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解密北京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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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挪用党费追女友(2)

拿到这笔党费后,顾学军的腰包一下子鼓了起来,花起钱来也大手大脚多了。每到周末,顾学军就拽着邹小菁到附近的双安商场、当代商城购物,见邹小菁的手机还是老型号,顾学军花掉近5000元给邹小菁买来最时髦的型号;见邹小菁总是穿着朴素的职业套装,顾学军给邹小菁买来合体的衣服;逛商场累了,顾学军拉着邹小菁专门找高档的酒店去品尝美食。有一次,顾学军陪邹小菁在当代商城,邹小菁的眼神落在一身价值几千元的衣服上,顾学军立即掏钱买了下来。

顾学军如此大手大脚地花钱,并没有赢得邹小菁的芳心,反而更令邹小菁如坐针毡不知所措。不久之后,邹小菁的生日临近了,这可是一个向邹小菁献殷勤的好机会。顾学军打定主意,一定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送给邹小菁,趁机俘获她的芳心。但是,顾学军跑遍了附近的大商场,从珠宝首饰到钻戒项链,千挑万选都没买到一份合适的礼物。眼看邹小菁的生日临近,顾学军灵机一动,邹小菁最喜欢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干脆送给邹小菁一些钱,让她自己买好了。如此“含金量”高的炮弹,准能“炸”开邹小菁紧闭的心扉。

打定主意后,顾学军拿出2万元现金,用彩色花纸精致地包好,兴高采烈地送到邹小菁手里。当时邹小菁没有立即打开,顾学军见邹小菁收下礼物之后,美滋滋地回家等着邹小菁主动向他敞开心扉,甚至主动投怀送抱。

但是,邹小菁收到2万元现金后,不但没有向他“敞开心扉”,反而更加疏远了顾学军。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见邹小菁没有主动和自己联系,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向邹小菁主动表白自己的爱意,当顾学军对邹小菁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后,令顾学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邹小菁的回答却是:“顾主任,我也曾经努力尝试着接纳您,但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我实在没有感觉--”。

邹小菁的话犹如一盆凉水浇到头上,顾学军没有想到,自己以党费铺路的爱情攻势却攻不开邹小菁的芳心。顾学军信誓旦旦地对邹小菁表示,为了获得邹小菁的爱情,他可以付出一切,但是,面对这种表白,邹小菁始终无动于衷。

到2003年年底,顾学军第一次向女性发动的“金钱攻势”以失败告终。

借花献佛,挪用党费笼络“知心爱人”

失去邹小菁之后,顾学军陷入无边的落寞之中。前前后后,顾学军在邹小菁身上花掉六、七万元,他觉得邹小菁之所以拒绝他,是因为他投入的金钱还远远不够,所以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找一个比邹小菁更加漂亮、更加优秀的女人。毕竟,一个男人身边有一个如花美女是一件让人羡慕也让自己有“面子”的事情。顾学军决心把这项“面子工程”进行到底,为此,顾学军不惜血本把自己武装成一个成功人士,他一咬牙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全款23万元的风神蓝鸟轿车,其实,这辆23万元的轿车他只交了7万元的首付款。

出入自驾轿车的顾学军马上像换了个人一样精神抖擞起来。就在被邹小菁拒绝不久,一个女人的身影突然闯入顾学军的视野。她叫高晓玲,27岁,河北承德人,顾学军在部队工作时就跟高晓玲有过交往,得知顾学军转业到民族大学并当上校办副主任后,消失了几年的高晓玲突然前来向顾学军道喜。高晓玲是个身材苗条的妙龄女子,面容姣好,一颦一笑都有一股摄人心魄的魅力。当高晓玲得知顾学军离异后,马上娇滴滴地告诉顾学军,她虽然现在是某公司的经理,却也名花无主待字闺中。顾学军听后马上心花怒放,虽然高晓玲没有邹小菁那样的高学历,但在顾学军眼里,身材高挑打扮时髦的高晓玲比邹小菁更时尚、更美艳,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其实几年前顾学军刚刚认识高晓玲时就曾有过一亲芳泽的想法,但当时自己是部队干部,又没有离婚,所以虽有念头但不敢轻举妄动。现在不一样了,自己又成了单身,可以明目张胆地追求高晓玲了。但是顾学军明白,凭自己现在的条件很难获得高晓玲的芳心,那么,靠什么办法长期把高晓玲留在自己身边?一个既无财又无貌的离婚男人拿什么来笼络这个越来越实际的的美人呢?顾学军自然而然地再次想到了他控制下的“党费”。

为了博得高晓玲的欢心,在认识不久,顾学军非常神秘地对高晓玲吹嘘自己手头有一大笔巨款。他对高晓玲说,他的一个朋友过去是做生意的,曾经赚了一大笔钱放在他的手上,还没来得及动用这笔钱,这个朋友就出车祸死了,如今这笔钱就在他的账号上。有了这笔钱,他们将来的日子就衣食无忧了。

为了在高晓玲面前撑“面子”,也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有钱,顾学军决定孤注一掷,用金钱攻势占领高晓玲的芳心。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他曾经一笔就送给高晓玲5万元,只要高晓玲需要钱,只需要一个电话顾学军就会马上把现金打到高晓玲的银行卡上。但高晓玲哪里知道,顾学军这时候不但是在挪用公款,而且心里在被刀割一样难受。

顾学军怎么会一下子拿出几万元呢?其实,在第一次挪用公款之后,小试牛刀便大有斩获,而且神不知鬼不觉,顾学军再次借组织党员外出考察和办培训班的名义,两次虚拟资金用途报告,挪用了近10万元的党费。

顾学军先后3次“暗度陈仓”,就挪用了15.6万元党费,把这笔钱花在了高晓玲身上。没用几个月,这笔钱经顾学军“借花献佛”后就所剩无几了。

而聪明得滴水不漏的高晓玲见顾学军出手大方,她就经常说自己河北乡下的家里困难需要钱,不停地把顾学军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于是,中央民族大学的党费,经过顾学军这个取款机,一笔笔转移到高晓玲手里。

顾学军挪用公款之初,并没有引起旁人的怀疑,顾学军的胆子也由老鼠变成了猫,他在以后挪用公款中更加肆无忌惮。2004年1月,单位的出纳员因为出国,保存党费保险柜的钥匙由顾学军保管,他再也不用处心积虑地虚拟资金用途,挪用公款已经如探囊取物一般,什么时候需要钱,打开公家的保险柜像打开自家抽屉一样随意了。

顾学军一下子就从保险柜里拿出了12万元,拿到钱当天,他立即交给高晓玲5万元,之后又多次陪高晓玲回承德老家花掉了3万元,其余的钱顾学军全部用在请朋友吃喝上了。顾学军担心别人过问这笔钱的去向,就采用伪造银行存单凭证的手段将该笔公款挪用。其实,这笔钱像一颗定时炸弹悬在顾学军的心里,他担心出纳员回国后追问,在此后的时间里时刻提心吊胆,晚上睡觉时常常被噩梦惊醒。

顾学军大把大把地把党费花在高晓玲身上,花在了追求爱情的“面子工程”上。不仅如此,为了在高晓玲面前显示自己的能量,顾学军还吹嘘自己有报销发票的权力,让高晓玲把打车和吃饭的发票拿给自己,然后再拿公款补这些窟窿。直到顾学军挪用公款事发后,工作人员在顾学军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厚厚一大摞发票,其中打车发票1.8万元,餐费发票5.6万元。

顾学军当然得到了高晓玲的投怀送抱,但是,这是一种高消费的爱情,顾学军给她买名贵首饰、送名牌时装,他唯一的资金来源就是接二连三地将党费挪用在高晓玲身上。从邹小菁到高晓玲,顾学军在2003年9月到2004年1月仅仅5个月短短的时间里,就疯狂挪用了28万元党费,而这些钱又几乎全部花在了女人身上。

情人抽身,法庭上顾学军大祸独揽

顾学军挪用公款追求女人并不是一帆风顺,在追求邹小菁的过程中,他付出六、七万元得到的却是冷冰冰的拒绝,即使在高晓玲身上花掉20多万元,他们也还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两人偶尔闹点别扭,高晓玲就连续几天不理顾学军。每次见高晓玲不高兴,顾学军就变着法子在高晓玲身上花钱哄她开心,更加殷勤地用党费去讨好高晓玲。为了让情人开心,顾学军只好一次次铤而走险挪用公款。

顾学军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旦暴露,必将面临灭顶之灾。但是,手一旦伸出去,再往回缩已经晚了。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顾学军其实已经心力交瘁。然而,可悲的是顾学军如此疯狂地贪污挪用公款并不是为了自己挥霍,而是全部花在了面子上。在女友面前摆阔的顾学军生活十分俭朴,他穿着朴素,家中的摆设只有几样简陋的家具和电器。

而顾学军大肆挪用公款获得的好处,除了他和风姿绰约的高晓玲经常并肩走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园里,惹来一些羡慕的目光之外,也就没有什么了。2004年2月,也就是顾学军把最后挪用的12万元花在高晓玲身上8万元并陪高晓玲回河北承德老家之后,高晓玲突然消失在顾学军的视野里。临走时,高晓玲还把顾学军的笔记本电脑也拿走了。直到案发后,检察机关到高晓玲的家乡调查时才发现,高晓玲根本不是什么公司经理,她只是从乡下来北京的一个打工妹,她的打工经历只是在某饭店当过一段时间端盘子的服务员而已。自从2004年2月离开顾学军后,高晓玲一直杳无音讯。

顾学军一次次将黑手伸向党费,终于露出了马脚。2005年3月24日,单位的财务人员在与银行对账过程中发现有28万元的党费去向不明,随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向顾学军求证。

28万元党费不翼而飞,让单位领导大惊失色,学校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顾学军知道纸里包不住火,迫于压力,顾学军向校纪委工作人员交代是他挪用了这笔公款。无计可施的顾学军天真地以为只要把钱还给学校就没事了,他连忙找朋友凑了28万元,积极退赃以求自保。他在接受学校纪委调查时,实在没有脸面说这些钱被女朋友花了,为此,他专程求助一位好友,让好友到学校“证明”,顾学军挪用的钱是借给这位好朋友买房了。

直到被“请”到了检察院,眼看大势已去的顾学军才不得不向检察人员大倒苦水,承认自己挪用公款的原因是为了追求女友,他对检察人员说:“现在的社会,女人要漂亮,男人要有钱,婚姻太实际,爱情太渺茫。婚姻是一生最重要的投资,我挪用的党费真的就是花在女友身上了,钱我已经退给了学校,为了男人的面子真不值得……”

顾学军对于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多次对检察官强调挪用公款都是他的“个人行为。”他还不时为高晓玲等人百般开脱,声称自己挪用公款的行为“与她们无关”。而高晓玲的父亲被“请”到检察机关之后,他只承认自己的女儿与顾学军一起去过他家,至于高晓玲本人和这些公款的去向,他也一无所知。

多情的顾学军只好独自走上法庭接受审判。顾学军站在法庭上显得更加渺小猥琐,这个平时极不起眼的男人用28万元党费粉饰自己的面子。现在他终于黄粱梦醒,满脸悔意地站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鉴于顾学军在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结合其积极退赃,依法对顾学军减轻处罚。但考虑到被告人顾学军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公款性质系党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对其判处缓刑。法院一审以顾学军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