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好”原则下,华硕从不主张夸张的压货概念,渠道里流动的产品就好比是水,硬压下去只会溢出,必须采取大禹治水的方法,重在疏通,让渠道的流量合理而紧凑。
与渠道合作的过程,同时也是传递文化的过程,还是以“志同道合,崇本务实”的态度来看,如果没有和渠道很好的沟通思想,统一步伐,就没有办法崇本务实地为渠道服务,渠道的忠诚度当然也就不可知。
换句话说,渠道忠诚度其实也是检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标准。
很多厂商在运作区域市场时,派驻了不少营销人员,也投入了很多的市场开发费用,然而销售业绩却并不十分理想:不是被经销商要挟,牵着鼻子走;就是得不到经销商的重视和支持;要么就是几家经销商之间为了同一目标客户相互“打架”。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专家徐应云认为,其根源在于分销渠道网点布局,也就是经销商的选择和组合出了问题。我把这种渠道现象叫做“分销没错位,利益没集中”:让所有的经销商都经销我们的产品,大家都有货卖,但卖我们产品的所有经销商却又都没钱赚的分销局面。结果必然是有的渠道成员都把你不当回事,价格也乱了,市场也乱了。
所以,在分销渠道网点布局时,一定要注意“分销错位,利益集中”原则。也就是既不让一家经销商做独家总经销卖我们的所有产品,也不让所有的经销商都卖我们的所有产品;而是让A经销商卖A产品,A产品给A经销商支持大一点;B经销商卖B产品,B产品给B经销商支持大一点;几家经销商各有侧重,相互配合。
传播聚焦——集中集中再集中
有多少人的失败,都是因为把人生的战线拉得太长。一个人的能力有限,精力有限,时间有限,资源有限,人生有限,啬望在许多领域都有所建树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天才,只可惜这世界上天才毕竟500年才出一个。
有许多企业的失败,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里,什么事情的起点都很高,你若不能在点上做文章,不走专业化的路子,而把路子铺得很宽,到头来,路子自然会越走越窄,这就是辩证法。
“集中,集中,再集中”是今天中小企业和个人成就一切的天规。大智知止呀!
如果你有l00块钱,你可以一次性花掉全部的100块,你也可以分10次每次花10块。如果每次10元投入的产出是0,最后相加的结果也是0,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一下把100块都花掉的效果会好得多。
如果一面墙需要量100斤的力气才能打穿,你总是用90斤的力气打,就算打上半个小时也难以打穿,还不如第一拳就用上101斤气力,直达结果。
传播也不例外,散弹打鸟,其准确性和有效性都得不到保障。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策划大师李光斗的传播集中法则和叶茂中的品牌集中法则是谈的比较到位的。
下面我将他们的成功经验借鉴到传播中来,以便于大家能更清晰地理解传播也是必须讲究集中的,在此我们就叫它“集中法则”吧!
传播集中法则之一:传播通路集中;
传播集中法则之二:传播投放集中;
传播集中法则之三:传播管理集中;
传播集中法则之四:传播定位集中;
传播集中法则之五:传播媒介组合集中法则。
21世纪是品牌竞争的世纪,传播是塑造和提升品牌最有效的捷径。现在的消费者每天都生活在传播的包围中。据统计,生活在中心城市的当代中国人,每天面对的传播信息多达上千条,但是大多数的传播都被人忽略了。这一方面是因为许多传播创意平庸,无法在消费者的心中留下深刻的记忆,另一方面也因为信息的海量增长与传播途径的日趋多元化。
传播的浪费已成为企业最大的浪费。约翰·华纳梅克说:我只知道我的传播费有一半浪费了,但我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半被浪费了。因此,要想传播有效到达目标消费者的心灵,一方面要求传播创意的突破,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传播集中法则。不进行传播集中,很容易造成传播投放的低效、传播支出的浪费。传播投放了不少,品牌价值也得不到充分的积累,品牌竞争力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
今天,东西愈来愈多,我们知道的却愈来愈少,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人类生命中的几乎每个缝隙都已被媒体填满。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特说过:“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你的注意力。”
注意力将成为品牌竞争时代最稀缺的战略资源,故此”受众的注意力”已成为现实市场环境下品牌间竞争加剧的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品牌的竞争说到底是对注意力的竞争。而注意力能否成为恒久的资源,取决于信息源的影响力,也就是品牌竞争力。
时不我待,更早投资于品牌传播,就能更快抢占消费者越来越稀缺的心智资源。传播集中,塑造品牌,就成为未来竞争抢占先机的最后一次机会。
传播集中法则之一:传播通路集中。
美国著名营销专家托马斯·柯林斯指出:媒体选择的效果最大化,意味着企业要对每一个特殊机遇保持警觉,特别要关注最有优势的媒体对于最大化营销的作用。
这一原则尤其适用于中国,因为中国的大众传媒和全世界都不太相同,中国大陆是世界上传播通路最复杂的国家。仅以电视媒体来分析,全国的数量最多时超过3200家电视台。中国电视实行的是“四级办电视、混合覆盖”的分层次按行政区域划分的结构体系。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旗)四级均开办有电视机构,其覆盖网络还延伸到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社区)。但各电视台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也基本没有商业经济关系,是一种较分散的协作体。电视台如此繁多,使传播主难以整合我国的媒体资源。中国传播通路的复杂化,迫使企业要科学选择自己的传播通路。
这就是中国传播通路的特点,任何一位想开拓全国市场的品牌必须投入更多的物力、财力和智力,综合运用全国性传播与本地性传播策略。
正是由于中国传播通路的复杂性,传播投放不宜分散,而应集中传播预算,坚持集中法则。而要塑造一个全国性的强势品牌必须借助传播的力量,最好的选择就是强势媒体。以传播塑造品牌,讲求传播势能的运用。居高声自远,形成居高临下的势能,就可以为传播的传播形成更大的动能推动力。
这就要求企业在塑造全国性品牌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媒体平台的选择。传播效果的好坏,对品牌资产的贡献率,不仅取决于传播创意本身,还与传播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同样的传播作品,在不同的传播场合,不同的媒体平台上播放,取得的传播效果也不尽相同。节目精彩,会增加传播的吸引力,这是一种系统循环。
不同的媒体具有不同的媒体形象。媒体形象包括节目形象、频道形象和电视台形象。媒体形象对传播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媒体形象与传播品牌形象类似,则媒体对于该品牌具有较高的价值,会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
另外,处于领导地位的媒体,传播环境更好,对其受众有较大的影响力,会使媒体上出现的传播具有较好的说服效果。在中国众多的电视媒体中,中央电视台是惟一的全国性电视台,对观众、对消费者具有重大的影响力,是其他媒体难以与之相媲美的。它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会影响人们的经济和政治生活;不仅会影响人们的心理活动,也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活动。
中央电视台成为众多企业投资传播时选择的重要对象,就是因为它处于电视媒体领导地位,属强势媒体。而选择强势媒体投放传播,会使品牌比附于强势媒体,获取媒体背书,对品牌权威性和美誉度的培育往往是其他媒体无法取代的。借助强势媒体之力,形成品牌放大效应,从而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因此欲做营销大手笔、传播大文章、谋图全国大市场,中央台当仁不让,仍然是传播主的首选。
对于小品牌来说,借助强势媒体能够更快地提升品牌竞争力。而对于大品牌来说,强势媒体的传播投放则是维持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平台。
传播集中法则之二:传播投放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