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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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不遗余力地提拔干成事的老实人(2)

5、破格提拔低职称、低资历的老实人

目前在很多机关单位和事业部门,职称是评价人才、提拔人才的重要标准。但不能将其视作首要标准,更不能是唯一标准。

毋庸讳言,现行的职称评审机制弊端较多,划了许多杠杠,把千千万万的默默无闻地奋斗在生产一线的人才拒于评审大门之外。由于投机钻营者的上跳下窜和多方“活动”,在职称评审中还存在着“评材料”、“评关系”等问题,往往不能真正反映出被评者的实际能力和业绩水平。

事实上,在那些无职称或职称不高的老实人中,蕴藏着“身怀绝技”的真正的人才。

2003年10月,云南省职工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铣工和车工“状元”的两位职工,都没有任何技术职称。

四川南部县农民罗先锋没有任何职称,却依靠科技养蚕,成为专业大户。他首创的“一步成园栽植法”、“省力化饲养法”、“方格簇自动上簇法”、“一年五季养蚕法”等栽桑养蚕技术,被西南农大写进了教科书。他自己又直接带动1.3万户乡亲致富。

上海液压泵厂专家型、智能型一线工人李斌,也没有什么职场,但2004年6月16日被上海师范大学聘为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承诺给李斌最高教授待遇,年薪可达20万元。

所以,领导者在职工晋升提拔上,要敢于“不拘一格”,对那些有能力、工作踏实,但职称不高的老实人多加留意。把他们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上,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拔老实人不拘一格,还要破除人才使用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坚持以能力论高低,以贡献排座次,以实绩论“英雄”。当前很多单位在识人用人上,还存在着以资历、年龄论人的问题,这不利于有能力而没资历的老实人的脱颖而出。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尖锐地指出:“论资排辈是一种习惯势力,是一种落后的习惯势力。”江泽民也强调:“选择干部当然要讲台阶,论资历。必要的台阶和资历,是干部积累领导经验所需要的。但千万不能搞形式主义,千篇一律,应该是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而不惟资历。如果台阶过细过繁,太看重资历,优秀人才怎么脱颖而出?”

目前有些领导者还没有真正摆脱论资排辈观念的影响,在人才提拔上看年龄,看资历,却不注重看能力,看业绩,看贡献。急难险重任务用年轻人时感叹“黄瓜还是嫩的脆”,提拔使用时却又认为“姜还是老的辣”。非等到人才棱角磨平了,锐气荡尽了,两鬓斑白了,才想起提拔使用。

古人认为,“良史宜老,诗人宜少。”不同类型的人才有着不同的成才年龄,有着不同的最佳使用期,必须用当其时。所以,识人用人必须破除“年龄”、“资历”框框,树立能力意识、业绩意识、贡献意识、时机意识,敢于破格用人,防止该用不用,等老实人的知识老化了,技术落后了,才情薄暮了,能力走下坡路了再来用,结果难免不造成人才浪费,贻误事业的。

我国发射的神舟五号、六号飞船多个系统的总设计师、总指挥都是40负左右的青壮年人,若是论资排辈,这样的岗位恐怕是没有他们的份,不光他们的才能会被埋没,飞船上天还不知要耽搁多久。他们能够出色地担此大任,也说明选人用人必须破除年龄、资历框框,把能力和实绩放在突出的位置上。

八、旗帜鲜明地给老实人支持公道

1、维护老实人利益已成当务之急

为什么要说维护老实人利益是当务之急呢?因为现实昭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老实人处处都在吃亏。

试看基层社会,手无缚鸡的老实人们是如何遭受黑恶势力的残酷压榨的。

2007年,刺痛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是山西“黑砖窑事件”。2007年6月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用“十分愤慨和震惊”等字眼来表达态度,并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出现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并称“黑砖窑案为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与“黑砖窑事件”相类似的是一些乡村女孩甚至女学生,被丧尽天良的黑恶势力拐骗或绑架,逼她们做“鸡”,不从就先轮奸,再关起来饿饭、猛打,直到她们认命。这样的事报纸上几乎月月有报道。“烈女跳楼”已没有“新闻价值”了。这些“性奴”比山西黑砖窑那些“奴工”的境况更好吗?

这些年常报道被操控的“卖花童”,也就七八岁吧?更悲惨更常见的是马路边的乞儿,从一两岁到十几岁,或残或病,或昏睡在地,据说大多是被拐来的。曾在互联网上有帖子和照片,怀疑一个乞儿的眼睛是被操纵者故意弄瞎的!

2007年6月15日出的《凤凰周刊》封面文章是《迷失的儿童》,讲的就是一些被以五千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的孩子,多有被“下手太狠”的。大江南北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这种惨相,以致有的大都市要设禁乞区来维护“形象”。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些地方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机关工作人员,不惜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沦为“黑社会”。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就有警察阻止寻子家长解救别人的孩子,有劳动监察人员转卖脱离虎口的民工的。河北唐山市一个有政协委员头衔、“副团职”的涉黑集团“老大”,竟用装甲车敲诈他人财产达8亿多元……

一些被投机钻营分子把持了政权的地方政府和机关又不但不重视民生问题,反而绞尽脑汁地从老百姓身上多收费、乱收费。江西一名学生给《半月谈》杂志去信反映:“进入高中以来,除学费外,林林总总交纳的费用十分多,次数十分频繁。学校给高三年级每月仅放的两天假差不多就是让学生回去拿钱的,数额动辄就上百元甚至几百元。再这么下去,书就真的读不起了。”除了教育乱收费外,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职工待遇无保障等老大难问题,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

一些钻营者把得到上级领导认可放在第一位,满足老百姓需要放在第二位,甚至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群众。江西一位读者向《半月谈》反映:“我市某乡镇党委书记从镇敬老院绿化款中拿走12万元,从计划生育基金中提取6万元,用于全镇干部到港澳旅游。一位群众举报了此事,结果先是在办事上被有意刁难,后又在路上遭人殴打。”

更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肆无忌惮地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与中央关注民生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安徽一位读者向《半月谈》反映:“我到镇里城建规划部门申办‘准建证’时,却被告知我家的宅基地已被镇政府征用了。我对此竟一无所知,并且征地一没具体时间,二没面积范围,三没善后措施,只有一条,就是不能盖房。”内蒙古赤峰读者向《半月谈》说:“本以为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村里搞矿,村民非但没有受益,反倒受了污染的苦。我们找政府交涉,希望获得污染赔偿,可答复却说没有这样的规定。”

近一两年来,违法征用土地,肆意侵害老实人的利益的事又何其多也!

2008年4月8日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通报,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全国查出“以租代征”、开发区擅自设区扩区、未批先用3类违规违法案件3.1万多件,涉及土地330多万亩,立案查处了2.6万多件。试问,在这样多的案件中,有多少老实巴结的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了呢?

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中,老实人一般是只会干,不会说,更不会阿谀奉承,一般都是干脏、累、差的活,而好事一般都轮不到,如加工资、评职称、评先进、入党等,只要是拿来投票表决的,都很难评到。因为他们只知道干活,不会去活动,拢络人心,更不会贿赂,有些连一句问好的话都不会说。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是老实人,老实人处处受到排挤和打击,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而投机钻营者则不同,在评职称、提干等关头,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或者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或者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或者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或者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或者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更有甚者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

由于投机分子的兴风作浪,结果导致在加工资、评职称、评先进、提干等事上,往往是平时不干实事的钻营分子出尽风头、占尽便宜,而埋头苦干的老实人捞不到一点好处。

正因为在各个层面、各领域内老实人吃亏的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愈来愈严重,所以在2008年1月11日的《人民日报》上,旗帜鲜明地发表了一篇题为《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文章。文章中号召,对于老实人,“各级领导者更有责任慧眼识金,积极地发现他们,主动关心他们,旗帜鲜明地支持他们”。

可见,维护老实人的利益,既是社会现状的迫切要求,也是党中央的严正呼吁和要求。各级领导者一定要以维护老实人的利益为己任,旗帜鲜明地替老实人主持公道,坚决根除“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的不公正现象!

2、健全防治损害老实人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目前,在全国各地损害老百姓、老实人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大量存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已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坚决纠正损害老实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各级领导机构的当务之急。领导者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损害老实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在当前形势下,应重点构建预防、发现和解决损害老实人的利益的问题的三个机制。

首先,要建立预防问题的机制。

要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要结合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从政从业行为规范,使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明确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违反规定该受什么处罚,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高效。

要是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办法,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创新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实现全时段、多方位、立体式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二,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

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损害老实人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反应迅速。

要是建立专项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职能,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举报,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形成声势,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

要建立损害老实人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群众接待日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损害老实人利益的问题。

要建立行风监测制度。根据现阶段损害老实人利益不正之风的特点和状况,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特别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立行风监测点,定期汇总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牢牢掌握纠风工作的主动权。

要建立媒体联动制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类似“行风热线”、“行风回音壁”等专栏或节目,使损害老实人利益不正之风无处藏身。

第三,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

要建立健全查办不正之风问题和案件的相关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使损害老实人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违纪违法人员得到严肃查处,体制、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得到有效弥补。

不防治和打击损害老实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老实人的利益就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损害老实人利益的投机分子就会得售其奸,更其猖狂只有建立健全制度化、经常化的防治机制,才能从根本上煞住这股歪风,老实人的利益才能得到长期的保障,“老实人吃亏”的不公正现象才能得以根除。须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仅寄希望于一两个“包公”,而是要依靠运作健康的长效机制。

3、让法律真正成为老实人的“保护神”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善良厚道的老实人们为了自己的一生能够平平安安、免遭奸诈之徒和恶人的算计和损害,往往求神拜菩萨。譬如,关公崇拜在当今民间仍然长盛不衰,就是自古以来有千千万万的老实人视他为自己的“保护神”,认为威猛无比的“关老爷”能保佑他们,用那口“青龙偃月刀”,斩尽人间不平事。

求“保护神”保佑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今日文明人的眼里,未免有些荒唐可笑。因为在民主法治如此发达的今日,每个人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理论上讲,应该是这样,法律是当今老实人们最好的保护武器。因为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的它旨,就是旗帜鲜明地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律的制定是一回事,法律的执行则是另一回事。如果不能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和落实,再完备的法典也只是一纸空文,是不能起到保护任何人、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的。

通过新闻媒体的大量“曝光”,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四个字来形容。那些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过着生不如死、命比畜贱的非人日子。他们饱尝拳打脚踢,时遭棍棒“伺候”,被强迫去背烫热的砖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当真相大白之后,人们不禁质问:《劳动法》、《刑法》哪里去了,当地的执法部门哪里去了?公众愤怒的矛头直指当地执法部门。他们不仅严重失职渎职,纵容人贩子与黑窑主的罪恶勾当,而且执法犯法,涉嫌参与倒卖童工。在400多位绝望至极的父亲在网上联名发出求救信——《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之后,在百位丢失孩子的父母自发组队,遍访山西运城、晋城、临汾等地的数百家窑厂万里寻子之时,他们从当地官员那里得到的不是帮助,而是置之不理和百般阻挠,甚至刁难家长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耻辱!

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如果说民工跳楼讨薪终究以“秀”为多,如果说女工被热死终究以“个案”为多,那么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买卖,而且在一些地方成为一种“现象”,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的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在落实中被大打折扣,那么这部法律对老实人的保护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山西黑砖窑案还揭露了一个可怕的执法现象:本地执法部门只保护本地人利益。比如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当地警察,在面对长途赶来的孩子父母时,表现得无比冷漠,甚至奉劝他们“应该回河南报案”,似乎“有事找警察”也实行的是“户籍制”——户籍在哪里就应该找哪里的警察!

比法律的不被执行更可怕的是法律的错误执行。因为法律一旦被错误执行,将导致老实的“蒙冤”,甚至作“冤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