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石述思说中国:中国各阶层矛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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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价值之辩(5)

但活着的人不甘于做道德水准一般的人,于是苦读圣贤之书,对别人高标准、严要求,人人都被道德,很难真道德。

兄弟觉得,道德其实是人内心的感受,如同幸福。无法量化的原因在于其超越世俗的尊贵。

我们的老师在教导孩子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之前,应该首先从他们成长规律、内心感受出发,将他们培养成诚实的人、正常的人。

所谓言传身教。现在老师都为了多挣工资每天表演崇高秀,多数孩子还没成为道德模范呢,就知道其价格了。这样很危险。

(注:兄弟小时候一直努力品学兼优,但苦于品德很难量化,老师便想出奇招:提倡拾金不昧,精心制作一表悬于教室后墙,每个学生名字后都留下许多空格,谁捡钱交老师就在后面画一小红旗。结果有小朋友天天捡钱上缴,名字后面小红旗一路高歌猛进,担任班干部的我压力很大,很感时运不济——自己上学路上已经很注意马路上所有发光体了,怎么还捡不到钱呢?后发现这些道德小标兵原来都将自己的零花钱缴了。后我也积极效仿,害得一个学期没吃早点,后成功当上少先队大队长。)

红绿灯之“危”

这个问题很傻。但很现实。

如果你对自己的生命很在乎捎带着在乎别人生命的话,请认真思考。

我认为马路路口的红绿灯有一定参考价值,但要是完全信任,后果很严重,估计可能早就活在大家心里了。

我生活在北京,伟大首都的交通与时俱进地大发展,也日益拥堵,相对于很多城市,我承认其交通管理还是先进的。但没有先进到让我完全相信红绿灯的程度。

比如我驾驶私家车时,如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哪怕前方绿灯亮起,我在一些人流如织的路口还是不敢迅速踩油门通过,必须随时睁大无比惊恐的眼睛,因为好多行人依旧直眉楞眼地不顾红灯往前冲,个别时间警察加协管一起拦都拦不住,面对这些以命相赌的人,我经常想起这样一句悲壮的古语: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由于北京推行了伟大的限号政策,没见交通有多大改善,倒在特定日子使我沦为行人,于是,另外一番感受就涌上心头。绿灯亮起,我依然不敢勇敢地通过路口,因为面前经常有无比着急的各类汽车抢行,你挡道还会鸣响分贝惊人的喇叭刺激你的神经,这时我想起了国歌: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有一次,我在不能开车的日子,在上下班时间坐出租,终于不用经受路口惊魂了,倒在马路上看到惊魂一幕:一金发碧眼的老外竟在车流如梭的机动车道翻隔离栏杆,身姿很是熟练矫健。见我雷到,司机说:这个老外至少在北京待半年以上了。他提醒我注意道边乖乖地等绿灯的老外:“那些是新来的。”我曾多次出国,感到那里的人都普遍遵守交通规则,怎么来北京后连翻栏杆都学会了呢?

鉴于红绿灯的权威受到严重践踏,终于有人站出来扞卫这个交通安全的底线。

2009年7月9日晚,兰州七旬老人阎政平,在所住小区门前人行横道上,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连砸14辆闯红灯的违章车,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许多人认为他是英雄。也有人认为他是胡闹。

这位老人接受媒体访问时称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不后悔。理由是自己“多次在斑马线上差点被撞死”,而好多人已经不幸地被撞死。中国轿车今年销量超越美国位列全球首位,而之前10多年,我国的交通事故就是世界之最了。

好多人责怪交警,说他们执法不力。其实,有红绿灯的路口是不需要交警的。尽管我承认有警察要比有红绿灯管用。

肯定有城市交通事业大发展背后的交通设施不完善、设计不合理的因素,比如有些过街天桥行人得从路口步行好几里地,而有些红绿灯变换过于神速,一般青年人需要小跑才能通过路口,而老人走到半道往往就被双向行驶的车流包围,沦为汪洋中的一叶风雨飘摇的小舟,让人很担心其生命安全。而这些问题已在改善过程中,且不足以成为闯红灯的理由。

也有人说处罚力度不够。现在其实好多城市闯红灯的行人已经开罚200元了,机动车主还要扣分,甚至上交规学习班,结合中国人民目前的收入水平,这点银子不少了,连带处罚也不能算轻。而且交警经常会遇到如下执法困局:经常有人闯红灯被抓后摆出“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态度让处罚者一筹莫展,加上闯红灯往往具有群体作案的性质,处理起来往往执法成本过于高昂。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公众规则意识。包括兰州砸车的老年马路大侠以及他背后热烈的掌声,都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疯子引着瞎子赶路。

而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石。在今天,真正能替天行道的只有法治。

而蔑视红绿灯、敬畏警察如此普遍地存在在今天这个社会,说明人治的阴影依旧浓重,法治依旧在许多人心里昏睡。

无论作为行人还是机动车主,我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走在路上,能充分信赖红绿灯——哪怕那里没站着警察。

贪污50万就判死刑的荒诞

天下无贪是全民之心愿。

尽管反腐倡廉这些年成效显着,各类贪官不断涌现,不仅危及党政执政之基,也在无形中恶化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近年来,一个令人不能容忍的现实是:落马贪官贪腐金额水涨船高,以至于挺进亿元时代。于是,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表示,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旋即引起社会各界热议。

众网友纷纷追捧赵代表。甚至认为不仅要严办贪官,甚至连家属亲朋都要连坐,如此则所有官员闻贪色变,从此走向廉洁奉公的人间正道。

必须承认,其中公众对贪腐愤慨之情严重值得执政者关切,但如此不顾情绪化地鼓吹严刑峻法,使人不禁感到完成了一次穿越,宛如回到王法当道的封建年代。

史上最痛恨贪官的莫过于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整饬吏治,他不禁推行严苛的低薪制(官员如果廉洁奉公,很难维持正常体面生活——海瑞一生清正廉洁,身居二品大员以至于死后无钱安葬),此外辅以残酷刑罚——按当时法律规定,官员贪墨60两纹银将被剥皮实草,结果竟然是贪腐依旧前仆后继,不少地方政府减员严重,只好令官员戴枷办公。后明太祖一声叹息:为何贪官杀之不尽,如韭菜一茬一茬地生长?

凡官员贪腐,一般都与吏治存先天缺陷有关。首先在选拔上当尊重民意,公开公平公正,规避裙带之风,更要堵住卖官鬻爵之制度黑洞。封建社会显然难以寻到万全之策。现今已是倡导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当有能力规避封建王朝无官不贪导致政权覆灭之能力,从源头上严格选官制度,将真正德才兼备之人才选拔上来。而这首先将中央三令五申的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以堵住腐败源头。

为了避免官员在大权在握时堕落腐化,有赖于现行司法、行政、社会三大监督体系真正发挥作用,尤其在当代社会,为舆论监督、网络监督开辟更广阔途径,保证公民基本监督权利,无疑更切中肯棨。

即使部分官员辜负组织及人民厚爱,走向贪腐之路,也当秉承法治精神,依据罪罚相当之原则予以惩处。至于个别贪官能将特权延伸至牢狱,获得额外照顾,则属于执法不严所致,与法律本身无关。

贪污50万就判死刑更与目前社会倡导的慎用死刑、保障人权的法治价值取向相悖。法治之公平不在于严惩贪官,更在于对中国所有公民一视同仁。否则仍是人治思维,无法震慑贪腐,以实现吏治清明。

贪污50万就判死刑之说纯属盲目迎合公众情绪,使其视线从推动体制变革、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民主进程、健全社会监督之根本制度进程中转移,而没有这些制度进程完善配套,这项举措无异于哗众取宠,只为了博取公众廉价的喝彩。

与其让那么多官员贪污50万被杀,不如努力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公开各级预算账本,遏制三公消费,健全日常监督体系,极大提升其贪腐成本。

毕竟,纳税人的银子主要是用来支持政府替人民谋福利的,而不是用于支付越来越昂贵的反贪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