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江门心学”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第三辑·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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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以自然为宗”的心学宗旨

陈献章的心学认为“天地我立,万化我出,宇宙在我”,由此出发,他提出“以自然为宗”的修养目标或为学宗旨。他说:

人与天地同体,四时以行,百物以生,若滞在一处,安能为造化之主耶?古之善为学者,常令此心在无物处,便运用得转耳。学者以自然为宗,不可不着意理会。

陈献章所谓的“自然”,乃是指万事万物朴素的、无着任何外力痕迹的、本然的存在状态。如他以诗为例说:“古文字好者,都不见安排之迹,一似信口说出,自然妙也。其间体制非一,然本于自然不安排者便觉好。”(卷二《与张廷实主事》)所以陈献章的“以自然为宗”,实是指一种无异同、得失、生死,即无任何负累的、本然的绝对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他又称之为“浩然自得”。他说:

士从事于学,功深力到,华落实存,乃浩然自得,则不知天地之为大,死生之为变,而况于富贵贫贱、功利得丧、诎信予夺之间哉?

可见,陈献章“以自然为宗”或“浩然自得”的修养目标,实际上乃是企图从自然(如生死)和社会(如得失)的束缚中超脱出来。它不是指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而置生死得失于度外的那种道德境界,而是指达到泯除生死得失界限的那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当然不是践履道德的结果,而只能是充分扩充主观自我的结果,因为主观自我意识的充分扩张,必然由重我轻物,到有我遗物,最后到有心而无物。他说:

重内轻外,难进而易退,蹈义如弗及,畏利若懦夫,卓似有以自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盖亦庶几乎吾所谓浩然而自得者矣。(同上能以四大形骸为外物,荣之、辱之、生之、杀之,物固有之,安能使吾戚戚哉!(卷三《与僧文定》)

灵台洞虚,一尘不染,浮华尽剥,真实乃见,鼓瑟鸣琴,一回一点,气蕴春风之和,心游太古之面,人具七尺之躯,除了此心此理,便无可贵。(《白沙语要》)

“重内轻外”,“以四大形骸为外物”,“除了此心此理,便无可贵”,这些就是陈献章“以自然为宗”的实际内容。在这里,陈献章心学又一次显示它和陆九渊心学相比,伦理色彩较为淡薄的特色。陆九渊曾说:“今所学果为何事?人生天地间,为人当尽人道。学者所以为学,学为人而已,非有为也。”(《象山全集》卷三十五《语录》)又说:“须思量天之所以与我者是甚底为?不是要做人否?理会得这个明白,然后方可谓之学问。”(同上)可见,陆九渊心学的理论目标是“做人”,其主要内容是指践履儒家所主张的伦理纲常。而陈献章心学“以自然为宗”,企羡超越物外,遗世独立,他曾述己之志向曰:

优游自足无外慕,嗒乎若忘,在身忘身,在事忘事,在家忘家,在天下忘天下。

这与儒家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为学宗旨,当然是相悖的。故他的同窗胡居仁、后学夏尚朴评论“白沙之学近禅” (《明儒学案》卷二《崇仁学案二》、卷四《崇仁学案四》),也不是无缘故的妄断,而是有某些事实根据的。然而,这种所谓“近禅”的思想正是宋明理学对儒学的心理描述的一种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