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西北宗教论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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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道德与宗教(2)

在我国穆斯林中流传较广的“教门原根八件”可谓汇集了“善”的两层含义:第一认主独一、第二识主公道、第三畏圣,第四畏伊玛目、第五命人行好、第六止人干歹、第七远奸、第八近贤。其中前四件是穆斯林对“主”的行为规范,是第一个层次的“善”;后四件是调节穆斯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第二个层次的“善”。中国穆斯林中流传“伊玛尼当然七件”可作为第二层次“善”的延伸和具体化:第一,结交情廉有学问者;第二,济饥渴者以衣、食、住,而行亦在其中;第三,问候病者;第四,洗教中亡者;第五,造福社会;第六,特怜恤孤而老者,及幼而无依靠者;第七,解纷释讼。“教门原根八件”和“伊玛尼当然七件”是每个虔诚的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宗教使命和社会义务,两者都体现了伊斯兰教的为善精神和对美德的崇尚。

2.劝善惩恶

符合伊斯兰道德的行为是伊斯兰道德提倡的美德,受到真主的赞许和褒奖。而作恶者最终要接受真主的惩罚。《古兰经》强调“行善者自受其益,作恶者自受其害”(45:15)。“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要负责的”(6:164)。“个人要享受自己所行善功的奖赏,要遭遇自己所作罪恶的惩罚”(2:286)。“信道而且行善者,我必定勾销他们的罪恶,我必定以他们的行为的最优的报酬赏赐他们”(29:7)。伊斯兰教鼓励人们:“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十倍的报酬”(6:160);穆圣也曾说:“少年如能尊敬耆老,则真主于其晚年,亦令人还敬之”;“能救朋友之危,能解朋友之难者,则在危难时,将得真主之解救”。

不仅劝善惩恶的责任由真主执掌,而且任何一个穆斯林都有监督、制止恶行的义务,穆圣说:“你们当中谁要是看见有人做恶,就用手去制止他;若做不到,就用舌头去规劝他;若做不到,就用心去憎恶他,但这是最弱的信仰了。”

伊斯兰教把“恶”与“罪过”同等起来,恶的言行都是罪行。凡是违背宗教道德的穆斯林,将受到真主的惩罚,即穆斯林日常所言的“胡达罪行了”。如果能向真主忏悔自己的罪行,祈求真主宽恕,事后设法补救就可免于惩罚,《古兰经》:“你们应当饶恕,应当原谅。难道你们不求真主赦宥你们吗?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24:22)“谁作恶或自欺,然后向真主求饶,谁将发现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4:10)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穆斯林,也将受到真主的惩罚。有这类罪过的穆斯林除了向真主忏悔,祈求真主宽恕外,还要向他所伤害过的人致歉,并得到对方的原谅,方才解脱罪过。否则,就要留到后世,在真主面前清算。因此,凡是在今世曾有恶行的穆斯林,就要尽可能在有生之年赎罪;如果他的恶行还伤害了他人,还必须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请求谅解。如果一个穆斯林在生前曾借他人的钱财,而无能力清还,那么,这笔债,他的儿子辈会设法还给债主的儿子辈,如果儿子辈也无偿还能力,则待孙子辈偿还,直到还清为止。伊斯兰教对恶行的宽恕和给曾犯过错误的人改过的机会,是教会人们用宽仁胸怀待人。伊斯兰教甚至要求人们“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去对付最恶劣的品行,那么,与你相伤者,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41:34)。但是罪恶至深者,将得到严惩,“对于不信真主的迹象,而且枉杀众先知,枉杀以正义命人者的人,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3:21_22)。伊斯兰教要求人们善始善终地行善,否则也和恶人一样下火狱。相反,一个穆斯林作恶多端,已注定是下火狱的,但最终他却干了善,真主将赦免他从前的罪过,向他敞开天堂之门。穆圣曾说:“谁奉行善功,尽管曾注定他人火狱,但当他离火狱一尺之距时,干了善事则人天国;谁干了恶事,尽管曾注定他进天国,但当他离天国一尺之距时,干了恶事则人火狱。”

伊斯兰教对善行的奖赏和对恶行的严惩是伊斯兰道德健全的反映。可以说,道德越是健全,则对那些违背道德的行为的惩罚就会越严厉,进而,道德体系也就越趋于完善。

3.善人与恶人

伊斯兰教主张两世说——今世和后世。人在今世存活时间的长短是由真主事前规定好了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无法改变它,也无法抗拒它。《古兰经》指出:“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3:145)不仅人们的寿限是由真主定好了的,而且人一生的贫富贵贱,命运的好坏,都要由真主的前定来决定的。真主前定不只局限于人们的今世生活,它还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变化的规律。不仅如此,在人死之后,真主还要将其复生、还原。“起初我怎样创造万物,我还要怎样使万物还原,这是我自愿应许的,我必定实现它。”(21:104)“我从大地创造你们,我使你们复返于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复活。”(20:55)“难道人猜想我绝不能集合他的骸骨吗?不然,(我将集合他的骸骨)而且能使他的每个手指复原。”(75:4)

当末日审判的这一天来临的时候,凡是善人“必在恩泽中”,凡是恶人“必在烈火中”(81:13—14)。也就是说,在今世行善者,必入天堂(天园),享受真主赐予的恩泽,“敬畏的人们所蒙应许的乐园,其情状是这样的:其中有水河,水质不腐;有乳河,乳味不变;有酒河,饮者称快;有蜜河,蜜质纯洁;他们在乐园是有各种水果,可以享受,还有从他们的主发出的赦宥。”(47:15)乐园是人们的“和平之宅”,无有严寒酷暑,也没有劳累和痛苦,进入乐园就可以永久享有各种美味佳肴,拥有年轻貌美的配偶,住在乐园的居民和平相处,亲如一家,乐园中的幸福生活是任何人想象不到,闻所未闻,从未见到过的。而在今世为恶者,必入地狱,让地狱之火煎熬他,“不信我的迹象的人,我必定使他们进入火狱,每当他们的皮肤烧焦的时候,我另换一套皮肤给他们,以便他们尝试刑罚”(4:56)。“不信道者已经有了为他们而裁制的火衣,沸水从他们头上方倾下,他们的内脏和皮肤将被沸水所溶化,他们将受到铁鞭的抽打。”(22:19—22)由上可知,善人与信“主”的人在后世可以入天堂,而恶人与不信“主”的人将在后世必人火狱。

换言之,将来在后世能进入天堂的人是善人和信仰真主、认主独一和敬畏真主并顺从真主的人。信仰真主,顺从真主者应该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总是做真主所允许人们应做的、能做的事和绝不做真主告诫人们不应做、不能做的事,因为他们敬畏真主。而真主所要求人们做的事必是与人有益的善事,因为真主是造物主,他在创造人和所有其他有理性的生物时,从本意出发是要给他们幸福的。也就是说,造物主行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所创造的人们幸福,避免不幸和痛苦发生。《古兰经》说:“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2:185)而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人们又在尽力寻求得到幸福的最有效的途径。他们发现按照造物主的要求去做,就可以得到幸福。《古兰经》是真主降予人类的行为规范法典。那些敬畏主的人必定按照《古兰经》规范自己的言行,成为信仰虔诚、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就是善人。他们顺从“主”,按“主”指引的道路前进,做到为人诚实、公正,勤劳、节俭,具备了“主”所要求的仁慈、宽容、慷慨和正直的美德。这些美德正是真主出于人类天性中最高尚和最真诚的本性而为人类设计的;或者说那些与造物主合作,协助造物主实现他为自己创造的人类所精心勾勒的幸福蓝图的人们,就能得到造物主应许他们的,也正是他们自己所追求的幸福。“真主确是同敬畏者和行善者在一起的”,“你们当中最高贵者为最敬畏的”,《古兰经》有关敬畏真主的教训约有250处。穆圣曾告诫人们:“你们应当娶有宗教操守的妇女,否则,你将两世贫穷。”贫穷是人们所不希望的,意味着有更多的痛苦或不幸,今世和后世两世的贫穷,更不是造物主应许要带给人们的,有宗教操守的妇女自然是信教者,也就是说,如果信教者娶的妻子是非信教者,他就不可能得到造物主许诺的、给予人类的幸福,即他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真主的惩罚。

将来在后世人火狱的人是恶人与不信真主或否认真主,信奉多神或偶像,或以物配主者。由于他们不信真主,违抗真主的命令,做了一些真主告诫人们不能做的事。因为真主是造物主,是万能的,具有无限的智慧和权力,是人类的主宰,造物主的每一种目的和要求,人们只能顺从、照做,这是一种必然的和不可违反的规则,而且真主出于无限仁慈给人们规定的戒律,允许或告诫人们能做和不能做的事是为人类着想,是符合人性的、有用的和适宜的规则,能激励人们勤奋、向上,培养人们仁慈、正直的美德,这些美德也正是人们所需要的。那么,不信真主的人,在他身上体现的是与造物主倡导人们的那些美德相悖的种种品质:固执、乖戾、莽撞、轻信、疏忽、懒惰、自私、虚伪……,这些品质不被任何人称赞,一个具有这种品质的人会给他周围的人带来许多痛苦,会引发人们对他强烈不满的情感。他的行为往往是违抗真主的戒律,多行不义,就是恶人。从伊斯兰教教义出发,一个穆斯林行为的最高准则应当是尊重造物主的意志,一旦他有了违抗真主的意志的这种想法,就意味着大逆不道。如果他进而反对或无视真主给他下的命令,那么这个人在穆斯林群体眼中该是多么自负、荒唐!如果某人因不遵守造物主的意志而受到惩罚,这个人在人们眼中就会变得不合人情、令人厌恶了。或者说不按照真主所要求行事的人,就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对造物主为人类的幸福而制定的美好计划起了阻碍作用,进而表明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与造物主为敌的,应当是恶人。

简言之,善人在宗教生活中是信教者,在现实生活中是大家认可的具有种种美德的行善者;相反,恶人在宗教生活中是叛逆者,在现实生活中是行恶者,这也正是真主对罪恶和非正义的憎恶。正因如此,善人自然会满怀信心地祈求造物主赐予他们特殊的恩惠和报答,而恶人则会担心造物主的报复和惩罚。

还需要强调的是,伊斯兰教虽然告诉人们真主是万能的,但是实现人性善的一面,却要靠个人的努力。如果说,因为真主是如此的万能,人是由他造就的,人们的命运也是他事先定好了的,人只要听天由命就可以了,不必努力工作,也不必修养自身,在这个世上的人们无论是行善者,还是作恶者都不是自己所为,都属于真主的前定,那么,就完全曲解了伊斯兰教提倡、鼓励人们积极向上的精神,把伊斯兰精神误解为宿命论了。伊斯兰道德虽来自《古兰经》,其道德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人又是社会的人,因而它也是社会的产物。由于生活在今世的人们的心灵不可避免地受到物质利益和情感欲望的侵蚀,侵蚀程度越深,恶的德性在他身上就越多,善的德性也就越少。善与恶是相对立而存在的,善的德性不是先天就有,也不能自然产生,是后天所得,需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逐渐养成。人们只有用理性克制私欲、克服恶习,才会有善的德性。也就是说,行善、作恶皆取决于个人的意志。并非真主赋予人的。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末日审判及其后世的天园和火狱就是最终的清算。真主通过降启《古兰经》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劝诫人们弃恶从善,改掉恶的德性,顺从真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伊斯兰道德规范,这就说明伊斯兰教不是脱离现实社会的宗教,而是联系和反映着客观现实社会的宗教。

小结

1.道德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道德属于社会心理范畴,人们对于善恶品质的认同是人们的心理需要。坚守道德意味着对通行社会规则的遵守。在一定历史时期,当社会自发的奖惩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时,人们往往希望得到高于人类力量的造物主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惩诫,以便维持人们共同需要的、能使人们幸福的良好社会环境。因此,道德纳入到宗教体系中,宗教使道德神圣化,强化了人们履行道德的责任感,并反馈给信教者普遍的信任感。反过来,宗教又借助道德的力量起作用。

2.伊斯兰教的主要使命之一是指导和支持人们实践道德,分辨善恶。伊斯兰伦理道德判断一个人是“善”,还是“恶”,取决于信教与否。善人在宗教生活中是信教者,在现实生活中是大家认可的具有种种美德的行善者;相反,恶人在宗教生活中是叛逆者,在现实生活中是行恶者。善与恶不仅是衡量一个穆斯林是否在今世有良好品质的标尺,也是他后世受到“主”奖罚的依据。这样,伊斯兰教让信教者谨守宗教道德的同时,又做到了坚守社会道德。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著:《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

2.[英]休谟著:《道德原则研究》商务印书馆,2001年。

3.爱德华·泰勒著,连树声译:《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WWW.shuku.net。

4.[法]E·杜尔干著,林宗锦、彭守义译,林耀华校:《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

5.马通著:《中国伊斯兰教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

6.马明良著:《伊斯兰文化新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

7.杨怀中、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

8.冯怀信:《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基本特征》,《辽宁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9.陈中耀:《伊斯兰哲学中的道德论》,《阿拉伯世界》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