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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1992年12月的一天,一个阳光很明媚的上午,冯建军因为不断地表现好,减去了将近两年刑。这天一早,太阳便射在锈迹斑斑的铁栏杆窗户上,一只喜鹊从他眼前一晃而过,直往远远的天边飞去。八点多钟,看守走到建筑工地上,对正在砌砖的他一笑,拍了下他的肩膀,“你去清东西。”看守说,“监狱长说你今天出狱。”

冯建军瞪着他,以为他是开玩笑。

“怎么?你还想呆在监狱里?”着守说,“出去后,发了财,莫不认得我了啊。”

“那还要得!”冯建军笑笑说,心里一阵激动。

十点多钟,他办完一切手续,一身轻(什么东西都扔下了)地走出了长沙监狱的深灰色大铁门。他走出监狱的第一个动作便是伸了个舒舒服服的懒腰,总算出来了。他对自己说了句,望了眼自由自在的天空。我蹲了五年二个月的牢,人都蹲蠢了。他口袋里装着监狱发给他的一点回家的路费,走上了一条两边都是褐黄色田野的柏油路,向市区方向大步走去。我自由了。这个世界又有我冯建军了。我要好好洗个澡,把自己身上的牢房气味洗干净,然后放开嘴巴吃一餐饱的。

他走到大马路上,等着汽车。不一会儿,他上了一辆往市内开的中巴。中巴很决就从市郊驶进了市区。他被大街两旁的景象深深迷住了。这哪里是五年前他坐着“长江750”三轮摩托车经过时的街景啊。那时候街两边都是些矮矮的商店,而且显得肮脏。此刻进入他眼帘的都是十几层以上的漂漂亮亮的高楼大厦,有的大厦高得让他在车窗内一时看不到项,那么雄伟那么漂亮,这让在狱里呆了五年多的冯建军血往上涌。我的天,他白里惊诧地叫道,简直太好了。汽车一驶到五一路,他索性跳下中巴,举目在大街上张望。一幢一幢的高楼大厦,在冬天的阳光下,更真实更靓丽地展现在他眼前。他简直激动起来了,这是一栋什么房子,这么高?他看着一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银灰色大厦想。这房子建得好漂亮啊。他的目光又移到一幢米黄色的大厦上。我捅他娘,这又是一栋什么大厦?他的目光长久地在这幢大厦上扫描。他东看西看地走了一段路,又被一栋三十层的大厦迷住了,这幢大厦的建筑很别致,结构也与他刚才见到的几幢不同,外观装修很气派。我捅他的娘,这个世界我己经不认得了。他就这么边看边走,一脸新奇和兴奋。他觉得他就像一个乡里人进城一样。他记起二十六年前,养父冯清明带他去看火车的情景。那以前他没看见过火车,他只是在课本上认识了“火车”两个字。那是个星期天,养父对他说:“今天我带你去看火车。”于是他跟养父出了门,养父牵着他的手,上了一辆公共汽车,两个人便到了一处会有火车经过的铁路口上。养父花三分钱买了支白糖冰棒给他吃,两人就站在树下等着火车开来。他记得一支冰棒吃完了,火车还没来,养父又花三分钱买了支冰棒给他吃。这个时候火车来了,铁路口处的栏杆放了下来,忽然高昂的一声“呜—”声音拖得长长的,接着传来的就是轰隆轰隆铁轮轧钢轨的声音。圆圆的火车头出现了,跟着一截长长的火车从眼前疾驰而过。他当时的那种兴奋就像现在在街上行走着时的兴奋一样。

“爸爸,我喜欢火车。”他盯着养父兴奋道。

现在,他也是这样说:“我喜欢长沙。”他只是没把这句话说出声来。

但是兴奋随着新鲜感觉的消失而悄然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忧伤,一种思念,一种五年多来对张小英的强烈的思念。这种思念已经变成血液一样在他身上流淌着,使他一坐下来,思想就不自觉地朝那条路上滑行,仿佛思想是两个轮子,而那条路是个斜坡似的。四年前,他接到过一封张小英的信,这是一封“我们分手”的信。这封信的全文他都能倒背如流了,这封碳素墨水写的字迹娟秀的信,他起码读过两百遍,直到手把这封信磨溶(掏进掏出)了,在一个肚子饿了的深夜,他才痛苦地将这封信塞进嘴里嚼着,艰难地吃了下去。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冯建军同学:

你好!

你的信收到了。谢谢你仍爱我。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们的关系是不是还有继续下去的可能?你判了七年徒刑,而七年对于我们来说太遥遥无期了。我今年三十岁了。我父母都催促我结婚生子,我自己也想有个家。每天我回到房里,只觉得房里很冷清,床、桌子、椅子和被窝蚊帐都是冰冷的,没有生气,没有色彩。这让痛苦和不安的我的父母也替我着急。三十岁的女人了,还指望什么呢?我想我们的缘分已尽了,我的年龄不允许我等你等下去。我想结婚,随便找个自己比较喜欢的男人结婚。我害怕一个人生活,害怕一个人睡在床上。甚至害怕关了灯睡觉。我知道你很爱我,我真心地谢谢你。我这是向你写最后一封信我们分手吧。如果你觉得我对你不住的话,来生我再给你做牛做马,以此报答你的一片爱心。我希望你不要再给我写信,因为我不会回信了。我们就此告别。

匆匆

顺利!

张小英

1988年11月23日晚

又及:

你的摩托车被公安局用汽车拖去了。

冯建军接信后,接连去过几封信,但都没有回音。在他去第九封信后的一天,看守递给他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信封上盖着邮戳和写着冯建军收的名字,信袋当然已被看守拆开检查过了,里面是他从监狱里发出去的九封信,全写着“幸福街办事处张小英同学亲收”但没有一个信封是拆开的。

就这么回事。

他后来跟李跃进写信,李跃进告诉他,走进张小英生活里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刘建国。现在,刘建国和张小英的两张脸轮番在他脑海里跳跃,就好像两只皮球在他眼前滚动似的。他急于想见到张小英,他深深爱着的张小英。五年多的牢房生活里,他基本上不想别人,只想张小英。他大步向幸福街走去。他走到劳动路路口上时,却浑身抽搐了几下,从一家卖磁带的店子里传出的歌声,让他不由自主地感到亲切和血往上涌。这是一首“文化大革命”中极风行的歌,歌名是《想念恩人毛主席》,歌词是:“远飞的大雁,请你快快飞,捎个信儿到北京,翻身的人儿想念恩人毛主席。”他听得血往上涌,不觉就立住了足。接着音响里又送出了《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这首歌:“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您的光辉思想永远照我心。春风最暖,毛主席最亲,您的革命路线永远指航程……”这是十多年前在中国大地上风靡的歌,当时谁不知道唱?当时哪只喇叭里不是唱这些歌?这支歌跟那个时代一并闯入了他的眼帘,那是一个没有色彩的灰暗的年代,那时候他只是个十多岁的中学生,所受的教育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现在难道又回到了那个“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年代了么?他惊疑地看着大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和车辆。然而,他见到的人并不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那种装束,那是一种讲究艰苦朴素而变得大家都男不男女不女的装束,而此刻映入他眼帘的却是花花绿绿的世界!女人衣着漂亮,男人穿着也靓丽。可是店子里却播放着“文化大革命”中的歌。

他不知道这是人怀旧情绪所致!他不知道这种怀旧严格地说与政治无关!他在牢房里呆得太久了,他觉得他不认识这个世界了。他在街上缓缓地走着,被很多的新鲜事物所迷惑。他深感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他怎样走入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五年的牢房生活,使他觉得他已被这个世界甩在后面好远好远了。

他是从书院路的口子上走进幸福街的。他一走进幸福街,又感到迷惑了。因为在他眼里的幸福街,不再是五年前的那个幸福街了,那时候幸福街两边的破破烂烂的平房,现在一扫而光了,半点痕迹也没留下。此刻全是一栋紧挨一栋的七层楼房。如果不是有两栋是五年前就建在这里的话,他简直会怀疑自己走错了街。这好像不是幸福街了一样。他这么想,举目四处张望。他被端着碗面坐在门口,

边晒太阳,边吃着的李跃进叫住了。

“冯建军?”李跃进不敢肯定是他地叫了声。

冯建军折过头来,“李跃进。”他高兴地叫了声。“是你哦,我日你的。”李跃进的宽脸上荡漾着高兴,就跟水开了似的,赶紧站了起来。“我还以为不是你!什么时候出来的?你怎么不叫兄弟去接你?”

“今天出来的。”

“你怎么不写封信叫我去接你?”李跃进又说,无比兴奋地瞪着他。

“我自己都不晓得我今天会出来。”冯建军笑笑说,“你搬了家哦?”

李跃进确实搬了家,他从前住的那处地方正对劳动路,现在他搬到幸福街里面来了。李跃进住一栋七层楼房的一楼,东头,住两室一厅。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摆了个桌球台,又在人行道上摆了桌球台,上面搭了个塑料棚遮雨。他和妻子龙艳艳就靠这两个球台维生。每天收几十块钱台子费,有时候生意好,打桌球的人多,可以收百多元台子费。此刻是中午时间,没人打桌球,两张桌球台空在那儿,像两张平坦的大床。

“你现在搞什么?”冯建军接过他递来的烟,点上后问他。

李跃进把手指着两张绿茵茵的桌球台,“天天就守着这两张球台。”他说,回过头瞅了眼走出来的龙艳艳,“先跟冯哥泡杯茶,再为冯哥煮碗面吃,”

“冯哥。”龙艳艳叫了声,一笑,转身就步入房里泡茶什么的。

冯建军坐到李跃进抽过来的一张椅子上,望了眼街两边一栋一栋的房屋。“这几年幸福街变化蛮大啊。”他说,“我都不认得了,没有一点过去的迹象了。”

“那变化大。这里地段好,一些单位就把这里的地段都占了。”李跃进说,接着就向他解释这栋楼房是哪个单位的,那栋楼房是哪家房地产公司建的,这栋又是哪里的等等。

冯建军看了眼天空:“张小英现在怎么样?”他更关心的是张小英,他的目光简直是期待对方有个好回答地盯着对方。

李跃进瞥了他一眼,“我不是很清楚她。”他说,点了下烟灰,“她没在办事处工作了。她在刘建国办的什么公司里搞吧,我不是很清楚她。”

“刘建国办了个什么公司?”

“我根本就不清楚。何斌可能清楚。”李跃进说,对着天上伸了个懒腰,“这几年我跟刘建国没什么来往,他发他的财,我搞我的。碰都碰得少。”

冯建军从李跃进说话的口气中,已捉摸出刘建国已非等闲之辈了。不然的话,两人的距离不会拉得这么开。“刘建国是不是发了?”他说,心里简直有点嫉妒刘建国。

“那他不是一般的发。”李跃进摸了摸自己的头,“你去想,他开一辆蓝色的奥迪,何斌说,这种车坐甩了二三十万。你看这个杂种发没发?”

“何斌是不是经常跟他有联系?”冯建军继续盯着李跃进问。

“何斌留职停薪,在刘建国的公司做副总经理。”李跃进形容何斌说,“经常骑一辆本田摩托车跑来跑去,西装革履的,估计是刘建国的高级打工仔。”

冯建军没再问张小英的事。他关心的第二个人就是他女儿明明。在牢房里,每当半夜里他醒来时,他就想两个人,一个是张小英,另一个是女儿明明。明明现在己快十五岁了,不知长成什么模样了。“我想去看看我明明。”他折过头来对李跃进说。

“他们又没住在幸福街了。”李跃进说,“前年那栋小洋房拆时,彭嫦娥和你女儿就住到交通学院去了。”

“你晓得他们搬的住址不?”

“我只晓得他们搬到交通学院了。这还是何斌告诉我的。何斌跟彭嫦娥现在的丈夫是高中同学,他们有联系。”李跃进解释自己为什么一概不知道说,“我自从三年前摆了这两张桌球台起。一天到晚就是守着这两张桌球台,根本就没出去跑过。好多人喊我出去玩,我都没出去玩。你也晓得龙艳艳是个木头脑壳,只那样清白。老实说,只要我不在,别人就欺负她,打了桌球不把钱。我离不开。”

龙艳艳端着一碗面走过来。“冯哥,”她说,把碗递到冯建军手上时,没把握道,“不晓得煮的味道好不好。”

冯建军尝了口,“不错不错。”他赞扬她说。

她就一笑,走了进去。她的头发像五年前一样乱蓬蓬的,她的衣着也很随便。她脸上的肉还跟那时候一样呈红色。“我晚上去找找何斌。”他对李跃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