功德,其第二期以后,则或不足以偿其弊也。孔子则不然,其所教者,专在世界国家之事,伦理道德之原,无迷信,无礼拜,不禁怀疑,不仇外道,孔教所以特异于群教者在是。质而言之,孔子者哲学家、经世家、教育家,而非宗教家也。西人常以孔子与苏格拉底并称,而不以之与释迦、耶稣、摩诃未并称,诚得其真也。夫不为宗教家,何损于孔子!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盖孔子立教之根柢,全与西方教主不同。吾非必欲抑群教以扬孔子,但孔教虽不能有他教之势力,而亦不至有他教之流弊也。然则以吾中中人物论之,若张道陵即今所谓张天师之初祖也。可谓之宗教家,若袁了凡专提倡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豴文者。可谓之宗教家,宗教有大小有善恶,埃及之拜物教、波斯之拜火教,可谓之宗教,则张袁不可不谓之宗教。而孔子则不可谓之宗教家。宗教之性质,如是如是。

持保教论者,辄欲设教会,立教堂,定礼拜之仪式,着信仰之规条,事事摹仿佛、耶,惟恐不肖。此靡论其不能成也,即使能之,而诬孔子不巳甚耶!孔子未尝如耶稣之自号化身帝子,孔子未尝如佛之自称统属天龙,孔子未尝使人于吾言之外皆不可信,于吾教之外皆不可从。孔子人也,先圣也,先师也,非天也,非鬼也,非神也。强孔子以学佛也,以云是保,则所保者必非孔教矣。无他,误解宗教之界说,而艳羡人以忘我本来也。

第三论今后宗教势力衰颓之征

保教之论何自起乎?惧耶教之侵入,而思所以抵制之也。吾以为此之为虑,亦已过矣。彼宗教者,与人群进化第二期之文明,不能相容者也。科学之力日盛,则迷信之力日衰;自由之界日张,则神权之界日缩。今日耶稣教势力之在欧洲,其视数百年前,不过十之一二耳。昔者各国君主,皆仰教皇之加冕以为尊荣,今则帝制自为也;昔者教皇拥罗马之天府,指挥全欧,今则作寓公于意大利也;昔者牧师神父,皆有特权,令则不许参与政治也。此其在政界既有然矣。

其在学界,昔者教育之事,全权属于教会,今则改归国家也。

哥白尼等之天文学兴,而教会多一敌国,达尔文等进化论兴,而教会又多一敌国;虽竭全力以挤排之,终不可得,而至今不得不迁就其说,变其面目,以弥缝一时也。若是乎耶稣教之前途可以知矣。彼其取精多,用物宏,诚有所谓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千数百年之势力,必非遽消磨于一旦,固无待言。但自今以往,耶稣教即能保其余烬,而亦必非数百年前之面目,可断言也。而我今日乃欲摹其就衰之仪式,为效颦学步之下策,其毋乃可不必乎或曰,彼教虽浸衰于欧洲,而浸盛于中国,吾安可以不抵制之。是亦不然。耶教之入中国也有两目的:一曰真传教者,二曰各国政府利用之以侵我仅利者。中国人之人耶教也亦有两种类:一曰真信教者,二曰利用外国救士以抗官吏武断乡曲者。彼其真传效、真信教者,则何害于中国;耶教之所长,又安可诬也。吾中国汪汪若千顷之波,佛教纳之,回教纳之,乃至张道陵、袁了凡之教亦纳之,而岂其有靳于一耶稣。且耶教之入我国数百年矣,而上流人士从之者稀,其力之必不足以易我国明矣,而畏之如虎,何为者也。

至各国政府与乡里莠民之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此又必非开孔子会、倡言保教之遂能抵抗也。但使政事修明,国能自立,则学格兰斯顿之予爱兰教会以平仅可也,学俾斯麦、嘉富尔之予山外教徒以限制亦可也,主权在我,谁能侵之。故彼之持保教抵制之说者,吾见其进退无据也。

第四论法律上信教自由之理

彼持保教论者,自谓所见加流俗人一等,而不知与近世文明法律之精神,适相刺谬也。今此论,固不过一空言耳,且使其论日盛,而论者握一国之主权,安保其不实行所怀抱,而设立所谓国教以强民使从者。果尔,则吾国将自此多事矣。彼欧洲以宗教门户之故,战争数百年,流血数十万,至今读史,犹使人毛悚股票焉。几经讨论,几经迁就,始以信教自由之条,着诸国宪,至于今日,各国莫不然,而争教之祸亦几熄矣。夫信教自由之理,一以使国民品性趋于高尚,若特立国教,非奉此者不能享完全之权利;国民或有心信他教,而为事势所迫强自欺以相从者,是国家导民以弃其信德也。信教自由之理论,此为最要。一以使国家团体归于统一,昔者信教自由之法未立,国中有两教门以上者,恒相水火。而其尤要者,在画定政治与宗激之权限,使不相侵越也。政治属世间法,宗教属出世法,教会不能从其权侵政府,固无论矣,而政府亦不能滥用其权以干预国民之心魂也。自由之理,凡一人之言论行事思想,不至有害于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不得干涉之。我欲信何教,其利害皆我自受之,无损于人者也,故他人与政府皆不得干预。故此法行而治化大进焉。吾中国历史有独优于他国者一事,即数千年无争教之祸是也。彼欧洲数百年之政治家,其心血手段,半耗费于调和宗教恢复政权之一事,其陈迹之在近世史者,班班可考也。吾中国幸而无此豵豶,是即孔子所以贻吾侪以天幸也。而今更欲循泰西之复辙以造此界限何也?今之持保教论者,其力固不能使自今以往,耶教不入中国,昔犹孔自孔,耶自耶,各行其自由,耦俱而无猜,无端而画鸿沟焉,树门墙焉,两者日相水火,而教争乃起,而政争亦将随之而起。是为吾国民分裂之厉阶也,言保教者不可不深长思也。

第五论保教之说束缚国民思想

文明之所以进,其原因不一端,而思想自由,其总因也。

欧洲之所以有今日,当由十四、五世纪之时,古学复兴脱教会之樊笼,一洗思想界之奴性,其进步乃沛乎莫能御,此稍治史学者所能知矣。我中国学界之光明,人物之伟大,莫盛于战国,盖思想自由之明效也。及秦始皇焚百家之语,坑方术之士,而思想一窒;及汉武帝表章六艺,罢黜百家,凡不在六艺之科者绝勿进,而思想又一窒。自汉以来,号称行孔子教者二千余年于竖矣,而皆把所谓表章某某、罢黜某某者,以为一贯之精神,故正学、异端有争,今学、古学有争,言考据则争师法,言性理则争道统,各自设为孔教,而排斥他人以为非孔教,于是孔教之范围,益日缩日小。浸假而孔子变为董江都、何邵公矣,浸假而孔子变为马季长、郑康成矣,浸假而孔子变为韩昌黎、欧阳永叔矣,浸假而孔子变为程伊川、朱晦庵矣,浸假而孔子变为陆象山、王阳明矣,浸假而孔子变为纪晓岚、阮芸台矣。皆由思想束缚于一点,不能自开生面。如群豷得一果,跳掷以相攫,如群妪得一钱,诟骂以相夺,其情状抑何可怜哉!夫天地大矣,学界广矣,谁亦能限公等之所至,而公等果何为者,无他,暖暖咮咮,守一先生之言,其有稍在此范围外者,非惟不敢言之,抑亦不敢思之,此二千年来保教党所成就之结果也。曾是孔子而乃如是乎?孔子作春秋,进退三代,是正百王,乃至非常异义可怪之论,阗溢于编中,孔子之所以为孔子正以其思想之自由也。而自命为孔子徒者,乃反其精神而用之,此岂孔子之罪也。呜呼,居今日诸学日新、思潮横溢之时代,而犹以保教为尊孔子,斯亦不可见巳乎抑今日之言保教者,其道亦稍异于昔。彼欲广孔教之范围也,于是取近世之新学新理以缘附之,曰某某者孔子所巳知也,某某者孔子所曾言也。其一片苦心,吾亦敬之,而惜其重诬孔子而益阻人思想自由之路也。夫孔子生于二千年以前,其不能尽知二千年以后之事理学说,何足以为孔子损?苏格拉底未尝坐输船,而造输船者不得不尊苏格拉底,阿里士多德未尝用电线,而创电线者不敢菲薄阿里士多德,此理势所当然也。以孔子之圣智,其所见与今日新学新理相暗合者必多多,此奚待言。若必一一而比附之纳入之,然则非以此新学新理厘然有当于吾心而从之也,不过以其暗合于我孔子而从之耳。是所爱者仍在孔子,非在真理也。

万一遍索之于四书、六经,而终无可比附者,则将明知为铁案不易之真理,而亦不敢从矣;万一吾所比附者,有人从而剔之曰孔子不如是,斯亦不敢不弃之矣。若是乎真理之终不能饷遗我国民也。故吾最恶乎舞文贱儒,动以西学缘附中学者,以其名为开新,实则保守,煽思想界之奴性而滋益之也。我有耳目,我有心思,生今日文明灿烂之世界,罗列中外古今之学术,坐于堂上而判其曲直,可者取之,否者弃之,斯宁非丈夫第一快意事耶!必以古人为虾,而自为其水母,而公等果胡为者?然则此术保教者,非诬则愚,要之决无益于国民可断言也。

第六论保教之说有妨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