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纲常”教育思想与《春秋繁露》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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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春秋繁露》导读(1)

董仲舒所着《春秋繁露》是汉代重要着作。《汉书·艺文志》着录《董仲舒》百二十三篇,《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没有《春秋繁露》书名。《汉书·董仲舒传》说:“仲舒所着,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现存《春秋繁露》中有《玉杯》、《竹林》等80余篇。没有《闻举》、《蕃露》、《清明》等篇。“蕃露”与书名“繁露”相形。今本有“精华”篇而无“清明”。黄云眉《古今伪书考补证》一书认为《春秋繁露》是伪书。这种说法不为学术界承认。日本学者田中麻纱巳从《春秋繁露》论五行的九篇中发现前四篇与后五篇的思想是抵触的,因此怀疑这些文章可能不是董仲舒的着作。这些问题还需要讨论。学术界董学研究者一般还是认为《春秋繁露》是董仲舒所着,是研究董学的基本可信的资料。

董仲舒作为经学大师,下帷讲经,学者云集。他颇有教学经验和教育思想,培养的学生很多。通五经,为博士,任梁相的有褚大;精通《春秋》的有吕步舒。任长史,奉命处理淮南狱,以《春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另一学生吾丘寿王从董子学《春秋》后,高材通明。在汉武帝面前出谋划策,汉武帝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

在朝廷上曾驳公孙弘,违群僚议,都得到汉武帝的赞赏。还有嬴公“守学不失师法”,在昭帝时任谏大夫,授徒传业,成为名师。学生为郎、谒者、掌故者有一百多人。董氏子孙“皆以学至大官。”学生成才,证明董仲舒教育的成功。

在《春秋繁露》中,教育思想比较丰富,约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重德教,辅刑罚

统治者对待被统治者总要使用软硬两手,软的是德化教育,硬的是刑法惩治。董仲舒把这两手称为“德”和“刑”。董仲舒主张“任德”,并且说是天意,“天之任德不任刑”。现实告诉人们,只有德是不行的。所以,他强调任德的同时,应该有“刑”作为辅助,最好是设而勿用。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以不相顺。故君子重之也。”政治的根本在于教育,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地位。监狱是刑罚的主要形式,它是政治的次要手段。这两者要“相顺”。教是为善,狱是惩恶,两者对象不同,效果却是一致的。这就是“相顺”。如果教育宣传扬善去恶,而现实却是恶人上了公堂,善人进了监狱,那就是“教”与“狱”不相顺。西汉时代常有这种纵容奸佞、冤枉善良的现象,所以,董仲舒提出必须“更化”,使二者相顺。这种重德教的主张对中国文教事业的发展和文官制度的形成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民性未善,待教而为善

董仲舒认为人性是未善的。“圣人之性”是善的,“斗筲之性”是恶的,这些极好极恶的人是极少数的,没有代表性,不具普遍性意义,所以不能叫性。他说:“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绝大多数的“万民之性”是中等的,非善非恶的性,才是要讨论的人性,才能叫人性。万民之性“有善质而未能善”,需要经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为善。他说:“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实性》)性就像谷子,善就像米,谷子中包含米,但谷子不就是米,需要经过加工才会成为米。

王者的教化就是对人性的加工。王者是奉天命来教化人民的。如果人民已经是善的了,那就没有教化的必要。董仲舒认为这种论调是“失天意而去王任”的。王者不重视教化,就是“弃重任而违天命” (《深察名号》)。因此,他认为孟子性善论是“世长者之所误出也”

(同上)。孟子性善论使教育失去依据,而荀子性恶论肯定了教育的必要性,董仲舒认为性恶论有较多的合理性,所以“作书美孙卿”。

董仲舒讲人性有善质而未能善,“性待教而为善”,就是从人性论方面阐述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义利关系--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董仲舒认为义利是人天生的需要,“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刘向《孙卿书录》,严可均辑《全汉文》卷三十七。

利。”(《身之养重于义》)他认为、利是养身体的,物质是生理的需要。义是养心的,道义是精神的需要。“体莫贵于心”,所以,养心的“义”也就比养体的“利”更重要了。在社会生活中,有些人“有大义而甚无利”,道德高尚而生活贫困,心情舒畅,生活还比较快乐。像孔子的学生原宪、曾参、闵子骞就是这种人。另一些人“甚有利而大无义”,任高官,享厚禄,美食丽衣,荣华富贵,为富不仁,尽干坏事,精神空虚,道德败坏。他们或者死于犯罪,或者死于忧虑。总之,他们都不能快乐地活到老。从此可见,“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身之养重于义》)义对于养生比财利更重要。

百姓容易看到近的、小的好处,不容易看到远的、大的好处,利是近小的,义是远大的,所以,百姓容易看到利的好处而不容易看到义的好处,“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身之养重于义》)。思想家“圣人”和统治者“皇帝”应该“显德以示民”,做义的表率,来教育感化人民,形成新风尚,那就天下太平了。如果上头提倡私利,不顾公义,那么,百姓就会“忘义而徇利,去理而走邪”,世风日下,人欲横流,那就进入乱世。鉴于一些统治者好大喜功、贪利忘义,董仲舒常“以礼谊匡正”,提出:“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无为而习俗大化。可谓仁圣矣。”这段话经班固修改润色后,成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对后代,尤其是宋明时代产生很大影响。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多次引用董子这句话,并写入学规,用来教育学生。并因此称董子为“醇儒”。

在义利关系上,董仲舒认为要强调义,统治者重义,才能引导人民重义。这是教育的主要内容。总之,要教育人民重义,重道义。

语见《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汉书》本传是对“江都王”,作“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四)仁义之法--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关于仁义的问题,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思想。儒家传统说法,仁者爱人,义者宜也。董仲舒提出“仁义之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仁义法》)自己和别人都是人。

仁的爱人那个“人”是指别人,不是指自己“我”。义讲宜,使不宜归于宜,就是纠正。所以,义就是正,就是要纠正不宜的行为,使之归于宜。要纠正谁的行为呢?董仲舒强调首先要纠正自己的不宜行为。

据此,董仲舒希望当政者要做到“躬自厚而薄责于外”(《仁义法》)。

严格要求自己,以宽厚的态度对待别人。他说,圣人说的是仁义,做的也是仁义,可见仁义的重要和高深。许多人也讲仁,也讲爱人,爱的是自己以及亲属、好友。那种爱人不算仁。有些人也讲义是正,他们只会“正”(整)别人,却从来不“正”一下自己。所以也不算义。

“以仁自裕”,为了自己花天酒地的享受,“以义设人”,打着义的旗号整别人。像这样倒行逆施,“鲜不乱”(《仁义法》)。营荡讲用仁义治国,但是爱人,他的实施是“爱子”,如何爱呢?让儿子“不食其力”,不劳而获,养尊处优。义是尊老,尊的是年长的妻子,尊的方法是丈夫要跪拜。这些都是对仁义的曲解、误解。西汉成帝时的杜钦讲:“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克己就义,恕以及人。”就是达了董仲舒对仁义的理解。直至清朝乾隆年间,、学者卢文绍还用董仲舒《仁义法》中的“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作为科举考试的题目。。说明董仲舒对仁义思想的新发展得到思想界的承认,并有深远影响。董仲舒的这一思想成为中国封建时代知识分子伦理道德和心性修养的重要原则,也是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

(五)必仁且智

董仲舒认为德育必须与智育相结合。以上讲仁义问题,都属于德育的范围。如果有了正确的仁义思想,没有智,就还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如何正自身。董子《春秋繁露》有一篇名即取“必仁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