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手册范本一。
××酒店餐厅员工手册范本。
客人是酒店餐厅直接和间接交往中至关重要的人。客人不依靠我们,但我们要依靠他们。
不要把客人误认为工作中的累赘,他们是酒店工作的目的所在。我们为客人服务不是施舍恩惠,客人乐意接受服务是我们的荣幸。
劳动条例。
第一条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酒店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酒店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酒店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第二条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
第三条劳动合同。
凡被正式录用者,酒店将签订聘用合同,通常为两年。
第四条个人档案。
(一)所有员工在应聘前及时交出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填写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
(二)对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5天内告知人事部门。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参照有关法规,结合本地情况和酒店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二)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六条发薪方式。
每月末发放工资。如遇周末或法定假期,工资将提前1天发放。
第七条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酒店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
第八条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酒店批准方可离岗。
第九条解聘。
(一)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符合酒店规定程序,获准后,酒店将退还保证金并发给当月工资。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酒店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
1、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旷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
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酒店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有关权益。
第十条假期。
(一)国定假。
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10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如法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酒店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二)病假。
员工生病必须在市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三)事假。
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事假不发薪。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无薪请假,必须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主管、人事部、总经理批准。
(四)店内培训。
店内培训主要有:业务技巧、工作态度、语言训练等。员工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课程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成绩在分数线以下要扣浮动工资或奖金,无故缺课,按失职处分。
第十一条业余学校学习。
(一)目的。
酒店采用报销学费的方法来鼓励员工参加外语学习或与工作有关的业余学习,以便他们提高与宾客的会话技能或为担负起更大的责任、获得更好职位做准备。
(二)执行方法:
1、不能占用工作时间。部门主管在编制上班时间表时,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照顾员工的学习时间。
2、申请人必须于报名前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批准。
3、要求报销学费的员工应在学习结束后3个月内把学费收据、结业证书或有关证件呈交人事部门审核。
4、选择课程范围:
(1)任何得到承认的电大、夜大;
(2)商校、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团体或类似团体主办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职业课程;
(3)培训部认可的函授学校。
(三)报销:
1、学费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50元/学年。
2、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员工可报销150元。
3、考试成绩在60~79分的员工可报销75元。
4、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报销。
5、受到严重违纪处分、停职、请长病假或旷工的员工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员工餐厅。
(一)每个工作日酒店负责免费供应员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员工本人用膳。
(二)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品和餐具带出餐厅。
(三)工作餐时间为半小时,用膳时间表由人事部门经理统筹制定。
(四)员工凭餐券用膳,加班加点员工将由人事部另外发给餐券。
(五)不准在员工餐厅内喝酒和浪费饭菜。
(六)餐券不得转让,不退钱,过期作废。送、借餐券给别人的,将受到失职处分。
员工守则。
第十三条工作态度。
(一)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三)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四)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五)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六)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七)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八)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九)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十)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第十四条制服及名牌。
(一)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服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二)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三)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第十五条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一)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二)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三)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四)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五)男员工应穿深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皮鞋,肉色长筒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六)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七)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八)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九)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第十六条拾遗。
(一)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做好详细的记录。
(二)如物品保管3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三)拾遗不报将被视为偷窃处理。
第十七条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出勤。
(一)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二)除4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三)员工上班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月5%效益工资。
(四)严禁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五)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则应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七)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八)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第十九条员工衣柜。
(一)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人事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二)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三)人事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四)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五)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六)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七)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并把钥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时交还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第二十条员工通道。
(一)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不负重情况下不得使用服务电梯,禁止使用客用电梯。
(二)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客房,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离店。
第二十一条酒店安全。
(一)员工进出酒店,保安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二)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签发出门许可证,离店时主动将出门许可单呈交门卫,由保安部存案。
第二十二条电梯故障。
当电梯出故障,客人关在梯内时,一般来说,里面的客人会按警铃。当前厅主管/行李员听到铃声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法解救电梯内客人。
(二)和关在里面的客人谈话,问清楚以下事项:
1、电梯里关有多少人;
2、如可能,问一下姓名;
3、有无消息要带给(领队/队里的成员)同伴;
4、值班人员无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总工程师。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第二十三条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他燃烧物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他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第二十四条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一)副总经理;
(二)安全部经理;
(三)行政管家;
(四)消防主管;
(五)工程部经理;
(六)前厅部经理;
(七)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第二十五条火警程序。
(一)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二)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第二十六条灭火程序。
发生火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
酒店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二)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三)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四)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第二十七条疏散。
由酒店总经理发布决定疏散,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一)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二)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三)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奖惩条例。
第二十八条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一)纪律处分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人事部归档。
(二)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三)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3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2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四)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3~5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2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五)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六)员工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七)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酒店,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4、留长发;
5、手脏;
6、站立姿势不正;
7、手插口袋;
8、衣袖、裤脚卷起;
9、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10、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荡;
11、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12、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13、培训课旷课;
14、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5、进入酒店舞厅、酒吧或其他客用公共场所;
16、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17、上班做私事,看书报或杂志;
18、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9、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厕所;
20、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21、使用客用电梯(经同意例外)、客用设备;
22、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23、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做不雅的习惯动作;
24、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他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25、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