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那些青梅竹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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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些青梅竹马的事 (12)

那段时间河沙坝留下了不少的蚂蚁尸体,可无论死多少,第二天来看总是了无痕迹,其实,我是知道它们的下落的,它们的尸体只是被自己的同伴抢走了而已。通过长期的观察,我发现这些小动物竟然和人一样的有感情,譬如我们人类,无论打多么残忍的战争,到最后都要收拾尸体,万一人手不够,不能单独掩埋的话,那就挖上一个大坑,将它们全都填进去。这就是人和动物的不同。

可是我看过一本书,说是蚂蚁的同伴死亡或者受伤后,它们的同伴也会将它们拖回洞里,如果死了就另论,没有死的话,它们就会受到很好的照顾一直到伤口好转或者缄默的死去,其实就算是死亡,它们的尸体都会象征性地放在洞里很多天,最后会被吃掉,我想它们吃掉同伴的尸体,那肯定是某种神圣的行为,就好象现在的土著吃掉自己同伴的尸体以求他的灵魂与自己同在一样的神圣。

它们这些与人类类似的行为让我杀机勃勃。

杀蚂蚁其实是件很爽的事情,但也要讲方式方法,譬如要杀大规模的蚂蚁,就必须要找到它们的窝,找到它们的窝,又要讲究大规模杀戮的武器,这些都不能掉也轻心,对于大规模杀伤武器我是很有研究的,譬如火炮,也就是他们说的鞭炮,原来有一种叫擦皮的延时火炮,它的头被划燃后要五分钟才爆炸,这是杀大规模蚂蚁的犀利东西。

首先,要杀这些蚂蚁,就必须先杀死或杀伤一只独自行走的蚂蚁,当然对象要有所选择,譬如我想杀大的黑蚂蚁群,就必须先杀一只黑的大蚂蚁,这样才能引它们的同伴出来救它,如果它们把它拖回去,也就是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因为我这杀手会随着它们一直到那隐蔽的洞穴,然后再严肃地点燃那根细小但爆炸力惊人的火炮,朝着那黑糊糊的洞口塞进去,没多久,就可以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泥沙飞溅,和着无数的蚂蚁尸体弹射到空中,只见得地上小小的起了一个坑,坑底青烟氤氲,露出蚂蚁王国的结构,那些黑色泥沟道和密集的小洞穴层出不穷,密密麻麻的蚂蚁惊慌失措地在纵横交错的沟道里抱头鼠窜地乱跑,这个时候,又需要拿出更为强悍的武器出来,这个武器就是白塑料片。

白塑料片的确是件好东西,点燃后,它会滴下燃烧的点滴,这些小团的火焰落在地上会四处溅开,杀伤力非同小可,简直就是极品。

就好象地球末日,无数燃烧的火团好象陨落的星星一样砸在地上溅起漫天的火芒,那些逃命的蚂蚁让我想起庞贝城被摧毁那瞬间,那些蚂蚁被火团砸中的马上就被烧焦成一团,被余焰波及的也是在地上抽搐痉挛,地上散发出强烈的臭味,谁也不知道,在我这个小孩子手里,曾经导演过这么一场残酷血腥的悲剧,望着地上狼藉纵横的尸体,我感到自己就好象一个将军或者上帝。

主宰了这么一次残酷的屠杀,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快感和满足,因为我重现了那些我无法看见的历史,我活生生地重现了屠杀和战争,在这些冷静的屠杀过程中,我想到了那些站在狼烟里得意狂笑的君王大约也和我是一样的帅罢。

那段日子我沉浸在屠杀里,乐此不疲,忘记了邻家女儿,也忘记了在楼上鼓捣不休的小唐,更忘记了那个精彩的电视机,虽然我偶尔也会想起她,想起她家电视机和她的白眼,但我很快就将她忘记了,虽然有时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地想起她和她家的电视机。

那段时间的小唐我想他应该是不好过的,虽然他说他永远都不会张邻家女儿,可我知道,他其实是喜欢她的,虽然大家都还小,但将来邻家女儿肯定要和他结婚的,这是他们说好的事情,而且他们还发了誓,说是永远不变心。

当然他们这些都是在电视剧上学到的,那时他们都很认真,癞头光夫望着小小的幸子小姐,温柔地说,小雨点,我会爱你一辈子。

而在那个时候,我就依在门边,望着他们两个拥抱,念着那句重复N次的台词,这时,大岛茂的心在流血。

那次回家的时候,小唐找我借钱,其实他知道我的钱早就化光了,我问他借钱干乃样,他就不说话,闷着头走了,我望着他走过卧室里仄仄的过道,走下那几级石阶,沿着砖墙的缝隙,他小心翼翼地爬上了厕所的楼,又专心地找他的蚂蚁去了。我在门口仰着头望着他喊,小唐,你要钱干什么?

小唐望我一眼,你有就有,没有问个****问?

我和兄弟其实好久没得钱用了,大人总是怕我和小唐得了钱去买签签糖吃,他们说那糖吃多了牙齿就会黑,而且还会烂,可是就算再黑再烂我和小唐也不怕,因为签签糖实在是太甜太香了,想起来都会让人口水流,当然,除了签签糖,还有油炸耙也是极度美味的,这两样东西都是我们的最爱。

我曾经在一本书里看见过这样的描叙,作者说他生在七十年代,是喝可乐长大的一代。看见这句话,我就忍不住好笑,你他妈也忒乱造了吧,七十年代生人果真是喝可乐长大的话,那现在的孩子都他妈成外星人了。事实上七十年代生人是不可能喝可乐长大的,在我这个小城,我小的时候还没有听说过可乐是个什么东西,就算作者生在好城市,大约也不会喝可乐长大。也只能喝伪劣的香槟或者汽水长大,或者这个厮只能穿着露光屁股的裤儿在街上光着脚丫板撒着欢去买五分钱一根的冰棒舔吃然后去捡****卖二分也不一定。

我想小唐肯定是想吃签签糖或者油炸耙了,我想我的记性实在也太糟糕了,因为我的舌头已经忘记了签签糖或油炸耙是什么滋味。那段时间我和兄弟总爱到胡妖公那里去玩,因为他家总是爱炸花生米吃,那时胡妖公也是我们的邻居,只不过隔得比较远,每次到他家去,我们都会被老妈狠狠教训,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我想兄弟之所以向我借钱,肯定是不想去妖公家吃花生米,所以那次我对老妈说,妈,小唐向我要钱,他可能不想到妖公家吃花生米了。

老妈被我这跳跃性的思维给弄懵了,问我半天她才明白过来,从那天起,她就开始隔三岔五的给我零用钱,那时三角两角已经够我们用,那时五分钱就够买上两根签签糖,那时的羊肉粉才一角五一碗,所以那时我已经很满意,觉得自己好象一个大富翁。

不过,让我奇怪的是,小唐既没有买签签糖,也没有买油炸耙,每次得了钱,他都把它放在厕所楼顶的小棚子里,那棚子原来是用来养鸡的,后来就空着了,小唐知道我上不去,所以他故意放在楼顶上,这样就安全了。其实他就是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拿他的,因为我已经有钱用,我不在乎那几个钱,我只是奇怪,他凑那么多钱干什么?在我的心目中,凑那么多钱根本就没有用,或者他是想买玩具了吧,这么一想,我就释然。

在我的回忆里,兄弟是极爱刀枪的,非但是他爱,我也爱着,那时的玩具和现在的一样贵,而我和他又极易厮杀,所以那些刀枪就坏得很快,所以再多的玩具也不够我和他消耗,所以我老爹就觉得我们两个家伙实在是太讨厌了,所以不到过年,他是绝不会给我们买玩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