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心。
狗肉将军张宗昌曾经被人刺死在济南车站,用狗血勉强偿还了积欠的血账一小部分。现在前五省联帅孙传芳又依照同样的方式缴还一笔血账了。只是一笔,前后两个凶手只有性别不同,暗杀的“理由”却一样:报仇。“报仇”在中国的旧习惯上多半是值得赞美的,何况是“为父报仇”,所以刺孙的凶手施剑翘当然有资格上《民国烈女传》。不过我们所着眼的,倒并不是在这一点,对于施小姐的暗杀行为也值不得我们惊叹。她的父亲原来只不过是隶属于大屠户下的小屠户,小屠户为大屠户所杀,以及她的女儿“为父报仇”都是太平常的事。现在也许有人要用“春秋笔法”对双方褒贬一下,然而我们是没有工夫管这些闲账的。就说这场血案和上次狗肉将军被刺一样案情复杂,也不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使我引起一点小小感想的是:孙传芳不死于别墅或路上,却死在“佛教居士林”。
中国许多军阀官僚们在屠杀了一阵人命刮饱了民脂民膏以后,往往跑上念佛学禅的一条路上去,这自然有两重意义:一是想仗佛力来洗脱染满身上的血迹,二是想藏在佛幡后面来进行各种卑劣的卖国分赃的阴谋,中国有一句俗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很可以为许多屠户们解解嘲的。不过另外也有一句跟这针锋相对的俗话,是“黑心人念阿弥陀佛”,这话是很有心理学上的事实上的根据的。例如有人一面念佛吃素,一面作践女人(玩弄了一阵之后,便马上一甩);一面做和尚,一面当间谍(替帝国主义当鹰狗);一面入空门,一面做强盗。至于那些在野的屠户们更不消说了,他们今天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也可以“放下佛经,立地复屠”,“有刀则屠,无刀成佛”,是很可以替这些寓公们写照的。孙传芳就是这当中的典型屠户。大家当然不会忘却他从前做五省联帅的时候,屠杀了许多青年,制造了无数炮灰,到后来一败涂地,便卷了大量的民脂民膏到天津租界当寓公,兴致一来,又要坐汽车到“居士林”学佛听禅。然而他积欠下来的血账是一笔一笔写在老百姓的心头的。
而现在他居然“血溅佛堂”“仆地成佛”了。他的姨太太们,同僚袍属们自然要痛哭流涕,引为不幸。我却以为这种死法是他的“不幸中的大幸”,他不死在老百姓的法庭面前,却死在佛徒们的居士林里,他叫大家吃了一笔血的“倒账”,揭了一笔大便宜去了。孔乙己(鲁迅一篇小说中的人物)欠下了酒店的酒钱,记在粉板上,终于绝迹不见,对于这样的欠账,我们有时会感到一种哀怜;而对于孙传芳和他的同类们的“血账未清”,我们却只有感到一种悲愤!
193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