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秉性能移
3447300000005

第5章 什么是秉性?(4)

衡量对事业的态度的最后一点,就是看他怎样对待已取得的成就。把事业看作是一种晋升阶梯的人,至少说明他的期望值太低。真正热爱和追求事业的人是反过来,把成就当作阶梯,把事业当作永无止境的追求目标,无暇去欣赏已取得的成就。在这方面,居里夫人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一天,居里夫人的一位女朋友到她家来作客,忽然看见她的小女儿正在玩耍英国皇家协会刚刚奖给她的一枚金质奖章,不禁大吃一惊,忙问:“居里夫人,现在能够得到一枚英国皇家协会的奖章是极高的荣誉,你怎么能给孩子玩呢?”居里夫人笑了笑说:“我是想让孩子们从小知道,荣誉就象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永远守着它,否则将一事无成。”

秉性的行为特征

一个人对社会、对事业以及对己待人的态度,受着世界观、信念和期望的支配、制约,同时又直接规范、指导着一个人的行为,它们在人的秉性结构中起着联结、媒介的作用。但一个人的世界观和态度体系最终都是要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的。

所谓行为方式,就是一个人的活动特点及其表现形式。个体的行为方式是在活动中不断得到巩固、强化,并逐渐趋向稳定化。

一个人的态度与他的行为方式的内在联系,从小就表现出来了。心理学家们曾经设计过一个“拾柴火”的实验,它是为了研究儿童的勇敢性而设计的。这个实验以保育院的40名小朋友为对象,是在冬季的黑夜里进行的。实验者先把一些湿柴放在离宿舍不远的棚里,把另一些干柴放在较远的山沟里,然后要求被试去拾柴来烤火取暖。这时实验者在一个屋子里观察孩子们的动静,发现有小部分勇敢者跑到山沟里去了;有些人说了一些埋怨的话;大部分人不敢走远,只到棚里去取湿柴火。从儿童的这些不同的行为表现中,可以看到他们不同秉性的意志特征,有的是勇敢的,有的是动摇的,有的是畏缩的、贪方便的,有的则是胆怯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儿童时期,内心特征和外在的行为表现是比较直接的,单一的。但随着一个人年龄和经历的发展,内在态度与外在行为方式的关系就越来越复杂了。

随着个体的不断成熟,其行为方式不断概括化,越来越能体现他的独特风格,所谓“文如其人”“言如其人”,就是说的这个道理。所以我们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去判断他的态度,是有一定的可靠性的。

但行为方式与态度体系的联系又不是单一的、机械的,人的行为方式在向概括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又在不断地精确化和多样化。例如我们不仅可以根据一个人的笑声来判断他是否高兴,而且可以根据他笑的方式——是颔首微笑、喜上眉梢还是开怀大笑——知道他高兴的程度。这就是行为方式的精确化。行为方式的多元化,说的是一个人同样的态度,由于对象不同、场合不同,其表现方式会有所不同。比如;别人撞坏你一件玻璃器皿,他同你熟悉与否,你的态度会不一样;他是大人还是小孩,你的态度会不一样;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你的态度会不一样。如果你不问青红皂白。毫无节制地发泄自己的不愉快情绪,人们就要对你的修养打个问号。所以说,人的行为方式不仅反映着他的内心态度和秉性特征,还反映着他的文明水准,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

行为方式会随着个体的成熟而不断丰富复杂,而在不同的人身上就更是千差万别了。同是一种态度,不同的人的行为方式不会相同。比如对于别人的错误,有人可能当面指出,有人可能背后议论;同样是热情好客,一种人的表现可能是照顾周到、体贴入微,一种人的表现则可能是满面春风、盛情款待;同样是对人的同情与帮助,一种人可能是陪你吐露心曲,给你精神安慰和鼓励,另一种人则可能表面不露声色,却给以实际的物质帮助。反之,具有不同态度的人的行为方式却可能相同。比如,对于不同的意见同样是默不做声,一个人的态度可能是不屑一顾,另一个人的态度则可能是不敢表示;同样是给你表扬,一个人是真诚地赞许,希望你再接再励,而另一个人很可能是虚伪地逢迎,希望博得你的好感。所以,发展自己行为方式的概括化一面,可形成自己的风格,做到表里一致;发展自己行为方式的精确化和多样化一面,则可使自己的秉性面貌丰富多彩,更准确地反映世界和自身。另外,对于别人,既要注意观察其态度系统与行为方式的特有联系,尊重其行为方式,防止误解,同时要善于明了态度与行为表现的曲折的联系形式,不要将别人的态度与行为简单地加以“对号”,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能力。

稳定的行为特征就成为行为习惯。

经过“五讲四美”的教育后,我发现我身上有许多不又明礼貌的言行,我下决心要改掉它们,可总是改不掉。脏话时常脱口而出,坏习惯老是不自觉地又出现。我怎样才能改掉身上的坏习惯,做一个五讲四美的人呢?

这是一位中学生写给一家报纸的信,可以说是情辞恳切,那种欲改不能的焦急心情跃然纸上。那么,一种不良的习惯能不能纠正,一种良好的习惯又怎样形成呢?

习惯是一个人行为方式的自动化,是不需思考和意志努力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习惯是受人的秉性核心层和中介层支配和制约的,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乃是一个人的观念。态度的下意识表现。但习惯一旦形成以后,它具有一定的稳固性,心理学称为“定势”。一个在集体场合习惯于注意自己的行为、克制个人欲望的人,在电车上看到小孩和老人,会自觉让坐;如果他是个大嗓门的人,在公共场合讲话也会压低声音……这一切对他丝毫不觉得痛苦和困难。当一种良好习惯形成后,遇有不符合自己习惯的行为却会感到不自在。小说家张洁就说过这样一个例子:在浴室洗澡,她看到有柠檬头空开着,就要去把它关上。有些人擦肥皂时,任水照样空流,她也要去代为关掉。她知道这样做会遭到一些人的白眼,引起别人的不满,可她到时总是不能自持,会情不自禁地又伸出手去。

好习惯是一种财富。小说家王蒙有早晨跑步的习惯,在出访美国时他仍然保持着这一习惯。在路上不管是遇到生人、熟人,人家都会友好地招呼一声:Morning。这是他们的习惯。可我们并没有这样的习惯。王蒙说,他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都很尴尬。人家跟你打招呼了,你没有表示,失礼;若是要回礼,等反应过来人家已经跑远了,再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吧,大概又要被误认为神经病。所以王蒙深有感触地说,有些习惯说来微不足道,有时却能反映民族的素质。正如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的:“良好的习惯乃是人在神经系统中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在不断增殖,而在人整个一生中就享受着它的利益。”

好习惯推人上进,坏习惯则腐蚀着我们的心灵,不仅会受到人们的讨厌与蔑视,也会损毁自我的形象。习惯的改变要有一个过程,但习惯可以改变,这一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我们有些人的坏习惯老是改不掉,其根本原因是对坏习惯的姑息迁就,以“习惯成自然”为借口,未能痛下改正的决心;或以“下不为例”安慰自己:“就这一回,下不为例吧”,结果,一次又一次地“下不为例”,就使坏习惯依然故我。奥斯特洛夫斯基说得好:“人应当支配习惯,而决不是习惯支配人。一个人,不能去掉他的坏习惯,那简直一文不值。”事实上,习惯行为有它随意性或不自觉的一面,但终究还是受人的意识控制的。例如,烟瘾很大的人进了电影院也不得不掐灭烟头;习惯于讲粗话的人与新交的女朋友见面时,多半也能把好“出口”关;平时邋遢不整的人,穿了一身新衣,也会保持整洁……

不过,仅仅靠消极地克服坏习惯还不是上策,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培养好习惯来纠正坏习惯。因为好习惯可以通过负诱导作用对原来的不良习惯发生制止和破坏的功效。比如讲话时多用文明语言,就能对粗言秽语有抑制作用;认真练习书法,就能抑制写字马虎潦草的习惯;养成清除杂乱、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习惯,就能改掉没有秩序、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的坏毛病,如此等等。要纠正坏习惯,还必须形成正确的认识,对坏习惯的危害有明确的了解,这样才能下定决心改掉它。

形成良好的习惯,纠正不好的习惯,不仅是完善自身秉性的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风气的问题。一位访美学者开玩笑地说,他在美国从来没有看到一个人随地吐痰,也没有看到关于吐痰受罚的公告。于是他想试一试,吐痰到底会引起怎样的反应。可是看看美丽的花园、清洁的路面,到底没有勇气。后来他想,坐在汽车上,在高速公路上吐一口痰大概不会有人注意吧。可当他把头伸出窗口的时候,又没有勇气了。那种清洁文明的气氛有一种无形的威摄力。这种威摄力是怎样形成的呢?无非是靠所有人的共同行动。我们自己的良好习惯在社会中表现出来,必然要感染其他人,造成社会影响。我们大家都形成良好的习惯,坏习惯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个人特有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情感,以及基于这种信念和情感而产生的对人对事的基本态度,同样是一种稳定的个体心理特征。品德完全具有秉性的特点,属于秉性范围,是秉性的组成部分。比如,爱劳动、尊敬师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品德,既是道德,又是秉性。从伦理学的观点看是道德,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是秉性。关于道德和秉性,人们往往认为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根本原因是对道德缺乏具体分析,只从总体上、从社会和伦理的角度来看道德,没有进一步理解,作为道德第四个层次的品德,虽然和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道德有不可分离的联系,但本身不是社会意识,而是由社会意识转化而来的为个人所具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是在这种个人心理特征调节、支配下的稳定的个人行为倾向和行为特点,因此品德不是社会意识形态,而是由社会意识形态内化为个体心理的秉性。因此秉性和品德属同一个范畴,秉性之内包含着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