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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爱情是一生的事业(4)

再好好看看嘛。李虹撒娇,两只手慢慢地环住了我的腰,那么轻轻一拉,我的脸便一下子贴到她红扑扑的脸上。

那一刻,整个世界都沉入了一片静谧之中。只有眩晕的两人贴紧的唇,彼此怦怦的心跳和那激动的喘息,在白桦丛中清晰地响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两人坐起来。李虹摘下扎入头发的树叶,羞涩地说她一直在暗暗地喜欢我,现在知道了我也喜欢她,她说自己感到特别地幸福。

什么?我也喜欢你?我怔怔地坐在那里,恍若梦中一般。

是啊,你刚才亲了我,就表示你喜欢我,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李虹如释重负地帮我擦掉头顶的汗珠。

可是,可是……我想说我虽然挺喜欢她的,可心里丝毫没有娶她的打算呀,之所以没说出口,是因为我不敢突然浇灭她满眼盈盈的热望。

没什么“可是”的了,以后我就缠住你了。李虹使出了小女孩的任性。

第二天,碰见韩晓旭,一向低眉顺眼的她,竟用那样陌生的目光狠狠地剜了我一下,便肩膀一耸一耸地走开了。

平素温温婉婉的韩晓旭,与我相遇,总是嫣然一笑,怎么突然横眉冷对我了?我困惑不已。问李虹,李虹不以为然地说,她可能是学习走火入魔了,不用在意。

胡说,她可不是那样的人。我没好气地甩开李虹,独自去了白桦林。

哦,那棵最高大的白桦树上,是谁用小刀刻下了我的名字,后面还紧跟着三个字——我爱你。我惊讶地环顾四周,没有任何人影。是李虹吗?不大像,看那刀痕,似乎有好多天了。

抚摸着白桦树如疤的黑眼睛旁边那句毫不遮掩的爱的表白,我心里暖暖的,仿佛深秋的骄阳烘烤着前胸后背。

第二次和李虹去那片白桦林时,她依旧蹦蹦跳跳地东瞧西看,片刻的沉寂后,她突然把我喊到那几个字跟前,一字一顿地大声念给我听。

我问那些字是她写的吗?她点点头。我猛地揽住她的腰,将她与那棵白桦树一起抱住。

云淡风轻的日子一晃而过。李虹比我早三个月辍学了,我还在坚持着,准备混到一张初中毕业证,以便实现当兵的梦想。李虹对我的好男儿志在四方的理想明显地不支持,她更希望我们早早地成家。

韩晓旭读书似乎更用功了,老师都说她或许要创造一个奇迹。我关心地提醒她,别累坏了身体。她并不领情地冷冷回敬我,多去关心你的小对象吧,我累坏了也跟你没关系。

韩晓旭,我哪里做错了?我被她的奚落弄糊涂了。

你哪里有错啊?错的是我,是我有眼无珠。她一脸凄楚的尤怨。

北方漫长的冬季和短暂的春天过去了,我已经快半年没去白桦林了。周末,我一个人再次走进熟悉的白桦林。令我惊讶万分的是,几十棵白桦树上,都用小刀刻下了与前面一样的爱的誓言。是谁?肯定不是李虹,我认得李虹的字。仔细地端详着那一模一样的笔迹,我希望找到书写者的名字,但没能如愿。

我没跟李虹说这件事,因为她已对去白桦林不感兴趣了,她更喜欢的是在村里村外张扬我们亲密的关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说她,她依然如故。我便觉得她那天眼睛被迷,像是她的一个聪明伎俩,但我已懒得戳穿她,因为两家的大人也认下了那门亲。

那个八月,邮递员送来韩晓旭的中师录取通知书,寂静的小村热闹起来,她成了全乡第一个进省城读书的人。赞叹、祝福、羡慕、嫉妒……一起向她和她的家人涌来。

我送给她一个蓝封皮的日记本,上面写了一行字:愿你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她眸子里闪过一丝的苦涩,轻轻地说,无论走多远,我都忘不了家乡,忘不了青春的白桦林。

白桦林?那惊雷般的三个字,骤然令我僵住:难道那些字是你……

都已经是曾经了。韩晓旭转过头去,分明有晶莹的泪珠滴落。

是的,都已经是曾经了。多少年以后,那片白桦林都已被砍伐了,那片山岗已变成了耕地,韩晓旭毕业后留在了省城,嫁给了一个局长的儿子,过了一段挺幸福的日子,后来离了,身边有一个聪明的女儿。李虹没能等我到从部队复员,便嫁给了村支书的儿子,一直是村里人羡慕的对象。我几经折腾,成了一位作家,并在一所高校兼职。

青葱的少年,不管怎样的苦涩与甜蜜,都在记忆的深处闪着美好的光泽。看到那张明信片上的这句话,我的思绪又飞向了那些落叶金黄的白桦树,飞向了那些默默无语的如疤的黑眼睛。

谁能读懂岁月厚重的箴言呢?那些渐渐远去的,都是美好的旧时光,是摇曳在生命深处的白桦林,如此清晰,又如此模糊,一如我再也无法挥霍的翩翩少年。

一手玫瑰,一手柴米油盐

那天是情人节,大街上的节日气氛正浓,已是不惑之年的他也受了感染,破天荒地也要浪漫一回——给相濡以沫了40年的老伴买一束玫瑰。花店的女老板得知他是第一次给爱人送花,热情地帮他选了一束最大、最鲜艳的玫瑰,还细心地替他剪去上面那些扎手的小刺。

白发飘飘的他手捧玫瑰,穿行在人流喧嚷的大街上,引来许多惊奇的目光。起初他还真有几许羞涩,有人得知他是给妻子买的玫瑰后,便纷纷夸奖他心态年轻,跟上了时尚,懂得生活情调。那语气、那眼神里,满是赞赏和羡慕,反让他不禁有些欣欣然了。

走到自家楼前,几位同龄人撞见了笑容满面的他,更是啧啧地称赞他不愧是有文化的人,连洋节都过得这么有情致。听到那么多的溢美之词,一缕愧然涌至心头——看来这束玫瑰买得太迟了,这么多年来,老伴已跟他念叨过无数遍了,让他也学学别的男人,逢年过节时给她买点儿小礼物。每每这时,他总是书呆子气十足地说我把钱全交给你了,你喜欢啥就自己买啥呗,你知道我又不会买东西。

当然,他们年轻时的日子确实窘迫得很,可后来生活条件好了,从来就不喜欢逛街的他,还是没学会给老伴买什么节日礼物,更不要说给她过情人节了。

这一天,他那束鲜艳欲滴的玫瑰,真的给老伴带来了一个天大的惊喜。老伴把玫瑰捧在怀里,面颊贴在上面,陶醉似的尽情地闻着,偶尔嗔怪他一句,让两人情不自禁地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节。

老伴找出家里最漂亮的一个花瓶,灌了一些清水,悉心地把玫瑰一支支地插好了,小心翼翼地放到床头,又意犹未尽地端详起来。

瞧着母亲那由衷的喜悦和那份认真的神态,从上高中起案头的玫瑰就从未间断过的女儿,在那一瞬间有些感动了——自己曾收到了那么多的玫瑰,竟没有一束让她像母亲这样深情地凝注过。

母亲带着一脸的幸福,又走下楼去,喜滋滋地跟左邻右舍宣讲——我还以为我那老头子,啃了一辈子书本都啃呆了,谁知老了老了,倒学会浪漫了,想起给我买玫瑰了。

夜深人静时,母亲再也无法安眠,她轻轻地爬起来,望着黑暗中的玫瑰,嗅着那淡淡的花香,夫妻恩爱40年的情景一幕幕的闪现在眼前——她想起他那个贫穷的大家庭,老的老、弱的弱,她一嫁过去就起早贪黑地没闲着;想起当年他因出身不好,被发配到偏远的山村放牛,她腆着大肚子跟他住在那阴冷潮湿的茅草屋里,一住就是七八年;想起为了他第一本书能出版,她毅然典当了祖母留给她的一对祖传的翡翠镯子;想起了跟着他回城后租住在那个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拉扯两个孩子缝缝补补的日子……真是的,自从嫁给他以后,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她都没抱怨过什么,而是跟着他一心一意地把那份普通百姓的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因她辛勤的操持,她成了公婆眼中最贤惠的儿媳,成了儿女心中最敬佩的母亲。

是的,她昔日美丽的容颜,已被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无声地改变,满脸的皱纹中藏满了生活的苦辣酸甜,可她对自己这一生却相当满意,因为她和他无论日子艰难还是顺畅,两人始终恩爱有加。如果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这一束玫瑰来得迟了一点,因为她也和很多女人一样,喜欢生活里多一点浪漫的情节,而粗心的他在那些年里忙忙碌碌的,竟没大在意,如今两人都清闲了,可惜已不再青春。

但不管怎样,他的这一束特别的玫瑰,还是给她带来了舒心的慰藉——虽然他不懂得浪漫,可他那颗挚爱之心,她却是时时感受得到的,即使没有这一束玫瑰,她也不会后悔今生选择了他。

几天后,玫瑰还是枯萎了,可她仍舍不得扔掉。他有些感动地说:“你喜欢,我以后可以再给你买。”她眼里掠过一缕怅然,摇头道:“可惜我不再年轻了,如果能再从头过一回,我非让你年年都送我玫瑰,送我多多的惊喜……”

女儿听了父母的对话,先是肃然于母亲年轻的情怀依旧,进而思忖——现在的年轻人,手上的玫瑰是不是太多了,究竟有多少代表着分量沉重的感情呢?多少人昨天刚送过爱情玫瑰,今天就成了陌路人。当然,父辈厚重的爱情,也未免单调了一些,尤其是对于母亲这样天生渴望浪漫的女人,这一束迟到的玫瑰未免有几许苦涩的喜悦。那么,真的应该像一位作家说的那样:在一个女人的婚姻里,应该是一手拿着玫瑰,一手拿着柴米油盐,这样,她的爱情才是完美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