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国美公开课:谁在公司抢班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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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开始决裂(2)

2009年11月22日,新浪向新浪投资控股发售560万股新股,涉及金额共18亿美金。出售完成后,新浪投资控股持有新浪94%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新浪总裁曹国伟由管理层转型为股东。曹国伟于1999年加入新浪,任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后担任CFO和CEO及总裁等职务。“没有一个人比我对新浪业务懂得更透彻;对各条业务线的整体运作,没有人能够接近我。”曹国伟曾经对媒体如此表态。

陈晓想借用这个模式,如果贝恩和陈晓控制的董事会觉得时机合适,可以由陈晓等高管团队组建一个BVI公司,再由贝恩、国美管理团队、其他投资者共同成为股东,然后,再由国美向这个BVI公司定向增发股票。

根据周年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发行、配售和回购股票的一般授权,董事会有权采用供股或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新股,新发股票比率不得超过公告日止股票总数的20%。也就是说,董事会可以向BVI公司增发20%的股票。增发完成后,BVI公司、陈晓和贝恩联手将成为国美一致行动人,成为事实上的国美第一大股东,而黄光裕在国美的股票将会被稀释。

一旦陈晓采用“新浪模式”将国美MBO,那么他就成为国美实至名归的绝对领导人。而贝恩数年之后,可以将自身持有的股权转手与其他投资者,获得高额利润套现离场。

其实“新浪模式”并非新创,2007年,联想旗下的神州数码首先采用类似方式将企业MBO。神州数码董事长兼CEO郭为等管理层首先成立一家投资公司KIL,郭为个人绝对控股KIL,正如曹国伟为首的新浪管理层绝对控股新浪投资控股。然后,郭为引进私募基金软银赛富、弘毅、IDG等三家公司参与MBO,联想控股等老股东向KIL等投资者转让股权。MBO完成后,软银赛富持有神州数码2015%,成为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则由MBO前的4743%降至1783%,降为第二大股东;KIL为1029%,成为第三大股东;弘毅投资为882%,成为第四大股东;IDG为325%;原来的第二大股东GA售出全部股份。

不过,新浪、神州数码的模式不一定适用于国美,陈晓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新浪有其特殊性,长期以来,新浪股权比率较为分散,没有强势的大股东,2001年新浪创始人王志东被董事会强行罢免了总裁位置后,新浪没有领袖人物,各路资本逐鹿新浪,最后都只能高高兴兴地来,灰头土脸地走,而董事长、总裁也是跑马灯一样地换。

即便如陈天桥这样强势的人物,在掌握了新浪近20%的股权时,也没有办法强行将新浪的控制权拿下。因为股东的弱势,最终管理层凭借事实上对企业的控制权将新浪掌握在手里,因此,管理层将新浪MBO符合新浪的未来发展,管理层既是公司股东又是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有利于驱动高管为公司卖力。

神州数码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没有柳传志的认可,郭为是不可能将神州数码MBO的。柳传志是联想的精神领袖和实际控制人,郭为等管理层的股票是柳传志心甘情愿拿出来激励下属的。

而陈晓面临的则与以上情况完全不同。黄光裕是国美实际创始人、是国美第一大股东,虽然黄光裕入狱,但是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他可以通过代理人在国美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陈晓等管理层则不管大股东的强烈反对,强行按照管理层的意志来运作国美,这种做法与曹国伟、郭为完全不同。

陈晓拉帮结派,瓦解国美管理层

为了进一步拉拢黄光裕的心腹,2010年6月28日,陈晓宣布辞去国美总裁职务,任命常务副总裁王俊洲接替,陈晓只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王俊洲多年担任国美常务副总裁,一直升不上去,陈晓此番慷慨大度地将他扶正,王俊洲对陈晓摆出唯命是从的姿态。

黄秀虹等人根本无力阻挡陈晓的发难,但是黄家人有一个特点:执着。黄光裕如此、黄光裕两个妹妹也是如此,这一点与他们的母亲从小给他们的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凭借女性的坚韧,黄秀虹坚持与陈晓对话,但是这个时候,陈晓根本看不起黄秀虹,而且此时他已经将自己看成是国美的老板了,对于黄秀虹的沟通要求无动于衷。

7月19日,黄家听说陈晓要有更大的举动,陈晓将通过向投资机构定向增发新股来稀释黄家的股权,这个消息令黄家震惊不已。黄光裕代理人随即和陈晓就请辞之事进行协商:只要陈晓同意辞职,黄家愿意以高溢价收购陈晓所持股份,同时给予陈晓一定的经济补偿。结果陈晓狮子大开口。一位全程代表黄光裕参与和陈晓谈判的人士谈及这段情境时眉头紧锁:“双方根本无法在关键利益上谈拢,陈的条件苛刻,而黄的态度也很坚持,就是陈必须离开。”

黄家对于陈晓的做法非常紧张,原因在于如果陈晓进行定向增发,那么黄光裕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可能不保,到时国美就真的成为陈晓等人的囊中物了。

一旦黄光裕失去了国美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和控制权,他就成了陈晓和竺稼案板上的肉,将任由他们宰割。

事实上,陈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名义来驱逐黄光裕,经不住逻辑推敲。我们可以这样想,今天陈晓捆绑虚无的全体股东利益来对抗大股东,改日再有其他股东对于陈晓和竺稼不满时,陈晓依然可以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口号,来对抗反对他的股东。陈晓掌握着国美强大的资源平台,另一方面,又有贝恩在后面撑腰,你怎么和他对抗?

如果陈晓真的将黄光裕驱逐了,国美将成为陈晓和一众高管的“后花园”。他们可以自行拟定董事的薪酬,高管的薪酬也将由董事会拟定,而陈晓是贝恩的代言人,有了贝恩的支持,董事会就成为陈晓的一言堂。

陈晓在国美的任期、薪酬、股权激励都由他主导的董事会说了算,到最后,黄光裕辛苦打拼下来的国美,将成为陈晓的私人领地。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陈晓也会通过股权激励、薪酬进一步捆绑其他董事、管理层,在利益面前,这些高管已经将“忠诚”二字从自己的字典里去掉了。最后实际得益者将是贝恩,待陈晓等人将国美拾掇干净、业绩开始出现稳定增长后,贝恩很可能给国美化化妆、打扮打扮,将其卖给百思买这样的美国家电连锁企业。

陈晓起诉黄光裕,背叛大戏鸣锣开场

贝恩、管理层都被陈晓捆绑了,社会舆论又都不利于黄光裕,陈晓认为是时候跟黄光裕公开决斗了。

2010年8月5日,国美突然发布公告称,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其中包括,黄光裕被指称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时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对此行为国美将寻求赔偿。

黄燕虹和黄氏家族的智囊团成员对我讲述了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起诉黄光裕”的来龙去脉,情节比电影还要精彩。

事情得从2010年8月4日晚上说起,这是一个令黄家几近绝望的夜晚。

黄光裕入狱以来,他和妻子杜鹃在国美的执行董事职务交由王俊洲和魏秋立接替,王俊洲和魏秋立两个人还可以代表黄光裕签字。同时,黄光裕让陈晓接替自己的董事会主席位置,并安排亲信孙一丁担任执行董事,安排方巍接替同时入狱的财务总监周亚飞。

这样的一项人事安排,是黄光裕过于自信的表现,他并没有安排自己的妹妹或者妹夫进入国美担任执行董事,而是选择了外姓的职业经理人,这可能是基于多年来他对这些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高管充分的信任。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些他一手培养、扶持起来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们,选择了集体背叛。

国美是黄光裕一手创建起来的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么多年来,黄光裕在国美身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庞大的黄光裕商业帝国都是依托于国美这个平台发展起来的。眼看公司大权即将被别人据为己有,在监狱里的黄光裕心急如焚,家族里的其他成员也同样焦急万分。

8月4日晚上,黄家通过ShinningCrown派出代表与陈晓谈判,要求其改组董事会,重新确立黄氏家族对国美的控制权,但是陈晓对此予以拒绝。

黄光裕及他的亲人对于陈晓的态度非常不理解,为什么陈晓要如此强硬地拒绝改组董事会,为什么陈晓要坚定地“去黄”?

就在这个夜晚,黄家和陈晓之间,长久积累的矛盾彻底爆发了,当天19∶30,黄光裕就向国美董事会发出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的信函,在信函里矛头直指陈晓。

一门大炮精确定位自己,让陈晓惊慌失措,他没有想到身在监狱里,“在中国已经失去政治生命和前途”的黄光裕,为什么还敢如此强硬地对他展开攻击。更让他惊恐的是,黄光裕将炮火集中到他身上。以他和外界对黄光裕个性的了解,黄光裕做一件事要么不干,要干肯定要干得很彻底。

如果黄光裕胜利了,在中国家电业内,再没有陈晓容身之处,毕竟陈晓原本也是一方诸侯,后来硬是被黄光裕收编了,变成了职业经理人。

怎么办?

老辣的黄光裕在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范围内对陈晓展开追杀,完全合乎规则,陈晓对此无法予以回击。正面没有办法对抗,陈晓只能对黄光裕迂回包抄,来个釜底抽薪,制造压力,让黄光裕知难而退。

一个现成的工具摆在陈晓面前,就是2009年8月,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查封黄光裕在港的165亿港元的资产,原因是怀疑黄光裕在2008年1-2月回购国美电器股票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其实陈晓自己也很清楚,以这个名义对黄光裕发起起诉,并不能阻止他行使法律赋予他的股东权利,陈晓唯一的目的是给黄光裕制造诉讼麻烦,给黄光裕制造舆论压力,迫使他让步。

结果出乎陈晓的意料,黄光裕及家族成员不但没有被此吓到,反而更激发了他们的斗志,毕竟首富家族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而且黄光裕母亲曾禅娥、二妹黄秀虹、三妹黄燕虹和妹夫张志铭都是出了名的斗志顽强的人物。

陈晓的动机反而彻底暴露在黄氏家族和世人的面前,舆论一片讨伐陈晓的声音。“我看到很多博客,有一点我很难理解,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只要有人出来说一些客观的情况,或者说一些偏向管理团队的一些意见,这些人都会受到诽谤、恐吓、谩骂,我感到很不理解。我本人收到无数这样的东西,包括我们管理团队,甚至我们的大部分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有一段时间根本无法工作,只要手机开机,一天几百个恐吓电话、谩骂电话、几百条短信,包括我自己的Email里,全都是这些东西。”陈晓对于网络一边倒的质疑难以接受。

陈晓和他的智囊团队搞错了一件事,他们认为之前社会对于黄光裕“内幕交易、单位行贿和非法经营罪”深恶痛绝,因此,社会大众在这件事上是会站在他这边的。陈晓没有分清楚,黄光裕虽然犯罪了,但他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而陈晓不能就此剥夺黄光裕正当的财产和对国美的股东权利。

毕竟,从道义上讲,国美是黄光裕一手创建起来的,即便陈晓本事再大,如果没有黄光裕种树,并使这棵树成长为参天大树,陈晓怎么可能有平台施展?

在能力上,陈晓当时自己创建了永乐,但是最后因为经营战略出错并与投行签订苛刻的“对赌协议”,最终落得被黄光裕收购的境地。可见在商业谋略上,陈晓还是落后于黄光裕的。

在股权关系上,黄光裕持有国美339%的股权,而陈晓只占有149%,根据香港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和规定,黄光裕和陈晓的权力是不一样的,陈晓并不能以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要求与黄光裕同等的权力,更不用说给自己戴上“公众股东权力”的帽子。

黄燕虹又对我讲述了从7月19日以来到8月4日止与陈晓的沟通情况。5月份陈晓和黄光裕的矛盾公开化之后,到7月19日,黄光裕家族听到风声,陈晓和贝恩可能要搞定向增发来稀释黄家所持有的国美股权,这让黄光裕很焦急。2004年,国美借壳京华自动在香港上市以来,每年的周年股东大会上,都会授予董事会一般发行授权和一般回购授权。

发行授权允许董事会配发、发行不超过公告发布日止20%的已发行股票;回购授权,允许董事会在二级市场上回购不超过公告发布日止10%的已发行股票。

但以往,董事会都是以供股的方式向在册等级的老股东配售新股,从来都没有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新股。在香港资本市场,供股和定向增发对于股东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供股不会稀释现有股东股权比率,而定向增发则会稀释现有股东股权。

黄家对陈晓展开苦口婆心地劝说,希望他能够回心转意,不要刻意“去黄”,但是陈晓并不太愿意与黄氏家族成员沟通。到8月4日,双方谈判正式决裂,彻底分化为两个阵营。

黄燕虹说:“陈晓为了自己的私欲,改变了国美的发展方向,企业发展明显滞后,如果不改变,将很快被竞争对手超越。公司创始人心急如焚。所以,我们必须及时重组董事会,把国美带回到始终领导行业发展方向的正确的道路上来。

“陈晓一直在处心积虑的积极推动国美电器‘去黄化’,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黄光裕先生是国美创始人,为什么要‘去黄化’?陈晓为了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利用国美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权利,不顾公司的实际需要,只为摊薄老股东的股权,引入国外资本,争夺企业的控制权。”

陈晓对于黄家的指责嗤之以鼻。后来,他通过各种关系辗转找到我们,要求跟我们做一个专访,澄清自己与黄家斗争的内幕以及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在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平时严谨不苟言笑的陈晓,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他对于很多黄家所说的话则有自己的解释和理由。

他向我们讲述了另一个版本的7月19日夜晚。“那天他们就是想收买我,让我把股票卖给他们,再给我一点钱,然后让我离开。我能这么做吗?我做了就要被全世界骂。我这个人以后就没有人格了,完全没有道德廉耻,能做吗?不是钱的问题,说白了,所有这些让我退也好、不退也好,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控制这公司。你可以把你的想法告诉管理层,企业怎么样做才最好,那是没问题,但你不能说‘企业必须这样做,不行也要做’,这就不应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