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花红满地,爱逝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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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心殇不宣(2)

后来我才知道替我引路的那个男人名叫宋慈,曾是在业内小有名气的红DJ,现在退居幕后,是电台目前的副监制,负责情感节目,而我作为情感节目的见习DJ,自然有很多编好的稿子和节目小样要拿给他审阅。

他很亲和,不耍大牌,也没有一般上司的傲气和居高临下,总是耐心的指点我,帮助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成为我最幸福的时光。我相信他对我是有感觉的,我喜欢他看我的眼神,那样柔和,那样纯净,没有虚伪没有功利没有色情,像是贾宝玉见了林黛玉那种眼光,仿若上辈子就是很亲密的样子,眼里只有黛玉清纯无邪的容颜,没有任何身外之物,没有任何粉黛颜色。而我总是低着头,羞涩地笑,带着一丝蜜甜。

书上的一见钟情大概就是这样子吧,我一直是个诗情画意、带着一点幻想的女孩,向往“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感觉,希望遇上一个能够心心相印、生死相许的恋人。我陷在他的眼眸里沉沉浮浮、不能自已,我的心就像一尾快乐的鱼,和他相濡以沫在浩瀚的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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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宋慈是个有家室的人是在一次同事的聚会上,有人赞美他烧得一手好菜,说他人又那么温文尔雅,他的太太真是一个幸福的女子。我立时觉得心像被人狠狠的拧了一把,纠结到一块儿去,理不清头绪,才明白自己做的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白日梦。午夜梦醒,宋慈的影子在脑海里缠绕,我听见自己轻轻的叹息,辗转反侧,试图不再枕着他的名字入睡。

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脸色苍白,两只眼红红的,眼圈黑黑的,声音晦涩,根本无法上节目,宋慈见了我的样子,轻声地问:“怎么了,艾缘?”眼里分明写满了无数个“心疼。”我苦涩地摇摇头,匆匆地走出录音棚,我害怕同事们看到他泄密的目光,发现我受伤的根源。

那天真是糟糕到极点,不能录制节目我便到微机房编写第二天的节目稿,可是到了快要完工的时候电脑居然出现了故障,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结果我的稿子一直拖到凌晨一点才写好,弄得我的心情更加疲惫和烦躁。出了电台办公楼,郁郁独行,初冬的凉风也没能吹走我不爽的心情。不远处有一家大排挡还有零星的客人在喝酒。我一下仿佛抓到救命的稻草一般,有借酒浇千愁,不醉不归的冲动。我要了半打啤酒,咕咚咕咚地猛灌,一瓶啤酒转眼即尽,正准备开启第二瓶,有一只大手突然夺过我手中的酒瓶,是宋慈。

“你这是干什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在这儿买醉!”他冲我大声地吼,感觉到暴怒的样子。“循规蹈矩灌了,乖女孩也要放纵一下了,你管得着么?”我冷冷的说,然后带着戏谑的表情,“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辟如朝露,去日苦多,哈哈,你看这诗写得多好,要不,你来陪我一起喝。”他暴怒得像一头狮子,不由分说地将我拦腰抱起,狠狠地塞进他的车子里,酒精在我身体里发挥了作用,微醉的我少了平时的斯文有礼,不依地在他怀里拳打脚踢,拼命挣扎,冲着他大声地吼:“我心情不好,你凭什么要来管我,你该回家管好你的妻子,做你自己的模范丈夫!”

他把我紧紧地拥在他的怀里,他用热烈的吻堵住我的唇,我闻到他身上散发出雄狮一样男性的气息,我的心突然就一下子狂跳不止,他的吻慢慢变得细腻、深沉、温柔。我的脸开始滚烫,是酒精的作用,也是爱的催化吧,刹那间,热泪涌到我的眼眶,暖流却涌遍我的全身。他在我耳边说:“你是一个好女孩,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很熟悉,是我记忆中那种超凡脱俗的样子,我一直在拼命的、拼命的克制自己,努力说服自己,我是有家室的人,不能对你动了邪念,不能沾染玷污了你。”我感觉到他的心跳加快,感觉到他的眼眶里热泪打转,他在我耳边轻声地诉说:“艾缘,我们错过了时间,不是吗?”

我努力从他的怀里挣脱,泪眼婆娑地看着他,他不说话,我温柔抚摸他的脸,从他的眼里看到了答案,轻轻捂住他的嘴,“不用再说了。”我颤声说。他开车将我安全地送回家,一直站在寒夜里目送我爬上六楼,直到我房间的灯亮了,才转头离去。而我,伴随着缥缈的酒意,喝轻微的头疼,沉醉在甜蜜忧伤混杂的心情里,又一次彻夜失眠。

第二天,我波澜不惊地照常上班,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同事们都没有察觉,我像做了贼似的低着头从他面前匆匆走过,避开他含情脉脉的目光,我知道那是不属于我的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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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我下决心离开的是那个周末我和女友在新世纪商场六楼的外婆桥看到的一幕。女友说,你看那一家三口多么幸福啊。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蓦然发现女友所指的不是别人,正是我心心恋恋、不能割舍的宋慈!他们夫妻俩正在替他们亲爱的女儿过生日,烛光映照里,小女孩将蛋糕分别塞到爸爸妈妈的嘴里,蹭到他们的脸上,三个人的吃像如出一辙,三个人的笑容都是那么的快乐和谐,多么完美的一幅“幸福家庭”的剧照。此时此刻,谁都能看到,宋慈的眼里只有她的妻子和女儿,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隔着墙的角落里还有一个挂念他的我存在。“你又怎么忍心去破坏这样和谐甜蜜的场景,生生地分割开他们”,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狠狠地斥责着我。

我辞别了我的爱恋,当季节走到深冬的时候,当春节即将来临的时候,我辞别了生我养我24年的故乡重庆,辞别了我的父母,辞别了我爱的宋慈,独自前往深圳,那个冬天不会有雾,不会有重重叠叠的云层,有着充沛阳光,生活节奏明快,让人感觉温暖,感觉充实的城市。

爱不一定要拥有,你喜欢夜空闪烁的星星,仿若精灵一般可爱,但你不能将它摘下来放在手心里。把悲伤都留给自己吧,对于爱情,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美德,爱情跟金钱一样,也应该取之有道,那样得到的,才会感觉幸福踏实。

此生只为一个人

“夜雨秋灯,梨花海棠相伴老。小楼东风,往事不堪回首了。”媒体用这样的文字赞颂了张赵之间不离不弃的爱情。然而,当所有的人都在钦佩张学良与赵四小姐几十年如一日的坚贞爱情,所有人都在祝贺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之时,远在纽约的另一个同样守候了他一辈子的女人,却在无望的等待中黯然神伤,她便是张学良的结发妻子于凤至。

她端庄优雅,爱新觉罗?傅杰夸赞她:“她生就一张很古典的脸,清清秀秀,宛若一枝雨后荷塘里盛开的莲。”而她也真的如一枝白莲花,典雅而高洁,一生为爱付出,一生为爱坚守,纯洁的爱恋不沾染丝毫俗世的尘埃。

于凤至嫁给张学良那一年仅有17岁,而张学良也只是一个14岁的“毛头小子”。

那时,他,年少得志,将门之后,是意气风发的东北少帅;她,金枝玉叶,才貌兼备,是“福禄深厚,乃是凤命”的千金小姐。

订下婚约时,所有的人都认为此姻缘是天作之合。初涉人世的女子,对这段奉父母之命成就的婚姻,抱有很多的幻想。

然而,命运兜兜转转,她终究只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爱人。

遇到张学良,这位叛逆不羁的少年,算是她命运的劫数。

张学良几乎对于凤至有着本能的反感,主要的原因是这桩婚姻由父母包办。满脑子都是民主自由思想的张学良,根本不想结这个婚。父亲张作霖承诺:“你的原配必须听我的,你在外面有女人,我可以不管不问。”

果然,一结婚张学良就开始在外面花天酒地,逗留于舞场,寻芳猎艳,不久便成了沈阳交际场合知名的风流少年,他还时常跑到上海、天津的各大舞场跳舞,流连于这些地方。回到家对于凤至则爱理不理,甚至都没有正儿八经地看她一眼。

然而,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儿媳妇,于凤至都是合格的。

于凤至从小就是一个知书明理的人。结婚后,于凤至孝顺、能干的一面就显露出来。她尽心侍奉公婆,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务被她处理得井井有条,对下人也从不摆少奶奶架子。对张学良也毫无怨言,始终是包容和信任。

好在公婆一直对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凡事总想着她这个儿媳妇,这多少给了她一些对婚姻失望的补偿。

张学良曾问她:“你就没有一点儿脾气吗?”

于凤至摇摇头说:“我比你大3岁,是你姐,哪有姐姐不宠小弟弟的。”

自此,他们以姐弟相称。张学良依旧沉迷于声乐场所,但是,也许是出于对于凤至的感激与愧疚,他没有给任何跟他在一起的女人以名分。

于凤至仍然爱着张学良,那是妻子对丈夫本能的爱。张学良面对她的付出,会感动,却没有爱情可言。在他心里,于凤至只是他的大姐。

l927年,张学良结识了日后为世人所熟知的赵四小姐,他们一见钟情,爱得轰轰烈烈,街头小报更是极尽渲染之能事,使这段风流韵事尽人皆知。此时的张学良忘记了于凤至是他的发妻,世人也都忘记了她的存在,他们只知道张学良身边有个赵一荻。

面对这些,她没有责怪他,而是默默地把苦涩埋在心底。

1929年冬天,和张学良在外同居的赵一荻诞下一子。很久都没有回家的张学良在一个下雪的夜晚突然出现在于凤至面前,嗫嚅地告诉了她这件事。令张学良意外的是,于凤至脸上没有显示出一丝不快,反而高兴地说这是一件喜事。她的包容让张学良一颗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那天晚上,于凤至一晚上没合眼,屋外狂风肆虐,风雪交加,屋内的于凤至心里也下了一场大雪,冻结了她对张学良的所有期待,内心的酸楚湮没了她的整个身心。

第二天早上,她冒着大雪带着随从步行把赵一荻的孩子接到了家里,她要给这个孩子一个名分。不久,赵一荻也搬进张府,一起生活。于凤至没有失却大家风范,待她如同姐妹,还叮嘱管家多给她一些生活费。

就这样,三个人开始共同生活。于凤至仍然是家中不可替代的女主人,赵一荻没有夫人名分,对外国人称她是张学良的秘书,对中国人则称其为侍从小姐。

似乎是习惯了隐忍,习惯了退让,可是,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爱。

即使受到伤害,还是一如既往地爱。

如果不是“西安事变”,也许三个人会一直生活下去。“西安事变”不仅改变了张学良的政治生涯,也改变了他与于凤至和赵一荻的关系。

“西安事变”发生时,于凤至带着子女在英国读书。当她听闻“西安事变”的消息后,立刻为孩子办理了停学手续,从英国赶回来。经******同意后,她和张学良一起囚禁在南京凤凰山。于凤至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开导他,她是他的精神支柱,陪他挨过了那段最艰难的岁月。

“卿名凤至不一般,凤至落到凤凰山,深山古刹多梵语,别有天地非人间。”囚禁中的张学良,用诗歌道出了对妻子的感激之情。

1940年,于凤至患上了乳腺癌,不得不去国外治病。临行前商议好,由赵四小姐来照顾张学良的生活。只是,谁都没有料到,这一走,竟成了永别。

张学良去台湾后信仰基督教并接受洗礼。根据基督教教规,已婚男人只准有一位夫人。在美国苦等了24年的于凤至知道这一情况后,提笔在离婚协议书上颤颤巍巍地签上了她的名字。

她明白,最美好的爱,是成全。成全了张学良和赵一荻的爱情佳话,割舍了自己几十年无怨无悔的守候。

于凤至在洛杉矶有一幢别墅,房里的一桌一椅,每件摆设都是严格按照她和张学良在东北的家放置的。这是她为张学良和赵一荻准备的礼物,希望张学良重获自由后,和赵四小姐搬到别墅里居住。

1990年,痴痴地等了半个世纪的于凤至在期盼与等待中去世了。于凤至去世那一年,张学良在赵一荻的陪伴下度过了90岁寿辰。红灯彩烛,把轮椅上少帅苍白的脸映得火红。只是不知,在他的梦里,是否偶尔也会出现她的身影?

一生,那是多么漫长的两个字。

人们惊异于于凤至不可思议的执着,更惊异于这份执着竟可维持一生之久。

她始终陪伴在他的生命里,始终以他觉得合适的身份静静等待。只有时间在渐渐地消逝,不曾消逝的是她对他的一往情深。

聚了,散了

遇到秦归的时候,他和他的女朋友刚拍完结婚照,两个人手拉着手喜气洋洋的走在街上,说不出的郎情妾意,婚期便定在五月初七,据说是特地拜访了位仙风道骨的老先生掐指算出来的大喜之日,宜嫁娶。

我在他们两人面前假惺惺的笑,没心没肺的样子,我说,秦归啊,感谢老天,你终于把自己推销出去了,这就是你的妞儿吧,嗯,长得还不错的样子,看你们还蛮有夫妻像的嘛,嘿嘿,喜糖喜糖,还有喜烟,赶快拿来。

秦归一脸窘迫尴尬的表情,杵在那里,不知所措,那女人拿白眼看我,用那种嗲得鸡皮疙瘩掉了几十斤的声音和我说话,哟,我说这是谁来着,原来是刘爱呀,我们家秦归还经常念叨着你的名字呢,总是和我说,亲爱的,不是因为刘爱,我真不能明白你对我的好。她扭过来故作亲切的拉起我的手,你看刘爱,因为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我和秦归都不知道怎么通知你,这可真好,在这里遇见,到时一定要来哟,红包也不用包多少了吧,千儿八百的就行。

这下子该我杵在那里了,心里却不曾升起一丝伤感或者悲哀,只是想着,就秦归那样的肉脾气,连我这样的只是偶尔飙飙臭脾气的都降伏不了,这女人可比我要飙悍上十倍百倍,那叫一伶牙俐齿,最是善使小李飞刀的女子,话锋过处哀鸿遍野,见血封喉。遇见她这样的,我真为他感到悲哀,他这剩下的大半辈子恐怕也就真是叫着水生火热了。看在这温吞男人对我七年的好的份上,我开始在心里默默的为他祈祷。

秦归是我的初恋男友,我们到底是哪一年开始谈的恋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以我的看法,像我这么贤淑端庄的女子,至少得是二十岁豆蔻年华情窦初开才被秦归这内秀的大尾巴狼拐骗上手的吧,但是秦归却老是强调在我们四岁那年我鼓动他去掏马蜂窝然后抢了他的衣服包住自己的头害得他一边哭着驱赶怒火汹汹的马蜂一边还要把我挡在身后,他说按照英雄救美的传统桥段我自然该是以身相许,所以他觉得打那时候开始我们就已是郎情妾意。

但是终究造化弄人,我和秦归还是没能从青梅竹马走到携手白头,关于我和他的分手,其实我心中是有一份愧疚的,那天我特显摆,下班回家就踢掉鞋子冲着秦归吆喝,我说秦归秦归你知道吗,今儿我们那又高又帅的部门主管郭客像我示爱,送了好大好大一束玫瑰花……我完全沉浸在自己通过语言表达获得的快感里,一点没注意到他的表情落寞与忧伤,等到演讲完毕,我满面得色看窝在沙发里一声不响抽着烟的秦归,心里想着:小样,要给你点儿危机感,不然你不知到我多么宝贝!

秦归淡淡地看我一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样子,末了,他望定我的脸说,爱爱,既然有人那么爱你,那我就放心了,毕竟和我在一起,我给不了你那样的幸福。说完,他就转身进了房间,噼里啪啦的开始收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