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那一年我14岁,正处于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年时期。那年,告别小学时代的我,刚刚踏入国中的第一年。那一年,谢霆锋专辑大卖,因此红遍大江南北,受到粉丝大力追捧,理所当然成了许许多多年轻人心中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那年,是千禧年,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年头。那年,我首次恋爱。那些年,追忆我们曾经爱过的女孩——。
我叫叶广乃,2000年9月的一天,我告别久违的小学转到另一座中学——贝墩中学。虽然离家只有百米之遥,也是儿时经常玩耍的地方。想到需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多少都会别扭,对于青涩、稚气未脱的我们更在话下。
9月的南方,火辣的太阳拼命地煎烤着大地。空气弥漫一片热气流。笼罩着整个校园。开学这天,我和陈飞、凌慕华走进校园报到。
陈飞,是我的邻居,凌慕华则是小学同学,因此我们关系都非常铁。
记得那天学校人山人海,热闹无比。其他小学毕业的人潮都融进这座镇中学。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他们的脸上都洋溢出幸福的笑容。这批大军都朝一个方向走去。就是学校的公告栏,因为那里贴着新生分班告示,看看即将分到哪个班。我们也不例外,三步当两步走过去。
公布栏被围得水泄不通,折腾老半天,才勉强挤了进去。没过多久,在一《1》班下面,一个熟悉的名字吸引视线。“叶广乃”三个毛笔字歪歪斜斜地写在纸上。
经过一番寻找,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和凌慕华在初一《1》班,而陈飞在《三》班。闲聊了一下我们就分道扬镳,各自回自己的教室去了。
或许无论在那一座校园,或多或少都会散播着一些惨不忍睹、令人恶心的超级恐龙妹。当然,并不是什么豪门贵族的校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在我们那座破旧不堪的校园更是如此,这样的比例占多数。极品美女和所谓的恐龙妹这两者之间始终不能成对比。
进教室路上,我就在默默祈祷,千万不要让那个令人恶心至极的凌方珠和我们同在一个班上。凌方珠是我的小学同学,长得丑且不说,且神经有些问题,也不知道是那根茎搭错了,反正在我看来不是一个很正常的女生。仗着自己的高大肥胖的身材,于是常常喜欢玩弄同学。那时我不幸坐在她的隔壁,理所当然我就成了玩弄的对象之一。因此读小学的时候,我就非常非常讨厌她,对于往事直到现在我还耿耿于怀。
上天好像并没有很眷恋我,没能让我的实现,这次竟然毫无征兆地发生在我的身上,那个阴魂不散的凌方珠竟然和我同一个班。
这天,我和凌慕华刚进教室,刹那间,一个熟悉肥胖的女孩进入眼眸,对,她就是一个让我得而诛之、不折不扣的大恐龙凌方珠。我简直气得要抓狂,为什么这种比中五百万头奖几率还要渺茫的东西,竟然让我碰上了。
凌方珠还是想以前一样,把自己的恶心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那体型略大堵住了课室的走道,脸上还露出异样的笑,发胖的脸上布满了让人恶心的青春痘,看得我们差点呕吐。毫无疑问,她成了我们班上最丑、最胖的人女生,毫不夸张地说,长得都违规。
凌方珠走到我们的身旁时,还故意撞了撞凌慕华,引起其他同学一阵爆笑。教室喧哗无比,都互相介绍自己和来自那座小学这些无聊的话题。与此相比,我和凌慕华更关注班上是否有美女。
经过大幅度地搜寻,功夫辜负有心人,双眼不断反复来回寻找着。始终都没有看到颇有姿色比较出众的女生。确切地说,几乎都是“恐龙妹”,能养眼的女生寥寥无几,看得我们咬牙切齿。
我咬着牙对凌慕华嘀咕道:“假如时光能够回到十七世纪,我一定把她们带到侏罗纪公园,哪里会有很多她们的朋友”。他只是点头称是,眼光还是不死心环绕着四周,试图寻找着极品同学的踪迹。
就在我叹息和绝望的时候,一个高挑、皮肤白皙,穿着一件卡通T恤的女生进入视线。披肩的长发、迷人的笑容和一双晶莹易透的双眼无不牵动我的心。那时的我就断定,她就是我喜欢的菜,我发誓要把她追到手,于是脑海里闪烁着和她在一起的情景。
上课前夕,我就打听到她的名字——朱芳菲,哇塞,就连名字都那么好听,真是人如其名。最后,毫无疑问,她成了我们班的班花。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总是那么的出其不意,打乱方针,打乱原本美好的计划。我发现,她就像是一个烫手山芋,追她的人不计其数,追求者由班上的同学蔓延到各班级的同学。无疑给自己的增加了压力,成功几率几乎微乎其微。即使几率极小,但始终未曾放弃追求她。比起其他的追求者,我似乎更胜一筹。因为我跟她是同班,这种近水楼台给我创造了能更近地接近她。
一礼拜后,那天班主任给我们重新编排了座位。我和凌慕华被分到最后一排,庆幸的是朱芳菲因个子高坐在我的左边。也许就是这种阴差阳错的机会。日后事实证明给了我们创造了得天独厚的位置。
也就在那天,班上选班长,最终,朱芳菲已票数最多登上了班长的宝座。而学习委员、组长一切职务与调皮捣蛋的我无缘。
自那以后,上课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看她,时常用贪婪的目光注视她。几次,她发现了我在偷偷看她,脸刷了一下就红了,看着她红晕的脸颊,似乎看起来更美、更吸引着我的视线。
次日夜幕降临的校园,依旧像往常一样,灯火辉煌、人群熙攘。我独自一人刚进入校门,路过校园的草坪。忽然草丛里有一个卡片吸引我的视线,借着灯火捡起来一看,是本校的学生证,姓名栏上赫然写着“朱芳菲”的字。
“这笨蛋,这个证件都会掉,”我心里嘀咕着。
“喂,叶广乃,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学生证,”朱芳菲向我走了过来,说话的声音显得焦急,说完把眼神全神贯注地放在草地上,寻找着她的学生证。
“是这个吗?”我举起向她的证件喊道。
她立即跑了过来,抢过我手上的证件,忧郁的脸上立即笑逐颜开道:“谢谢你哦,叶广乃”说完就要走。
“就这样哦!”我看着她笑道。
“不然要怎样呢?”她望着我不解道。
“最起码要表示一下吧!要不上完夜自修后请我喝奶茶吧!”我毫不客气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她思考了下,很干脆地说:“好吧!下课见。说完就进教室上自习去了。”
下课铃刚响,我就迫不及待地收起小说正要走。朱芳菲看到的举动,说:你不是说要我请你奶茶吗?走吧!
记得那晚,月光皎洁,我坐在校园的草地上静静地望着星空。朱芳菲拿着两杯奶茶走了过来坐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杯。笑着说:心情还不错嘛!还有心情欣赏月光啊!
谢谢,我接过奶茶我吸了一口,我们躺在星空下的草地上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天空。
任何人任何事都会有第一次。毫无疑问,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单独地在一起,虽然是很简单,但我的还是无比的混乱。那晚的月亮很圆,星星在空中一闪一闪美极了,空气中时常还会夹着一丝清风。
“对了,听说你读小学的时候,你的成绩一直都是倒数,是真的吗?”她忽然扭过头来看我。语言上没有半点取笑的成分,只有若有似无的伤感。
“嗯,”我草草回答着,依然望着温柔的星空。
“你为什么不喜欢读书,”她继续追问道。
“没有不喜欢啊!我要是认真起来超厉害的,你不怕我超车,小心我干掉你全班第一名的头衔。”我望着她那冷人发笑的表情大笑着。
她也露出浅浅的笑,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加上迷人的笑容,那笑容是我见过第二美丽的笑容。仅次于我妈。至今都让我记忆犹新。
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内容也很多,都不怎么记得。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开心。直到学校关灯,我们最后才依依不舍道别。
自那晚后,我们的距离似乎拉近了许多,话题也很广泛。
课余时间,我都会找借口与其搭讪,坦白说,那个时候,我非常喜欢和她说话,尤其看她那傻傻的表情。每天都会很迫切地想看到她想接近她,在课堂上课最大的乐趣不是读书而是她,我想我那是大概是喜欢上她了。
那时手机还没有被广泛应用,而我们对自己喜欢的女生的表达方式就是写情书。情书早已被我们广泛应用,还掀起不小的波动,因此,写情书在我们校园早已司空见惯。情书也成了校园最热门的话题,谁谁谁喜欢谁,谁谁谁给谁写情书。校园渐渐地出现成双成对的情侣现象,似乎整个校园都沉浸在甜蜜的爱情当中。
学生时代,谁都会有或多或少都有收到情书,当然颇有姿色的朱芳菲更不能例外。
一天中午刚上完第二节课时,隔壁班有几个信托来到朱芳菲的桌面,说谁谁谁的,然后把信硬塞给她,灰溜溜地走了。
我走过去随手枪了一封,不顾朱芳菲的阻扰大声地宣读了起来。
亲爱的朱芳菲同学:你好!提笔之前先祝你身体健康,学业进步,一切都OK。
你知道吗!自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的魂就被你勾走了,整日茶不思饭不想的。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一见钟情。我喜欢你那纯真的笑容,喜欢你那长长的头发,喜欢你根本不需要什么道理,你的一举一动我都很在乎,我想对你说:ILOVEYOU。
初一《5》夏某某最后还不忘写道:期待回复!
这时大家早已笑的合不拢嘴,哇塞,这么肉麻啊!不写上姓名谁知道是谁啊!说完大笑起来,凌慕华也跟着幸灾乐祸大笑起来。就在我们笑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朱芳菲的同桌叶晨曦十分生气道:你们都太过分了,说完就在安慰朱芳菲。我顺着她的方向看去,没有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朱芳菲竟然把脸埋在桌下,隐隐约约还能传来抽泣声。我们似乎都察觉到了什么,停止了我们可恶的笑声。我跳下课桌走到她的面前,十分诚恳的道歉说:对不起,不要哭了好不好。说完拍了她一下,她根本就没有理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