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甘肃文史精萃2:学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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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从宏观视野看古代文化遗址开发的重要意义(2)

我每逢听到“我国一贯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这句话,就产生反感。因为这是一句假话,与事实真象相距甚远,违背了“实事求是”的根本原则。“五四运动”提倡科学与民主,促进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生与成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打倒孔家店”口号的提出,尽管在当时发挥了打破沉闷政治空气的作用,却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国人始终未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澄清和梳理。再加上我国较长一段时间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极左思潮的泛滥,到“文革”时期便走向了极端。当年“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等口号的提出和许多过激行为,不但使我国的古代文化遗产遭到空前损失,还导致我国两三代人对传统文化产生了抵触情绪,甚至有的人明明干了破坏传统文化的错事,竟被说成是“革命行动”,令人哭笑不得。近年来,由于国务院有关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文件得到了贯彻执行,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很高,措施也比较得力,这方面的确有了明显的转变,但还不能说已得到了彻底的纠正。比如说,流传了几千年的民间信仰活动(包括祭祀、庙会、求神拜佛、烧香、磕头、算命、看风水等),本质上是民众的情感寄托和求得心理平衡的种种俗信,却被一些人咬定是“封建迷信”活动,必欲取缔而后快。“封建”是一种历史上的政治制度,“迷信”是人类的一种认知方式,这两个概念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却硬被捆绑在一起,成为否定民间信仰的说辞。什么是“迷信”?真正的迷信乃是对蛊惑人心的谬论的信仰,如我国曾出现过的一贯道、法轮功,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美国的大卫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等等,都是不折不扣的迷信组织——邪教。至于长期流传在我国的各种民间信仰活动,乃是一种传统的俗信,是民众情感的载体。它们不但不蛊惑人心,反而是对有困惑、有疑难、有不幸、有痛苦的人们心灵的一种慰藉。我始终认为,整个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水平,至今仍十分有限。从人类发展历史长河的角度来审视人类思维与智力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洞察世间一切事物的宏观与微观能力,也受制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早期性和局限性。正因为人类的生存危机和精神、情感、心理方面的大量困惑与需求是当前的知识水平和科技水平难以完全解决的,民间俗信才有它存在的必然性。而社会上大量出现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现象,以及贫富差距的拉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频频发生等等,则更加导致了人们对命运的相信。再加上人们对未来的强烈预知欲望和面对两难选择时的许多迷惘和不确定性,这就使民间俗信活动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持久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许多俗信及其相关仪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取得心理平衡和情感宣泄的效果,而这种效果,也往往能转化为生活下去的信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正是在这多种因素构成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17日在巴黎正式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才明确把“具有神秘色彩的、精神的、预言式的、宏观宇宙的和宗教方面的信仰和实践”纳入了必须保护的范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心编写出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也强调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对于民间信仰应该给予足够重视,因为民间信仰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它是从采集、渔猎、游牧或农耕文明社会传袭下来的文化遗产,其中有一定的合理内核,在文化发展中也发挥了特定的历史作用。”这本普查手册中还深刻阐明:“民间信仰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科学达不到的地方,就有民间信仰发生影响的空间。即使科学发达的今天,宇宙间也有大量人类未知或至今无法认识、无法解释的领域。民间信仰将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均见该“手册”2007年1月修订版第99页)所以说,动不动就给民间俗信扣上“封建迷信”的帽子,把烧香磕头、祭拜祈福一律斥之为“愚昧”的人,其实正是对传统民间文化的重要意义与功能毫无所知的“愚昧学者”!在我看来,民间传统文化遗址的保护与重建,乃是国人在经济与社会生活得到空前改善与提高的基础上的一种具有民族特点的精神追求和文化建设,这不但是文化自觉意识有了提高的表现,也是恢复历史文化记忆和清算极“左”思潮余毒的重要举措。

三、古代文化遗址的开发与重建,也需要创意和创新

我在前面提到,全国进行盘古文化遗址开发的地方大约有20多处,而伏羲、女娲文化遗址的开发更是多达36处。各地都以古文献和地方志中的记载以及当地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为依据来进行保护和开发。尽管古文献记载有历史年代的先后之差,当地民间神话传说有或多或少之异,各地遗址有规模大小之别,但保护与开发的宗旨与心态是一致的,这就是:怀着强烈的民族感情和对远古祖先的崇敬之心进行慎终追远的纪念或祭祀活动;通过强化乡土观念和地域意识来凝聚群体的归属感;作为最具地方特色的人文旅游产品,加以推销,以求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一切,都有利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爱国主义情操的培育、民族归属感的认同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都应当予以肯定和支持。然而,这类文化产业的竞争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诸如文化底蕴的厚薄,设计规划品位的高低,策划投资能力的强弱,交通与接待条件的优劣等主客观因素,都是必须加以考虑的。

鉴于神话传说人物及其事迹这类文化资源形成过程的特殊性和多中心现象在各民族、各地区的长期存在,我认为不应当把精力消耗在“争源头”、“争老大”、“争第一”、“争归属”这类“名分”争夺的论辩中,而应当在“既要守护传统,又要与时俱进”方面狠下功夫。这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把深层次地挖掘这类传统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作为重点来思考,并使其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寓教于乐的活动。我们大家都已明显地感觉到,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日新月异,文化与经济、政治、外交、科技、商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某些方面甚至达到了相互交融的程度,并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和思维方式。正在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人民不但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对传统文化及其所包孕着的丰富内涵,也要求有一种新的解读视角和接受方式。科学而严肃的古代文化资源开发,作为一种文化产业,也需要创意,创造与创新。如果把“原汁原味地保护文化遗产”这一原则完全贯彻到开发活动中,就等于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开发”这个词,不但有原先被埋没、忽视,现在则应予以恢复重建的意思,而且有“变革”、“创新”的含义,而变革、创新的核心,就是满足当代人群对优秀传统文化多样化的需求和对其中包孕着的民族精神的当代阐释。欲变革传统,必先深知传统。我这里所说的“深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不要把传统文化看成凝固、僵化之物,而应当将它看成是流动于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个历史长河里的一个过程,它永远处于更新、创造之中。正如德国阐释学家加达默尔所说:“传统并不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宗现成之物,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且参与在传统的进展之中,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地规定了传统。”(见《真理与方法》)这就是说,不论是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的意义和作用,都在每一代人所创造出的新成果的影响下不断地被分解着、组合着、改变着、重构着。有了这个认识,我们对于传统文化与创新之间关系的理解才不至于局限于表层或形式。另一方面,对于传统文化的两重性,应当有新的、更深的理解。我们过去一谈到传统文化的两重性,只是简单化地将它们分为“民主性的精华”和“封建性的糟粕”两大类,并且认为这两者之间是界限分明的,固定不变的。实际上,问题要复杂得多。两重性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是随着时代的前进和人们认知的深化而变化的。精华也罢,糟粕也罢,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简单,那样容易区分,它们将随着时代的进步与人们认识的提高,一一接受新的检验和重新评价。而这种检验和评价,将贯穿于整个人类文化发展史的全过程,任何企图一劳永逸的标准划分都是徒劳的。我想,只有深知传统文化精髓对民族文化发展的重大意义,并通过创造性思维和科学、合理地操作,使古代文化遗址的开发尽量向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价值取向和认同感靠拢,并努力使它在国民道德情操的培育和文明行为自觉形成方面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和促进作用,那就达到了最佳境界。衷心希望桐柏县在已经取得突出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深谋远虑,精益求精,成为我国古代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的样板与模范!

(《甘肃文史》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