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铜梁县志》手稿之所以是一部重要的方志文献,还在于郭氏修志的宗旨“除历史外,尚有供建设参考,教科取材,旅行指导多种用途”,具有明确的存史资政目的。因而这部县志不但是完整记载民国时期的一部县志,而且在内容上保留了其他许多民国时期县志没有的重要史料,对研究民国时期四川社会历史具有重要价值。这些重要史料因受本文篇幅所限,不能详细阐述和摘录,在此只能分类略举一二,奉献读者。
一、社会政治方面。《新编铜梁县志》手稿对民国时期四川军阀混战和抗日战争的历史记载极详。在军阀混战方面,不但交代了四川军阀混战总的历史概况,而且逐年逐月逐日地详细记载了四川军阀在县内混战事件和对人民带来的灾难。如综记民国9年(1920)四川军阀在县内混战的后果和灾难是:
七易驻军,九易知事。每一军队到县,均必委其亲信为县官,以便勒筹巨款。知事中有周铨者,曾为筹款拘留县议会议长及地方收支所长之妻,勒提千金以去。其凶横无异棒匪之掳人勒赎,城内人士多避匿巴岳山不敢回城,各场又复土匪蜂起,人民不得安居……其他如军阀混战时期各部军阀驻县期间以官为饵,吸收民众枪支,拉夫筹款,横征暴敛,借征田赋等都在有关篇目中有详细记载。这些生动而具体的史实不但是研究军阀混战的重要史料,而且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教材。
对抗日战争时期人民支援抗战的史实记载亦详。如在《兵役》篇中载:
七七事变生,日兵入寇,国民政府发动全面抗战,号召民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县奉令后,虽以事属创举,规避贿纵,拉充顶替之弊,不能谓其绝无,而出于爱国热情,志愿入营杀敌者实亦不在少数。故一经奉征,即如限齐集,只有超额,无从缓欠。计自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四年,共送壮丁30557名。同时还附《历年各乡征送壮丁一览表》,并在人物传中列民国二十六年7月7日至三十四年9月3日中抗战阵亡、忠于民族者654人的人物表。以郭志记民国三十七年全县男女合计434345人计,在8年抗日战争中,全县有百分之七的人应征入伍抗日,万分之十五的人为抗日捐躯。而在《民谣》篇中,又记载了人民的抗日歌谣:
张打铁、李打铁,打把剪刀送姐姐。姐姐留歇,我不歇,我要去打日本国。捉到日本兵,剥皮又抽筋;捉到日本官,划作两半边;捉到日本天皇,破他肚子挖他肠。一年打不走,十年八年不算久,杀尽日本鬼子才丢手。
显然,这些反映抗日战争期间,中国人民不怕牺牲、同仇敌忾的重要史实,既是研究大后方人民抗战历史,也是继承和发扬民族气节的爱国主义教材。
二、财政赋税方面。《新修铜梁县志》手稿,对民国时期县财政的收支、赋税的演变、征收种类、税率、数量亦有详细记载。其中仅所列表格就有:民国二十四—三十八年各年《预算收支总数表》,《公学产一览表》,《铜梁县民国23年至30年各年度正副税及附加各税税率表》,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八年《田赋承田面积,赋额表》,《铜梁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各年度(30—37年)田赋应收已收民欠数目一览表》,光绪八年至民国三十六年《屠宰税收入表》,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七年房捐,宴席娱乐捐,营业牌照、使用牌照《各年预算表》,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七年《地价税预算和实收数表》,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县实得《营业税收入表》,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各年度《各种直接税收入表》,民国二十四年至三十七年各年度《货物税收入表》,民国三年至三十二年间《铜梁县购销公债表》……这些具体的财政收支和赋税收入数目,不但反映了人民的赋税负担,而且也是研究民国时期社会经济和国民经济再分配的珍贵史料。
三、经济生活方面。《新编铜梁县志》手稿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史实记载亦详。如记蚕桑业:“抗战以后,政府设蚕桑指导所,极力提倡发售夏蚕秋蚕种子于各地。本县安居、白羊、高楼、维新、关溅、中和等乡镇承购、试养成绩颇佳。于是蚕事复兴,每年畜蚕三次,均有收获。春季约可产丝1500担,夏季约可产丝300担,秋季约可产丝1200担。综计三季茧丝所值,当当地两年农田之所入。惜其他乡镇尚无行之者。”又记载农村养猪,“意不尽在食肉,尤在蓄积粪溺以充肥料,故农民无不养猪者。养母猪一头,每两年可产子五次,每次至少三子,至多十六子,十二三子其常也。弥月壮健,笼之入市,值约百金。养阉猪三四头,由瘠至肥,岁出槽一二次,可得一二百金。盖猪之肉与油除就地出售外,尚可销于重庆。其毛亦为出口大宗,实农时一极有利之事。酢房、米房资本较大,岁养肥猪一、二百头,其常事也。综计本县年产猪四万至五万头,实为最大的畜业。”这些记载不但真实反映了民国时期农业县的典型经济结构和人民的生活来源除农田粮食收入外,主要靠养蚕养猪的收入。而且对今天发展农村经济亦有借鉴作用。此外,涉及人民经济生活的钱币,县志本无专篇记载之必要,但因自民国以来,人民受铜元、纸币的影响而拮据而倾家破者不乏其人,故《新编铜梁县志》手稿对清代至民国时期钱币演变及贬值情况亦作了专篇记载。鉴于所记钱币资料翔实可靠,完全可以代表清末和民国时期整个四川的情况,兹不嫌累赘,全文录后。
我县自清初以至光绪中叶,所用货币均只生银及制钱两种。生银十两为一锭,制钱千文(即枚字之简写)为一串。生银每两值制钱七百乃至千文,稻谷每老石值制钱一千余乃至二千四百文。光绪二十四年秋,久雨谷坏,谷价乃涨至三千文,次年涨至四千余文。自是以迄于清末,谷价每老石均在四五千文之间。虽光绪二十八年前后清政府即有当十铜钱暨银圆之发行,金融情况仍然如此(银圆一枚值制钱千文,值当十铜钱百枚),未因之有重大变化也。民国初元,四川即有军用银票暨濬川源银券之发行,每张票面数字均为一元,民国六年驱逐滇军战起,此两项票券开始贬值。民国六年每张已值制钱八百文,军队到处强迫人民照每张千文兑换,本县商会特为设一兑换处,俾得满所欲而免滋事端。云短之处,事后由县民共同负担。民国十二年第一军败退出川,此两项票券均成废纸,代之而起者则成为各种滥发之银圆。清末所有铜元,只大清川造每枚当制钱十文、二十文两种。自是先后改为每枚当五十文、一百文、三百文之三种。民国十四年川军师长李其相、罗泽州又收购制钱及旧铜元熔铸一种每枚当二百文之小型铜元,即当时所谓新二百,其大小轻重与清末之当二十铜元相埒。大约每制钱一千文,一经改铸即可成为四十千文。此项铜元一出,旬日之间制钱遂至绝迹,物价飞涨数倍。凡前之以制钱借出者,至是收回皆为铜元,本利合计尚不足当原来十分(之一)或数十分之一用。民国十八年间,刘湘势大,特就重庆设一四川省地方银行,发行一种每张计银五角之纸币,俗呼半元券,铜元乃渐退藏(即化为无用,任听持有者吃亏)。此项半元券截至民国二十四年6月止,共发出了32003262元。中央法币政策施行后,由四川省行八折收回,人民虽觉吃亏尚不甚大。法币政策即指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所发纸币为合法纸币。此外各行纸币及银圆均不准流通是也。中国、交通、农民三行纸币旋又尽量收回,所谓法币遂只中央银券一种。此种银券自民国二十四年开始贬值,本县谷价涨为每石(老量,后同)20余元,至民国三十七年8月则每石1800万元矣。商业资本固无不与日俱退以至于全数乌乌,劳苦工人前夕收得升米之资,次晨即只能购半升米者尤处处见也。民国三十七年8月1 9日,国民政府公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后,另发行一种金圆券,每元抵法币三百万,二百元抵黄金一两,三元抵白银一两,两元抵银圆一枚,四元抵美金一元。本县市场顿觉一时改观,谷价每公石金圆券六元。但未久谷价即节节高涨,12月为每石八十元,38年春为每石五千元,入夏后更一日数倍,6月底每谷一石竟值金圆券14亿有奇。县人至不敢持有金圆券买卖货物,一例改用米及棉纱。入市者无不身披棉纱数处或白米一筐一袋,真数千百年仅有现象也。1949年7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银圆及银圆券发行办法,一时物价普遍降低。本县谷价变为每石银洋六元,但至12月分银与银圆券又相差甚巨,每谷一石值银圆一元半或半元,值银圆券则在六十元以上。缘于以上数次钱币之变更,县民无论贫富强弱均受害不小。论者谓为一种变相之横征暴敛,信非诬也。特为述其大凡,以供未来之借鉴。
上引《新编铜梁县志》手稿中的重要史料,只是该志所存史料的极少部分。由于本文属于简介性质,自然不应再过多摘引其中的珍贵史料。不过从上面所引史料中,我们也可看出《新修铜梁县志》手稿确实保留了许多其他民国时期县志所未保存的重要史料,不愧是一部难得的有重要价值的方志文献。我们应该保存它,发掘利用它,更不应该让它长期湮没无闻,日久失传。
《四川地方志通讯》1990年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