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宗庆后为什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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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无论是对付商场上的竞争对手,还是对付合作中的心怀二者,足智多谋的宗庆后自然有的是策略和办法。

这又不得不说到娃哈哈与达能之间的跨国姻缘,因为这里面实在有太多精彩的较量故事。

大家知道,由于种种原因,从娃哈哈与达能联姻伊始,其实就已经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以至于双方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分别做出的一系列有违“婚约”的行为,使这段曾经令业界同行羡艳不已的姻缘终究滑入了貌合神离的轨道。

在双方建立合资关系的时候,曾在合资协议中注明了有关要求娃哈哈“不得自行生产与合资公司同类产品”和要求达能“不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条款。但写入这些条款,实在是有点掩耳盗铃的味道,因为事实上,当时达能仅选择了娃哈哈集团中的一半企业合资,而娃哈哈的另一半企业虽然没有合资,但同样要生存、要发展,要他们完全抛开一直在生产经营的“与合资公司同类”的饮料产品,根本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而且在双方合资之前,达能就已经与国内的其他诸如武汉东西湖啤酒、唐山豪门啤酒、深圳益力食品等企业合资,作为野心勃勃的国际饮料行业巨头,从其发展态势来看,根本不可能只满足于跟娃哈哈的合作,做出“有损合资公司利益”之举也是迟早的事。

当然,在刚刚开始合作的时候,憧憬着美好未来的双方,自然都是抱着既往不咎的态度的。

可是2002年2月,突然有消息从香港传来:达能公司以92%的绝对控股优势与乐百氏集团合资。这么一来,昔日的中国饮料界两大劲敌娃哈哈与乐百氏,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达能旗下的“同门弟兄”。

达能此举在宗庆后看来颇有些“变心”的味道。假如说之前达能与其他企业搞的合资,所生产的产品还没有与娃哈哈直面竞争,那么这一次收编乐百氏,则毫无疑问做出了一件直接“有损于娃哈哈合资公司利益”的事情。因为乐百氏的产品与娃哈哈高度雷同,而达能在乐百氏一举砸下了23.8亿元的投资,几乎相当于全盘购买了乐百氏的股份,只给中山小榄镇地方政府和乐百事创始人何伯权留下了8%的股份。在达能的心目中,娃哈哈与乐百氏孰轻孰重已经一目了然了。

即便如此,心里极度不爽的宗庆后还是决定忍下这口怨气。因为对于乐百氏,他怀有一种相当复杂的心态。其实早在几年前,正是他宗庆后,曾经以过来人的姿态规劝过亦敌亦友的乐百氏掌门人何伯权大胆引入外资。

“不要怕,让他们进来。”面对这位整整年轻自己一肖还多的忘年交,宗庆后甚至毫不吝啬地传授起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他说:“你只要坚持拒绝外方参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并且在合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保持多数席位,就完全可以掌握企业的主动权。”说实话,当时的宗庆后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漠的,对资本运作更是一知半解。

正是这种爱恨交加的矛盾心态,使宗庆后决定对已成为达能囊中之物的乐百氏保持一段距离。因此当达能方面邀请他参与乐百氏的管理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当然,拒绝接手管理乐百氏还有其他的考虑,精于算帐的宗庆后明白,当时的乐百氏与娃哈哈员工数量相差无几,可产量却还不到娃哈哈的四分之一。如果要扩张生产规模,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考量,与其接手乐百氏,还不如自己新建一座工厂来得合算。

虽然宗庆后决定忍下达能的这次“越轨”行为,可是通过控股娃哈哈和乐百氏,已经占据了中国近一半果奶市场和三分之一纯净水市场的达能,显然并没有感到满足。没过多久,达能便又继续到处“留情”,先是参股国内乳制品老大光明乳业,后又出资1.8亿元收购中国饮料老字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的股份。

这下宗庆后可真的恼了。你敢变心,就莫怪我养私生子!达能的屡屡“越轨”,使宗庆后痛下决心:一定要花大力气把娃哈哈旗下的非合资公司搞强搞大。严酷的现实让他认识到,这些达能眼中的“私生子”,恰恰才是自己最该疼爱的“亲生孩子”。

心中同样开始存了异念的宗庆后,当然不会傻到立即与达能去撕破脸皮。他一边继续与达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其一起陆续又建立了三十多家生产型合资公司,借助达能的资本之力不断拓展新的业务。而另一边,宗庆后开始着力发展由自己全面控制的非合资公司。在高参的建议下,他甚至仿效起了达能的做法,先到海外注册离岸公司,然后再以“外资企业”的身份到国内物色合作对象,成立新的完全摆脱达能控制的公司企业。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那就是可以享受到合资企业税收“两免三减半”的政策优惠。无须讳言,像这种为了“合理避税”而打政策擦边球的现象,一段时间曾经是公开的秘密,不少内地企业通过到香港、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群岛、巴哈马群岛等注册手续简便、对外资流动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地区去设立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离岸公司”,摇身一变成为“外商”入境投资,享受政策优惠,或者干脆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1998年1月,正当达能从香港百富勤手中转得金加公司的剩余股份,从而彻底实现了控股娃哈哈合资公司51%股权的时候,心存不满的宗庆后其实已经在境外悄悄设立了由他所掌控的第一家离岸公司。

这家离岸公司的“投资对象”便是没有跟达能合资的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当时,娃哈哈医药保健品公司的两大股东是娃哈哈美食城和娃哈哈集团,其中娃哈哈集团将自己持有的相当于87.5万美元注册资本的公司25%股份全部转给了这家离岸公司,如此一来,宗庆后进一步控制了娃哈哈医药保健品公司。

宗庆后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当然不能以他自己的身份出面,反正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大都是人们不知根不知底的“港澳同胞”,因此宗庆后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外宣称:“这些离岸公司是我们一些外商合作伙伴投资的,我们之所以跟这些离岸公司展开合作,目的是为了在税收和设备引进方面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对资本运作向来异常敏感的达能当然很快就觉察到了宗庆后的“小动作”,他们不无警觉地认为,宗庆后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非常可疑,有转移资产之嫌。因此从2001年起,他们就聘请了相关调查机构,对宗庆后操纵离岸公司的情况进行暗中调查。

这一查,还真着实令达能的高管们大吃了一惊:娃哈哈在全国已经拥有了60多家非合资公司,其中达能认为违反了合资协议的生产型企业就有35家,而这些生产型企业中至少有26家是有离岸公司参股的。

宗庆后并不否认自己通过形迹隐秘的离岸公司在全国展开大规模的投资活动,是为了甩开达能。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谁叫你要变心在先,我当然也要花力气养好自己的孩子了。况且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非合资公司的所有产品都通过合资公司的销售公司走货,商标使用也经过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许可,因此他认为自己养的这些达能眼中的“私生子”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倒是宗庆后反过来认为,达能的所作所为是不折不扣的“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因为在连续收购了乐百氏、上海光明、梅林正广和之后,达能继续向汇源集团、蒙牛集团抛送媚眼,投入巨资收购大量股份。宗庆后觉得这种行为不仅进一步侵害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利益,同时也对中国饮料行业形成了值得警惕的垄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