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幻象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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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她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流。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小混蛋,你知他是谁吗?他是你老爷、我的父亲,你还嫌恶他,我们家的狗都比你那死去的娘干净!

我没料到温和的她变得如此凶狠,她父亲劝她算了,小孩不懂事。

“哼!你说他不懂事,他的心眼才多。”

这一顿晚餐虽然桌上有肉,却是我最不堪忍受的一夜。等他一家打算休息了,我的心仍忐忑不安。

不罢休的女儿,在父亲、兄弟离开了堂屋时,还向迟回来的妈妈诉说我的不是,妇女主任因丈夫回家心情的喜悦,不想听女儿告状,要早点休息。

她先用了为我打的洗脸热水,志红赶我去隔壁回避,我已坐在高脚凳上脱了鞋,一时找不到鞋,她怒气冲冲地吼道:“你鬼点子真不少。”

她母亲问:“你说啥?”

“他人小心大,邪气重得很,每次我洗的时候他都盯着我下身看,眼都不眨一下。”

“都是哑吧不懂事,总是和他一个盆里洗,没养成好规矩,不是我夸耀自己的孩子,我们家的志军,比他强一百倍。”

这一夜,卢家人快活极了,唯我不敢做声,出气的声音都怕大了,这不是我的家,也不把离去的理由归罪于芦家,去寻找一个新家。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装了一个月的哑吧。他们用各种方法对待我,用各种态度对待我,除了吃饭我都不开口。

终于,她们把我转到徐家。徐婶是看着我从襁褓里长大的,黄妈在世时,她就常关心我,到我家窜门,两家仅隔一道土坯墙。

我又快乐起来。她的大女儿小我一岁,常为一些小事和吃的东西与我争吵不休,徐婶竟能主持公道,不偏袒任何一方,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极多乐趣。在这间草顶的土屋里,我重新获得了母爱,不禁认为徐婶就是我的母亲,我曾有意问她多次,她都笑口否认了,转而以慈母的手抹去我脸上的泥灰。

她的双手不同寻常又厚又软又灵活,还有一手漂亮的手工活,她很少出门,大多数的时间在家,替别人缝制衣服。

徐大爷在公社当会计,常在公社仓库里过夜,徐老太太常年病卧在床,逢人就夸奖媳妇懂孝道。

事情总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如意。

我希望这个家庭愉愉快快地生活,危机却很快就降临了,先是徐大爷推脱公社有事不归家,接下就是各种有关徐大爷的谣言,说他与公社的女文书搞上了,真真假假不得而知。

从外面看这个家仍是平静的,里面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徐大爷回家留宿的夜里,小女儿不像以往被疼爱的双亲留在身边,而是被送到房东徐太婆的病屋里。芦柴扎成的隔墙里,再也听不到夫妻谈论孩子老人的对话,小油灯也熄早了。

到了深更半夜,又造出声响来,没多久,巧儿与我调换了她争来的紧挨里房的位置,自己和妹妹头朝门口。

半夜的响动越来越大,巧巧没睡几天,也自己搬到东屋奶奶那去了。以前巧儿上床总要在铺上折出一道缝作为我俩的分界线,现在免了这一套,上床就乖乖睡觉。

她和我一样睡得不踏实,白天徐大爷表面上回家的次数多了,实际上有时半夜又走了,留下徐婶一人坐在床上抽泣,我们不懂这是怎样一回事,个个都变得老实起来。

入秋我和巧儿一起去小学读书,到学校的新鲜感差一点使我们忘掉了这件事。

一个深夜我被尿憋醒,发现内屋的油灯捻得大大的,断断续续传来了徐大爷的说话声,半天我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是要离婚。

我顿感五雷击顶,我抬起头,透过紫把的缝,看见徐婶和徐大爷都坐在床边,灯光把两个人影都照在屋子的草顶上。徐婶的双手捂着脸,轻轻抽搐,坚决不同意离婚,徐大爷见她不允,起先是跪着求,不得结果,再言语威胁,好说歹说不中用,以后徐婶被抽倒在床上,还是不管用。

气急败坏的徐大爷踏上床,扳开她蒙面的双手左右开弓:“你说,同意不同意?”声调在上升。

巧儿也惊醒了,从被里坐起来喊:“妈!”没有回音。

徐大爷也没住手,他恶毒地掀起了徐婶的上衣朝胸口捶了三拳。第三拳打下手,还不死心,扒下徐婶的裤衩,脱下布鞋举起鞋底,一板板地打在她宽大的腚上,这也未能解恨。

徐婶只得保护住面部,伏上床不作任何反应。巧儿听不到母亲的答理,不敢再喊。

从这夜里起,徐大爷天天夜里都回家,虐待徐婶。两天不回家,徐婶就会化妆打扮,用粉抹上脖子的紫伤,缝补好衬衣,强作笑容,去公社找丈夫。

家成了一座地狱,徐大爷回家后照打不误,为了不撕烂衣物,徐婶会自动脱光衣服,任他发落,惨不忍睹。

一天夜里,巧儿冲出了恐惧的包围封锁,闯进房大哭大闹,失去了理智的父亲,毫不留情地用脚踹自己的女儿。

整个夜里,一屋老少哭喊不停。

这个家没法呆下去,我不辞而别,谁也顾不上我的去向,村公所、小学、稻场、库房等,都成了我安息的场所。

人们没有多余的东西给我,我必须靠自己,去田头动手摘,到仓库去找,到外村偷。

只要搞到粮食就有人收留我,白天搞不到的便夜里去,我像野猪一样在夜里寻找着,胆量大了,经验多了。

黑夜,在我这里长出了高山和大森林,大量的野兽在我身边转袭,深海的鱼群在黑色的树林里游戏,坟荒的鬼火在我身后飘动,我不幸未能做光明的主人,有幸做了黑暗的主人,只有在黑暗里我才是活跃的、敏捷的、神通的、无限的,黑夜就是我的翅膀。

小院里蓝蓝的萤火和半夜横空的彩光,启动了在废墟上沉睡的神话世界,死难者立刻从土地下站了起来,历史一页页复活,大泽龙蛇的千军万马,引来了乌云边的古战场。

月亮是唯一能划进故乡追踪的船,我在云天飞翔,黑暗作为一种超越时空的力量,为我支起了空中的天桥,一个世纪通往另一个世纪的距离,弯曲的时空在缩短,远古狩猎的弓箭。在咫尺间堕落,高原下的野火在夜暮的掩护下,迅速蔓延,烧成了永不熄灭的灯火。夜话的古道上,辉煌随同腾飞的焰火,洒向空夜的山脉,古老的文明与歌妓凄厉的叫喊,共同追起在逃亡的前途。

当老妇在路旁卖掉了年幼的儿女,当男人出卖同生死共患难的发妻。

我入睡了。

世纪的碰撞造成整个时代的倒退,地痞流氓一夜变成了英雄豪杰,无赖与土匪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剥削忠实的劳动者,拿手纸当钞票换取公民的辛勤劳动的成果,正义化作乌有,做强盗成了最有利可图的职业,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捷径。

我疯了。

众多的范围内都留下了我的足迹。长期的摸索使我掌握了黑暗的规律,了解了夜的层次卡Ⅱ夜的板块结构。

白天,我和放牛捡粪的孩子为伍,在旱沟里游戏、玩耍、寻视夜夏间的目标。

弄到啥亲样的东西,我知道该去谁的家。

多福就是村里的孩子头,收我做徒弟,教会了我做小毛贼必须具备的技能,不再为弄不到手的东西发愁。

我和他睡在他家的后屋里,冬不见太阳夏不见风,和他家的狗一起喝他母亲、妹妹煮的三合粉、玉米糊、菜面粥。

第二个春天到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是破乱不堪,我不知哪里可弄到穿的衣服,多福明白了我的苦恼,劝我别着急,他会想到办法的。

几天后,我第一次跟他进城逛了一遭,光顾市面寻热闹,衣物没偷到,倒是开了眼界。

临回前我不想白走一趟,强盗不能走空路,于是从一个乡下妇女的柳篮里偷了一条头巾,藏在腰里,女人心软被抓到也不会吃太大的亏。

这并非我的一贯做法。

出城后,我就有一个新打算,做一个城里人,关键的问题是要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吃的偷不到可以讨。

走了七八里路,天已经黑了,前面不远就是九里荒,常听到大人说那儿闹鬼,一进坟场我就摸不准方向。牵着多福的衣角深一脚浅一脚,半晌才走出了坟场。地边的土岗告诉了我现在的方位,夜里我总是走到了这地方折回村的。

回到华家,多福的父母和两个妹妹都睡了,我们在锅台摸黑吃了一碗菜粥。

上午,大过半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们昨天去过城里。还捡了一条红头巾,多福妈和妹妹都在打我头巾的主意,总找岔问我头巾的颜色花样。看了一遍又一遍,她妈还把头巾扎在女儿脖子上,说这头巾若是文华的,再合适不过了。

她们每次都是这样把我的东西骗走了,所以我咬紧牙关,没有松口,也许我该把这头巾送给巧儿,她那红红的脸蛋,围上一定比文华的黄纸脸好看。

东西没到手,多福妈也不泄气,文华像苍蝇围在我的屁股后。晚上,多福帮父亲去生产队打豆腐,不回。

多福妈让我和自己两个女儿睡大床,用来讨好我,仿佛拿我当自己的儿子看待。

近十岁的我,对男女特别敏感。两床补得面目全非的破花被,千疮百孔。当文华大大方方地和我睡一头,我的心跳急骤消失,她的如此关怀,我唯有忍痛割爱,才说的过理。

心里却怨恨她的所作所为。

抱着极度的不平衡感,我离开了村庄,四处游荡,我想远远地离开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