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西北宗教论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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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南传上座部佛教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中的传播(1)

◇赵学东朱丽霞

南传佛教是指印度佛教向南传播后所建立的佛教体系,主要流行在南亚、东南亚地区,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南传佛教又名南传上座部佛教,因为印度原始佛教统一教团分裂后,形成了上座部与大众部两个基本派别,南传佛教徒认为他们属于上座部系统。南传佛教传入我国后,从地域上看,主要集中分布于云南省西、南边境与东南亚上座部佛教国家相毗邻的地区。从民族上看,主要是与上述地区民族具有一定渊源关系、比较接近的少数民族——傣族、阿昌族和部分佤族,还包括其他民族的一些零星信众,其中最重要的是傣族。事实上,我们可以把我国境内信仰上座部佛教民族的宗教信仰看做是东南亚佛教在历史上扩张的结果。

释迦牟尼逝世后不久,佛教就遍布印度全国,到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时,佛教开始向印度本土以外传播。据记载,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派其子率7人僧团渡海前往斯里兰卡传教,上座部佛教大约在此时传人今斯里兰卡。此后,逐渐传人东南亚各国。约11世纪末,上座部佛教盛行于缅甸,13、14世纪盛行于柬埔寨和老挝。公元13世纪左右,上座部佛教传入我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

一、上座部佛教的传人

前面提及的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少数民族地域实际上就是南传上座部佛教在我国的分布地域,包括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思茅、临沧地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保山地区的傣族、布朗族、阿昌族和一部分佤族居住地区。

佛教进入上述地区的情况比较复杂,上座部佛教中的缅甸系统、泰国系统和汉地佛教都曾传人过这些地区,宗教传播的发展与中断交替出现。公元6、7世纪后,缅甸佛教已传人,但持续时间不长,因战乱等影响很快灭绝。8世纪中原汉地佛教又传人这一地区,在此后的三四百年中汉地佛教一直对这里产生着影响。

传说,约615年,云南上座部佛教最早从缅甸孟族地区传人西双版纳,建立瓦巴姐寺。以后又建立了勐海大佛寺和曼拉闷佛寺等。当时佛经的流传方式靠的是口传心授。上座部佛教在傣族居住区的传播过程中也受到了当地原始宗教的抵制,竞争的结果是上座部佛教取得上风,以其自身特点赢得了普通民众的信仰,获得了当地统治者的青睐,同时也对傣族历史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12世纪后泰国系统佛教传人该地区,傣族根据巴利文创立了自己的文字——傣文,也有了刻写在贝叶上的佛经。到15世纪中期佛教在西双版纳已经站稳了脚跟。傣族史书《泐史》记载;1457年,第十三代召片领三宝泐泰即位时,就在佛寺中宣誓并在寺中留下铭刻。1569年,第十九代召片领刀应勐迎娶缅甸金莲公主时,随公主前来的就有缅甸僧团和佛经、佛像,此后,在景洪一带建立了寺塔。以上都是傣族佛教史上的重大事件。

明朝初年,缅甸佛教也传人了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明代中叶即已普及。经过长期发展,到了近代,所有信仰上座部佛教的各民族地区中,佛寺、僧侣遍布村寨,上座部佛教成为这些民族的共同信仰。

二、上座部佛教的主要派别

云南上座部佛教主要有润、摆庄、多列、左抵四大派。其中,润派又分摆罢、摆孙两支派;多列派则分为达拱旦、苏物曼、瑞竞、缅坐四个支派。由于润派和摆庄派传人时间早、分布地域广,寺僧众多,佛经齐全,教制完善,遂成为云南上座部佛教的主体。

各派教义基本上是一样的,它们所依据的都是巴利语系的经、律、论“三藏”,都保持着早期佛教的一些戒律,按“八正道”修行,最重视禅定。至于说各派差别则主要表现在对持戒的宽严尺度不太一致,润派和摆庄派戒律较松。比如摆庄派一般只强调不杀生、不邪淫、不诳语、不偷盗四大戒律,其它方面的规定执行不严,甚至允许僧人自由出入民宅,可以乘车骑马、吸烟,不禁荤腥;普通信众拜见佛爷的礼仪也很自由。而润派更允许僧人挂长刀、骑马、杀生、饲养家畜禽、经商等。因为戒律宽松之故,这两个教派的影响较大。与之相对,多列派和左抵派要严格得多。如多列派要求信徒严守五戒,非时不食;僧人不能亲手接受布施,不与在家者同席用餐等。戒律最严的左抵派要求教徒受戒以后,随年龄增长要受五戒、八戒、十戒,不准吸烟、经商和饲养家畜禽。该派僧人只披黄布袈裟,不准出入民居;出寺活动应赤足,不能使用代步工具。左抵派因戒律关系,僧人和信众数量极少。

近年来,云南上座部佛教教派差别逐渐减小,对戒律的守持亦不再严格,傣族、布朗族男子虽然也和缅甸、泰国的习俗一样,仍要进入寺院学习以履行民族传统,但自愿终生为僧者已很少见了。

三、上座部佛教的组织

云南上座部佛教僧侣的等级较为复杂,在西双版纳、思茅、临沧大部分地区的润派对僧侣的等级划分为十级,分别是帕诺(相当于行童或侍者)、帕(相当于沙弥,初出家者)、都(相当于比丘,受过戒者)、都龙(大佛爷、住持)、祜巴(相当于都统长老)、帕召祜(佛师,阐教长老)、沙密(相当于沙门统长老)、僧伽罗(意为僧王,相当于僧主长老)、松迪(意为僧正长老)、松迪阿伽摩尼(意为大僧正长老)。一般来说,僧侣们能升至祜巴已属不易,它要求僧人有较高的宗教修养,升任仪式也很郑重,成为祜巴后,就不能还俗了。至于最高一级的松迪阿伽摩尼则很少有人能达到,在西双版纳佛教史上,只有傣族、布朗族各一名僧人升至此职。

西双版纳佛教寺院也分有四个等级,它们是村寨佛寺(基层)、布萨堂佛寺(由四所以上村寨佛寺组成的中心佛寺,寺中的布萨堂就是戒堂)、勐级佛寺(西双版纳所属各勐的总佛寺)、总佛寺(拉扎坦大总寺,位于宣慰使驻地)。其中最重要的是勐总佛寺,其住持握有宗教实权,有权召集僧众会议,主持佛事活动,决定对僧人的晋升和处理等。

四、傣族与上座部佛教

傣族是我国西南边陲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公元初年,汉文史籍就有了对傣族先民的记载,以后对傣族有“滇越”、“掸”、“金齿”、“黑齿”、“银齿”、“绣脚”、“绣面”、“茫蛮”、“白衣”等叫法。清以后多叫做“摆夷”。元明清的土司体系中,在西双版纳设立的是“车里宣慰司”,以“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为宣慰使,宣慰使世代都是西双版纳的最高统治者。召片领之下是以宗室亲信充任的二级地方统治者“召勐”(意为“一方之主”)。召勐之下又有“孟”、“翁”等贵族农奴主和“叭”、“鲊”、“先”等平民出身的农奴主,由他们构成了统治集团。被统治阶级包括农奴(傣勐和滚很召)和自由农民(召庄)。在统治阶级的支持与倡导下,上座部佛教成为傣族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

傣语称上座部佛教为“沙瓦卡”。傣族佛教提倡“唯我独善”的自我解脱观,要求以佛陀为榜样认真修行,入寺为僧,逐级上升。而普通信众则应通过赕佛活动,广积善行,求得涅架。它所依据的经典总称“三藏”,一是经藏或“修多罗”藏,傣语称为“苏点打比打戛”;二是戒藏或“毗奈耶”藏,傣语为“维耐”;三是论藏或“阿毗达磨”藏,傣语为“阿批塔马比打戛”。戒律分为五戒、八戒、十戒与“具足戒”四级戒。

一方面,上座部佛教的教义适应了傣族封建社会落后的农村经济和闭塞的村社生活。另一方面,它又与傣族统治者互相利用,例如,召片领的尊称就是“松领帕丙召”(意为至尊佛主),于是各级世俗统治者同时也是各级宗教统治者,这也是全民族共同信仰宗教的必然结果。另外,高级僧侣的任命须经召片领批准,也只有召片领和召勐的亲族方能出任高级僧侣。召片领和召勐又特意在宗教节日期间任免下属,将世俗权力与宗教神权融合在一起。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在极力保护、扶持上座部佛教的发展。比如规定不能侵犯佛寺,否则重则杀头,轻则罚为“寺奴”,终生服侍佛寺。再如,大小封建主作僧侣的“干爹”,对寺院进行经济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