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我身上,喜欢一个人就会在吃上面反射出来更多。比如说吃到一个特别好吃的东西,会想要再来一份带给对方尝尝;比如说一起出去玩一定会认真想好每一顿吃什么,而且不能重复;会想要和对方一起试新的食物新的饭店;看到对方吃得很满足,就觉得很开心;会在对方说想要吃什么东西的时候,想办法做出来;也会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吃一餐饱饭是极大的快乐。
而一个会把他认为鱼身上最好吃的部分夹给你,把鸡翅的最后一块留给你,看你喜欢吃哪个菜自己就少吃一点,你想点多少菜品都由你点,大不了吃不完打包带走的人,待你总不会太坏。像我这种会因为身在湖边却吃不上烤鱼而痛哭打滚的人,大概也就只有这么大点出息了。
做顿好饭菜
米周
记得当年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是新中国头几批留学生。有一天上课时闲聊,老师说,将来女孩子出国,想起家来会比较麻烦。当时我们几个秃小子问:“那男孩子想家怎么办?”他说:“嗨,男孩想家最好办,自己做顿好饭菜,吃得盘底见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当时我们不以为然,一是因为不相信男孩的思乡这么廉价,二是更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做饭。如今回想起来,老师说的话里面这句算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了。
因为,它是如此的正确。
留学生里面流传着一句话:大多数留学生如果没有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起码在厨艺上都很有造诣。出国在外,无论是谁,难免要思家。而每每思家,到炉台旁乒乒乓乓忙活一阵,不管是来个复杂的水煮牛肉,还是简单的下一碗方便面,只要那味道从锅里一上来,就好像黯然销魂散,顿时让人清醒过来:那思念之情都是万里之外的假象,只有锅里碗里的食物才是最真切的。
记忆是一把最好的蒙太奇剪刀,瞬间镜头就切换到最近。五年前就算饿死,我也想不到之后会来到广州这个跟我之前丝毫没有关系的城市。公司要求一个礼拜之内找好房子,我只用了四天。可以说是效率高,但更是一种无奈。每天顶着直射的太阳,冒着三十多度的气温,从城南到城北的跑。见了无数的中介,找了无数的房东。有一天,就这么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喝了口水。我想到朋友跟我说之前在北京租房子,不得已和陌生人同住屋檐下的苦涩;我想起在上海地铁站旁那些肮脏的小摊前挤满了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付了钱,拿了一碗东西边走边吃。从那时起,我就对自己发誓,永远不要像他们一样。我曾经无限希望能够到大城市中生活,但后来我看到大城市是这样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年轻人对生活的美好幻想。为了保留住残存的希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做恰当的事,做正确的事。我对自己说,我要整租,不要和不认识的人合租;哪怕早起半个小时,我要坐着吃早饭,而不是买来路边摊的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迎风边走边吃。
想过这些之后,我继续赶路,寻找下一个房东。我幸运极了,这个房东人很好,虽然钱上面计较一些,但是我也无所谓了。她跑前跑后帮我收拾,还说要给我介绍自己邻居家的大闺女给我认识。我去附近的超市买被子和锅,她找了认识的人帮我打折。
我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广州下了暴雨。我躺在床上,伴着轰隆隆不停的雷声,问自己:为什么?我为什么从国外跑回来,跑回到沈阳,又从沈阳跑到上海,待了没两个礼拜又跑来广州?因为是公司要我这样做的。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和我心心念念的飞机发动机们朝夕相处,看着它们上天,再看着它们平安落地。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人给我发钱。可是,有这么多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还会躺在床上想为什么?说到底,我为什么这么孤单?我为什么觉得,这个房子不是我的家?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到底都有什么意义?
赚了钱,住到自己付房租的房子里,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是名义上独立了出来,但还有某一块不是自己的。和这房子也是。每天下班之后,我跟同事说,我回家了。坐上地铁,有个方向,知道在哪一站下车,往哪里走,摸到哪扇门,用钥匙可以开得开。进门之后,我睡在这房子的身体里,但是它仿佛总有心事,不想跟我说。住房子和处人一样,要有一段时间,甚至总要有一两件事,让你们之间发生共鸣,才能最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朋友。
前两天和家里打电话,我妈听说我单位的食堂管晚饭,怂恿我吃了晚饭再回家。我爸在一旁责怪她,让她别管我。我心想也是:工作了一天,到了晚饭这种“居家”的时刻,居然还要在单位度过,想想就不会开心。
今天下班,路过菜市场,我想给自己做顿饭吃吧。于是就买了一桶油,一把米,一袋盐,一个苦瓜,一头蒜,两个鸡蛋和一小块猪肉。回来之后衬衫一脱,换上短裤,打着赤膊。先把米饭焖上。热油炒鸡蛋,炒得嫩嫩的盛出来,借着鸡蛋的油爆香了蒜末,下猪肉,再下苦瓜丁。最后把鸡蛋倒回去,加点盐。米饭差不多了,飘出来的香味混着苦瓜、鸡蛋和肉的味道,钻到鼻子里,忽然让一切都有了意义:那些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就是市井气息。生活少了市井气息,便不再是生活,只是程式;同样,家没有市井气息,也不叫家,而是房子。我租的房子,今天晚上用油烟熏过一遍之后,突然温暖了好多。原来老师说得是如此正确:做顿好饭菜,不仅可以解乡愁,甚至能解漂泊之苦。
刷碗的人是光荣的
朱明哲
喜欢做饭的男人和愿意刷碗的男人是互斥的两种类型,我觉得后者应该是比前者更好的朋友和伴侣。特别是在每次聚会之后,我的感觉尤其明显。做饭的人,就算整个欢聚的时刻除了上菜和问问大家好不好吃,都在厨房里待着,他毕竟能听到人们说一句“手艺不错”。而刷碗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众人酒足饭饱打着嗝、晃着八仙步回家,留下一桌杯盘狼藉残羹剩饭的时候,是那个留下来刷碗的汉子慢慢地收起碗筷、洗刷干净,再把桌子擦好、把厨房收拾好。上两次在我家的聚餐,到最后都是固定的那位弟兄留下来,有条不紊地把碗刷好、桌子收好。我呢,则醉眼惺忪地倒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水声和碗碟碰撞叮叮当当的声音,想象他正在从事如此无聊而无法博得任何掌声与喝彩的工作。昨天,这位大哥在刷刀子的时候把手划破了,旁边一位女生说“你歇着去吧”,他则喊道:“×××(我的名字),来,有男生在怎么能让女生刷碗?”于是我屁颠儿屁颠儿就去接过刷碗的任务,让他自己包扎去了。
我很同意一句话,刷碗的男人是最性感的。喧嚣过后仍不忘帮主人收拾好房子,于细节处体现出一个人的责任感。当我们身边环绕了拿无知当噱头的人、追求浮华虚荣的人和标榜自我的人时,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便如同一股劲风,在一片雾霾中带来一丝清新。年三十儿那天正好也是一个摩尔多瓦同学的生日,我给她做了一桌饭菜,十四个人吃得站都站不起来。临了,她让我把碗盘都放着不用刷,我问她:“然后你是不是会把它们堆在洗手池里一个月也不碰?”她只是笑,不作回答。于是我也只好把那堆盘子都给刷干净、擦好,码在柜子里。那天晚上不到12点大家就都走了,只剩我俩和另外一个摩尔多瓦女孩儿。我们三个人等到新年钟声响起,一人喝了一瓶香槟,这个生日就算是过得圆满了。因为家里有个病人还等着我回去照顾,在一瓶红酒和一瓶香槟之后,我步行30分钟回了家。因此,我倒是有机会欣赏了凌晨三点的巴黎夜景。
说起来,以前如果是家慈做饭,刷碗的任务都会落在我头上。她说这样很公平。有时候就算是我做饭,家严也会说:“儿子,刷碗,我和你妈出去散步。”出国之后,似乎在回家时就可以利用一下母亲溺爱儿子的心理,耍赖说:“我刷碗刷不干净我妈又要骂,不刷!”以逃避负担。只要在家慈刷碗时在旁边陪她说两句话就好。或者家严说要去散步的时候高喊“我也要去、我也要去”,也不失为一种耍赖的窍门。以前三代同堂家宴的时候,都是我帮长辈们做饭,然后表妹帮家慈刷碗。大概是归因于年轻男性的表演欲,做饭肯定是比刷碗要吸引我。所以我也特别高兴有这样一个妹妹可以分担我最不喜欢的工作。
每次我向家严抱怨表妹心中根本没有我这个哥的时候,家严都会笑嘻嘻地拖着长腔说:“妹妹嘛,当哥哥的就该好好宠着。妹妹这辈子也就能在哥哥面前任性一把,你还不好好护着妹妹,像什么话啊。”唉,我够护着她了,她宁可逃课去看《牡丹亭》,也不肯逃课来见一面已经到了她校门口的我,我都忍下了。不过话虽如此,谁要是说我妹的不是,我肯定要跳脚。和ex分手,恐怕也有她跟我说我妹对她没礼貌什么的有关。顺便提醒一下女生们,遇到喜欢的男人有姐妹的,一定不要在他们面前批评他们的姐妹。他们心里其实会说,“你他妈的算个什么东西!”其实,有这样的表妹,我应该满足了。表妹言必称
“我哥怎样怎样”。她特别爱吃虾兵蟹将,而且会吃。每当家里有大闸蟹吃,家慈都会给她打电话叫她回家吃。每次一起吃螃蟹,她都会把一整只螃蟹掰好,蟹肉放到蟹壳里面,然后往我面前一推,说:“哥,吃!”我总会假惺惺地客气两句:“你吃你吃,我自己掰。”她则回答“你吃吧,我再掰”。她宿舍有个上海同学,有一次表妹拿着家里的大闸蟹很兴奋地向上海同学献殷勤,同学冷冷地说,“有没有母的啊,我不吃公的!”把她气坏了。表妹也上了个不错的大学,据说是中国最好的,我也不知道。虽然对学科的整体发展还比较幼稚,表妹也被老师灌输了一些带着点儿怨气的想法,但对于一个本科生,要求那么高就有点儿苛责了。何况,我身上最深的印记就是这小丫头留的。那时候她还不会走路呢,我们一起在床上搭积木,我站起来的时候床颠了一下,她的积木倒了,于是她不由分说上来冲着我胸口就咬了一口,直接咬出血了……大人进来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在哭,家严想当然地认为是哥哥欺负妹妹了,不由分说一通胖揍。我哭得死去活来也无法辩解,等打完了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明情况。那道疤现在还是我身上最深的疤。就连一次踢足球的时候钉子扎到膝盖里留下来的疤都没那么深。
虽然经常默默地刷碗,妹妹其实也是会做饭的。据说我没有回家的那些假期,都是她给外公外婆做饭。我却没有机会试试她的手艺。只是大年三十儿那天,我们不约而同地做了红焖对虾,从她传来的照片看,色泽红亮,很是诱人。下次回国,一定要尝一尝。
听其言,观其行。从每次聚会谁刷碗,固然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谁又能说每次聚会时来往于地铁站和聚会地点之间负责迎来送往的朋友,不是更不辞劳苦和深藏功与名呢?
我突然想,如果这样一篇文章有人盗用的话,要验证起来倒是很容易,只要脱下衣服看谁胸口有变了形的牙印就好了。
姥姥家的茄盒
王晓
此茄盒非彼茄盒。
恐怕对大多数人来说,茄盒是那种连刀片夹肉馅裹面糊炸的吧。在我姥姥家,这个叫“炸茄盒”。我们说的“茄盒”,是另一种。
整条的茄子,不能太大太胖,也不能太小太瘦。太大太胖不好熟,太小太瘦夹不住肉。大约典型山东大汉手掌那么长,小孩儿拳头那样粗最好。
茄子洗净,茄子蒂保留,连着茄子蒂的绿色部分剥掉,竖剖两刀,别剖到底儿,剖到底儿就夹不住肉馅了。肉馅呢,随喜好。一般来说,姥姥做肉馅是七分瘦三分肥的猪肉糜加切细但又不太碎的大葱。最好还是山东大葱,法国这边的大葱是不大理想的,葱白纤维太粗太硬,葱叶就更别提了,用我们那儿的话说叫“老”。“这葱老了”,说的就是法国超市里那葱。也不用江南的香葱,虽说家里从没用香葱做过,但我总觉得那纤纤细细的形象和味道是压不住这道很有胶东敦厚气质的“大菜”的。加姜末、酱油、味精调味。肉馅塞到茄子里,满一点没关系,因为肉馅熟了会缩,这也是为什么最好不用纯瘦肉糜,纯瘦肉糜熟了缩得更厉害,容易老硬,口感难免差了。
铁锅烧热,爆油锅,炸花椒大料,出味捞出,加面酱翻炒。面酱是全国人民耳熟能详的“山东人大葱蘸酱”的那个酱。那时候面酱大约是山东最常见的调味料了,不知道跟东北的大酱是不是一个,跟“六必居”的干黄酱应该也差不多。用“欣和”肯定没问题的,那是我家乡附近小镇生产的相当著名的产品哪,在法国的温州人超市里可以找到,实在不行,韩国店的大酱也能用。说起来,我们那边吃葱、吃蒜、吃时蔬蘸酱的习惯跟韩国人还挺像,韩国以前是我们鲁国的吧?不过您可千万别傻缺买韩国店那专门用来做“大酱汤”的酱,那是Miso——味噌酱。加水,将茄子挨个儿排排好,水大约没过茄子,火略微调小,盖锅烧。注意咸淡,因为掌握不好很容易做得太咸。家里没有面酱的时候,用酱油也是可以的。用酱油烧茄盒的时候,姥爷会挑剔地说:“味道到底不行。”姥姥这时候会说:“你穷烧包。”现在想来,那大约是一辈子对姥爷低眉顺眼的姥姥少有的气粗的时候了。“穷烧包”是一个挺有意思的本地话,现在我们那边也很少听到有人说了,有“穷讲究”的意思。
等闻到酱香肉香的时候,用筷子戳一下看看,茄子熟软,肉熟但不老硬,差不多就可以停火了。
姥姥家吃“茄盒”是按人头算的,基本上是不管大人小孩,一人一条,但姥姥总是多烧2条,准备给我那少年发育期的小舅和因贪吃而常常超食量发挥的小小的我。
姥姥家配茄盒下饭的,常常是新蒸的暄白大馒头。再随手泼个简单清淡的西红柿蛋花汤,丢上几根切碎的芫荽,用民国那帮北京文人老吃货的话来说,“嘿,没治了。”
烧茄盒的汁浇米饭也是极好的。吃茄盒的时候,姥姥家有个不成文的小规矩,茄子蒂是不能扔的,不爱吃茄子蒂的可以给姥爷,姥爷说茄子蒂“耐嚼”、“有味”。傻傻的我总觉得吃茄子蒂是一件很“高级”的事情,虽然死活吃不出什么味来,倒也真个儿“耐嚼”。长大后,老妈偶尔勉为其难地照猫画虎做给我吃,我还是坚持把茄子蒂啃得干干净净的,这大约也算是我“咬得菜根百事可做”精神的打折继承吧。或者说,是我强迫症的萌芽体现吧。
来到法国,曾经有个时期迷恋做各种料理,试着做给当时的男友和好朋友吃,很得称赞。究竟还是很少遇到适合做茄盒的茄子,渐渐我也就少做了。
姥姥姥爷离开也有十多年了。作为北方典型的重男轻女、重幼轻长家庭中孙辈里最大的女孩儿,我是不太受他们宠爱的。他们过世的时候,我大约也没什么特别悲伤的感觉,就是模糊觉得,那样威严霸道的姥爷,那样利落能干的姥姥,就那样慢慢地老了,病了,衰弱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