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夫子品评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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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如何防止下属越权

韩非子曰:“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语出《韩非子·二柄》)治罪于管理衣服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忠于职守;治罪于管理帽子的人,是因为他超越了自己的权限。

下属越权,将导致职权不明、管理混乱、以权谋私、影响其他人的积极性等严重问题。因此,领导者应懂得如何防止下属越权。

越权

韩非子曰:“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语出《韩非子·二柄》

韩非子认为,君主对于不能尽职的臣下要予以处罚,对于逾越自己职权范围的臣下也要予以处罚。

在《韩非子·二柄》中,韩非子举例说:

“从前,韩昭侯喝醉酒之后睡着了,替韩昭侯管理帽子的人看见韩昭侯很冷的样子,就给韩昭侯盖了一件衣服。韩昭侯睡醒之后非常高兴,问身边的侍从:‘是谁给我盖的衣服?’侍从回答:‘是负责管理帽子的人。’韩昭侯于是将负责管理衣服的人治罪,并且杀了负责管理帽子的人。”

那么,韩昭侯为什么这么做呢?

韩非子回答说:“治罪于管理衣服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忠于职守;治罪于管理帽子的人,是因为他超越了自己的权限。韩昭侯并不是不怕寒冷,而是认为超越权限的危害远甚于寒冷。”

在韩非子看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职位,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权力范围。君主应使臣下各司其职、各持其权,而不能随便越权。

韩非子禁止越权的思想,对于现代管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实生活中,领导者也应防止下属越权。

下属越权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由于职责范围不甚明了,或是写在纸上的明确,在实践中糊涂,因而无意地、不自觉地越权;二是由于对上级领导有成见,或为了显示个人才能而有意地、不正当地越权;三是在非常情况下的越权。领导者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止下属越权的方法。

(1)明确职责范围

权力是适应职务和责任而来的。职务,是领导者一定的职位和由此产生的职能;责任,是行使权力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多么大的职务,就有多么大的权力,就承担多么大的责任。职、权、责一致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有职无权”,是被人“越权”;“有权无职”,是侵越了别人的权力。“越权”是“有权无责”,“被越权”是“有责无权”。因此,只有职、权、责相统一,真正克服有责无职无权、有职有权无责、有职无权无责、无职无责有权等现象,才能防止“越权”现象。这就是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明确职责范围,不能仅停留在行文规定上,而要研究若干细节,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已有的经验,定位、定人、定责、定标、定权。除规定常规决策、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分工外,明确可能出现的非常规问题由谁负责处理。防止出现临时发生的事情谁管都可以,谁不管都行的含糊不清的现象。

(2)对下属进行分级领导的教育

除了对下属明确职、权、责的范围外,还要对下属进行分级领导原则的教育。分级领导就是分层领导,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要求。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都有层次结构,它的发展变化都是有规律的,系统之间能否有效地运转是层次性决定的,同一层次的诸系统的功能联系须由各级系统之间自主地进行。只有在发生障碍,产生矛盾,出现不协调时,才交上一层次的系统解决。这是分级领导的理论依据。

下属根据这一原则,要认真地做好本层次的工作,对上级领导负责,执行上级的提示,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主动且经常地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且有创造性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不能见硬就缩,见难就退,见险就罢,推诿拖拉,矛盾上交;也不能固执己见,各行其事,属于上级决定的问题,擅自作主,独往独来。对下属的“越权”,尤其是对有意的“越权”,应提高到目无组织、目无领导,闹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和闹独立性的高度来认识。这样,下属才会对自己的“越权”行为引起警觉。

(3)为下属排忧解难

上级领导在决策的基础上,给下级部署任务、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深入下层,为下属完成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上级要为下属服务,支持、鼓励、指导、帮助下属,关心、爱护下属,为下属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及不协调的关键问题。这样,也可以防止或减少下属由于来不及请示而出现的“越权”现象。如果不深入下属,不接近群众,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商量,就会助长下属“先斩后奏”、“干了再说”的“越权”行为。

吃古通今

澳大利亚某商务发展中心老板约翰近来碰到一件头疼的事。他新雇的一名员工技术高强、不可或缺,但却有一个毛病:他原先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他在所负责的技术领域有足够的权限,能自行决定订货、客户服务、报价、结账等事宜,而新的公司只需要他负责技术工作,他却总是忍不住越俎代疱,插手一些其他足以胜任的员工负责的事务,于是不断惹出麻烦。尽管多次与他谈话,他仍然搞不清自己的职责。约翰只好投书美国管理专家詹姆斯·哈伯雷求计。詹姆斯·哈伯雷为他开出一方:

遇到这种情况,你必须向他解释清楚:“你所负责的工作是这样的,你该这么做,而如果那么做,就会惹出这样的麻烦。”那么,他的反应一定会是防卫性的,他会为自己辩解道:“我只想把事情做好。这些事我以前都做过,我做起来会更快,根本用不着像现在这么婆婆妈妈的,简直是典型的官僚主义。”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什么好效果,双方也一定都会感到不快,是吧?

有一种更好的方式,那就是抽出一小时的时间专门听那位职员倾诉。听听他关心什么,想要完成什么工作。问问他怎样看待自己的角色与其他人角色的关系。请他谈谈他想做出什么样的贡献,需要公司提供什么样的帮助。你该问许许多多的问题,然后静静地等他打开话匣子。除非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补充的了,不然就不要打断他的话或陈述你自己的看法。

一旦你弄清他关心什么,想要做成什么事,就要想办法以对公司更有益的方式帮他达到这个目标。告诉他解释怎样才能将良好的动机转化为现实,使他明白他以前的一些行动效果适得其反,帮助他明白他该怎样改进。

老夫子点评:

上下级的领导工作,正职与副职的工作,特别是基层领导与其下属的工作,有些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不像两条铁轨那样清晰,绝对不会逾越。这就更需要明确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各持其权,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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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答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杀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韩非子·二柄》

从前,韩昭侯喝醉酒之后睡着了,替韩昭侯管理帽子的人看见韩昭侯很冷的样子,就给韩昭侯盖了一件衣服。韩昭侯睡醒之后非常高兴,问身边的侍从:“是谁给我盖的衣服?”侍从回答:“是负责管理帽子的人。”韩昭侯于是将负责管理衣服的人治罪,并且杀了负责管理帽子的人。治罪于管理衣服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忠于职守;治罪于管理帽子的人,是因为他超越了自己的权限。韩昭侯并不是不怕寒冷,而是认为超越权限的危害远甚于寒冷。所以贤明的君主畜养大臣,要使大臣不得逾越职守去建立功绩,不得陈述不恰当的意见。超越职权就治死罪,陈言不当就受惩罚。什么职位的官员就坚守什么职责,所有官员的言谈都正确无误,这样一来,大臣就不会结党营私,胡作非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