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与工肆之人”教育思想与《墨子》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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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孔子与墨子两点主要思想

“孔席不暖,墨突不黔”,是说孔子与墨子两人为救世而汲汲奔走于天下的忙碌与艰辛。一个连席子还没坐暖,一个连烟囱才生起火就要匆匆到别处游说了。那时,我对孔子墨子便有几分的好感。

后来还看到孟子(也骂过墨子兼爱,是无父,是畜生之道,当然这是偏颇的)对他这种“士志于道”的精神还是赞扬的,“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庄子(庄周虽说过:“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也由衷得称赞,“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庄子·天下》);还有鲁迅称墨子为“中国的脊梁”;毛主席甚至于说,“墨子是劳动者,他是比孔子高明的圣人。”当然,这话就有过了头。

据《淮南子——要略》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可见墨子是从儒家分出来的。墨子并对儒家学说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从而树立起自已的一面旗帜,成为与儒家相抗衡的引人注目的“显学”。而并非庄子所说的“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庄子——齐雾论》)。墨子的道德理论方面,本就和儒家有着千头万绪的关系,此文]简单就孔子与墨子各自的“仁”与“兼爱”及两者义利观略谈几句。

(一)“仁”与“兼爱”

《墨子》一书政治观点和道德观念形成的共同基本核心思想,便是墨子提出的“兼爱”。墨子提倡“兼相爱”,就是说无差别地爱社会上一切人。墨子的“兼爱”,是对孔子思想体系的基本观念的“仁”的改造。先说孔子的“仁”。“樊尺问仁,子曰:爱人。”以爱人作为仁的基本规定主要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就人和物的关系而言,前者比后者重要;二是就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应当互相尊重和亲爱。这就凝结成普遍的人道原则: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孔子强调“仁爱”,对我们民族精神产生过积极和神远的影响。我们民族的“尊老爱幼”、“雪中送炭”、“济困扶弱”、“成人之美”等等都是儒家仁爱思想的成果。另一方面,《左传——昭公十二年》上说:“仲尼:古已有志,克己复礼仁也。”孔子知道旧有的“仁”以克己复礼为目的,就是认为每个人克制自已以使言行合乎礼。因此在《论语——颜渊》里,孔子又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礼即周礼,它反映了宗法等级关系的制度和规范,最重要的是亲亲(亲爱自已亲族的宗法制原则)和尊尊(区分尊卑长幼的等级制原则),这就渗入爱人之仁中。表现出孔子的仁爱思想具有的另一面——“爱有差等”。

墨子则提出“兼爱”来针对孔子的仁爱,主张“天下人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上》)。墨子又把爱和仁义看作有共同内涵。“兼即仁矣,义矣”(《墨子——兼爱下》)。“兼以易别”(《墨子——兼爱下》),否定爱有亲疏尊卑的差别。这就使墨子的人道原则和孔子的人道原则呈现出差异:具有为“爱有差等”所压抑的博爱、平等的因素,散发出强烈的平民气息。是墨子的“兼爱”,直接冲击了儒家的“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的“仁爱”,因而曾遭到儒家代表人物的强烈反对,孟子曰:“墨氏兼爱,是无父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并斥之为“禽兽”之道,毋须为圣贤讳,这实在是偏激。

可以说,儒墨对立本质是:人道原则和理性原则相结合与人道原则和理性原则相结合的分野。从“爱无差等”和“爱有差等”这角度来说,墨家的“兼爱”是比儒家的“仁”更体现出博爱。其兼爱观,也突出了互助互利的精神,是应予以褒扬和发挥的。但在今天,我们想要鉴借墨子“兼爱”,做到爱人如爱已,可能性微乎其微啊。

(二)各自的义利观

义,“义者,宜也”,是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兵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这概念出现地很早。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创要的作用。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诸子中主要四家,儒家提出了“重义轻利”;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道家以既超道义有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

墨子声称“万事莫贵于‘义’”,甚至直接把有利于天、鬼、人的事情说成是仁义,把不利于天、鬼、人的事判断为不义。《耕柱篇》墨子里说:“今用义为政于国,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从意识形态上说,这是重义,但从现实价值上来说则是贵利。墨子的学生更把义利直接挂钩,“义,利也”。由此可见,与其说墨子贵义,不如说墨子重利。在墨子而言,义不过是“利”的别名,不义也不过是不利的另一种表达。墨子把各具属性的义利统一来看。从这角度来看说,重义也是贵利,贵利也就是重义。这也就是所说的义利合一。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墨子其实有着一种重利轻义的不良倾向。

再让我们来看一下孔子提出的“重义轻利”思想。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一方面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

(教育)。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另一方面,在义利关系上,孔子又明显表现出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同上)。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明显的凹现出来了。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有助于启迪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尽人皆知,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糜然成风,“物欲横流”势不可挡。我们难道还要去鉴借墨家倾向于“利”的理性功利主义,雪上加霜吗?我们现在要做的应是去规范,也就是如何让它‘理性’。而我们完全可以鉴借孔子的“重义轻利”来近行调节。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重义轻利”是适合我们现在社会的义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