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初年,四川面临北方金朝军队的进攻。战争的兴起,军费的急剧增加,给四川财政带来极大的困难。如何筹集军费,支援战争,成为保家卫国、救民于水火的紧急任务。正当朝野之士为筹集军费,焦头烂额,一筹莫展的时候,四川主管财政的官员赵开,在不加敛于民的原则下,开辟了财源,增加了财政收入,支援了川陕抗金战争,使四川人民免受铁骑的蹂躏。在大江南北战火弥漫、兵荒马乱、人民流离失所之际,得独享安居乐业的生活。
赵开(1065—1141),宋普州(今安岳县)人,自幼好读书,人称“书痴”。每自言“学贵用世”,主张经世致用,尤重理财治赋之学。北宋元符三年(1100),他考取进士,任县官。随后在中央财政部门担任制定赋税法令的官员,交结四方贤士,熟知天下赋税利弊,慨然确有变通救弊之志。“于财利事固辨析秋毫,然必以恤民为本”反对横征暴敛。宣和六年(1124),赵开出任成都府路转运判官(主管财政的副长官),即奏罢宣和六年所增上供布十万匹,减绵州(今绵阳市)下户至利州(今广元市)完粮的米脚钱十分之三,减蒲江六个盐井从元符至宣和(1098—1125)年间的盐税,以减轻人民的负担。他还把每个税户每年应缴纳钱物的数量,造具成簿,谓之“鼠尾账”,张榜公布,人人俱晓,杜绝豪猾隐匿漏税和乡胥敲诈勒索。
赵开担任成都府路转运判官不久,1126年北宋王朝就被金朝灭亡。仓促南逃的赵构所建立的南宋王朝,立足未稳,理财治赋,支持抗金战争成为燃眉之急。为了支援抗金战争,南宋建炎二年(1128)十一月,赵开就在四川大变茶法,以增加茶利收入和战马来源。
北宋熙宁七年(1074),宋朝为了解决战马来源,在四川实施茶叶专卖制度。凡茶园户的茶叶必须全部卖给官府,官府再取息十分之二把茶叶卖给商人或把茶叶运往甘肃、青海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茶马贸易,交换战马。这种由官府直接买茶卖茶的办法行之既久,官吏贪污作弊,常常克扣或低价强迫收买茶园户茶叶,造成茶园户破产;而官府所买茶叶,或皆杂恶,或保管不善,霉烂变质不堪饮用,无法出售,造成蚀本;官茶既不能食,则私贩公行,刑不能禁;用官茶易马,长吏又旁缘为奸,不按时付茶,致使马源减少,并引起少数民族怨恨,危及边境安宁。针对这些弊端,赵开乃申报朝廷,请求变革茶法,得到朝廷允许,并被擢升为主管川陕茶马公事。于是赵开大变茶马之法,除茶马贸易所需茶叶仍由官府买卖外,其余茶叶一律改为商买商卖。改原买卖茶场为合同场买引所。在合同场置茶商,允许茶商向茶园户直接买卖。茶商买茶必须在合同场买“引”,按茶叶数量缴纳引税,每引注明茶叶数量、运销地区。在运输途中每过一个商税场务关口还必须缴纳过税,茶铺卖茶则缴纳住税。茶叶买卖必须在合同场进行,引与茶必须相随。无引漏税私茶,除没收茶叶外,还要判处徒刑。茶园户每十户或十五户编为一保,茶铺户亦专门另造户籍,以便连保互察,防止漏税私贩私卖茶叶。合同场官员只管验引、称茶、封记、发放,不得干预茶商、茶园户交易买卖。改革的结果,调动了茶园户的生产积极性和茶商经营茶叶的内在经济动力,搞活了茶叶的生产和经营。茶税的税率虽未增加,但杜绝了漏税私茶,使茶税收入猛增,到建炎四年(1130)年收茶税钱170万贯。
对以茶买马的办法,赵开也作了改革。旧例茶马司官员买马及三千匹者晋升一级官阶,改为必须以马运到京师的数目为准,路途死伤者罚。杜绝了买马官员购买低劣马匹滥竽充数的弊端。买马数额也由原来的每年只能买四千匹,增至每年二万匹。主管茶叶专买专卖的茶马司也由原来的亏损单位,一跃而成为“富甲天下”的盈利单位。变革茶法取得的成功,使赵开的名声大振,成为海内首屈一指的专家。
建炎三年(1129),张浚为川陕宣抚处置使,治兵秦州(今甘肃天水),担负南宋川陕西北战场防御金兵南进的任务。当时南宋王朝为防御金兵的进攻,在宋金边境设置淮东、淮西、湖广、四川(即川陕)四个防区,屯驻大军,抵御金兵南下,并逐步设四个总领所筹措四个防区的经费。而四川一地的军费开支,就相当于淮东、淮西、湖广防区的总和。“三总领所支仅当四川一年之数。”加之东南三总领所“军旅饥馑则乞告于朝,四川在远,钱币又不通,故无事之际,计臣得以擅取予之权,而一遇军兴,朝廷亦不问”,全部军费都靠四川地方当局筹集。张浚为了筹集川陕战场的抗金军费,未到治所,即任命赵开为宣抚处置使司随军转运使,专一总领四川财赋。及至二人见面,张浚首先就问赵开如何解决兵食问题。赵开凭着他渊博的理财知识和对蜀中财赋利源的洞察了解,坦率地告诉张浚,“蜀之民力尽矣!锱铢不可以有加矣!独榷率稍存赢余,而贪猾认为己私,共相隐匿,根穴固深,未易判除。惟不恤怨詈,断而敢行,庶可救一时之急”。赵开主张改革专卖制度,抑制豪猾,杜绝专实物品的偷税漏税增加国家收入支援抗金战争的高明见解,得到张浚的赞许,并委任不疑。于是赵开又开始大变酒法和盐法。
宋代四川的酒一直是国家的专卖品。酿酒的酒曲一律由官府制造和出售,并设置酒务,主管酒的酿造、贩卖和课税收入。专卖办法分为官酿官卖和民酿民卖两种。官酿官卖,即从酿造到售卖都由官府经营,由于经营腐败,实际收入不多。民酿民卖,即由官府规定课税额,把酒坊包给酒户,允许酿造卖酒。课额定得过高,常使酒户破产;定得过低,又使官府课税减少。为了克服这些弊端,赵开在建炎三年首先在成都府路废除了官府酿酒和酒户承包酒坊的专卖办法。酒坊设隔槽,由官府供给酒曲和酿具,听酿户各以米赴官槽自酿,按米的多少征收酿酒费用和酒税,史称“隔槽酒法”。其酿之多寡,唯钱是视,不限数量。从而把由官府和酒户所独占垄断的酿酒业,扩大为任何人只要纳钱就能经营的酿酒业。它刺激了酿酒业的发展,并革除了原有的种种弊端,保证了酒税的增加。成都府路酒法试点改革成功以后,第二年赵开又把“隔槽酒法”推广到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等当时整个四川地区。从此,酒课收入由原来的几十万贯,增加到690余万贯。
绍兴二年(1132)赵开又变盐法。北宋时期四川地区的食盐专卖办法,是大井由官府直接经营,称为官井官盐,小井由当地百姓经营,按照官定数额缴纳税课,允许在四川境内贩卖。随着某些官井的民营化和私井的大量出现,官定盐井税课已不能如实反映井盐产量,造成大量的无税私盐。针对这种情况,赵开乃尽榷蜀盐,置合同场,收引税钱,大抵与茶法相类,而严密过之。其具体办法是:诸井皆不立额,惟禁私卖;州、县、镇置合同场以招商贩,其盐之斤重,远近皆平准之,使彼此均一而无相倾夺,贵贱以时而为弛张;盐税分为每斤由商人缴纳引税等钱约28文,井户缴纳土产等税约17文;盐商必须到合同场缴钱买引后买盐,井户向合同场缴纳土产税后卖盐,盐与引行。赵开盐法总计每斤收盐税约45文左右,其税率比之旧法并不为重。但由于开放了井盐生产,增加了井盐产量,官府又通过合同场秤发增税而控制了井盐的产销数量,完全杜绝了无税私盐,故其盐课收入大大增加,由原来的每年收入盐课80万贯,增加到400万贯之多。
与此同时,赵开还在建炎四年(1130)改革了货币制度,在成都置钱引务,发行纸币“钱引”,在兴州(今陕西略阳)鼓铸铁钱,作为兑换钱引的本金,凡官府出售银绢等物,允许百姓用钱引和铁钱购买,老百姓需向官府纳钱者,亦允许用钱引折纳,官府支出亦可用钱引开支,民间用钱引买卖货物,成交额在五百至一千文以上,允许从便增加钱引折铁钱币值,唯不得减少钱引的币值。这样就保证了纸币币值的稳定,促进了商品和货币的流通,方便了百姓生活,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法既流通,民以为便”。四川纸币的发行额由四年两界通行250万贯,增印至4900余万贯,“人亦不厌其多,价亦不削”,为国家增加了大笔财政收入。发行钱引后,宣抚司曾截获50人伪造钱引30万贯。张浚根据官府议定,决定销毁伪引,处死伪造钱引的罪犯。赵开知道后,立即对张浚说:相君的决定错矣!把伪引加盖宣抚司印,不就成为真的钱引吗?如是则相君一日获30万之钱;把伪造钱引的人脸上刻字,作为刑徒交钱引所令其制造钱引,如是则增加了造币工人,又救活50人性命,不是一举而两得吗?张浚听后,连连称善,“悉如开言”。由于赵开的深谋远见,救活了50人性命,还为国家增加了大笔财富。
赵开通过措置改革茶盐酒税的专卖办法和货币制度,既未新创名目,科配民间,加敛于民,又使国家每年增加1500余万贯的财政收入,相当于南宋初期四川财政总收入3000余万贯的二分之一,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支援了抗金战争。其后,赵开的茶盐酒法虽罢行、增减不定,但其法足不可废,终南宋之世,未有能更改者。故宋代杰出的史学家李焘称赵开“理财治赋之功,实为当时第一”。
《人才与现代化》198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