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纲常”教育思想与《春秋繁露》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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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董仲舒易学哲学思想(2)

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除了从人性论角度提出“天止人继”说之外,又从养生学角度提出了“人其天之继”的命题。他说:

“循天之道以养其身,谓之道也。是故天长之而人伤之者,其长短;天短之而人养之者,其短益。夫损益者皆人,人其天之继欤?出其质而人弗继,岂独立哉!”(《循天之道》)

这段话的语境虽然是针对养生之道而言的,但它所提出的“人其天之继”,确是具有哲学的普遍性意义。特别是所谓“出其质而人弗继,岂独立哉”,这就突出了个体的主体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抬高“王教”的不足。杜维明先生说,“个人本身有内在的生命与内在的价值,包括自己的修身、身心性命之学,其基本精神就是‘天生人成’。”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董仲舒关于人性的“天止人继”说,以及“人其天之继”这一哲学命题(显然,“天止人继”与“人其天之继”的内涵本质上是一致的。养生与修性是统一的。故为行文方便,以下只提“天止人继”),自然会另有一番新意。因为学术界一般认为,董仲舒只是发展了先秦儒学的外王思想,对关乎身心性命的内圣之学则付诸阙如了。这个观点是经不起检验的。陈来先生指出,学界习惯于把孟子、《中庸》视为儒学关于“内在超越”论的源头,其实,《易传》关于“继善成性”的思想也不容忽视。如果肯定这一点,那么董仲舒关于“天止人继”的思想又岂容忽视?所以,借用杜维明先生的话,董仲舒这一思想的基本精神就是“天生人成”。事实上,董仲舒本人就曾明确讲过“天生人成”的思想,他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立元神》)可见,“天止人继”与“天生人成”的思想内涵是相通的,其基本精神都是指天地生长、化育万物,而人类则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和发展,以使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都达到一种尽善尽美的境界。

综上所述,董仲舒的“天止人继”说是一个具有超越性和普遍性的哲学命题。从本质上讲,它反映了人类在宇宙万物中之地位与意义的一种自觉精神。这种自觉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自我意识,即自觉继承宇宙的大化流行,使生命不断向上超越和发展。所以,这个命题堪称董仲舒天人关系论中的哲学思想精华。遗憾的是,这一点竟被学术界所忽视。学术界以往只注意讨论、批判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

殊不知,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只是针对西汉初期的政治状况而言的,其哲学意义自然就比不上“天止人继”这一命题了。

(三)人文宇宙观

学术界讨论董仲舒的天人之学时,大多批评他的“天人感应”论或“天人相副”说;而很少注意到,其实,董仲舒也像荀子一样,也讲“天人之分”。他说:“察天人之分,观道命之异,可以知礼之说矣。”

(《天道施》)显然,所谓“察天人之分”,与荀子所讲“明于天人之分”

(《荀子·天论》)是相通的。董仲舒还讲“天、地、人,万物之本也。

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全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立元神》)。这种“天生人成”的思想显然也与荀子所谓“君子者,天地之参也”(《荀子·王制》)的思想相通。特别是,关于儒家人文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礼”,董仲舒是这样定义的,他说:“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旧之级者也。”(《奉本》)

董仲舒对“礼”的界定,是从“继天地,体阴阳”的哲学高度论起,最核心的精神仍是一个“继”字。

“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阴阳以生活耳,而人乃烂然有其文理。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从旁折而行,人独题直立端尚,正正当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当之。此见人之绝于物而参天地。”(《人副天数》

对这段话,不少学者拘于所谓“偶天之数”、“偶地之厚”等表面性的类比,而不理会它的精神实质,就批评这种类比的“牵强附会”。

其实,董仲舒的本意在于表达“人之绝于物而参天地”,这是一个卓越之见,也是先秦儒家关于人在宇宙万物中之地位及其意义的一个共识。如果说上面那段话只是一种类比性的描述,那么,以下两段话则是纯粹的理论阐述了。

“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官制象天》)

“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

故数者至十而止,书者以十为终,皆取之此。圣人何其贵者?起于天至于人而毕。毕之外谓之物,物者投所贵之端,而不在其中。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天地阴阳》)

在这两段话中,董仲舒从宇宙观的高度论述了人类在宇宙万物中的卓越地位与意义,即所谓“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董仲舒讲“人之为人本于天”(《为人者天》)、“起于天至于人而毕”,这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天”是“人”之所“本”;“人”是“天”之所“至”。合而言之,即是“天人本至”的观念。这一观念甚为深刻,表达了天人之间的一种辩证关系。这个思想观念渊源于《易传》天人观。

“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下》)。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序卦》)

显然,上述“生”是指天地万物的生长发育,“礼(仪)”是人文化成。也就是说,在《易传》看来,“自然”与“人文”不是断裂、对立的,而是连续、统一的;宇宙的演变、发展是一个连绵不断、生生不息的历史过程,是一个从“天地”到“万物”、再到“男女”(即人类的代称),直至“礼仪有所错”(即人文化成)的发展过程。因此,天地是人类之所“本”(本源和基础),而人类则是天地之所“至”(发展和完善)。

这就是“天人本至”的思想。这个思想被董仲舒所继承和发展。他在《天人三策》中说:

“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第三策》)

对这段话,杨向奎先生作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是对“人”的重大发现,对人生价值的重新估计。“董仲舒强调人为万物之灵,万物之中人为贵,我们不能小看了这种发现,发现人,重视人,才有人文,才有文明,使人们了解是人主宰世界,而不是神!”“‘人受命于天’而超出群生,有父子之亲,长幼之序,灿烂有文,欢然有爱,此皆为天地之性之表现于人类者。从逻辑上讲,从自然本身的性质来说,这都是卓识,相反,不会有人生,不会有人类文明,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合理的宇宙。”这个评论是很恰当的。董仲舒的宇宙观与他的文化观是有机结合的,故可称之为“人文宇宙观”。

综上所述,董仲舒“人文宇宙观”的独特意义表现在:它继承和发展了《易传》人文化成的观念,从宇宙观高度审视人类文化,又从人类文化角度看待宇宙,宇宙观与文化观合二为一。它反映了宇宙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本源和基础,人类文化是宇宙的发展和完善,从宇宙观的高度肯定、突出了人文价值的崇高意义。

董仲舒易学哲学思想是他的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其中,“元论”是对《易传》乾元思想的发展。董仲舒所讲的“元”,除了具有本始、始基之义,还具有人文价值的根源、本体之义,可以说是一个价值本体范畴。“天止人继”说是对《易传》“继善成性”论的一种改造和发展,是一个具有超越性和普遍性的哲学命题。从本质上讲,它反映了人类在宇宙万物中之地位与意义的一种自觉精神。“人文宇宙观”是宇宙观与文化观的有机统一。它表明了宇宙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本源和基础,人类文化是宇宙的发展和完善。这就从宇宙观的高度肯定、突出了人文价值的崇高意义。由此可见,董仲舒的易学哲学思想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意义。而以往学术界由于忽视了这一点,致使研究领域局限于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思想,有失片面。因此,其评价也就难免有失公允和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