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北大清华最佳CEO讲座:最有价值的十堂管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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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淡化家族制(1)

——现代家族制模式探讨

茅理翔,1941年11月出生,现任宁波飞翔集团公司董事长,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北师大、浙大、山西财大、宁大等高校兼职教授,省人大代表。

1985年,茅理翔以六台小冲床起家,创办慈溪市无线电元件九厂。1995年,组建宁波飞翔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创建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先后经历了以电子打火枪和吸油烟机为代表的二次创业历程,亲手创造了“世界点火枪大王”和中国厨具行业的全新品牌——“方太”。在第一次创业中,电子点火枪曾一度占据世界点火枪市场50%的份额,成为世界电子点火枪生产基地。在第二次创业中,吸油烟机自1999年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全国同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二位。

茅理翔在亲身体验和探索中国民营企业成长历程的同时,在理论上也不断进行着总结和提炼。他提出了诸如“淡化家族制”、“三品合一”、“口袋论”等一大批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文化理念。特别是在民营企业的家族化管理、交接班等问题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开创出一套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就此他曾应邀出席政府、高校、企业界举办的专场报告和章座百余场次。几十年来,他坚持笔耕不辍,《从乡镇企业的发展看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次创业重在管理机制创新》等论文相继入编各种管理文献,并至今已累计出版了《飞翔的轨迹》《飞翔的管理》《飞翔岁月》《管理千千结》四部个人专着。这些专着融其几十年的管理经验与心得于一体,在给广大读者提供学习和借鉴资料的同时,也展示了一个现代民营企业家的成长心路。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发达的浙东名镇慈溪市,公司创建于1995年5月,专业生产以方太牌深型吸油烟机为主导的厨房系列产品。公司一开始就致力于创建名牌,坚持生产经营以质量为中心,企业管理以质量管理为重点,提出了“不断改进,力求完美”的质量方针,“2000年成为第一品牌”是公司近期的质量目标。公司强化管理,对内建设企业文化,对外树立企业形象。在吸油烟机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率先导入了CI。公司还率先把工业设计引入到新品开发中,在短短两年内刮起了三次“方太旋风”,掀起了厨房革命的新浪潮,被媒体称为“方太现象”。

章座内容

非常高兴能够光临北大章坛,跟大家共同来交流“家族企业”问题。因为现在这个问题是一个社会的热门问题——企业家在关注,政府在关注,我们很多学校、很多学者也在关注。实际上,这个问题既是实践问题,也是理论问题。所以,我想今天既从实践的角度,也从理论的角度,跟大家共同来交流一下。我的题目是:《淡化家族制——现代家族制模式探讨》。仅仅是探讨,所以,我所章的,或者我的企业所做的,也不一定是绝对正确的。我只是在总结提炼,又在自己的企业里实践。今天交流的过程,也是大家互动,所以,也请大家对我这样一个做法提出宝贵意见。

当前,对于“家族制”这个问题,世人有三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家族制企业是做不大做不强的。这种观点,在相当一部分学者——高层的学者,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政府官员当中是比较多见的。他们认为家族制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弊病,影响了它以后做大做强。

另外一种看法认为,家族制企业非常好。中国的民营企业在未来经济中将处于“主战”地位,像有些地区,已经是主宰了整个地区经济。像我所在的省辖市,100万人口,35000家企业中,没有一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生命力特别强。那么,这种生命力特别强的原因在哪里?实质上,就因为它是家族企业。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家族制企业的比例至少要达到90%,甚至有的地方要达到95%以上。所以,大家认为,特别是企业界认为,家族企业是能够做起来的,以后也是可以做大做强的。这是第二类观点。

第三类观点:家族企业确实有很多很多的优势,但也存在很多劣势。我们将如何保护它,而不是否定它呢?有的认为应该是保护,不能否定,但要淡化。我基本上倾向于这个观点的。我在1998年下半年写了篇文章——《淡化家族制》,本来2003年下半年这本书是要出来的,但有很多问题,我还在不断地通过自己企业的实践,到处章课,来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我对家族企业的三大观点:

1.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一定要依靠家族制。

2.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一定要淡化家族制。

3.民营企业在当前阶段不可能彻底否定家族制。

这三句话,是我今天要章的三个层面。

那么,为什么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一定要依靠家族制呢?

创业毕竟有风险。创业初期,我们很多民营企业家,一没有资金,二没有厂房,三没有先进的设备,甚至有可能连工资都发不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现在在座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你会去吗?你肯定不会去。只有家人才会理解,才会支持。我自己就有这样一个亲身的经历。我搞乡镇企业搞了38年——做10年的会计,跑10年的供销,做18年的厂长。我第一次创业是1985年。从1996年,我开始第二次创业——搞“方太”。我很有体会。1985年第一次创业,当时是承包企业来做,到了1986年出现国家宏观调控,整个企业没有生意了。我是给黑白电视机厂加工零配件的,但是黑白电视机卖不出去了,我们也没有生意了,八个月有六个月的工资发不了。我亲自培养的技术副厂长,以及六个技术骨干都走了,自己办私人厂去了。没本事的哭了,有本事的走了,有的上我家来吵了,要工资,要活儿干。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到底是退缩还是前进呢?当时我太太,她是一个针织厂的副厂长,生意非常好,工资也非常高,但是看到我这样一种情况,看到我的副厂长走了,她干脆在我的厂给我当副厂长。我腾出精力搞销售,到外面揽生意去——因为我做过10年的销售。这样第一次创业,就碰到这个问题。

第二次创业,又碰到同样的问题。我当时做电子点火枪已经很成功了,做到产量世界第一。但当时周围有三十几家企业在模仿我,于是大家在广交会上打价格战。原来在广交会上,我是独家垄断的,因为现在有三十几家厂模仿我,电子点火枪从1.2美元一个降到0.3美元一个。那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办?我已经有1000名多职工,也有人劝我算了,自己再搞一个小厂算了。但是我们这种人,有一种社会的责任感,我一定要想办法,不甘心落后。最后支持我的是谁?是我女儿,她来投资。她当时自己另外搞了一个公司,是私营厂的厂长。还有我儿子,上海交大研究生毕业,本来想去美国读博士的,他看到我这样的情况,一天天地消瘦下去,他毅然决定放弃去美国读书而来帮我。我做董事长,他做总经理,创办了“方太”。这两件事是我本人的事,我身边的很多很多搞企业的人也都是这样:在创业初期,只有家人会理解他、支持他,会不要工资跟他共同奋斗。所以,这是一个客观现实造成的情况。所以,创业的风险,只有家人会跟他一起分担。这是为什么民营企业创业初期必须要依靠家族的第一个理由。

那么第二个理由,就是委托成本比较低。委托成本有两块,一个是风险成本,一个是待遇成本。比如说,我现在让儿子做总经理,要是请一个职业经理人做总经理,一年至少要多花几十万元的成本。这是一个公司的薪酬成本,更最关键的还有一个风险成本,我待会儿章。

还有,就是决策的机制比较灵活。家族制企业,家长往往是创业者,家人是管理者。我们当时创办“方太”,全国已经有200多家油烟机厂,方太能成功吗?社会上下、厂内厂外,议论纷纷。我们通过三个月的市场调查,毅然决定上油烟机。

再有,是团队的凝聚力比较强。企业是我们自己的,我们自己说了算。

所以,尽管创业初期企业规模比较小,但这种企业往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下面来谈第二点:就是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为什么要淡化家族制。既然你说家族制企业这么好,为什么还要淡化呢?确实,家族制企业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经济学家研究这个问题,也罗列了一些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有五六个,但最集中就是两大问题。

一个是管理的错位。当管理矛盾和家族矛盾缠绕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出现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问题。现在我周围有这样两个兄弟。两兄弟原来很团结,没有钱,共同创业,搞到1个亿了。后来两兄弟都结婚了,老大有老婆、有舅子,一帮亲戚20个;老二也有老婆、有舅子,一帮亲戚又是20个。还有老爸老妈的亲戚,你的堂兄堂弟表兄表弟……好了,为了安排一个干部,三派要摆平——这样就没有现代管理意识,没有干部的标准了。为了出一次国,要摆平;为了加工资,也要摆平;更严重的是,为了一个外包加工,也要摆平。结果出现问题了,开始时是两兄弟拍桌子吵架,然后请出80多岁的老妈来拍桌子做裁判:你们都要听老大的话!第一次有用,但两次三次后就没用了,只能分家分厂,现在比仇人还仇。这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江苏有个四兄弟,这四兄弟还很有名,他们的案例在报纸上都刊登过。老大老二文化层次比较低,创业了,搞了一个实木地板,搞了一个商标叫“前程”。自己发财了,当然要培养自己的小弟弟了。小弟弟一直培养到高中,大学没上,也进厂来一起搞,大家共同奋斗。结婚了,成家了,各方的家人都要进来,利益难摆平,于是闹矛盾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管理上的矛盾,可以由管理去解决,但家务上的矛盾,是不能用管理的方法来解决的。我在2002年写了一本管理的书,叫《管理千千结》,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管理中,天天在解一个个的结。但是,当家族矛盾和管理矛盾结在一起的时候,难度就大了。没办法,就只能分了。老四很聪明,毕竟文化高,他去把商标注册了。注册后,他的办公室主任给老大、老二、老三发了三个函,不允许他们再继续使用这个商标。老大、老二、老三气得不得了,把老四告上了法庭。法官也难判——于法,应该判老四对;但是于情,老大、老二、老三又太冤枉。还有一个家族,三个兄弟一个姐妹,最近也是在闹矛盾闹分家。所以,这些问题不解决,你这个企业一定做不大做不强。所以,有人要否定家族制。

那么,要淡化家族制的第二个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在这样的企业里,人才是被排斥的。尽管一把手高薪聘请了很多人才回来,但客观上,他还是排斥人才的。我举两个例子。

一个例子是,企业创始人高薪请了一个总经理,自己两个儿子,没有让他们做总经理,认为两个儿子还不成熟,火候还没到。但这个总经理不到半年就走了。原因是这个总经理办事,还得经过他两个儿子的同意,而这两个儿子只是两个部门经理。

还有一个案例。一个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应该说,这个企业老总的思想已经很开放了,家族企业都请了一个人力资源经理了。但是,这个人力资源经理做了不到一年也走了。原因是这个企业老板的叔叔。叔叔是创业元老,年纪大了以后退下来,负责门卫。他虽然是管门卫的,但也要对这个人力资源经理指手画脚:今天你要升谁,明天你不应该提拔谁。这样,这个人力资源经理受不了,也只能走了。

所以在这种的情况下,我就提出:必须淡化家族制,但不是去否定家族制。我现在在方太是怎么做的呢?在方太,我是董事长,我儿子是总经理。我儿子下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全部是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没有一个家族成员,也没有一个亲戚,这成为我们方太的核心理念。连我的女儿,在方太持股,但她也没有在方太任职。也有人建议说我女儿能说会道,应该让她来公司任一个副总,但我没有认同。原因在哪里呢?也是我看到了这么多的现实问题,如果我还让他们两个在一起经营的话,那家族中的矛盾往往会演变成经营上的矛盾。

要真正做到淡化家族制,你要付出很多很多的代价。我的一个弟弟,下岗了,想进方太。但按照当时方太的规定,家族里的人是不能进方太做干部的,做普通职工可以。但他想不通,也有他的道理:我是董事长的弟弟,总经理的叔叔,我不做干部谁做干部?至少是部长级以上的干部。我、我儿子、我太太,一致不同意。这样,我的老母亲不答应了,拍桌子,一边哭一边骂。你说老母亲有什么错?但你说让我跟她章淡化家族制,她想得通吗?她的理由也很充分:你做哥哥的以前老生病,很苦,得到过兄弟们的帮助,现在发达了,理应照顾他们。还有我的哥哥,想去上海开一个油烟机的专卖店,我最后也得罪了我哥哥。我们兄弟间关系其实是相当好的。做企业家真的很痛苦,这种例子很多,可能将来我会把它们写进我的书里。你们现在还在读书,有的问题可能不明白。有的时候,搞管理真的不能忠孝两全。当年,我跪在我老母亲的面前说:弟弟的问题,我一定会解决的。我后来是用的另外的办法来解决的。所以,要淡化家族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去西安章课,章完课以后,底下一个听众跟我诉苦:你章的问题现在正好也发生在我们兄弟身上,两兄弟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实在没有办法了。我说,像希望集团,这么大的企业,四兄弟,文化水平都很高——大学毕业生,一开始一起搞,是因为老母亲在起作用。后来老母亲过世了,最后还是分了家。所以,既然现在有这样一个苗头,不如就分了,不要等到矛盾激化了再来分。

所以,要真正做到“淡化”两个字,也是不容易的。实际上你去看,现在很多国有企业,它里面的家族制成分、裙带关系,也是很多很多的。所以,我提出淡化家族制,主要原因是这么两个,当然还有一些管理方面的原因,我不深谈了。

第三,当前阶段要彻底否定家族制,是不太可能的。既要淡化家族制,又不能否定家族制,原因在哪里?有这么几个原因:

首先,在中国,职业经理人阶层还没有形成,可能要等在座的各位在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五年、十年以后,等我们中国这个阶层形成了,家族制可能会慢慢淡化。举几个例子,都是在报纸上介绍过的。

兰州有个黄河集团,是个上市公司。老总有四个儿子,当时上市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儿子做总经理不行,必须要请了一个外来人做总经理。结果他聘请了北京《证券报》的一个记者,女的,51岁,能说会道,而且大学毕业,很快给他公司的股票上市了。一开始合作得很好,但不到半年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有1000多万的法人股属于一个办在北京某所高校里的小公司,公司的法人就是那个总经理的儿子。问题发现后,双方关系马上破裂,结果北京召开董事会,兰州召开董事会,最后打官司。据说,结果以那个总经理坐牢而结束。从这件事情上我们看到,在国内职业经理人阶层还没有形成之前,找一个非常合适的职业经理人难度很大。不像在美国,职业经理人阶层已经形成了,并很成熟了。

其次,中国的法律还不完善。在法律还没完善的情况下,会出现辨不清谁对谁错的问题。那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请自己人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