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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史学·典籍】(1)

史书是何时才独立成一类的?

史部是中国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中的一个部类,习惯上也称“乙部”。

我国很早就有史籍产生,现存最古老的典籍大多具有“史”的性质,但在汉代以前,史书只是六艺的附庸,直到隋代才独立出来。大概情形如下。

汉——《汉书·艺文志》中史书附在《春秋》之后,称“《春秋》家”。

魏晋——图书有甲乙丙丁四分法,史籍开始独立成部,或入丙部,或列入乙部,但无“史部”名目。

隋——《隋书·经籍志》首分经、史、子、集四部,“史部”名目下又分13类。

唐——《新唐书·艺文志》史部亦分13类,但与《隋志》不同。刘知几《史通》则分史籍为6家。

宋——晁武公《郡斋读书志》亦分史部为13类,但不同于《隋志》。

清——《四库全书总目》分史部为15类,是历史上最完备的分类法。

史书一般有哪些分类?

史书的分类一般包括以下五类。

(1)正史。以纪传体、编年体的体例,记载帝王政绩、王朝历史,人物传记和经济、军事、文化、地理等诸方面情况的史书叫正史。如,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除少数是个人著述(如司马迁的《史记》)外,大部正史是由官修的。

(2)杂史。只记载一事之始末,一时之见闻或一家之私记,是带有掌故性的史书。

(3)别史。主要指编年体、纪传体之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有时与杂史难以区分。

(4)野史。有别于官撰正史由私家编写的史书。

(5)稗史。通常指记载阊巷风俗,民间琐事及1日闻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有时也用来泛指“野史”。

史书主要有哪些体例?

史书体例主要有以下六类。

(1)纪传体。通过记叙人物活动,反映历史事件。纪传体史书的突出特点是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中心内容,是记言、记事的进一步结合。纪传体史书创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它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用“本纪”叙述帝王;用“世家”记叙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记录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度;用“列传”记人物、民族及外国。历代修正史都以此为典范。

(2)编年体。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如《左传》、《资治通鉴》等都属于这一类。

(3)纪事本末体。是以事件为中心的著史体裁。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每事一题,为一专篇,以历史事件为纲,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顺序编写,从而把分散的材料加以集中叙述,兼有编年体和纪传体的优点,详于记事,方便阅读。

(4)通史。连贯地记叙各个时代的史实的史书称为通史,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也可称为通史。因为他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代,历时三千多年的史实。

(5)断代史。记载一朝一代历史的史书称为断代史,此体裁创始于东汉史学家班固,他所著的《汉书》,写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到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西汉王朝230年的历史。《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其余都属断代史。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以朝代为断限的也属于断代史。今人所著的《秦汉史》、《隋唐史》等,也属于断代史范围。

(6)国别体。以国家为单位分别记叙的历史,如《战国策》、《三国志》。

正史是专门记述帝王的历史吗?

正史是我国古代史书的一种,指历代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我们常说的“二十四史”全部都是正史。

“正史”之名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文中说后世撰著史书,都效法司马迁、班固的《史记》、《汉书》,把它们当做正史。其中的“正”有“正宗”、“正统”的意思。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规定从《史记》到《明史》的24部史书为正史,私家不能擅自增加。

就体裁而言,历代正史均为纪传体史书,以帝王的本纪为纲,以列传为辅,本纪、列传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此外的志、表,则并不是所有的正史都有。《明史·艺文志》曾经把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但并未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同时,除《史记》及《南/北史》外,其余正史均为断代史。

就纂修而言,唐代以前的正史多为个人所撰,唐及以后的正史则均为官修,只有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是私撰。

就影响而言,历代正史虽然有高下之分,但因为史料大多比较信实,纂修者大多是当时的史学名家,所以影响极大,至今仍是研究我国古代社会的重要依据,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

纪传体是纪实文学的一种方式吗?

纪传体是我国古代史书体裁之一,由西汉司马迁在《史记》中首创,东汉班固在《汉书》中完善,此后历代正史都采用这种体裁。它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最主要的部分是本纪和列传,故称“纪传体”。

《史记》是纪传体的首创之作。司马迁将先秦史籍《禹本纪》、《世家》、《穆天子传》、《周谱》、《尚书》所采用的体裁融于一书,创制了本纪、世家、表、书、列传五大部分。纪传体的完善或完成者,是班固及其《汉书》。《汉书》不列世家,保留表,改本纪为纪,改书为志,改列传为传;从此,纪、传再加表、志成为历代正史的体例(不过有许多正史没有表和/或志)。而且《汉书》是断代史,后世正史也多为断代史(只有《南史》、《北史》算是通史)。

《汉书》以后的正史,对纪传体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增加新的类传、表、志,其中尤以后者为最。纪传体主要是正史所使用的体裁,是我国史书的传统体裁,对古代史学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这种体裁以人物而非史事为中心,尤其是以帝王将相为中心人物,具有一定的缺陷性。

“二十四史”等名目是怎样形成的?

我国历代正史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形成了许多并称,其中最为常见的有“三史”、“四史”、“十三史”、“十七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等。

司马迁的《史记》与班固的《汉书》奠定了纪传体史书的基础,两书并称“史汉”。到《东观汉纪》面世,与“史汉”并称“三史”。这种称谓在唐代以前甚为通行。后人又把《后汉书》、《三国志》与“史汉”并称“四史”,也叫“前四史”。

“十三史”的称呼出现在唐代。“十三史”除“前四史”外,包括晋代的《晋书》1部,南朝的宋(《宋书》)、齐(《南齐书》)、梁(《梁书》)、陈(《陈书》)4部,北朝的《魏书》、《北齐书》、《周书》3部,以及《隋书》。

“十七史”之名通行于宋代。这17部史书除“十三史”所指的13部外,增加的有《新唐书》、《新五代史》以及《南史》、《北史》。

“廿一史”(二十一史)的称谓见于明代,“十七史”之外,新增的是《宋史》、《辽史》、《金史》、《元史》4部。

“廿二史”(二十二史)、“廿四史”(二十四史)的称谓都出现在清代。前者指“廿一史”加《明史》;后者指“廿一史”加《唐书》、《五代史》。“廿四史”是乾隆年间钦定的,不允许擅自增加。

“廿五史”(二十五史)之称见于20世纪初期。当时,北洋军阀政府把柯绍态的《新元史》列入正史,称为“廿五史”。

“廿六史”(二十六史)的称谓是今人的发明。清代历史有《清史稿》,但并非定稿。不过,后来没有可以列入正史的清史出现,而《清史稿》体例又与前代诸史完全相同,故有人就将该书与“廿五史”并列,合称“廿六史”。

司马迂写《史记》的宗旨是什么?

司马迁撰写《史记》虽然是继承父亲未竞的事业,但在经受宫刑后忍辱负重完成这一大工程,更是出于强烈的使命感,那就是他给好友任安(字少卿)写的信《报任安书》(也叫《报任少卿书》)中所提到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并让自己的书“藏之名山,传之后世”。

“究天人之际”,就是探索天道和人事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书中批判了前人的“神意天命论”,代之以“帝王中心论”。

“通古今之变”,就是研究历史的发展和变化。“成一家之变”,就是建立自己的观点、学说。书中体例、笔法和评论等处,都体现了司马迁的社会政治思想和学术见解。

魏蜀吴在《三国志》中谁为正统?

《三国志》是记魏、蜀、吴三国不完全纪传体的史书,晋陈寿撰,南朝宋裴松之注。全书共65卷,包括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

《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魏志列在全书之首,称曹操、曹丕、曹叔为帝。吴、蜀君主即位,都记魏的年号。东吴只有孙权称“主”,孙亮等都称名。这是因为晋朝受禅于魏,晋的史家尊重本朝的合法性,就必须以魏为正统。孙吴为晋所灭,孙皓是晋的降臣,没有必要尊重。蜀汉刘备父子称先主、后主,不同于孙吴,反映出陈寿对于蜀汉的故国之思。

《三国志》有纪、传而无志(这也是称其为不完全纪传体的原因),因此所记主要是人物。该书取材审慎谨严,文字也以简洁见长,所以后人说其书“裁制有余,文采不足”。此外,陈寿对于晋朝皇室的叙述时有曲笔,尤其是对魏晋时代时司马氏的所作所为多有讳饰。

编年体就是以年代来编排史事吗?

编年体是我国古代史书体裁之一。它是最早存在的史书体裁,先秦史籍使用的就是这种体裁。它以年代来编排史事,故称“编年体”。

《春秋》是我国传世最早的编年体史书,它以年月日来记录、编排史事,另外一部先秦史籍《竹书纪年》使用的也是编年体。此后如汉代苟悦的《(前)汉纪》、晋袁宏的《后汉纪》、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是编年体;《通鉴》续书自然也都是编年体。此外,历代实录、起居注使用的也是这种体裁。

什么是实录,什么是“实录体”?

实录是我国古代记载皇帝在位期间重要史实的资料性史书,其体裁也称“实录体”。它按时间编年记录,因此也属于编年体史书。一般以所记皇帝的谥号或庙号为书名标志,如唐代的《顺宗实录》、清代的《世祖章皇帝实录》。也有以王朝命名的合刊本,如《明实录》、《清实录》。

实录体史书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形成。《隋书·经籍志》卷二就著录有周兴嗣撰《梁皇帝实录》,记载南朝梁武帝时史事,但未能流传下来。唐代以后,实录均由官修,前一位皇帝去世,即由新皇帝诏令史臣撰修先皇实录。此后历代相沿,成为定制,而且愈来愈详尽。至清末,历代各朝共纂修实录达110余部。可惜大多已经失传,今天所能见到的只有明、清两代的全部,此前所存的极少。

实录为一朝官方史料的总汇,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由于根据档案及起居注等原始资料编撰,所记历史事件在人物、时间、地点及主要情节方面大都有史实根据,比较可信。不过,由于皇室时有重修乃至篡改(尤其是清前期)之事,故实录也有不实之处。

起居注是记载帝王言行的吗?它是史书吗?

起居注是古代记载帝王言行,兼记朝政大事的日记体史册。它是一种完全纪实的记录册,算不上史书。

起居注的源头可以上溯至周代,当时史官对天子言行的记录就类似于起居注。起居注的正式名称始于汉代,西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东汉明德马皇后自撰有《明帝起居注》,但都是由内官写成的。魏晋以后,开始设立专官记注,以后历代沿袭。不过,历代起居注大多已经散佚,留传下来的只有唐初温大雅的《大唐创业起居注》,以及明代的一些零散片断;只有清代的保存较为完整,今存约10000余册,起于康熙十年(1671年)九月,迄于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中间亦有散佚)。

起居注是当时人记当时事,且有相应的规制保证记注无遗,所载史实一般翔实可靠,是纂修实录和正史的原始材料,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什么是纪事本末体?

纪事本末体是我国古代史书的体裁之一。它是针对编年体的不足而创制的,始创者为宋代的袁枢及其《通鉴纪事本末》。它以事为经,由本至末,原原本本、前后连贯地记事,故称“纪事本末体”。

司马光《资治通鉴》问世后,受到普遍欢迎。南宋人袁枢喜读此书,但又苦其浩博,一件事往往“隔越数卷,首尾难稽”,“事之本末”难以全窥。于是将《资治通鉴》所记依事抄录,编成有始有终、首尾连贯的独立单元,并标出诸如“三家分晋”、“秦灭六国”一类的题目,从而创立了纪事本末体。

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面世后,广受欢迎。随之,仿其体例的史书也不断涌现,蔚成大观,差不多覆盖了整个中国古代史,诸如《左传纪事本末》、《宋史纪事本末》、《西夏纪事本末》、《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明史纪事本末》、《清史纪事本末》等。

什么是别史,别史也是史书的一种吗?

别史与正史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受到了官方的认定。比如《旧唐书》和《旧五代史》,在清朝皇帝钦定之前,只能算是别史。别史与杂史的区别,主要在于杂史是私家对琐杂小事的记述,而别史所记则是关系一朝大政的史事,而且有一些也是官修的。

别史的体裁形形色色,有纪传体,如《续汉书》;有编年体,如《资治通鉴》;有典志体,如《通典》、《文献通考》;有纪事本末体,如《通鉴纪事本末》、《宋史纪事本末》;有实录体,如《明实录》、《清实录》;有会要体,如《唐会要》、《宋会要辑稿》。

别史是正史之外最为整饬的一类史书,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其中有许多大部头,保存了大量的史料,内容丰富,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

什么是杂史,杂史记述的都是杂事吗?

杂史是古代史书的一种,指杂记史事的史著。名称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的史部也有杂史一类。

杂史的特点是“杂”,体例上一般是只记一事始末、一时见闻或一家之言;体裁上除了纪传、编年、典志之外的体式,更多的是随笔杂记一类;所记内容非常纷杂,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科技乃至地理、风俗、人物等,可以说无所不记。

杂史一般都是私家著述,体例不像正史或别史那样严谨,撰述也未必系统。但由于所记大多是作者的亲历、亲见或亲闻,所以载有许多一手资料;又因为所记领域可能比较独特,很少为其他书籍所涉及,所以所载资料往往有其独特性,可以补充罕见的史料。此外,由于杂史的撰述忌讳较少,又往往能反映某些方面的历史真实。

什么是会要体,会要指的是会议纪要吗?

会要体是我国古代史书的体裁之一。这种体裁创始于唐人苏冕的《会要》,完善于宋人王溥的《唐会要》。它按朝代汇集史事和典章制度,故称“会要”。明清两代的此类史著也称“会典”。

会要体的创始人是苏冕,《旧唐书》本传称:“冕缵国朝政事,撰《会要》四十卷,行于时。”其后崔铉又奉敕撰《续会要》。宋代初期,王溥以苏、崔两书为基础,编成《唐会要》,这是今天所见最早的会要,使会要体趋于完善。王溥还编纂了《五代会要》。此后,历代均为官修会要。

会要都是依朝代汇集史料的,内容多为典章制度,也有载有史事的。各会要分类有门和目两级,一般有十几门,目则三五百不等。它兼有工具书和资料汇编的功能,可供查检,可供通览,是一种独特的史书。

方志起源于何时?

方志是一种传统的史地类书籍,也叫地志、地方志、志书。它以地区为主,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的有关历史与现状;此外,专门记载名山大川、城池都邑、寺庙宫观、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的书籍,也可以归入此类之中。按传统的分类法,此类书籍归史部。

方志起源很早,《周礼·春官》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说法。方志起源于古地理书,如《山海经》、《禹贡》。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方志的形成阶段,内容侧重于地理方面,名称多为“地志”、“志记”。现存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方志书《越绝书》(相传为东汉袁康所撰),就出现在这个时期。

我国地方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就所写内容的范围而言,可分为通志和专志。通志即一般意义上的志书,内容包括该区域各方面的内容,而专志则是记述某一专门内容的志书,如山川、寺庙、都邑、人物、风土等。

典志体是讲典章制度的史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