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天命的注定·朱元璋帝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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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纲举目张 —— 确定基本建国方略(4)

朱元璋是个精细睿智之人,难道他果真相信道教高人具有这些法术神通?未必如此!据《明太祖宝训》记载,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登基之初,他就曾对一些迷信神仙之术的大臣谈话,称“假使其术可信,可以长生,何以四海之内,千百年间曾无一人得其术而久传于世者?”从中可知朱元璋在骨子里对道家的法术神通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故尔他在《高皇帝御制文集·三教论》中直抒胸臆地写道:“昔梁武帝好佛,遇神僧宝公者,其武帝终不遇佛证果;汉武帝、魏武帝、唐明皇好神仙,足世而不霞举。以斯之所求,以斯之所不验,则仙佛无矣,致愚者不信。”此外,他在《高皇帝御制文集·释道论》中更加明确地写道:“佛言地狱镬汤;道言洞里乾坤,壶中日月;皆非实象。此二说俱空,岂足信乎!”由此可见,出身佛门并与道家人士过从甚密的朱元璋并不是一个轻易迷信宗教的人。

可是,既然如此,朱元璋为何还对佛道二教如此推崇并予以大力弘扬呢?除了上文讲过的以宗教为工具来教化百姓等因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朱元璋出身寒微,能够在群雄中崛起,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荡平天下,位登九五之尊,这种际遇使他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受命于天,得益于上天的庇佑。就是说,朱元璋骨子里相信宇宙间有一个主宰世间万物的“天”(即造物主),但是,他明白这个“天”,绝对不是“佛”,也绝对不是“道”。不过,既然“天”之存在需凭籍个人的悟性去感应,俗世间难以寻觅其具象的踪影,而佛、道二教又讲出了“天”的部分真理,并且此二教已经具有深厚的社会根基,那么,就索性让它们暂且去充当“天”在世间的代言者,以便指导庸碌俗人的灵魂和信仰。关于这一点,仍旧是在《三教论》中,他对宗教的教化作用分析得十分直白:“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若绝弃之而杳然,则世无鬼神,人无畏天,王纲力用焉。”另在《释道论》中又说:“释迦与老子,虽玄奇过万世,时人无知其的,每所化处,宫室殿阁与国相齐,人民焚香叩祷,无时不至。二教初显化时,所求必应,飞悟有之。于是乎感动化外蛮夷及中国。假处山薮之愚民,未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暗理王纲,于国有补无亏,谁能知识?”

敢情朱元璋对佛、道二教的宗教本质和社会功能皆洞若观火,他扶植和弘扬此二教的目的,不外乎是利用它们教化人心,巩固朱明王朝的江山社稷而已。为达到这个目的,他很情愿利用自己身为皇帝的威望去为它们做推手。佛教方面,前面已讲;道教方面,朱元璋曾仿效以往的皇帝,亲自注译老子的《道德经》,亲撰《御制道德经》二卷;还曾亲撰《周颠仙人传》和《历代天师赞》,为道教宣传造势。此外,每逢天灾年月,他均令道士斋醮祈雨。洪武三年(1370年)夏天,因为久旱不雨,朱元璋亲自上场,身穿素衣草鞋,于六月初一这天徒步起到城郊的山川坛祭天祈雨。当时的情景是:明太祖“设藁席露坐,昼曝于日中,顷刻不移,夜卧于地,衣不解带”,每顿只吃杂粮菜蔬,如此一连三日,始返内宫。贵为皇帝的朱元璋如此虔诚地按照道教的仪式斋醮祈雨,由此我们可以想见他的这种行为对时人内心所产生的冲击力量。

当然,与历史上许多痴迷妄信宗教的皇帝不同,朱元璋在扶植和弘扬佛、道二教的同时,始终把握着一个度。最初时期,缘于皇帝的

推波助澜,宗教出现异常繁荣的局面,到洪武六年(1373年)八月,礼部报告全国共有僧尼和道士九万六千三百二十八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选择出家仅是为了逃避差役,其中更有横行不法徒,以至引起一些大臣和民众的强烈不满。见此情形,朱元璋采纳臣属的建议,制定了严格的僧、道考试制度,数次下诏归并各地寺、观,控制度牒发放数量,严格禁止僧道教徒“混同世俗,交结官吏,为人受寄生放”。这些措施使业已乌烟瘴气的僧、道二教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净化。

这里顺便提一下伊斯兰教(回教)。由于元朝疆域广大,并且元朝统治阶级重用色目人,故尔中国之境有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回回(回族人)。早在朱元璋南征北伐打天下期间,即有为数众多的回回将士投诚过来。为收买回回人心,朱元璋对伊斯兰教也同样加以尊崇,明朝建国之后,朱元璋下诏在穆斯林相对集中的应天、西安、云南以及闽、粤等地兴建清真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鲁迷国(即土耳其帝国)马可鲁西等人归附明朝,朱元璋令其居住京师,并兴建清真寺二座,供其每天朝拜祷告之用。据清代学者刘智所著的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传记《天方至圣实录》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御书《至圣百字赞》,颂扬伊斯兰教“协助天运,保庇国民,五时祈祐,默祝太平。存心真主,加志穷民。拯救患难,洞彻幽冥。超拔灵魂,脱离罪孽。仁覆天下,道冠古今”,对其给予很高的评价。

综上所述,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对儒、释、道三教,可谓恩泽隆丰,用情颇深,俨然把它们当成维护大明王朝长治久安的辅助性统治工具。朱元璋起身草莽,通晓世态人情,深知人的禀性和道德有高下贤愚之分,而儒、释、道三教则能在人心教化方面,分门别类地对其一网打尽。对此,朱元璋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他甚至在御制《三教论》中,以略含得意的口吻评论道:“于斯三教,除仲尼之道,祖尧舜,率三王,删诗制典,万世永赖;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益世无穷,惟常是吉。尝闻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细品这番话,的确是这个道理。

§§§第四节 礼乐并用,教化臣民

前一节讲到,朱元璋把释、道二教作为指导臣民建树生命信仰的一个工具,把儒家思想作为维系整个社会的精神支柱。这只是在意识形态上的一个定位,表现在实践上,则是通过建立各种礼仪制度、道德规范以及律令法规来引导、教化甚至是惩治臣民的。

礼,最初只是原始社会祭祀活动中所形成的一套言行规则,夏、商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从中引申出道德规范方面的含义。周朝的第一位周公——姬旦,在此基础上制礼作乐,从而形成一套系统的道德规范和典章制度,姬旦因此成为儒学的奠基人,被后人尊为“元圣”。西周末年,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征伐,连年混战,整个社会已经到了“礼崩乐坏”的边缘,针对这种局面,“至圣先师”孔子向统治者们提出“克己复礼”的主张,建议用“礼”来教化百姓,治国安邦。到了汉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一批儒学大家,又在思想理论和制度框架上对“礼”作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从此,“礼”便作为历代王朝定尊卑、辨贵贱、明等威、叙长幼、和宗族以及协调各种社会人际关系的一条准绳。千百年来,朝代更迭,世事变幻,而“礼治”作为统治者教化臣民的工具——这一制度却始终未变。

宋朝末年,成吉思汗的子孙以铁骑入主中原,建立元朝。这个在马背上起家的强悍游牧民族,挟席卷八荒之军事余威,信奉武力,唯我独尊,将华夏民族传统的儒学思想弃之如弊帚,正如朱元璋所评点的那样:“元以夷变夏,民染其俗,先王之礼几乎熄矣!”诚然如此,至少,从汉族人民的视角来看,蒙古统治者摒弃华夏的“先王之礼”是颇不得人心的。

作为元朝的掘墓人,朱元璋亲历了元朝灭亡的整个过程,故建国之初,他对左相国徐达等人在总结元亡的教训时,一语中的:“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随即,他谈到自己的治国观点:“礼法,国之纪纲。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明确强调,建国之初首先的任务就是要扭转被蒙古统治者糟蹋败坏的社会风气,恢复华夏民族以礼治国的传统。

礼治的核心思想是封建仁义道德,表现在政治层面上,就是强调当政者要施行仁政,以德服人,用道德标准教化臣民,故礼治也是所谓的德治。朱元璋的英明和伟大之处在于:在全国推行礼治思想之际,懂得亲自垂范,以身作则,强调要从统治阶级自身做起。他告诫臣下官僚道:“盖己不正,则不能正人。是故治人者必先自治,能自治则人有所瞻仰。”并且,他对自己也提出了要求:“人者,国之本;德者,身之本。人主有仁厚之德,则人归之如就父母。”也就是说,朱元璋认为,君主应当有君德,官员应当有官德。

对于君德,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对侍臣所说的一番话十分发人深省:“人君不能无好尚,要当慎之。盖好功则贪名者进,好财则言利者进,好术则游谈者进,好谀则巧佞者进。夫偏于所好者,鲜有不累其心。故好功不如好德,好财不如好廉,好术不如好信,好谀不如好直。夫好得其正未有不治,好失其正未有不乱,所以不可不慎也。”这番话不仅清醒睿智,而且也能从侧面佐证朱元璋自己时时都在为“君德”保持一颗警觉之心。

在官德方面,朱元璋要求臣属官僚“当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徒拥虚位而漫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纵奸长恶,毋假公济私以伤人害物。”并于洪武五年劝诫功臣元勋说:“难成者功,难得者爵。卿等捐驱以从朕,百战以有功,岂非成之难乎?然因功以定爵,高出等伦,岂非得之难乎?知成之难,则思所以保之;知得之难,则思所以守之。保守之道,惟敬谨而已。不以功大而有骄心,不以爵隆而有怠心,故能享有荣盛,延及后世,大祇敬谨为受福之本,骄怠为招祸之原!”真可谓苦口婆心!

朱元璋对官僚臣属的诫勉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他还先后亲自过问或参与编篡了《存心录》、《昭鉴录》、《臣戒录》、《辨奸录》、《省躬录》、《志戒录》、《精诚录》、《纪非录》、《永鉴录》、《醒贪简要录》、《为政要录》、《世臣总录》以及《资世通训》、《皇明祖训》、《相鉴》等相关书籍,作为对他们进行官德教育的教材。

意识形态上对“礼治”的高度重视仅仅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礼乐制度的具体制定。据《洪武圣政记》记载,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即下诏给中书省说:“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是以汉高初兴,即有衣锦绣绮、操兵乘马之禁,历代皆然。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中书其以官民房舍、服色等等,明令禁条,颁布中外,俾各有所守,以政名分。”要求中书省制定相关礼乐制度。翌年八月,又诏令当朝的那些大儒们编修礼书,大体是“陶安定郊社,詹同定宗庙,刘基定百官,魏观定祀祭,陶侃定军礼,而曾鲁、董彝、梁寅又总其纲领,综其条目”。到洪武三年(1370年)九月,这套礼书编就,一共五十余卷,其内容包罗齐全,“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这就是有名的《大明集礼》。此后,礼乐制度的纂修工作一直在不间断地进行,终洪武一朝,朱元璋按照“稽考典礼,合于古而宜于今”的原则,督导儒臣们陆续又编修了《洪武礼制》、《稽古定制》、《大明礼制》、《皇朝礼制》、《诸司职掌》、《国朝制作》、《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大礼要义》、《太常集礼》、《孝慈录》、《礼书》等。这些礼乐制度不仅涉猎范围包罗万象,而且在各项内容的厘定上也细致入微。且看下面所举之例: