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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宋代的纸币发行和纸币理论(1)

【内容提要】宋代发行纸币的经验包括官交子分界、限额、准备本金、新旧相因以及回笼纸币等;其纸币理论则有:兑换纸币思想,即发行兑换纸币不需十足本金;力行回笼,稳定货币的“称提”思想,以及钱楮并用的“子母相权”说和“钱实楮虚”说。

我国最早的纸币产生于宋代。随着纸币的产生,出现了纸币的发行管理办法和政策,以及探讨纸币流通的理论。宋代流通的是钱楮并用的兑换纸币,它的纸币发行和纸币理论自然是钱楮并用的纸币发行和理论,而非现代的纸币发行理论。但与金属铸币完全脱钩的现代纸币则是从兑换纸币发展演变而来的。因此,研究宋代纸币的发行及其理论,不但可以丰富我国货币史的内容,而且对现代纸币政策和理论亦可提供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宋代发行纸币的经验

自宋代成都商民发明交子以后,宋代的纸币发行经历了私交子、官交子、钱引、会子、关子等阶段。我国最早的国家法定纸币,是商民违背信用,拒绝交子持有者兑换现钱,引起债务纠纷,成都官府将交子发行权收归官府,禁止私交子,发行官交子才产生的。官交子由官府发行,发行交子的收入归国家财政,交子的发行数额又是整个国家财政、金融货币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就不能不制定交子的发行管理办法和政策。史载益州知州薛田在天圣元年(1023)向朝廷呈报发行官交子的奏章中,就提出了交子的发行管理办法:

1.在成都设置益州交子务,作为印刷、发行交子的专门机构,隶属益州知州领导;

2.确定官交子票式沿袭私交子的形式,加盖益州官府铜印和交子务铜印;

3.确定官交子的发行收兑办法,设置合同簿,上书一贯至十贯钱数,用印、封押交监官收管,候商民用钱请领、按钱数发给交子,将现钱纳库收锁。待商民用交子兑换现钱,核对合同无误,付给现钱,并依例扣除每贯三十,手续费入官,随即销毁合同簿。

4.制定伪造交子的法律,凡民间伪造,许人陈告,赏小铁钱五百贯,犯人发配使用铜钱地区服役。

显然,这个最早的官交子发行管理办法还是非常简单、不够完善的,它的目的仅仅在于保证交子的兑现,克服私交子不能兑现的弊端。

从天圣二年(1024)二月正式发行官交子,到天圣三年(1025)二月,经过一年的发行实践,薛田又根据交子这种兑换纸币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官交子的发行管理办法。文献记载:“自(天圣)二年二月为始,至三年二月终,凡为交子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其后每界视此数为准。到天圣九年冬,始置交子务,每四年二界,印给一百二十五万。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

在这里增加了交子的界、发行限额、准备本金和新旧相因等发行管理办法和政策。这是私交子流通时所没有的,更是与铸币发行管理完全不同的一种新的货币发行管理制度。

制定官交子两年一界、分界发行,每界发行限额1256340贯,每界发行本金36万缗和新旧相因四项发行管理原则,是保证交子成为纸币并得以流通的重要措施。薛田规定两年为每界交子的流通期和兑现期,既使交子持有者有了兑现期的时间保证,又杜绝了交子的发行者利用种种原因和借口拖延和拒绝兑现,树立起交子的信用。同时,分界发行,定期收兑,还可防止交子长期使用,磨损折叠,造成票面模糊不清,滋生诈伪;可以定期检查发行数量,新界开始,旧交子清兑完毕,榷其出入,防止伪造;可以沿袭私交子的做法,收兑交子时每贯收取百分之三的纸墨手续费,并获取到期因种种原因未能兑换的“水火不到钱”,增加财政收入。根据商民一年请领交子125万贯的实际数额,确定每界交子的发行限额,则控制了纸币的发行总量,使其不超过市场的需要量,避免滥发交子,交子膨胀贬值,并使政府到期有应付兑现的财力,稳定币值。准备本金,既使交子持有者能随时兑换现钱,维持交子的信用,又能在交子贬值时,用本金收回部分交子,减少交子的流通量,稳定交子的价值。这样,就使官交子的币值等于铁钱的币值,同铁钱一样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媒介。而新旧相因,界满时用新交子收兑旧交子,又可减少国家铸币支出,节省铸币的财政开支,并将金属用于国计民生的事业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另一方面,分界、限额、准备本金和新旧相因的发行办法,还从根本上改变了收入人户现钱便给交子,又将现钱置库收锁,供回纳兑现的发行办法。该办法丝毫没有增加市场的货币投放量,只是使同量的铁钱退出流通,用交子代替铁钱流通。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只是政府用纸币去换回铁钱,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发行纸币。而准备36万贯本金,发行125万贯交子,发行额超过本金三分之二以上,才增加了货币的投放量。而且不待商民请领,就用财政支出、购置官物等手段把交子发行出去,才是完全意义上的发行纸币。但它也容易引起发行失控,滥发纸币。在这种情况下,规定分界、限额、准备本金发行交子,更是保证币值稳定的必要措施。

北宋四川官府在实行官交子分界、限额、准备本金、新旧相因的发行办法的同时,还制定了回笼纸币、稳定币值的政策,即“租税之输、茶、盐、酒酤之输,关市泽梁之输,皆许折纳”,允许民间用交子缴纳赋税,“以惟民之便”。而当交子币值下降时,“则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贱,贵则官散之,以示其称提,使之势常平,而无此重彼轻之弊”。

历史证明,官交子的发行管理办法和政策,基本上适合早期兑换纸币的流通规律,是比较正确的。文献记载,从天圣二年发行第一界官交子,到哲宗时期(1086-1100)交子的币值都比较稳定。在神宗、哲宗时期,交子贬值的幅度亦只在百分之十左右。只是在徽宗崇宁、大观年间大量滥发交子,致使交子彻底贬值如同废纸,才退出流通。大观三年 (1109)被迫改弦更张,改交子为钱引,重新按天圣旧法,恢复每界发行125贯,准备本金50万贯,发行钱引。纸币的币值又得到稳定。至北宋灭亡时,蜀中纸币币值都是比较稳定的。

正因为北宋四川成功地发行了官交子,确立了纸币的货币地位,显示了纸币既能节省财富又便于流通等优点,南宋时期,就把纸币推广到了全国各地。

南宋纸币的发行管理,虽然“悉视川钱法行之东南诸路”,采用北宋官交子的发行管理办法,但南宋发行纸币与北宋四川发行纸币所面临的客观环境不同。南宋偏安江左,铜产量减少,每年只能铸造铜钱约十万贯,比北宋大大减少,又不能禁止铜钱销熔、私铸和外流,只能靠发行纸币来解决通货问题。四川铁钱的铸造成本亦大大高于铁钱的币值,每年的铁钱铸造量亦不足十万贯,而宋金战争的军费开支,又往往不能不求助于发行纸币以解燃眉之急。所以,南宋纸币的发行一开始就面临本钱不足,发行量大,官府缺乏铸币兑现,纸币贬值的严重威胁。四川钱引,在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发行第68界以前,一般每界发行额都在200、300、400、500、 800、900万贯的水平,其中绍兴三年 (1133)第56界钱引发行额达到1258万贯。从高宗绍兴二十九年(1159)发行第69界钱引到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发行第84界钱引,平均每界都在2000万贯以上。东南会子从孝宗乾道五年(1169)发行第一界会子1000万贯,到孝宗后期亦增加到每界2000万贯左右。但南宋政府面临纸币发行量过多,纸币贬值的局势,进一步完善充实了回笼纸币,稳定币值的措施。在宋孝宗以前仍然保持了纸币的稳定,贬值的幅度不大,或贬值之后,官府采取挽救措施,又使币值得以回升。例如南宋初年,赵开主持的四川财政,为筹措川陕抗金军费,大量发行钱引后,采取官卖银、绢,听民用钱引购买,民输官钱,官支钱物,听用钱引折纳;民间交易使用钱引,只许增高其值,不准减值;钱引贬值时,用官钱按钱引最高价收兑等措施,使钱引币值得到保护。故钱引发行虽多,但“人亦不厌其多,价宜不削”。宋孝宗对东南会子,采用金、银、钱、度牒等收兑,实行财政收支中的“钱会中半”等多种方法维持会子信用。在淳熙末年,一些地区还出现“军民不要见钱却要会子的情形”。

上述事实说明,宋代发行兑换纸币所实行的分界、限额、准备本金,以及当投放量过大,纸币贬值,采取回笼措施,减少纸币流通量等发行管理办法和政策,是宋代发行兑换纸币的最成功的经验,即使在今天仍具有某些值得继承和借鉴的价值。

宋代发行纸币的教训

把纸币发行作为财政来源,弥补财政赤字,是宋代发行纸币中的一大教训。

自宋朝改变了单一的商民用现钱请领交子的发行办法,把交子作为政府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使交子进入流通领域后,每当财政需要就挪用交子。只是当时还遵守发行限额、准备本金、到期收兑或以新换旧,才保住了交子的币值。宋神宗为发行交子解决财政需要,就比较慎重,有所节制。他在陕西发行交子以解决对西夏战争经费需要时说,“行交子诚非得已,若素有法则,财用既足,则自不须此。今未能然,是以急难无有不得已之事”。陕西交子发行以后,因无钱兑现,不久就停止发行。他对四川交子的发行额也未做更改,只是把交子的流通兑换期由一界行使改为两界行使,把交子的实际流通量由125万贯增加至250万贯,所以在神宗、哲宗时期交子的币值都基本上得到稳定。南宋孝宗面对纸币发行量过大,纸币贬值的威胁,寝食难安,采取种种措施回笼纸币,才使南宋前期纸币币值得到稳定。

宋代纸币贬值,在北宋发生于徽宗时期,在南宋发生于宁宗、理宗以后的南宋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