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柏拉图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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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柏拉图与乌托邦(4)

这种女人地位的提升引起后代学者的关注,但显然,女人所造成的混乱更为他们所反对,德国哲学家狄慈根这样说道:“苏格拉底”用一种虚伪的勉强,把他的共产主义应用到家庭之中。家庭与国家模糊了界限。不仅朋友间(全体公民在这个公有制城邦中都应该毫无芥蒂之念成为朋友)应该财物共享,而且就是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应该施行这样的原则。这当然并不是不存在难度,却可以通过适当的努力加以克服这种“不利于城邦发展的保守”。立法者在选择一些合适的男女成为卫国者后,就使他们住在公共宿舍里,吃公共的伙食。婚姻在卫国者阶层成为公有制的一种特产:女卫国者是同一阶层的共同妻子;男卫国者是全体女卫国者的丈夫。理想国的生育原则是:最好的父亲和最好的母亲生育最多的子女。而孩子出生就被秘密带走,因此父母从不知道自己的子女,而子女对父母也毫不相识。天生残缺和低等父母所生的孩子,“都要被放到一个人所不知的地方,像他们所应该的归属”。但未经合法婚配所生的子女,即为非法子女,无论健康与否都必须制裁,而不授予其公民资格。父母亲年龄分别在25~55岁和20~40岁,是合法的生育年龄,超过这两个阶段,生育的孩子便要杀掉或事先流掉。既然每个人都似乎无父无母,这样他就可以把所有年长的男性公民都称呼为“父亲”,而把比他年长的女性叫母亲,与他年龄相近的则被称为“兄弟”和“姐妹”。这样也可以增强相互间友爱互助的氛围。个人是不得与“父亲”和“母亲”婚配的,“兄弟”、“姐妹”间的婚配也是禁止的(柏拉图又一次在行文中暴露了他逻辑混乱的毛病,如果我们深入地想下去,就会发现这个毫无直系血亲而又称谓错乱的国家里,一切婚配都被禁止了——因为柏拉图先说了理想国中任何人都以年长的人为父母,年龄相当的为兄弟姐妹,但又说相互间禁止婚配)。个人在国家安排的婚配中是没有地位的,两性交媾应该始终奉行着城邦义务这一高超利益驱使,而不是受到所谓的诗歌中传说的爱情作用。柏拉图充满热情地歌颂理想国的统治阶级,并努力为其营造严格的光环。他追求减少私有感情的眷顾,消除不良的反对公共精神占据统治地位的个人因素。理想国极度的追求国家利益,而最终导致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致。柏拉图用“四主德”对理想国的政体形态进行诠释。而这种对国家机构的本质研究上引起了后代哲人的重视,在消除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上,大多数人与柏拉图持一致观点,认为必须强化突出国家利益,确保各项国家制度的实施与进行。“民族权益”、“全民”、“道德”和“国家共性”必须处于优势地位。正如黑格尔所描述的:“正义的形式原则作为人格的抽象的共性,而以个人的权利作为现存的内容,亦必须浸透全体;而一个等级必然也属于全体……在其中全部的财产就是永久的财产,一块土地的占有正像其身体的占有一样……”

九、关于洞穴理论

洞穴理论不仅是柏拉图为理想国制造的哲学理论,同时又是他对自己和世人的精神世界的探寻。洞穴理论中,我们看到了哲学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印证了柏拉图的睿智和伟大,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柏拉图的预料。

洞穴理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几乎影响了后来的整个基督教哲学世界。《国家篇》第七卷中,柏拉图以哲学治国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从而引入了著名的“洞穴理论”。洞穴理论的隐喻,会把人引入一个不寒而栗的状态。柏拉图把一个国家比作一个深黑幽暗的洞穴,只有一个通光线的小孔与外面连接。那些不懂哲学的人就好像是被监押在洞穴里的囚犯。由于被锁住了手脚,连脖子也被绑在一起,所以他们无法移动,因为锁链的束缚只能向前看去。在他们背后,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火光投射到前方。在囚犯面前高耸着一堵墙壁,好像是看傀儡戏的观众面前的大幕。火光闪动,引得无数的影像在墙壁上跳动、来往,背着各种道具,“他们通常也把这些情势理解成生活而自我麻醉”,“各种材料制成的各种动物形象和影像出现在这座墙上”,“有些人在说话,有些人在沉默着”……这不能不说是一幅奇异的图景,包含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暗示。不谙哲学的人,就像是困居的囚犯一样,只看到自己和同类的影子,而这一切都是火焰投射的结果。而他们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虚象,而真正的实体也不会去理解和思索。于是虚象成为实在,而对真正的实在毫无所知。

黑暗中的人们并非毫无光明的希望。如果一个人恰当的运用理智,去看穿阴影的本质,去利用瞬间的理念光芒追求光明,则希望仍是存在的。然而,这个人也必然开始了痛苦和难以忍受的旅程。这便是智慧和哲学解脱的开始。

因心灵寻求光芒,也必受光芒之苦。哲学的解脱过程无疑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囚居者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无光的环境,刚开始见到光明会非常的不适应并很容易被眼前的事物迷惑,产生驳杂的感受(正像明眼人骤然处于黑暗的感受)。但光明世界的一切也会在“思考更加实在的东西”而呈现在他的面前。于是驳杂的感受烟消云散,剩下的是各个实体的存在。

探寻的“囚居者”最后将历尽艰辛,他见到“善”,而观察到的意念的阴影和理念之光清晰而明确,没有任何迷惑性。“善”的最高最亮的实在全貌也将被看到。

洞穴外面的世界若为人所见,他立刻会觉察到洞穴内部的一切全部是欺骗。外部世界的自由快乐也成为他出洞后的最大收获。假使他正是一个精通哲学的治国者,他也会感觉自己最大的义务就是重新回到洞穴里去,回到他从前的伙伴中间去,去给他们讲实在与虚幻的关系,指示给他们解脱的道路——他一定会以极大的慈悲心理怜悯他们。但是,他这样做几乎是毫无结果的,脱离了阳光的本体,他的劝告变得毫无意义,自己的影像也更加模糊,在他的伙伴看来,他甚至比逃出洞穴以前还要愚蠢可笑。“自由”者对洞穴的回归从一开始就是痛苦的。他会被束缚的人们看成疯子,而他所证实的一切都将成为他被戕害的理由,改变洞穴中的同伴甚至会搭上自己的生命。

所以,“自由”者的命运是悲剧性的,无论他选择哪一条路,都是危险的。离开洞穴,背弃自己的过去是危险的;放弃哲学的理想,自甘堕落沉沦地陷落到洞穴中去,也是危险的。真正快乐的人是愚昧的,而懂得世界本原的人永远痛苦。拥有智慧也因此为之痛苦。

洞穴理论是柏拉图双重含义上的救助,包括自救和救赎他人。到后来他由于心理上的缘故,把自己在叙拉古的失意归结在“其他人拒绝哲学,宁愿待在混乱的幻象中。”在他的理论里,哲学家要想成为理想的治国者或国家最终获得解放,一定要走回头路,和那些未曾见过真理阳光的人们待在一起。这是他国家理论的交汇点,即理解了至善与实在的人指导尚未开化的人,这是必需的。于是,这无疑便形成了一种矛盾——一方面,柏拉图坚持这样做的绝对性,他甚至坚持说,“如果神想要改变他的创造物的话,似乎也必须这样做。”另一方面,他也隐隐知道这过于理想化难以执行(他本人正在此遭受了挫折,叙拉古之行的失败正说明虚幻拒绝实在的道理)。正是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的牺牲精神影响了后世的基督教学者们。他们从这里看到了上帝之子舍去肉身坚持传道的理想。这也正是哲学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它类似于佛陀救世、儒家治国的理想。

柏拉图用“洞穴”隐喻哲学治国的艰巨、伟大和痛苦。而柏拉图对其到底是如何:放弃还是坚持,今人已不甚明了。

作为他的另一歌颂摹本——苏格拉底,不可不提。柏拉图在这里显然是在赞扬苏格拉底悲壮的行为——他领悟了智慧,却想用哲学的思维做“引导不可解救的人们”的努力,结果成了城邦法律的牺牲品;他了解了至上的存在“善”的本质,坚持用德行和知识求解“善”的道路。苏格拉底的行为体现了“自由”的真正含义,他摆脱了无谓意见的纠葛,努力追求真理。苏格拉底虽然相貌丑陋,行迹邋遢,却是不折不扣的至美;然而“举世皆浊我独清”——他的死正说明了世界不允许真正智慧和哲学存在的无情事实,他们处死了所谓的“疯子”,表面上解除了威胁,实际上却是真理的极大损失。柏拉图相信苏格拉底的行为必将会有回报。在哲学的路上,灵魂也必会升华,而现实生活中,也会得到后来人的理解。

十、“善”与哲学治国

“善”即“至善”,在柏拉图理论中,它创造了万物,甚至创造了神,是时间的驱动者。而“善”也自然成为治国者行使最高权威的主导力量,但是以“善”治国并不能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甚至会造成国家的无序而需要重新建立秩序。

柏拉图的洞穴理论不由得让人疑问,谁制造了这样的洞穴?为何要制造这样一个洞穴?如果有造物主的话,这一切将成为造物主的罪恶。因为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令人痛苦而又绝望的场所。但“神为何要创造他不愿意的东西?包括愚昧、无知和罪恶”。

柏拉图注意到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并解开了基督徒解说上帝时的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他用另一个重要的概念——“善”(后来也被称为“至善”)来进行解说。善的解释完全不同于我们现代人看待这个词的道德意义。柏拉图在解释“善”时,首先引入了“分开的界限”的假说,即把整个实在划分为“可见的”和“不可见的”两个部分,在此基础上,又可以继续将任意一部分都划分成两部分。把它假想成一种包含映像的空间,当采取由低层次到高层次填充的时候,可以应用两种思维——一是具体把握每一层面上的物质,二是把握填充层面上的物质种类。柏拉图通过善将世界重新建构。在重新建构的世界中,我们在映象的指引下,将认识世界的本来面目。但这必通过心智和理智来把握。

映像想象的空间在柏拉图那里最终指向一种单一的本原。在这幅等级画面中,整体是受单一的形式——一切形式中最高的形式的引导的。这种形式即被称之为“善”。“善”,光照整体,如太阳照射大地。它创造一切的本原物质,指导一切。

“善”是一切之源,它创造了万物,甚至神本身。而神并未创造万物,只创造美好事物。柏拉图认为,善是一切至上的最高本质。“科学”和“真理”的意义类似于“善”,它们只是“善”体系中的一部分。“善”是建立在世界多重性之外的本原,形形色色的理念并不是神单一创造出来的,它们中的一部分参与了神的组成。柏拉图不提倡关注世界的多重性,而提倡关注世界的单一性,即“善”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哲学家应该认识到的。

《圣经》中的首句“太初有道”和柏拉图的至善理论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在基督教的神学体系中,承认并膜拜冥冥世界中的存在的至理法则已经成为各教派恪守的原则。在这里,柏拉图的理论无疑和基督教的教义吻合在一起,并由其继承下去,这是因为古希腊人的哲学体系大批地进入犹太人和闪族人聚居地成为当时流行的文化风尚,并且直接影响了基督教的理论体系。后人在研究哲学时无疑会注意到这个问题。“基督教是大众的柏拉图主义”,叔本华一语道出了两者千丝万缕的联系。

“善”,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陌生的,因为一般人只能像囚犯那样处于洞穴之中,而对世界毫无认识可言。

“善”的难以理解和无形状特点使人们质疑起来。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很谨慎,他告诫自己不要犯“亵渎和不敬的过错”。他在后来的《蒂迈欧篇》中借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蒂迈欧阐述自己的观点:

当创造万物的至善所在看到自己的成果时,看到创造出的主宰者——神的影像时,他感到万分的喜悦……他努力使他们更相似于原本;既然原本是永恒的,就应力图使宇宙和宇宙万物变为永恒,但把这样的属性赋予一个生物却又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决心把这种永恒当做一种固定的存在……时间成为永恒而又依照数目而运动的影象。它们作为永恒的理念始终如一。时间在柏拉图那里被认为是由善来驱动的。而时间也只是在万物运动时作为一个规定作用。这是尤为让人吃惊的。这必然使他推导出“无论何时善总是以太初的形式运转着它的道,太阳、月亮以及其他的五个星球都是被创造出来用来规定、保持时间和数量的关系”这样一个空洞得令人厌烦的论点。这样一个论点的产生,来源于柏拉图的“整一”静态概念——他认为在星球内部,时间的数量是一定的,天体的运动便是时间以图像的形式出现,或者说天体以自己的有规律的运动消耗着时间。时间作为事物运动的尺码,已经被“创造的意志规定好在事物内部,作为创造的重要部分。事物运动源于它的自身。

“善”创造了万物,在统治过程中,善的意义也极为重要。“善”是治国者行使最高权威的主导力量,柏拉图是试图建立这种学说的——“奴隶天生必然作为奴隶,治国者天生必将成为治国者”——国家的统治权应当赋予哲学家,他们是一切“智慧和善行为的热爱者”。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这样一个语式的转变,即在柏拉图那里,早先在《克里同篇》、《斐多篇》中的哲学家、智慧热爱者不再是谦逊的追求者,而是骄傲的真理的占有者,更是一位训练有素的辩证学家。他具有心智上的直觉力,他无疑要行使政治上的支配力,“可以看到永恒神圣的形式和理念并能够与之交流。他被置于所有的普通人之上,不论是他的智慧还是他的权力”,这也将是“近似神,并完全有类于善的”。《国家篇》中柏拉图理想的哲学家接近全知全能,他是哲学乃至一切领域的人间王者。柏拉图是骄傲的、极端的,如上帝般希望带给世界光明,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则是平和的、谦逊的、多思的,他像十字架上的耶稣,尽管代人类受过,却从不会抛弃人类。这便是两个人的最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