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楼实梦:秦可卿之死释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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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论秦可卿之死》辨之一(2)

其二是“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对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十分看重的。作为贾珍,这个贾氏家族长房——宁府单传的掌门人,他岂能对此无刺心之痛?

2.贾珍恣意奢华,给秦可卿买了一副“老亲王都不曾用的”棺木,以及给贾蓉花钱捐了一个“五品龙禁尉”的职衔等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在上面这部分文字之上有脂批:“贾珍 是乱费,可卿却实如此。”就是脂砚斋对贾珍在这些地方所做所为的准确评价了。

3.至于像俞平伯及一些人所说的秦可卿死时的尤氏的表现,两个婢对于《红楼梦》书中对贾珍的描述,不能只看《红楼梦》原文,而应该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内的脂砚斋等的批语一同来读。

1.《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的有关原文:

“彼时贾代儒、代修、贾敕、贾效、贾敦、贾赦、贾政……贾茵、贾芝(原文共贾氏族人28人)等都来了。贾珍哭的泪人一般。”

上段原文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脂砚斋的批语是:

“将贾族约略一总,观者方不惑。”

在这里,脂砚斋明确告诉读者:“贾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哭的泪人一般’,读者不要对贾珍有什么猜疑”。试想,贾珍如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岂能在那样的环境中有那番表演。

另外,“贾珍哭得泪人一般”,我认为还有两个理由(出自同回书中贾珍的话):

其一是:“合家大小,远近亲友,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对这一点,可参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末的大段脂评对秦可卿的评价.“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 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这一评价,和贾珍的话是完全一致的。

其二是“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对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十分看重的。作为贾珍,这个贾氏家族长房——宁府单传的掌门人,他岂能对此无刺心之痛?

2.贾珍恣意奢华,给秦可卿买了一副“老亲王都不曾用的”棺木,以及给贾蓉花钱捐了一个“五品龙禁尉”的职衔等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在上面这部分文字之上有脂批:“贾珍 是乱费,可卿却实如此。”就是脂砚斋对贾珍在这些地方所做所为的准确评价了。

3.至于像俞平伯及一些人所说的秦可卿死时的尤氏的表现,两个婢对于《红楼梦》书中对贾珍的描述,不能只看《红楼梦》原文,而应该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内的脂砚斋等的批语一同来读。

1.《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的有关原文:

“彼时贾代儒、代修、贾敕、贾效、贾敦、贾赦、贾政……贾茵、贾芝(原文共贾氏族人28人)等都来了。贾珍哭的泪人一般。”上段原文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脂砚斋的批语是:“将 贾族约略一总,观者方不惑。”

在这里,脂砚斋明确告诉读者:“贾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哭的泪人一般’,读者不要对贾珍有什么猜疑”。试想,贾珍如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岂能在那样的环境中有那番表演。

另外,“贾珍哭得泪人一般”,我认为还有两个理由(出自同回书中贾珍的话):

其一是:“合家大小,远近亲友,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对这一点,可参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末的大段脂评对秦可卿的评价.“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 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这一评价,和贾珍的话是完全一致的。

其二是“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对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十分看重的。作为贾珍,这个贾氏家族长房——宁府单传的掌门人,他岂能对此无刺心之痛?

2.贾珍恣意奢华,给秦可卿买了一副“老亲王都不曾用的”棺木,以及给贾蓉花钱捐了一个“五品龙禁尉”的职衔等等。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在上面这部分文字之上有脂批:“贾珍是乱费,可卿却实如此。”就是脂砚斋对贾珍在这些地方所做所为的准确评价了。

3.至于像俞平伯及一些人所说的秦可卿死时的尤氏的表现,两个婢女的表现等等,我认为都不足以作为“贾珍作案”的“佐证”。这些“佐证”加给贾宝玉也是适用的。再者,从《红楼梦》书中 看来,曹雪芹对所有的关乎贾珍和他的儿媳关系方面的描述,也都是很严谨、严肃的。

贾珍第一次说到秦可卿,是在《红楼梦》第十回,他和尤氏谈及秦可卿的病。在那里,贾珍是以长辈的口吻,以关心和着急的态度表达出来的。

同一回,请大夫给秦可卿看病一段。贾珍在大厅接待之后,其原文写道:“于是贾蓉同了(大夫)进去,到了内室,见了秦氏,……”

看病之后,其原文是:“于是贾蓉送了先生去了,方将这药方子并脉案都给贾珍看了,说的话也都回了贾珍并尤氏。”

再看第五十三回中的一句原文.“一时贾珍进来吃饭,贾蓉之妻回避了。”

从以上四段可以看出:在《红楼梦》整部书中,贾珍和秦可卿以及贾蓉的第二个妻子之间,根本就不曾有过“面对面”的接触,何得有“私通”之事发生。我认为,曹雪芹如此注意交代贾珍和贾蓉 先后两个妻子之间的关系,并两次点明秦可卿是贾宝玉的“侄儿媳妇”。其用意中包含着:面对读者,是有意让贾珍避开狭义“爬灰”这一恶称的。所以,给贾珍戴上“爬灰”的帽子,并非是曹雪芹之 本意,实在是错误的。

为了进一步弄清贾珍是否与秦可卿私通,还可以通过对《红楼梦》第七回中焦大醉骂的话语,来作出分析。

1.焦大的骂语中所包含的内容:其一“偷狗戏鸡”;其二“爬灰”;其三“养小叔子”。

2.焦大的骂语所指的人:其一是贾珍,原文是“焦大亦发连贾珍都说出来。”其二、其三是凤姐和贾蓉,原文是“凤姐和贾蓉等《程乙本》无此“等”字。)也遥遥的闻得,便都装作听不见。”其 四是贾宝玉,原文是“宝玉在车上见这般醉闹,”。(此段内和后面相同原文,均引自《甲戌本》)依上面列出的人和事,我采用“逐一排除法”进行分析。先说“偷狗戏鸡”者。“偷狗戏鸡” 这一成语,在《红楼梦辞典》(周汝昌主编)、《红楼梦语言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以及《红楼梦成语辞典》(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中,大体上均指“比喻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在《汉语成语词典( 续编)》(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中,这一成语却指“形容人不务正业。”

1.我认为,“偷狗戏鸡”这一成语,当作“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解释时,还应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一成语所指应是,随意的、无一定对象的男女之间的淫乱行为。依此,我们看一看:

贾宝玉是这样的吗?贾宝玉和秦可卿有过“私通”,但绝非“偷狗戏鸡”那种形态。

贾蓉是这样的吗?书中写到,贾蓉除了和尤氏姐妹调情,和凤姐另有隐情之外,别无它事。所以,也算不上“偷狗戏鸡”。因此,“偷狗戏鸡”者只能是贾珍了。

2.如果按《汉语成语词典(续编)》的注释:“形容人不务正业。”来理解的话,则《红楼梦》中贾珍的情节,正与此相吻合。《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一段:

“……幸而早年留下一个儿子,名唤贾珍,因他父亲(贾敬)一心想作神仙,把官倒让他袭了。……如今敬老爷一概不管,这珍爷那肯读书,《程乙本》作“这珍爷那里干正事?”)只是一味高 乐不了,把个宁国府竞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七十五回: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既不得游玩旷朗,又不得观优问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皆说定每日早饭后时射鹄子。贾珍 不肯出名,便命贾蓉做局家。这些来的人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贾珍志不在此,再过几日,便渐次以歇肩养力为由,晚间或抹骨牌,赌个酒东儿,至后渐次至钱。……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大赌起来。”

上面这两段原文,对贾珍的“不务正业”的习性,确也描写得淋漓尽致了。总之,不管以哪种涵义来解释,“偷狗戏鸡”者,只能是贾珍无疑。再看“爬灰”是指谁。是贾蓉吗?不是。贾蓉没 有下一辈的媳妇或侄媳妇。于是,最后的结论出来了,“爬灰”者就是贾宝玉。当然,也许有人会说,焦大的骂语中,虽包含三个内容,但不一定指的就只这四个人,或可影射诸如贾琏、贾芹等等 。如果是那样的话,原文“焦大亦发连贾珍都说出来”,“凤姐和贾蓉等也遥遥的闻得,都装作听不见。”“宝玉在车上听见”等话,曹雪芹就不必如此写了。而《红楼梦》也就不成其为曹雪芹所著的 《红楼梦》了。

结语总之,从以上的分析说明中,大家会看清“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和贾珍没有关系,而应是紧密联系贾宝玉才对。几十年来,人们虽然对贾珍作案已经达到“众口铄金”的程度。但“事实胜 于雄辩”,在《红楼梦》整部书中,贾珍和秦可卿从未有过近距离相对I而贾宝玉和秦可卿之间,虽然曹雪芹对此描写得很是隐蔽和婉转,他们确有过“不肖”之行。因此,我在这里主要采用曹雪芹的《 红楼梦》这本巨著的本文,“实事求是”地去证出“贾宝玉作案”的结果,还《红楼梦》这一情节以本来面目。这就是本文的主旨。

对于一贾珍’和秦可卿私通”的“证据”,除了我在上面已经列出的以外,在俞平伯先生1921年发表《论秦可卿之死》那篇文章之前,我没有看到其他人肯定贾珍此事的文章。当然很可能还有不为 我所知的凿凿者,那将是我的孤陋寡闻与无知了。结合我所论述不当之处,希专家和有识之士,多多予以批评指正。上面引文中,原有古体字和繁体字,我都改为简化字。在此,一并说明。附1:上海 《晶报》第三版1921年5月18日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