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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手机

手机这个鬼东西,早就被拍成电影大书特书过了,有啥写头呢?管它呢,人家书人家的,我写我的。它的票房,我的自在,不过都是各自高低起伏的人生曲线罢了,现在,我要把我的字,变成小鸟,一只只放飞,到那曲线上,去唱歌。

第一次用手机是2001年。哈哈,很落伍哈。那时候我是一个家庭妇女,在家里带孩子。从来对金钱没什么亲密厚爱,尤其讨厌管钱,所以到现在,我都是工资直接往丈夫卡上打的女人,在这点上,我是让他感觉到了不一般的幸福和满足。我丈夫每天发菜金给我,他老人家那时是家里的顶梁柱。我唯一一次理财成功的经验就是那段时间,每天从菜金里克扣一点,没用多久就抠出了一只手机的钱,买的是LG翻盖的一种款式,那些字母加数字的型号,我实在是记不得了。我只晓得,我对任何电器都喜欢LG的牌子,啥原因不知道(我不喜欢莫名其妙为某个品牌做广告),翻盖呢,是我一直以来对手机款式的偏爱。

可惜那只手机,在我将18个月的女儿送入全托,豪迈地再次踏入社会成为一个职场女将的第一天,就壮烈地销声匿迹了。那是在上海的一辆出租车上。我必须要说明那是一辆强生公司的出租车,非常知名。可惜,并没有发生手机失而复得的美好传说,我死皮赖脸地打了好几个强生公司的电话,奇迹仍然没有发生。我只好不知冲谁地破口大骂了一顿,算是为那只LG翻盖送了葬。

自使用手机到迄今为止的近十年内,遗失手机的故事一共发生了9个。上海丢了6个,景德镇丢了3个,真是非常壮观。2006年的圣诞节,我在开启第十只手机的使用里程碑时,悄悄许下一个圣诞心愿:“我要将你用到死。”我是说用到手机死,不是我死。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掉过手机了,也实现了将手机用到死的心愿。譬如摔破了外壳仍旧不惧寒碜继续苟延残喘,数字按键无论是金色还是银色表层,一概用到脱落成一片斑驳沧桑,电板用不到一天就罢工,甚至回复到初用手机的远古时代,通话时因为信号不好或是传声器出毛病,我必须象个村妇女主任一样高喊:“喂喂,您听得到吗?”

后来,我又许下一个心愿:“要是我再掉一次手机,我就再也不用手机哦。”那已经是2008年了,在职场拼杀得已经失去性别色彩的我,也记不得许下这个心愿是一个什么鬼日子,那一年好像我没有过节日的记忆。其实,那是我快坚持不住了。希望手机再掉一次,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比较说得过去的下台阶借口。可是手机再也没有掉,它忠心耿耿地履行着用到死的初衷。用到死,我是不能撤退的,我只好赶紧再买一只,前赴后继,继续赴死。

打电话出去时,常碰到对方手机铃响无人接听状态。相信许多人都会有此体会。我把这种现象评价为电话接听信誉度差。而我自己,毫不惭愧地说,我是一个电话接听信誉度非常良好的人。无论是蹲便时,还是沐浴时,我都把手机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天长日久,就养成了下意识。之所以会养成这种下意识,可想而知,我肯定是有过从厕所未提裤子或是浑身带着沐浴液赤身裸体奔向手机铃声的不爽经历。生活的懊恼、难堪、妥协,无处不在、你随时待命整装待发,可能任何状况都没有,稍一松懈,便哨歌四起!

“我要是再掉一次手机,我就不再用手机哦。”今天,突然很有感慨地把这个至今尚未实现的愿望,在心底再暗许一遍!不用手机,终于成了一项奢侈的人生向往,就象一个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女人,一天到晚渴望着退休赋闲一样,荒谬、苍凉、讽刺;也像这无味又欲罢不能的人生,时时想着退步抽身,却又身不由己,只好踉跄着,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