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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爱篇(1)

假如还要我的话,就在树上挂条黄手帕,我就下车回家。假如不要我,就不必了——没有手帕,我就不下车,一直走下去。”

意外发现的一封信

他坐在桌旁喝茶,倾听着屋外风雪的呼啸。小木屋里暖烘烘的,火苗跳动不停,给屋里洒满摇曳不定的昏暗光线。倏然,一阵响声传进屋来,火舌猛地一抖,险些被风吹灭。

大门又“砰”的一声关上了,响声也随之消失。一个女人出现在门口。她朝桌子走来,缓缓地在凳子上坐下。“有何贵干?”他闷声闷气地问,伸手到衣袋里去摸烟。

女人抬起头,脸上泪水直淌。她的脸怎么啦?莫非外面化雪了?他暗想。女人抽咽着,泣不成声地说:“我的安德留什卡呀,一清早就到林子里去了,这时候还没回来……”

他两手的指头反勾在一起,眼睛瞧着屋角,问道:“上哪儿去了?”女人连忙又说了一遍。“这么说,用得着我了?想起我来了?”他冒出这么两句,脸上露出一丝难看的讥笑。

她垂下头,默不作声。他使劲抽起烟来,深深吸了一口,便皱皱眉头,揉灭烟,狠狠扔在地上。他一只手撑住桌子站起来,同时穿着外衣向房门走去。

女人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当他从墙上取下猎枪,伸手去拉门把时,她也站了起来。“坐下,”他说,“你不用去。难道还要叫我拖着两个人从林子里往回走吗?”

女人朝屋门呆望了一阵,然后站起身,走到窗前,微弱的光线照着窗外的一片地方,只见雪地上暴风雪在飞旋……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是爱他的。可是来了个格奥尔基。这种事情也是生活中常有的。格奥尔基在这里只住了一年便走了。他真是个自由自在的鸟儿!

妇女们都劝她改嫁。够了,已经领教过了。她还嫁人干什么?阿利缅蒂·格奥尔基还不时寄来好东西,每逢节日寄来礼物。这说明他还没有忘记她,还想着她,还会回来的……

只要能把安德留什卡找回来就好了。他一定能把他找回来的。她还能去求谁呢?没人可求……

她朝小屋里四下看了看,在旁边的窗台上有一个信封,她拿起它,心里颇感惊讶,谁都知道他在世上是孑然一身,会是谁写来的呢?

笔迹是她熟悉的。她回头张望了一下,便展开信纸,慢慢坐到凳子上,信是格奥尔基写来的。“你好!你大概是疯了。”他写道。

“你要我转寄给她的钱,我每次都如数寄去。大概这些钱对你来说是多余的?!你要我转寄的礼物,我也都寄给她了,出于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同情,我可怜你!

你不必太伤心,你会找到一个如意的娘们的。至于与她结婚,你死了这条心吧,她是个倔强的女人。说良心话,我娶她是故意气你的。

你还记得有一回你怎么当场抓住我的吗?我是坦率地向你说这些的。算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再见!格奥尔基。”

捏着信的手颓然落到膝盖上……这时,房门大开。门坎上出现的是她的儿子安德留什卡。她向他奔去,紧搂着他哭起来。

儿子用双手推开她的胸脯,吃力地蠕动着冻得发紫的嘴唇说道:“叔叔还在那里……掉进冰窟窿里去了,快点去救他啊!”

她飞跑出小屋。从小屋前可以清楚地望见小河。离河岸不远的河面上有一小圈黑水,浓得像一团焦油。小河的上方,暴风雪在放声悲嚎。

她没有失约

父亲带着我在丹麦旅游时,住在一个专做游客生意的旅店里。

父亲说:“可惜你妈不能来。如果能带她来逛逛,多好。”父亲年轻时到过丹麦。我问他,“从你上次来到现在,有多久了?”

“哦,差不多30年了。我记得那时就住在这家小客栈里。”父亲四下望望,回忆道:“那些日子真美……”他忽然缄默不语,脸色转白。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只见房间那边有个女人正端着托盘在客人面前上酒。她从前可能很美,但是现在已经发胖,头发也很乱。我问父亲:“你认识她吗?”

他说:“从前认识。”女人走到我们桌前:“要酒吗?”我说:“我们要啤酒。”她点点头,走了。父亲掏出手帕擦额,低声说:“她真变了!谢天谢地,她没认出我来。”

我认识你妈妈之前就已经认识她了,那时候我是学生,假期旅行到这里。她年轻漂亮,非常可爱。我爱她到了极点,她也爱我。”

我很不高兴地冲口问道:“妈知道她的事吗?”“当然知道。”父亲略感不安地望着我。我都替他难为情。

我说:“爸爸,你用不着……”“哦,我要告诉你,我不要你乱猜。她的父亲反对我们相爱。我是外国人,又没有好前途,还要依靠父亲。

但我还是写信给父亲说要结婚,父亲就不寄钱来。我只好回家。但是我又和她见了一次面,告诉她我要回美国去借结婚的钱,过几个月就来找她。”

“我们知道,”他接着说,“她父亲可能会拆看我们的信件,所以我们商量好,我只寄给她一张纸,上面写个日期,那是要她在某处和我见面的时间,然后我们就结婚。”

“后来我回家去,借到钱把日期寄给她。她收到了信,并回信说准来。但最终她没来。后来我才知道她已经在两个星期前嫁给一位当地旅店的老板了。她没有等我。”

父亲又说:“感谢上帝,她没有等我,我回家去,遇见了你妈妈,我们的生活一直都很快乐,常把这一段年轻时的恋爱作为笑谈。”

那个女人把啤酒送到我们面前。她问我:“你们从美国来的吗?”我说:“是的。”她笑道:“美国是好地方。”

“是的。那边有许多你们的同胞。你有没有想过要去?”她说:“我不想,现在不想。我想过一次,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我留在了此地。此地好得多。”

喝完啤酒出来,我问父亲:“你叫她等你的日期是怎样写的?”他停下来,拿出记事本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他说:“这样写的,12/11/13,这当然是1913年12月11日。”

我叫道:“不对!在丹麦和欧洲任何国家都不是这样写的!他们先写日子,后写月份。所以那个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抬起手摸了摸脸,叫道:“那么她是去过了!因为我没有到,所以她嫁了别人!”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也好。我希望她快乐,她似乎很快乐。”

我们再往前走时,我又冲父亲说:“幸亏如此,不然你不会遇见妈妈。”父亲伸手搂着我的肩膀,很温暖地向我笑道:“小伙子,我是锦上添花,要不然我也不会有你了。”

你还要我吗

他们一行6人要到佛罗里达去。他们上了长途汽车,梦想着金黄色的海滩和蔚蓝色的大海。

长途汽车向南驶去,温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坐在他们的前面,灰尘蒙面,身穿一套不合身的褴褛衣服,沉默地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长途汽车深夜驶抵华盛顿郊外,停在路旁一家餐馆门外。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温哥没下,像在座位上生了根似的。

他们觉得奇怪,就猜想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也许是船长,是抛妻别家的人,是解甲归田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他们中的一个女孩就在温哥旁边坐下,向他自我介绍。

“我们是到佛罗里达去的,”她爽朗地说,“听说那儿风景很美。”“不错。”他淡然回答,仿佛勾起了他往日的回忆。

“要喝点酒吗?”女孩问。他露出笑容,喝了一大口。然后谢谢女孩,又闷声不响了。过了一会儿,温哥已在闭眼打盹了。

早上大家醒来,车已开到另一家餐厅外面,这一次温哥进去了。女孩一定要他一起吃。他好像很难为情,叫了杯不加牛奶的咖啡。那群年轻人快乐地闲谈着,他却紧张地抽着烟。

再上车,女孩又和温哥同坐,不久,他不胜辛酸地慢慢说出了自己的沧桑。他在纽约坐了4年牢,现在获释回家。“你有太太吗?”“不知道。”“你不知道?”女孩问。

“说来话长,我在牢里写信给妻子,”他说,“我告诉她我要很久才能回家,要是她受不了,要是孩子老在问这问那,要是觉得太丢脸,就忘掉我吧。我会理解她的。”

“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非常好的女人,我说你另找个男人,忘掉我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她没来信。3年半没有消息。”

“你现在回家,还不知道情形怎么样吗?”“不知道,”他很腼腆地答道,“是这样的,上周我确定可以假释了,又写了封信给她。

镇口有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假如还要我的话,就在树上挂条黄手帕,我就下车回家。假如不要我,就不必了——没有手帕,我就不下车,一直走下去。”

“喔唷,”女孩叫了起来,并告诉了大家全知道了,快到温哥故乡的时候,大家都跟着紧张起来。

大家都在看温哥拿出的几张照片,照片中是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他的妻子有一种朴实的美,孩子还很小,照片抚摸得次数太多,满是裂痕。

他们离镇只有20里了,年轻人都靠窗而坐,等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车厢里寂静无声……

温哥不再眺望,沉着脸,像是怕遭受遗弃,先在心理上加强准备似的。还有10里,还有5里……

突然之间,所有的年轻人都离座欢呼起来,只有温哥例外。温哥坐在那里惊呆了……

树上挂满了黄手帕——20条,30条,也许有好几百条,就像旗帜迎风招展似的欢迎他。温哥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约会

耳环几次穿不进耳洞,梅莉急出了一身汗;她拿起化妆纸轻轻地往脸上一贴,才上了妆的脸反而透出了自然的光泽。梅莉又将眼影画深了些,这才又拿起了耳环。

最后一次跟薛自强见面,还是毕业以后的同学会上。梅莉记得很清楚:自己穿的是那条红底黑点的喇叭裤,现在的裤子时兴直筒,就像她身上的这条。

怕是许久没戴耳环,耳洞给封住了。梅莉捏着耳环的手忽地一松,倒不是心疼戳红了的耳垂,而是怕戴了见面时碍事。她不敢深想下去,只是刻意在耳根、颈项处抹了点香水。

临出门,梅莉向住在隔壁的朱玲打了声招呼。朱玲的鞋正好配自己衣服的颜色。昨天接了薛自强的电话后,就商量好的。她又试了试朱玲的发叉,觉得不称,才放下。

朱玲笑着说:“这么郑重其事,让人一眼就看穿了。”梅莉一愣,随即说道:“人家是从美国回来的,我这是让他见识国内的生活水准。”

她关上了门,又回头对里边喊了声:“说不定他有朋友等着相亲,我帮你物色一个,也让你早点跟单人床说再见!”

在华国饭店的咖啡厅里,梅莉一进门就发现起身相迎的薛自强。他还是像作学生时一样,以充满爱慕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梅莉。

梅莉虽然一眼看见了他的朝天鼻,可是也旋即发现:他过去曾经满布着青春痘斑痕的脸,平滑了。她当即提醒自己:要笑得浅,眼角的鱼尾纹化妆品是盖不住的。

可是女人都是经不住夸的,薛自强说:“你一点也没变,还是走在时代尖端的时髦女性。”梅莉一听就忘形地笑了起来。

他们聊了许多读书时的趣事,最后薛自强期期艾艾地说:“到我楼上房间坐会儿吧,有点东西要给你看。”梅莉暗笑他心虚,可是也庆幸自己对了不戴耳环的决定。

他是真有东西要给她看,竟然是一枚钻戒。带点阿谀,他说:“这样名贵的东西配你正好。”她矜持着没接腔,他又打开了皮箱。几种钻石首饰正焕发着耀眼的光芒。

“漂亮吧?这副耳环跟戒指是成套的,你戴戴看?”梅莉知道他们等下要亲热,他一定会吻她的耳朵,她怕耳环扎疼他,可是经不起钻石的诱惑,开始对着镜子找耳洞。

身后的人说话了:在美国讨生活愈来愈难,带点东西回来跑单帮;你向来会打扮,假如你要我算便宜给你。”梅莉的手机械地动着,这回,她一下子就将耳环穿了过去……

父亲的背袋

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父亲上前线去了,母亲独自一人坚强地带着我和妹妹,住在里沃夫城外的一个小村子里。

当时,我和妹妹都小,记不清父亲的模样了,只是从照片上见过。不过,母亲总是给我们讲起父亲。于是,我们也经常缠着她要父亲。

每每这个时候,母亲总哄我们说,父亲快回来啦,因为眼看着仗就要打完了。然而,战争总是结束不了。此后,母亲终于对我们说了实话:父亲还在意大利前线作战。

母亲向来坚强,我从未见过她流泪的时候。晚上,母亲一封接一封地给前线的父亲写信。父亲的信也时时从前线寄回家。

父亲的信封都是灰色的,信封上盖着式样各异的邮件检查机关和战地邮局的邮戳。每当母亲接到父亲的信时,总是一边读,一边随口讲给我和妹妹听。

有一次听母亲说,父亲负伤住到了野战医院,伤好后再不能回前线打仗,就调到了军需机关。这样,父亲很快就有希望回趟家,还一定会给我们背回一袋子好吃的东西。

我和妹妹猜想,那袋子里装的肯定是大块大块美味的腌猪肉,在当时,那可是我们最高的奢望。于是,每个晚上睡觉前,我们都盼着父亲背回满满的一袋子又酥又香的腌猪肉来。

终于,父亲回来了。他把身上的背袋往墙角一放,就过来拥抱我们,袋子比我们设想的还要满。我们缠着父亲不放,和他在一起的快乐无穷无尽。

父亲浑身上下都是烟味和酒味,他把我和妹妹抱在膝上,没完没了地逗我们,还让我们玩他胸前佩戴的各式奖章,用他久未刮过的硬胡碴扎我们的脸蛋。父亲高兴得啥都忘了。

而墙角的那只又大又满的背袋,却始终吸引着我们的注意——里面装着神奇诱人的美味,最好吃的当然是那腌猪肉。想着想着,口水就禁不住往下流。

我和妹妹没有睡着,母亲进屋时,我俩假装着睡熟了,一动不动地躺着,眯着眼偷偷往外瞧。母亲站住了,盯着那个袋子,好像她也忍不住了。

母亲弯下腰,吃力地搬起背袋——背袋装得太实了。母亲把东西全倒在桌子上。看着眼前的景象,我和妹妹不禁惊呆了,失望、委屈……

桌子上堆的全是信,用绳子捆好的一沓沓蓝色、白色、灰色、红色的信封,信封上是邮件检查机关和战地邮局的红邮戳。

这些信我们太熟悉了,因为它们是在战争年代里,母亲写给父亲的全部家信,而且是数不清的晚上,母亲写完后交给我和妹妹投到邮筒里的。

信,信,从这个大背袋里倒出来的全是信,摞满了整整一张桌子。此时此刻,从来没有流过泪的母亲,第一次在我们面前哭了。

起初,她小声地抽泣,泪水顺着面颊往下流;她用双手捂住眼睛,泪又顺着指缝往下流。父亲进来了,紧紧地将泣不成声的母亲拥在怀里……

爱要让你看见

从5年前开始,我就再傻不过了。

5年前,他说他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得太少。

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算了吧,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了。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4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

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对他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

他在校乒乓球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3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时,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时,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啊!

但此时,他却接到了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并用它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

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